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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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

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不是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销售。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购房合同原件保障买房者和开发商的权益,有纠纷可以以合同未证据。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而且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如果购房合同丢了,其实只要与开发商协商即可补办。综上,购房合同原件需要购房者妥善保存。购房合同是双方买卖关系的证明,也是购房双方履约的依据,如果没有购房合同,在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当事人难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二、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哪些区别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和商品房买卖契约两种。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是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时使用,买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就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而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销售。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已经签了预售合同,交房时就不用再签出售合同,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三、商品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商品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已经完工的房屋出售给社会,转让给买方,买方为买方支付价格。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是最主要的证明文件,也是确定业主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商将已建成的商品房销售给买方,买方支付保证金或房屋价款。

第一,他们之间的约定,是不一样的。在签订预售合同时,通常还有一些条款不明确,例如何时交付、销售单价如何等。而且,在订立买卖合同时,一切权利和义务都已清楚,可以按照约定履行。

第二种是契约的性质。商品房销售合同只要求双方同意,并不一定要交付。而买卖合同的签订,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履行合同中的约定。

第三,目标不同。如果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障碍,使销售合同暂时不能订立,则应预先对双方进行约束,并约定在未来订立正式合同。而买卖合同的目标是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直接的履行内容。

第四,违反合同的结果是不一样的。预售合同的违约只能由违约一方承担。买卖合同的违约,除要求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之外,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例如,将房子交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认购书、认购书、认购书、意向书、备忘录等均可以视为合同的一种形式,其中也包括“告示”。

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形下,才能将商品房的销售合同确定为销售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所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体,且卖方已按协议接受了购买价款,则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上就是商品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的主要内容了,相信大家都对这些内容有所了解了,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大家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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