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三合一方案是指哪三个(矿山三合一方案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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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合一方案是指哪三个矿产资源“三合一方案”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涉矿类《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三个方案合并编制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
法律依据: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的通知》二、相关依据
“三合一方案”编制和评审主要依据现行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等要求。
(一)方案编制。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精神,需编制“三合一方案”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三合一方案”编制内容总体上参照原三个方案编制方式,除包含前言、经费概算、进度安排、效益分析、结论与建议等一般性内容外,“三合一方案”具体实施部分单独设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三个章节,重点对相关内容进行论述。该三个章节的内容要求与原三方案主要内容一致,结合矿山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其附表、附图标准仍按原规范执行。
(二)方案评审。“三合一方案”评审分为一般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一般性审查主要是对方案编制的格式、内容、一般规范要求等进行常规审查;技术性审查主要是专家按照技术规范和要求,对方案中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设计的可行性、技术合理性进行审查。
二、矿山三合一方案指什么
法律分析:矿产资源三合一方案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涉矿类《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三个方案合并编制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条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矿产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
三、矿山三合一方案是指哪三个报告
法律分析: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
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浪费暂时不能综合开采或者必须同时采出而暂时还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破坏。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九条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