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社怎么分红,土地入股分红是按什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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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分红怎么分的
农村股权证的分红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村民入股的土地面积进行分红的,还有一种分红的方法就是按人口分红,具体的分红方案也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持有农村股权证的村民们可以看本地规定的分红政策,有可能没有本地户口,就不能分红了。
一、法律规定农村股权证如何分红?1、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
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
根据章程,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有净收益的前提下,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福利费用后,经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实行按股分红。
股权执行标准情况:
(1)出嫁女:若嫁本市内,在三个月后取消口粮和分红;若嫁外市,则仍然保留口粮和分红。
(2)户口迁出的:取消口粮,但仍然保留分红。
(3)户口迁入及小孩出生入户的:有口粮,但没有分红。
(4)死亡:取消口粮,分红可以办理继承。
(5)非农户(该村大部分是农户,只有几个是非农户):有口粮,分红要看当时是否属于股东,若当时是股东,则有分红,否则没有。
二、农村股权证如何转让?
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也不是全国各地的农村,都给村民下发的有农村股权证,很多农村地区的村民甚至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农村股权证。结合我国对农村一直坚持的就是村民自治原则,股权分红的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绝对标准的答案,很多地方现在都已经取消农村股权证分红政策了。
土地入股分红是按什么分配
法律分析:农民每年依照《入股(股份合作)合同》按股份分红,拿土地入股的农民可以组织起来推选股东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进入开发企业的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
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量,以使每个社员的利益不受损害。土地入股并没有改变土地私有制,但土地所有权已与使用权相分离,为进一步过渡到土地公有制奠定了基础。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农村合作社股份怎么分配
农村合作社股份分配的方法如下:
1、按照出资额分配:合作社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出资额,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配股份。
2、按照劳动力分配:合作社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劳动力贡献来分配股份。
3、按照综合贡献分配:合作社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出资额、劳动力贡献以及其他贡献,进行综合考虑,来分配股份。
4、统一分配:合作社成员也可以将所有的股份进行统一分配,每个成员平均分配同样的股份。
分配股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进行股权分配;
2、公司必须有股东:只有有股东的公司才能进行股权分配;
3、公司必须有授权文件: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分配,并且应当有相应的授权文件;
4、股权分配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股权分配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股权分配必须公平公正:股权分配应当保证公平公正,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股权分配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股权分配应当经过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并进行书面记录。
综上所述,在分配股权时,应当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合伙人的利益,避免出现短视和个人主义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