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劳动合同丢了可以补吗(已经离职的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补办)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辞职后劳动合同丢了可以补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辞职后劳动合同丢了可以补吗以及已经离职的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补办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当离职好几年劳动合同丢了能补办吗能,要尽快补办,我们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保护双方利益的文件。主要包括合同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当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可以选择离职,同时,如果离职后劳动合同不慎丢失,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重新补办。我们就来看一下具体的内容。
一、当离职好几年劳动合同丢了能补办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三年以上了,用人单位可能没有了劳动者的相关资料,无法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需要和原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二、《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综上所述,当劳动合同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但如果超过了补办期限,只能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相关工作证明。因此,尽管离职,也应该保护好劳动合同,如果日后发现用人单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二、劳动合同丢十年了,原单位也没有了,还能补吗
原单位既然已经不在了,那么劳动合同就不能再补了,因为单位作为法人主体已经不在,丧失了民事法律主体资格,没有可以签署法律文件的资格,不能再补办劳动合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单位作为法人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在成立时产生,终止时消灭,既然原单位已经不在了,那么其就不再具有民事法律主体资格,其印章也应当已经销毁,是不能再补办劳动合同的,但是这并不影响劳动关系曾经建立过,劳动关系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而是以实际用工为准的。
三、已经离职的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补办***还可以补办吗
一、已经离职的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补办,还可以补办吗?已经离职的劳动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补办的,具体方式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如果在两年之内的期限内有正当的里有需要用到离职的合同协议的,劳动者需要和原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之后使用或者补办。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在离职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离职协议或者是离职合同,一般是签订一式两份,一份劳动者持有,一份是单位持有备有两年供使用。如果劳动者有正当的理由需要用到原来的离职协议或者合同的但是丢失需要补办的使用的,可以向原单位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