暑假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暑期工没签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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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暑假工需要签劳动合同吗暑期工是需要签劳动合同的。
签劳动合同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签订合同就很难证明自己跟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企业拖欠工资的,是很难追究用工单位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暑假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暑期工是需要签合同的。签合同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暑期工的劳动时间很短暂,也就两个月左右,属于临时性用工,加上暑期工的流动性大,缺乏稳定性,所以企业不会跟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采取计件或计时,定期结算的模式。因此,有一些企业钻空子,有意拖欠、克扣暑期工的工资,不给其提供相应的劳动福利待遇,发生工伤时也不给予补偿,以试图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减轻责任,由此引发诸多劳动权益纠纷案件。
按照劳动部门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暑期工属于参加短期劳动或提供不定期劳务,受《民法典》关于雇佣关系的相关法律保护,企业需要支付相关薪资待遇,并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工资。至于暑期工的工资标准、加班酬劳和支付方法等,双方可以共同协商,或者参照其他常用暑期工企业公开的小时工薪酬标准来计算。
企业在雇佣暑期工时,为防范工伤、意外事故造成伤害,以及衍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可以给暑期工购买商业性的短期意外险,既能实现给暑期工托底,报销医疗等费用,也化解了企业的赔偿纠纷。因此,不管是为了暑期工的人身权益,还是为了企业的利益和形象,都不应省这笔钱。
当然,由于对暑期工的权益管理缺乏规范标准制约,仍然有部分企业不愿意担责,总是想利用地位不对等,以及维权流程复杂、难度大,试图逼迫暑期工知难而退。因此,针对这个现实问题,劳动监管部门需要正视,可以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暑期工用工规范及权益保障标准,厘清暑期工应享有的薪资福利,以及应有的劳动保障,并鼓励和支持暑期工积极维权,藉此督促企业合规雇佣暑期工,不得擅自侵占暑期工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需要确认签订合同,其次是短期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合同就很难证明自己,已经跟用工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如果企业不付你工资的话,是很难追究用工单位责任的。所谓的劳动合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或者事业,或者国家机关的,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就叫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三、暑期工没签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吗
暑假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受法律的保护的。因为自工作之日起就已经和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是不敢克扣您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