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的语言描写
孔乙己续写作文
上接原文)我趁掌柜不注意,悄悄地站在后门口向外张望。天灰蒙蒙的,寒风吹面,像刀割一样,街面上来来往往的人不多。孔乙己用枯瘦的手撑着地,破蒲包蹭着地面,发出干涩难听的“嚓嚓……”声。街面上的人见到他都躲得远远的,用手掩着嘴小声议论着。街上大大小小的孩子们看见了他,都围拢过来,拍着手唱道:“孔乙己,偷书贼,被人抓,打折腿……”孔乙己听了,黑瘦的脸此刻变的惨白,他的嘴唇哆嗦着,像是要辩解什么,又生生的咽了回去,把头深深埋到了胸前。孩子们唱完,嬉笑着一哄而散,各自跑开了。孔乙己蜷成一团,哆嗦着。天气很冷,他大概也是冷了,是呀,穿着那样一件破夹袄,怎能不冷呢。人们都散了,街上又变得冷冷清清,偶尔有人从他身边走过,却没人你再去理会他,他孤零零的身影蜷缩在街角,甚是凄惨……
“喂!小二,温酒了——”一声吆喝把我的思绪从店外拉了回来。
打那后,一晃好像好长时间不见孔乙己了。时已入冬,已经下了好几场雪了。呵,又下雪了!我望着店外飘散的雪花,心想:快过年了啊,真好……忽然听见掌柜的喝声:“去镇南面山上买点炭来,长衫主顾们是要取暖的。别磨蹭,快去!”
我不情愿地走出了店门。真冷,我裹紧了衣服,顶着风雪去买炭。雪越下越大,出了镇,路更不好走了。半路,看见一座破庙,便进去躲一躲,一边抱怨这鬼天气,一边拍打着身上的雪花。忽然看见墙角的乱草堆里蜷缩着一个人。走近一看,啊!不是孔乙己么?破烂的衣服加上干瘦的脸,整个人显得更加憔悴不堪。佛像前的供桌上摆着几个干硬的馒头,他大概就是靠着几个讨来的馒头支持到现在的,破庙里也可以避避风雪。他双目微闭,鼻翼一张一翕,好像在想些什么,估计是在想,那毫不犹豫地排出九文大钱时的情景罢。忽然听见他嘴里细声说着:“……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呸!又卖弄了!对了,他还欠着掌柜十九个钱呢——算了,看他这副样子,也拿不出十九个钱。见鬼,怎么碰见他了。”我心里想着,缩了缩脖子,急忙走出了破庙。
买了炭回店,我没有向掌柜提起遇见孔乙己的事,自那以后,就长久没见孔乙己。到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看见——那年初八,店铺开张那天,听“短衣帮”说,孔乙己死在镇南的破庙里了,也许是冻死的,也许是饿死的,没人知道。宁三说,他初一去南山亲戚家拜年时,看见孔乙己躺在庙门口,灰白的脸色,估计已经死了。从那以后,再没有人提起过孔乙己。
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文章讲述了求乞人怎样去乞讨,利用了这一个事列来贬谪那些有手有脚却好
吃懒做的只求乞讨度日的人。
从这一小段中,有很多方法,我给你们一一道来。
一个小孩子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而拦着磕头,追着哀求,我厌恶他的声调,态度。我憎恶他并不悲哀,近于儿戏,我厌烦他这追着哀呼,
我烦腻他这他这追着哀呼。
又有一个人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但欠哑的,摊开手装着手势。
从这两小节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些乞讨者方法多样,他们能动脑筋想到这样地方法来取得别人的同情,却不去用自己的劳动换来自己的幸福。那些只靠乞讨度日的人非常可恨,我们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要用我们辛勤的双手创造我们的幸福。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得到我们要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应得的报酬,我们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自己劳动换取我们的幸福呢
孔乙己续写
孔乙己两条腿断了,走路只能靠两只胳膊了。从酒馆里爬出来后。他不断的往前爬,无意间爬出了城,但他还在继续爬。
他终于停下来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要一直往前爬。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完全是一幅从未见过的景色,“这样也好,至少不会有人来对我冷嘲热讽了。”他这样想到。
然后他仰望着天空,心想着就这样结束吧。这里就当作是我的家吧。那之后的每一天,他渴了,就用露水润润嘴唇,饿了,也就只能抓几把草,凑合着吃上几口。后来有一天孔乙己躺在地上,再也没有动过了。
鲁迅《孔乙己》文学常识
文脉梳理
这部作品是我国的现代文学巨匠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也是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短篇小说之一。作者以极俭省的笔墨和典型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这位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形象。孔乙己那可怜而可笑的个性特征及悲惨结局,既是旧中国广大下层知识分子不幸命运的生动写照,又是中国封建传统文化氛围“吃人”本质的具体表现。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的精神状态以及社会对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序幕(第1—3段),介绍孔乙己活动的社会环境—鲁镇的咸亨酒店。
第一层(第4—9段),写孔乙己的身份、地位、经历、言行、性格,是小说情节的开端和发展。
