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协议是什么意思(请问什么是特许经营权)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特许经营协议是什么意思和请问什么是特许经营权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特许经营协议是什么意思以及请问什么是特许经营权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特许经营是什么意思特许经营是指一个口头或书面的合同或协议,是一种批发,零售产品或服务项目的方法。
特许经营制度制度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一经创立即经久不衰。特许经营的一般概念是指一个口头或书面的合同或协议,其中明示或默示地规定,一个人准许另一个人使用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记、标示(Logotype)或类似特征的一项技术转让。
双方当事人在批发、零售等环节上对经营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存在共同的利益,受许人被直接或间接地要求向特许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经营费用(Franchise Fee)。
特许经营
实际上,特许经营就是一种批发,零售产品或服务项目的方法。特许人以获取一定价值为条件,以协议的形式准许受许人在一定时间内、一定地理区域内有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名称、推销方法来销售特许人或与其有联系的商人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
这种以获取特许权的若干受许人的企业所组成的,以特许人为首的整个批发、零售组织或连锁就被称为特许经营体系(Franchise System)。
二、许可协议和特许经营的区别
法律主观:
特许经营和许可经营的区别是:
1.主体资格不同。特许经营主体是企业,许可经营主体是企业和个人;
2.许可资源不同。特许经营中可以使用经营资源、经营模式、分销系统,许可经营中仅可使用商标、专利、专有技术;
3.费用支付不同。特许经营涉及首期特许费、特许使用费或管理费、确保金、广告促销费用,许可经营涉及许可使用费;
4.商业计划不同。特许经营应具备周密的商业计划,许可经营只需要商标或专利授权使用合同。
法律客观:《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三、请问什么是特许经营权
请问什么是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是指一个对于特有产品、设备、贸易专利或服务标志的经营系统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企业(即特许人)在给予其他个人或企业(称为受许可人)在特定区域和时期以事先规定的方式进行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
特许经营权大体上包括三种不同的形式:即商标特许使用权、产品特许经营权、营运模式特许经营权。
什么是加油站特许经营权加油站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通过签订合同将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与加油站经营有关的商号、注册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经营技术、服务标准等授予其他加油站使用,被授权的加油站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特许经营体系下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及相关服务,并向授权企业支付相应费用。其中,授予他人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为特许人,被授予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加油站称为被特许人。
被特许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加油站符合当地加油站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建筑安全标准;
(二)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资信状况较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纪录;
(三)国家经贸委和省级经贸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叫网络特许经营权什么是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经营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从以上这些定义我们可以看出,特许经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特许经营是一种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就是说,特许人与受许人的关系是依赖于双方合同而存在和维系的;
2、特许经营中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存在有形资产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由各自独立承担对外的法律责任;
3、特许人对双方合同涉及的授权事项拥有所有权及(或)专用权,而受许人通过合同获得使用权(或利用权)及基于该使用权的收益权;
4、特许经营中的授权是指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使用权(或利用),而非有形资产或其使用权;
5、受许人有根据双方合同向特许人交纳费用的义务;
6、受许人应维护特许人在合同中所要求的统一性。
特许经营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
特许人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升。
受许人由于购买的是已获成功的运营系统,可以省去自创业不得不经历的一条“学习曲线”,包括选择盈利点、开市场等必要的摸索过程,降低了经营风险。
受许人可以拥有自己的公司,掌握自己的收支。受许人的经营启动成本低于其它经营方式,因此可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回投入并盈利。受许人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等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特许人的帮助和支持,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
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是一种竞争关系,有利于共同扩大市场份额。
综上所述,我们明确认识到,特许经营这一经营模式的实质,是企业运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运营,实现低风险资本扩张和规模经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这也是特许经营能得以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
特许经营百年盘点
1865年,美国胜家缝纫机公司,首创特许经营式分销网络,从此雄霸美国市场。
20世纪50年代,麦当劳、肯德基引入特许经营体系,公司得到迅速发展同时完善特许经营业态。
60-70年代,特许经营以其特有的生命力,冲破贸易保护主义的篱笆,从美国向世界各地蔓延。 1963年,日本成立了第一家特许经营性质的连锁店----"不二家"西式糕点咖啡店,开始抛弃传统的直营式连锁经营业态。70年代以后,日本的特许经营以零售业和饮食业为中心迅速发展起来,并形成了自己的特许经营体系。
从80年代,全球特许经营飞速发展…美国:几乎每6.5分钟就有一家连锁店开业。马来西亚…新加坡…特许经营已上升为这些国家的国策。
特许经营能为你带来什么好处?
