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合同怎么写(合同附加协议怎么写)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附加合同怎么写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合同附加协议怎么写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一、保险附加协议怎么写人寿保险中附加合同是什么意思?在哪里可以看到的
在主险收费条款下面就有,具体的解释可以根据目录去翻阅,或者直接拨打客服去询问
本附加合同与保险合同区别
附加合同不能单独上,必须加在一款主险合同后面,附加险相对保费便宜些。
将保险条款分为附加条款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
按照保险条款的性质不同,可将其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两大类。
1、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是指保险人事先拟定并印就在保险单上的有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基本事项。基本条款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依据,不能随投保人的意愿而变更。
2、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附加条款通常也由保险人事先印就一定的格式,待保险人与投保人特别约定填好后附贴在保险单上,故又称附贴条款。
在保险实务中,一般把基本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承担的责任称为基本险,附加条款所规定的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称为附加险。投保人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而必须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附加险。
本附加合同和保险合同是一种吗
附加合同是主保险合同的补充,主保险合同是基础,但保障内容不全,针对每个客户需求不同,可在主险合同上,根据自己的需求再添加几款附加险,以使保障更完善。
员工不买社保怎么办,补充协议怎么写
不买社保,这个问题比较严重。不是员工买不买,而是企业上不上。
如果非得不买,建议直接从工资扣除。避免法律风险。
如果个人实在不愿意上保险,一是讲解,二是协议的话,不仅每页都要签字,最好有公示,或者录音为证据,或者拍照,签字时候拍照。或者通过工会。一定要留足证据。
当批注、加贴或者附加条款与保险合同的原有条款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
原有条款是标准的制式条款,不适合所有客户,所以才需要附加条款和批注。
发生冲突时,按照附加条款和批注进行。
这些都是保险的完整合同的构成部分。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不在本公司工作在本公司上保险的怎么写补充协议
挂靠参保。
基本可以了。具体全面。
有一方面没有说清,就是社保局哪个月调整基数。如果按此合同执行到2011年11月,公司会受损的。因为一般社保是2011年1月开始调整基数,执行社保年度的省份2011年7月调整基数。所以合同里应写明调整日期。
第二个就是押金问题,如果二年后停保,押金不够停保月缴纳费用的。因为社保基数发生了变化。所以押金要多一点。
另外就是办理社保的手续费。办理社保时需要劳动合同的,都是要花钱的。
还有一点就是各方违约的处理。
如果乙方不及时汇钱怎么处理。社保会产生利息或滞纳金的。
希望能给你建议,这种挂靠合理不合法。谨慎为之。
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怎么写
劳动合同补充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和合同有效期由原来的XXX延长至XXX。
3、保密义务: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1劳动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办理录用和社会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证明的,甲方可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视作乙方主动放弃其应享有的保险福利待遇。
4.2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虚假资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累计己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乘1.05是什么意思,怎么算
举个例子,比如你买了个保险计划,该计划是由那个产品组成的,一个是主险(对应主合同),另一个是附加险(对应附加合同)。如果主险每年缴费1万,附加险每年缴费2000,主险和附加险一共要交5年。那么请看下表计算:
保单年度累计己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乘1.05
1 12000*1.05
2 24000*1.05
3 36000*1.05
4 48000*1.05
5 60000*1.05
以后都是 60000*1.05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什么意思
主险基本保额与附加险基本保额相等,只要一赔付(不管是重疾或者身故)合同终止。
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保险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基本保险金额是保单上明确标注的金额,保险金额是能拿到的保险赔付金额,有些保险条款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是一致的,有些条款的保险金额是以互本保险金额为单位计算的。
二、合同附加协议怎么写
法律分析:合同的附加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补充或者变更。在增加附加协议条款的时候,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注意附加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和原来合同当事人保持一致。第二,附加协议的内容应当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的详细说明,注意附加协议的内容不能和原合同的内容矛盾,附加的内容要表达清楚,避免歧义。当然,附加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第三,附加协议的尾部要写上相应的日期与落款。如果在原合同中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附加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附加协议与原协议一样,都应当是自愿签署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内部管理规程》第二十一条借款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发生撤、并、分立等情况,债权债务需要转移,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时,双方应就借款合同的履约签订新的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借款合同生效后,按照《借款合同条例》和建设银行贷款办法的规定允许变更的,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也可以由要求变更的一方将更变内容经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通知对方,由对方加盖公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作为变更协议。2.借款合同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达成协议。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的原因,需要停止借款的,经办行应在停止贷款前15天,通知借款单位,协商好解除合同以后有关事宜的处理。借款合同全部或部分解除后,已发生的借款及其利息的偿还仍按合同规定执行。
三、合同附加条款怎么写
合同附加条款书写如下:
1、标题。合同补充协议书;
2、合同编号;
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
4、合同附加条款的订立原因;
5、协议内容变更部分;
6、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从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8、双方签名、盖章、订立日期。
合同附加条款与合同内容没有冲突,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是有效的。合同生效以后,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的,可以指定补充协议或者附加条款,该条款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没有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