第四段首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承接上文,开始具体描写主人公孔乙己。这句描写出孔乙己的奇特身份,揭示了他的社会地位,意义含蓄而深长。“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的生活经济情况和社会地位,与小说开头所说的喝酒主顾中的“短衣帮”差不多。但孔乙己又是“穿长衫”的,这又含蓄说明了他是“读书人”,虽穷可又不愿放下“读书人”的架子,死要面子,受封建文化教育之毒很深,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因而,成为“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这“唯一”就标示了他特殊的社会地位和独特的性格与身份,他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和酒店主顾中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不一样。
文章接着细致描写孔乙己的肖像。逐步刻画他的性格特征。“身材很高大”,表明他原本具有谋生的条件;“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表明他生活状况不好,时常遭受生活的折磨和别人的凌辱;接着,写孔乙己到店后,酒客们揭他的短取笑他。他先是不答,当人们一次又一次揭他的“伤疤”、取笑他时,要面子的孔乙己不得不起来分辨说:“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窃书不能算偷……窃书”!他争辩的结果是“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在这里,作者生动地表现了孔乙己的可笑、可悲,他是众人取笑的对象,他的到来使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在这一段里,作者通过上述肖像描写,把一个穷困潦倒、迂腐可笑的下层知识分子形象栩栩如生地刻画出来,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第五段,描叙人们背地里对孔乙己的议论,交代孔乙己的身世和经历。这是前面情节的补充。孔乙己连秀才也没有考中,又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愈来愈穷,弄到将要讨饭,因而“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不拖欠酒店的钱。这说明他的诚实。
第六段,紧接第四段短衣帮酒客嘲笑孔乙己的话题,层层推进,波澜起伏。人们先问他“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人们接着又说“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这时,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些灰色”。这几句生动的描述,深刻地揭示了孔乙己的内心活动:先是表现出读书人的高傲,后来却是反映他难以掩饰的、不可名状的苦痛。
第七段,用对比方法进一步描写孔乙己的性格和不幸。孔乙己知道不能和那些酒客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次,孔乙己问十二岁的酒店小伙计“我”:“你读过书么?”“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孔乙己越说越高兴,还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后见“我”“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时,孔乙己“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这段一老一少、一冷一热的精彩的对比描写中,反映了孔乙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之低,更说明了这个社会对不幸者的冷酷,也说明了孔乙己的寂寞与善良。
第八段,写有好几回,孔乙己给来酒店赶热闹围住了他的邻舍孩子分茴香豆吃,和上文教小伙计“我”写茴字,都说明孔乙己喜爱孩子的善良性格和难找“知音”的孤苦、寂寞心情。
第九段,用一句话来小结上文引起下文:孔乙己的存在只是作为供人取笑的对象,别人的生活也是无聊的,靠从取笑孔乙己中得到一些快乐。但是,没有孔乙己,“别人也便这么过”。
第二层(第10—11段),描写孔乙己的不幸遭遇,是小说情节的高潮。
第十段,由掌柜结帐引出还欠十九个钱的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又从掌柜和酒客的对话中侧面交代孔乙己因偷窃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这是孔乙己不幸遭遇的发展。一连串的问答中,既反映了人们对这一不幸事件的无比冷漠,也凸现了封建统治阶级代表人物丁举人的凶狠残暴。科举时代爬了上去的丁举人把连秀才也未考中的穷困潦倒的孔乙己打断了腿,欲置他于死地。这事实本身也是对科举制度罪恶的深刻揭露。
第十一段,先写环境气候,渲染一种悲凉的气氛,接着引出长久没有来的孔乙己。这一段写孔乙己出场,是通过“我”忽然听见“温一碗酒”这虽然很低,却很耳熟的声音开始的,未见其人,先见其声。此时的孔乙己,“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从这些外貌、动作描写中看出孔乙己的惨状,与前面对孔乙己的描写发生明显的变化,形成强烈的对比。孔乙己这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人,连肉体也遭到摧残。即便如此,掌柜和酒客们仍不忘对他进行取笑。面对这种取笑,他也不像从前那样去争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之后又低声说“跌断,跌,跌……”,脸上现出很像恳求不要再提的眼色。最后,孔乙己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在“旁人的笑声中”可见世态炎凉。