1、圆你一个成功创立独立事业的美梦。
2、分享品牌金矿:品牌是一种荣誉、品质、服务的象征,具有极高的含金量;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同,大大缩短了连锁者的投入期。
3、分享经营诀窍:"借他人之梯,登自家成功之楼",利用总部的经验和信息,能够避免导致80%初营者最终失败的各种风险。
4、分享总部提供的支持:培训、管理、广告、促销等,轻松开店,获利丰厚。
特许经营在中国
特许经营进入中国还不到10年的时间,真正发展起来也是近两年的事。随国际大企业闯入中国市场,这种经营方式猛烈地冲击着传统的流通体系。特许经营在中国火爆起来,特许经营已遍布整个第三产业的几乎所有行业,特别是被广泛地应用于服务业领域。特许经营正迅速成为中国最具获利能力的投资方式和创业途径。中国发展特许经营的时机正在成熟,中国是世界上最大、最富有潜力的特许经营市场。
特许经营权转让是什么?特许经营权转让可分为3种类型,含义如下:
1、生产特许受许人投资建厂,或通过OEM的方式,使用特许人的商标或标志、专利、技术、设计和生产标准来加工或制造取得特许权的产品,然后经过经销商或零售商出售,受许人不与最终用户(消费者)直接交易。典型的案例包括:可口可乐的灌装厂、奥运会标志产品的生产。
2、产品-商标特许受许人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和零售方法来批发和零售特许人的产品。作为受许人仍保持其原有企业的商号,单一地或在销售其他商品的同时销售特许人生产并取得商标所有权的产品。
3、经营模式特许受许人有权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企业标志以及广告宣传,完全按照特许人设计的单店经营模式来经营;受许人在公众中完全以特许人企业的形象出现;特许人对受许人的内部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具有很强的控制。
如何获得特许经营权导语:投资于特许经营业,要求受许人对商业有敏锐的洞察力。在购买特许权之前,受许人应该对特许经营的益处和危险有所了解,必须对特许人提供的资源满意,并且明白即使采取多种预防措施,购买特许权仍然是有风险的。评估特许经营机会时,一方面,通常的商业知识仍然重要,另一方面,投资者需要了解特许经营的不同之处。1.发展日程表当受许人获得特定区域特许权--通常称作地区特许或总特许时,特许人通常会坚持受许人履行双方同意的区域发展日程表。这意味着受许人必须在一定年限内发展商定数目的特许店。2.固定的特许经营条款几乎所有的特许经营协议都有固定的期限。除非受许人严重不能履行义务,大多数特许人在期限到来时都会展期。3.次特许的权利获得地区特许或总特许的权利并不说明其拥有次特许的权利。这意味着未获得次特许权的受许人只能在其所在地直接经营其所有的店铺。有意愿的受许人非常有必要考虑上述情况并且在谈判早期就提出要求。目前特许经营中出现的许多误解和矛盾的起因,常常是由于受许人对“西式”特许经营缺乏了解。尽管特许经营的成功率很高,但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合适。现在具体谈谈投资者应该如何选择特许经营业务。4.选择特许经营公司选择特许经营公司时应该看一下特许人陈述公司特许经营权出售和历史记录的文件。如果文件中有些情况缺少详细解释,应该向特许人索取。可能的受许人应该在了解到所有相关情况之后,再决定是否加入一个特许经营系统。5.知识产权特许经营的主要条款之一是知识产权的使用。大多数特许人对如何使用他们的知识产权都有非常特别和具体的要求。这包括受许人在经营中须采用特许人的企业标识,有时为达到统一标准,受许人可能必须从海外购买物品和设备。具体地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1.真正的投资成本需要确定真正的而不是预计的投资。需要精确检查各项成本项目,如租金、定金、交通、工资和保险等,当受许人对业务不熟悉时,更应如此。2.受许人义务另一个有可能产生争议之处是受许人的义务。某些特许人给受许人的义务繁多,受许人还不如单独经营为妙。受许人的义务通常包含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因此是有法律约束力的。这些义务必须得到受许人的理解和同意。3.董事和主要经理的经营记录这些记录可以回答一些重要问题,如:创立者是否仍在主持公司?CEO(首席执行官)是主要的股东吗?董事和主要经理加入公司多长时间?他们是否曾参与已经失败的特许经营业?谁是公司中真正有“专长”的人?另外可能的受许人有必要与特许经营公司的人员会面。无论如何,在可能的受许人和特许人之间必须要有一种高度融洽和信任的关系。4.特许人的历史记录特许经营公司不仅要表明它的业务项目非常好,还要表明它是一个好的特许人。特许人应该提供的基本情况和统计资料包括:公司特许经营时间的长短公司直营店的数目和地点受许人的数目和地点外国受许人的数目和地点关门或转手的店铺数目特许经营网络的增长率诉讼记录好的特许人一般愿意可能的受许人与现有受许人会面并了解情况。现有受许人在很大程度上是特许经营网络的晴雨表,有加盟意愿的受许人不应错过任何与现有受许人会面的机会。5.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支持水平这可能是特许经营关系中最有争议的领域。如果特许人所做的与许诺的不符,那么受许人很容易对特许人所要提供的培训和支持水平产生误解。不幸的是,许多特许人许诺过多,难以实现。因此,特许人的许诺都应该以书面形式写出来。受许人必须对特许人实际可能提供的培训和支持水平有清楚的认识,因为这些特许人通常都在千里之外。6.好的经营业务的要素:这些要素应包括以下一些方面已建立的名称或商标好的经营理念好的商业形象经检验的产品或服务出色的运作系统非常有效的营销计划独有技术上述要素有助于受许人评价欲加盟的特许经营体系在特定区域的竞争力。