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组织措施包括哪些
亲爱的读者,您可能对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还存在一些不解吧。别担心,您完全来对了地方。今天的文章里,我们将会一起深入分析组织措施有哪些内容,还会探讨一下组织措施包括哪些这个话题。希望我们的文章能解答您的问题,让我们开始吧!
安全组织措施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工作票制度。 2、操作票制度。 3、工作许可证制度。 4、工作监护制度。 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组织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组织措施有以下几点:
1、工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先填写工作票;
2、工作许可制度。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得到许可后才能进行;
3、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现场必须有一人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护;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安全的技术措施是:
1、停电。断开开关;
2、验电。必须用电压等级相同而且合格的验电器;
3、装设接地线。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在工作地点、施工设备和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或施工设备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根据国家规定: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是: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
1.停电
2.验电
3.接地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当然,以上只是简单地概括了一下,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详细措施。
安全组织措施应该包括并不限于工作票制度、监护人制度、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及作业票签发制度等等。技术措施包括并不限于工作前安全检查、绝缘检查、(停电设施)悬挂接地线、唱票监护、编制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置安全隔离措施、悬挂指示牌、上锁挂签等等等等,这个很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电气设备的分类如下:
电气设备主要指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组合电器、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输电线路、电力电缆、接地装置、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封闭母线、晶闸管等。
电气作业完毕该如何收尾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月、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总结时问,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祟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第六十四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组织措施包括哪些
组织措施包括:
1、落实项目监理机构中进度控制部门的人员,具体控制任务和管理职责分工;
2、进行项目分解,如按项目结构分、按项目进展阶段分、按合同结构分,并建立编码体系;
3、确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
4、对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非法人组织包括哪些
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2、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4、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