第三层(第12—13段),描写孔乙己的悲惨结局。
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茴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
作品主旨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位子的苦人和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这种哄笑是麻木的笑,这使孔乙己的悲剧更笼上一层令人窒息的悲凉的意味。一面是悲惨的遭遇和伤痛,另一面不是同情和眼泪,而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以乐境写哀,更令人悲哀,表示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作品反封建的意义就更加深刻了。
封建秩序是封建社会的基础,在这样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同情心都被扼杀,变得麻木不仁,自私冷漠。在短衣帮的心目中也以为既然“学而优则仕”,那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的孔乙己当然是劣货,只值得奚落和取笑。他们意识不到自己与孔乙己同样在封建秩序中处于倍受压迫的社会底层,同样可悲可怜,所以他们对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者不但没有同情和帮助,相反只知道哄笑取乐,在他们劳累而苦闷的生涯中寻求片刻的快乐。[7]
另一方面,“为了揭示社会对于处在苦境的人的凉薄”也是这篇文章的主旨之一。[8]
语言特点
用词准确生动是这篇文章的一个特点。具体表现在用具体形象的动词来描写静态的事物,如“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或者以先后用词的不同来揭示人物境遇的变化。如“孔乙己……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与“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的对比,用“排出”表示孔乙己在那时的阔气,有钱的样子。后来腿被打断了,人也穷了,便用“摸出”来形容。“摸”这个词就表现出他的破衣袋里钱本不多,可是他却摸来摸去总想多摸出几文钱来。
修辞手法多样而新奇则是另一个特点,文章运用了多种形式的夸张以及反复手法的运用,人物形象塑造准确到位且内涵深刻。[9]
叙述角度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计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凄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涵着深沉的批判力量。值得注意的是,叙述者“我”实际上又是以一位对社会人生有着丰富体验和深刻认知的中年知识分子的口吻,回忆着二十多年前发生的一幕幕景象。——经过了二十多年的世事变迁,当年的小伙计早已人到中年,并远离了鲁镇和咸亨酒店,却仍然对穷困潦倒中的孔乙己及自己在当时对待孔乙己的态度念念不忘,其中复杂的内心隐曲是可想而知的,但作者又刻意隐藏了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只是以一种含蓄平淡的口吻徐徐道来,增添了小说的艺术魅力。
现实原型
《孔乙己》的主角孔乙己,据鲁迅先生自己告诉我,也确有此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们都叫他做“孟夫子”,其行径与,《孔乙己》中描述相差不多。他本姓孟,大家叫他孟夫子,他的本名因此失传,他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以致穷得讨饭。他替人家抄书,可是喜欢喝酒,有时连书纸笔都卖掉了。穷极时混进书房里去偷东西,被人抓住,硬说是“窃”书不能算偷……他常到咸亨酒店来吃酒,可能住在近地,却也始终没人知道。后来他用蒲包垫着在地上,两手撑了走路,也还来吃过酒,后来便不见了。作者的本家,名叫“四七”。此人喜欢喝酒,抽鸦片,但能写得一手好字。经常穿着破旧肮脏的竹布长衫,头上歪戴瓜皮帽,到处游荡。他好骂人,却经常被人打。
相传绍兴城内还有一个名叫“亦然先生”的,此人由于生活贫困不堪,为谋生计,只得去卖烧饼油条勉强度日。因他不肯脱下长衫,又不愿意大声叫卖,只好跟随别的卖大饼油条的小贩后面。小贩们吆喝一次,他跟在后面低低地叫一声“亦然”,令人啼笑皆非。街上的孩子们见他身穿长衫,手提货篮,叫着使人不懂的话,于是就围着哄笑起来,异口同声叫他“亦然先生”。从此,“亦然先生”就扬名绍兴了。
“亦然先生”卖完大饼油条,就缓缓地踱到咸亨酒店,掏出几枚铜钱,要一碗酒,一碟茴香豆,慢吞吞地边喝酒,边津津有味地嚼着茴香豆。孩子们一见“亦然先生”在喝酒,纷纷地赶来讨茴香豆吃。他就每人一颗地分给孩子们,直到碟子里的茴香豆所剩寥寥无几了,就用手盖住碟子,嘴里念念有词:“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据说这位“亦然先生”就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的原型呢。
