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子怎么卖没有税(继承的房子多久卖才能不交税)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继承的房子怎么卖没有税这个问题,继承的房子多久卖才能不交税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继承房子5年后卖掉要交税吗一、正文回答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办理直系亲属之间的无偿赠与是免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但是需要额外缴纳赠与协议公证费,想出售这个房子,所要缴纳的20%个税基数是全额房款,有合同写的交税就交。按规定个人原房产如果是通过赠与,继承取得,再次过户要交纳成交的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继续继承或赠与,夫妻名下无房,产权满5年则不用交。
二、分析
继承房屋出售需要交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交税的标准是什么?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二、继承房产出售怎么交税
继承房产再出售的税费具体如下:
1、普通住宅不满五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增值税,满五年免缴;
2、非普通住宅不满五年(含)转让的,按销售价缴纳全额增值税,满五年以上转让的,按销售价减去房屋成本价缴纳增值税。
2022年房屋买卖税费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1、一手房屋交易
(1)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百分之一点五到百分之二点五;
(2)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
(3)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二手房房屋交易:
(1)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
(2)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百分之一或房屋原值或房屋现值差额百分之二十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3)万分之十的印花税。
(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百分之一点九交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三、继承的房子多久卖才能不交税
一、继承的房产多久出售不用交税
1,继承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均需要缴纳20个人所有税。
2,继承房产,以继承前原房产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满二年再出售,免征营业税。
3,其他税项,按二手房买卖规定征收:
(1)契税: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二套3。
(2)土地增值税:税率:5(无法提供完全票据按金额的5)。
(3)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法:城建税:营业税的7;二手房交易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税:依各地方而定。
二、父母遗产继承的房产再卖,多久不用交税
父母遗产继承的房产再卖,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满两年出售的话免征营业税。
相关法律规定:1、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项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继承房产,以继承前原房产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满二年再出售,免征营业税。
三、继承的房子5年后再卖是否要交遗产税
1、继承的房子5年后再卖不需要交遗产税。目前我国继承的房子出售,不管是不是满5年出售还是不满5年出售都不用交遗产税。如果满5年后出售,只是不用再交20%的个人所得税。满2年不用再交5、6%的营业税。但契税是肯定要交的,普通住房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