另外,走访特许人的办事处和若干加盟店是绝对必要的。显然,投资者在投身特许经营业之前应该尽量寻求帮助和多方征求意见。帮助和建议如果受许人需要帮助和建议,他应该听取哪些与特许经营业务成败有密切利益关系的人的建议呢?1.可信赖的特许经营咨询顾问在向咨询顾问咨询之前,应检查一下他们的历史记录,并向接受过他们服务的人了解情况。好的咨询顾问应与特许人、受许人以及特许经营业中其他人保持不断的接触。他们的经验和信息非常有助于相距遥远的特许人和受许人跨越在期望、语言和文化方面存在的鸿沟。2.有经验的特许经营律师应该从信誉良好的特许经营律师那里获得有关特许经营协议的法律方面的建议。投资于特许经营业,要求受许人对商业有敏锐的洞察力。在购买特许权之前,受许人应该对特许经营的益处和危险有所了解,必须对特许人提供的资源满意,并且明白即使采取多种预防措施,购买特许权仍然是有风险的。并不是所有的特许经营业都生来平等,特许经营合同也各有异同。看起来肯定会成功的经营业可能由于需求下降、经济衰退或特许人管理不善而失败。查看数目众多的特许经营体系并且区分出优劣,这本身就是一份艰巨的工作。寻找成功的特许经营体系或者避免经营不善的特许经营体系的最好工具是调研和学习。3.特许经营协会受许人可随时从他们那里得到好的建议和信息。如果受许人所在地没有这样的协会,那么查看一下欲加盟特许人所在地的特许经营协会。大多数好的和已确立的特许人都是本国特许经营协会的成员。
特许经营权未经授权人同意转让,该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是否有效特许人不允许被特许者擅自转让加盟店。特许者应在合同期中明确合同转让条件,申请加盟者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在确定是否加入特许经营体系时要充分考虑不易退出特许体系这一点。特许经营合同规定:未经特许总部的书面同意,乙方(被特许者)不得擅自将加盟店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特许经营权作为一类特殊的可确指无形资产,对不少企业的生产经营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使国内企业接触、认识和开发利用特许经营权的机会亦日渐增多。从资产管理与资本经营的角度看,国内企业界对该类无形资产的认识与使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对其资产价值的理解和把握还没有形成统一而规范的结论。为利于进一步开发、利用各类特许经营权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有必要系统性地探讨特许经营权资产价值形成的机理以及如何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对其价值作出公允的认定。
目前,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多采用收益现值法,将使用无形资产在未来年份可能获取的超额预期收益金额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为现时资金数额,即为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特许经营权与一般无形资产在价值实现方式上有一定区别,比如特许经营权一般不能转让,不会产生交易价格;也不能作为长期资本对外投资,获取投资收益,等等。所以,这类资产的变现能力很差。通常,拥有特许经营权资产的企业发生重组、兼并等整体性的重大产权变动事项,如产权新主体获授权存续原产权主体专项权利,才有必要对特许经营权资产进行评估,并计入资产价值总量,纳入资产管理。
从资产经营的角度看,管理好、使用好特许经营权资产比掌握其价值更具有意义。对其价值的认识,有助于资产持有人有针对性的处置好、运用好这类资产,为企业经营与发展服务。
特许经营权与独家经营权的区别?特许经营权:在规定时间内、地区范围内特别准许经营某个或某类商品或服务的授权。一般是针对必须取得经营许可的商品而言,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许可批准,如烟草经营、酒类经营等。独家经营权:在规定时间内、地区范围内准许独家经营某个或某类商品或服务的授权。一般是由生产厂或品牌拥有人作出的约定授权。独家经营权中可以包含特许经营内容,特许经营权可以在某个地区范围内形成独家经营形式。
特许经营权是什么是独家销售么特许经营,就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相比较直营连锁,特许经营不仅使降低特许人的经营成本,拓展市场;又能减小被特许人的投资风险,利于创业;同时,由于能够保证同一的产品质量与服务,更有利于消费者,是一个“三赢”的经营方式。因此,目前的很多国际大型连锁企业,如肯德基、麦当劳等都是以特许经营的方式不断发展壮大。我国现代特许经营的发展起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2011年底我国特许体系已超过5000个,加盟店总数100万以上,覆盖的行业业态超过70个,特许企业直接创造的就业岗位超过1000万个。同时,对此的规范与管理体系也逐步建立:一方面,与之配套法律法规日趋完善。2007以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2012年《商业特许经营处罚程序规定(草案)》已召开专家座谈会,出台在即;另一方面,国家商务部成立了由流通发展司、条法司、市场秩序司、财务司、服贸司、电子商务司等6部门组成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管理,保障市场秩序规范和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