象征意义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呐喊》里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骗钱混饭。另外《风波》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个水乡,而酒店却在城里,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酒楼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鲁镇也好,故乡也好,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群众浓缩成一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风波》《祝福》中这意象叫作咸亨,在《长明灯》和《药》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使他的写实小说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复杂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记》和《药》,而这篇小说是“气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鲁迅的另一篇象征现实主义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这一象征也是强有力的代表旧中国之一个象征。这两个象征成为互相配合的一对。故乡以故家为缩影,人物事件发生在房屋内,而鲁镇以大门敞开的酒店为焦点,悲剧在街边的柜台旁产生。
现实意义
孙伏园在简括鲁迅当年告诉他最喜欢《孔乙己》的意见时说:“《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因此我们读《孔乙己》不一定永远都把它放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来解释其意义。过去多数人以科举制度对中国人民的毒害的角度来解释,孔乙己代表典型的旧知识分子,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但是正如鲁迅所说“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因此他坚持要了解《红楼梦》就不要去追究曹,从他身上去了解贾宝玉或小说的意义。因为“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同样,我们可以超越写作时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来读《孔乙己》,它一样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当我们不把这篇小说局限于中国封建社会中来解释时,它就是“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这种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这个凉薄的社会,全世界都一样,古代和现代,今天和明天都不会消失。鲁迅表面上写发生在中国清末的社会与中国人,实际他也同时在表现人类及其社会中永恒的一个悲剧。表面上孔乙己是一个受了科举制度毒害,“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但他也是普遍性的代表了个人与社会之冲突的多种意义的象征。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中,多少人就像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被群众嘲笑、欺凌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孔乙己代表了理想或幻想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他的悲剧在于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与事实的区别。在科举时代偷书不是一件可耻或甚至犯罪的行为,他染上这种旧习后,社会却改变了。因此咸亨酒店,那个小小的社会对孔乙己,永远是一个埋葬他、置他于死地的陷阱。
今天,从东方到西方,多少人是根据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价值观而生活,而他自己又不了解或醒悟他是生活在梦幻中,他生活着的社会根本不能容纳像他那样的人。离开科举的框框读《孔乙己》,我们更能感到这篇小说的意义的丰富,而且具有很普遍的世界性的意义。孔乙己和卡缪的《异乡人》(《The shaager》)中的异乡人罗梭,米勒的《推销员之死》(《 Lo 》)中的推销员同样是属于具有全人类意义的代表人物。
名家点评
鲁迅:《孔乙己》一文“能于参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的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显露,有大家的作风。”[10]
刘再复(美学家):贫贱而悲惨的“多余人”,失去人的尊严与资格,被社会所耻的下层知识分子。
钱理群(北大教授):值得同情与焦虑的,有着悲剧性、荒谬性地位和命运的知识分子。[11]
澳门大学中文系主任朱寿桐:通过几十年的语文课本或别的途径,进入绝大部分中国人的心目,并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思想观念,进而悄悄地改变了许多中国人的精神。
孔乙己(续写)
阵阵秋风窜过鲁镇的大街小巷,黄叶漫天飘洒,为深秋增添了缕缕萧瑟。孔乙己用这伤痕累累的双手,艰难地爬进了镇外的一座破庙。不想,在这破庙中竟有几堆干草,供他度上几日。喝了点儿酒,孔乙己黑黝黝的脸上泛着丝丝红晕。见到这救命稻草,孔乙己欣喜若狂,一头扎进了草堆。少顷,鼾声大起,进入梦乡。
梦幻度通灵啊!恍惚中,一位白胡老人飘然而至。“孔乙己,你不该如此颓废啊!快快醒来,进京应试,考得功名,为国效力,为民造福……”懵懂中的孔乙己似已觉醒,心中好生奇怪,急忙爬起。不料自己重伤之腿已愈。“哈哈!老天可怜,吾得重生,必要奋发努力,考得功名,成我科举之业!”他踱步到一清水塘边,突然兀自欢喜,在水中倒映之仕,乃一白面书生,衣冠楚楚之秀。孔乙己内心顿时充满自信与激越的活力!
