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的劳动合同有用吗(暑假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其实暑假工的劳动合同有用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暑假工要签劳动合同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暑假工的劳动合同有用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暑假工签的劳动合同有没有效果法律分析:利用暑假打工,确实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称的“劳动者”和“职工”均是指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大学生利用假期打工,尚未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故彼此的权利义务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大学生打工期间,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虽然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暑假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暑期工是需要签合同的。签合同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暑期工的劳动时间很短暂,也就两个月左右,属于临时性用工,加上暑期工的流动性大,缺乏稳定性,所以企业不会跟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采取计件或计时,定期结算的模式。因此,有一些企业钻空子,有意拖欠、克扣暑期工的工资,不给其提供相应的劳动福利待遇,发生工伤时也不给予补偿,以试图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减轻责任,由此引发诸多劳动权益纠纷案件。
按照劳动部门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暑期工属于参加短期劳动或提供不定期劳务,受《民法典》关于雇佣关系的相关法律保护,企业需要支付相关薪资待遇,并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工资。至于暑期工的工资标准、加班酬劳和支付方法等,双方可以共同协商,或者参照其他常用暑期工企业公开的小时工薪酬标准来计算。
企业在雇佣暑期工时,为防范工伤、意外事故造成伤害,以及衍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可以给暑期工购买商业性的短期意外险,既能实现给暑期工托底,报销医疗等费用,也化解了企业的赔偿纠纷。因此,不管是为了暑期工的人身权益,还是为了企业的利益和形象,都不应省这笔钱。
当然,由于对暑期工的权益管理缺乏规范标准制约,仍然有部分企业不愿意担责,总是想利用地位不对等,以及维权流程复杂、难度大,试图逼迫暑期工知难而退。因此,针对这个现实问题,劳动监管部门需要正视,可以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暑期工用工规范及权益保障标准,厘清暑期工应享有的薪资福利,以及应有的劳动保障,并鼓励和支持暑期工积极维权,藉此督促企业合规雇佣暑期工,不得擅自侵占暑期工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需要确认签订合同,其次是短期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合同就很难证明自己,已经跟用工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如果企业不付你工资的话,是很难追究用工单位责任的。所谓的劳动合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或者事业,或者国家机关的,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就叫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三、做暑假工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暑期工是需要签劳动合同的。
签劳动合同是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签订合同就很难证明自己跟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企业拖欠工资的,是很难追究用工单位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