恰为科举之时,孔乙己这就上京赶考去了。昔日无稽之辈,鲁镇人孔乙己,红运当头,竟在今科连中三元,中了状元。深受圣上赏识。任命为翰林大学士、军机大臣,兼太子太傅。喜从天降,孔乙己终有出头之日。朝野之上位高权重,显赫一时。但他并未忘往日鲁镇之穷困潦倒。突想回故里。便叫人快快照办此事。即日便要起程。
听说孔乙己中了新科状元,威震朝野。鲁镇上人既高兴又害怕。喜终于有家乡之才出人头地,而曾凌辱过孔乙己之人,则是心惊胆颤。这不,闻讯孔乙己要探访故里,丁举人、掌柜的,些须之人坐卧不安。
当日,锣鼓喧天,鞭炮齐鸣,鲁镇之上人山人海。知府、县令细致招办了欢迎仪式,诚惶诚恐。孔乙己下了轿子,款款步入咸亨酒店。
“拜见孔大人。”众人屈膝而跪。“啊!免礼,免礼。都是老乡亲了,何须如此多礼?本是折煞我孔某啊。”孔乙己面带笑意,叫起跪地的乡亲们。孔乙己注意到仍有两人长跪不起。走近一看,原来是丁举人、掌柜的。两人负荆而跪,扒倒在地,不敢抬头。“恭请孔大人万安。”只听得两人头碰地,“咚咚”作响。孔乙己看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丁举人和掌柜的,心中欢喜至极。只见他手一抬,“罢了,尔等定是担心我会计较往昔之事,些须小事都已逝之,不要再提。”丁举人、掌柜的叩头不止,“孔大人您宽宏大量,宰相肚里能撑船,实乃苍生之福啊!”
时光易逝,孔乙己已到古稀之年。大摆宴席,欢庆七十大寿。当日正是兴头,多喝了几杯,竟喝出病来,卧床不起。眼看病情日益加重,难免回顾流金岁月。大半辈子追逐科举,终得圆梦。权倾朝野,享尽荣华富贵。这一生就像一场梦,一场飘渺的梦!猛听一声叩问:“既知是梦,何故追逐?追逐科举。既知人生如梦,还不醒来?”
空旷的破庙中响起一声惊叫。孔乙己从梦中醒来。庙外雷雨大作。他凭着虚弱的体力爬到庙外,雨水浸湿了他的全身,断腿处发出揪心的疼痛。他冷笑一番,“哈哈,梦这场梦做的好啊!”突然,他竟站了起来,大呼:“人生如梦!我做了一场科举梦啊!”声音凄厉,夜幕中,一个瘦弱的身体颓然栽倒在地上……风起,雷动,雨依旧倾盆的下着。
鲁迅经典短篇小说《孔乙己》读书笔记
《孔乙己》是鲁迅的一篇经典的短篇小说。它塑造了孔乙己这样一位典型的封建社会底层的读书人的形象。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清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他穿的长衫又脏又破。孔乙己是个很穷的人,他没有什么钱,常常偷别人的东西,但是从来没有欠过酒钱。孔乙己读过书,但是没有进学,没考上秀才。他是个自视清高的人,学问并不是很高,却常常说那些谁也听不懂的话,比如“君子固穷”“者乎”,在别人眼里,他就像个笑话一样。最后,孔乙己被人打断了腿,连什么时候死的都不被人所知、不被人关心。
为什么孔乙己的命运这么悲惨呢?我曾经看过有关明朝的科举制度的书,这种严格又死板的考试制度一直延续到了清末民初。考生每人待在一个很小的房间里考试,一待就是好几天。在这种环境下,想考上官儿是很难的。况且大明帝国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经说过:“所有考生在作诗的时候不准叙述自己的观点,只能仿照南宋时期的诗人朱熹的写法去作诗。这不就是读死书、死读书吗?所以像孔乙己这样无钱无势的读书人,那点学问连自己都养活不了啊!
我妈妈曾经对我讲过,她去过鲁迅故居绍兴,在咸亨酒馆里也点了一碗黄酒和一盘儿茴香豆,然后洒了半碗酒在地上说道“敬孔乙己!”我当时还很不理解妈妈的做法,现在我看了这个故事后,突然就明白了。如果我和孔乙己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住在同一个村里,在同一个酒馆遇见,那当他想给我讲字的时候我会认真听并说声谢谢,在他付不起酒钱的时候我可以用零花钱帮他付几顿酒钱(当然,长期是不行的,要不然我就破产了!)。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和孔乙己之间相隔了一个世纪(100年)呢!
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
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⑵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⑶,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⑷,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⑸,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吃茴香豆,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⑹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⑺,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
鲁迅小说《孔乙己》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名篇。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孔乙己的形象极为独特。具体体会略谈一下。
一、人物穿着的独特性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这是一句极为高度凝练的语言。具体分析一下:“站着喝酒”是短衣帮的喝酒行为,而孔乙己却穿着长衫,这是矛盾的。看来孔乙己的穿着与身份矛盾。“穿长衫”应该坐到屋里坐下慢慢坐喝,而孔乙己却站在外面喝酒。着矛盾的穿着说明,孔乙己的身份极为特殊。体现他地位独特性。也是他悲剧人生的基础。
二、孔乙己语言的独特性
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不管与谁说话都用文言,为什么?是显得他有学问。是的读书人。比普通老百姓强得多。这就是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体现。也就是“万般接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造成的。是要面子,即使都要饭了,还是要面子。
综上所述,这就是我对孔乙己这一形象的理解。
孔乙己范文
短衣帮照常来喝酒,他们闲谈时提起了孔乙己:“那个老头子,自从被了腿。呵呵,现在过的连乞丐都不如了。”
“就是,上次在城隍庙见过他一次,蓬头垢面的。有人给他吃食,还说些什么君子固穷,什么不受嗟来之食。真是好笑。”
听了他们闲谈,我又是高兴又是悲伤。孔乙己还没有死,但他过的却如此悲惨,让人叹惜。
忙活到了年关,店清闲了下来。掌柜也一改常态,竟然笑容满面,怕是这一年赚了不少钱吧。他也给我们放了假。我一下子没事了,竟不知干什么好。突然想起了孔乙己,他还活着吗?他还像以前那样让人快活吗?我动身去城隍庙找他。
一路上雪很大,好几次差点滑倒。到了城隍庙,发现这早已破烂不堪。这年头,神仙也帮不上忙。孔乙己确还在这里不过气若游丝,脸冻的发紫,周围都是树皮、草根,好像有咬过的痕迹。我不由悯惜他,问他要不要热粥。他也像认出了我,但只是闭着眼摇了摇头,嘴微微动着。我凑过去听,却也是什么之乎者也。
我看天太冷,便生了堆火。他还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盯着火,好像笑了笑,也许是想起了什么吧。过了一会儿,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去探了探孔乙己的鼻息。
孔乙己,他确是死了。死时还穿着那件破旧的长衫。
孔乙己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人们的心灵扭曲变态,经济上的剥削与精神上的毒害,让人与人之间隔了一层厚障壁了。人与人的关系冷漠、感情麻木,甚至丧失了人最基本的同情心。这就更深层次地揭露出封建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戕害之深,也反映了鲁迅对这种社会风气的深恶痛疾。
作为冲决封建罗网的新文化运动主将的鲁迅,在《孔乙己》这篇小说里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末期的整个病态社会,咸亨酒客们的冷漠和麻木正是鲁迅针砭的病态社会的毒瘤,作者对病态社会的浓毒,毫不留情地解剖,对笔下的孔乙己既同情又嘲笑,对自食其力,受统治阶级层层盘剥的短衣帮,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对他们毫无同情心,愚昧麻木的心情而感到悲愤,作者在嘲笑中把批判的锋芒无情地指向整个人吃人的社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