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安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国办发[2009]8号),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方案。

  编辑本段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二)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编辑本段整顿工作任务和重点

  紧紧围绕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及总局的实施意见,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特别是继续仔细查验对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奶制品经生产企业重新检验合格的报告和标识;突出重点市尝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集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

  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部署和总局《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适时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三)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

  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

  各地要把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作为整顿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月饼、干果、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要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对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消费安全。四是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商尝超市、批发市尝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由基层工商所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各地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二是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特别是食杂店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三是要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强化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严格规范食品市场安全准入行为;四是要加大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不断扩大覆盖面,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严厉查处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食品广告;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协会违法推荐食品的广告;严格监管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广告,广告宣传的产品功能和成分与标签、说明书不一致的,要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对于被确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要立即停止发布该食品的广告。

  编辑本段整顿工作的措施

  一)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力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许可文件,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继续按照《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力度。建立与许可证发放机关的信息沟通机制,根据许可机关通报的信息依法及时吊销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

  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货台账制度,监督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销售台账,监督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严格监督从事食品批发和配送业务的销售企业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台账制度并出具票据随货同行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既符合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的“两项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台账制度)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销售者建立电子台账,积极探索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质量保障水平。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监督检查,按照“上下联动、内外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新“三定”方案,完善和创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和方式,针对流通环节特点和消费者投诉、申诉和举报的情况,科学确定食品监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测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同时,要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检测、行业协会检测、销售者自检、消费者送检所反映的信息,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有针对性地依法开展市场清查。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控水平。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销售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监督食品销售者对被告知、通报或者自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追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造册登记等退市措施,对有关部门通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责令销售者退市,并加强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常

  三)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各地要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编辑本段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

  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针对商尝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尝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经营食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经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对商尝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等法定责任和义务,鼓励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保障销售食品质量。对农村集贸市场,重点是推广“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引导其规范和诚信经营。对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重点是监督其落实进货台账制度,仔细查验和妥善保管食品批发和配送经营者出具的销货单据,引导其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配合商务部门推进食品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合格、经营行为规范。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

  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

  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尤其要抓好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及时移交和通报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各地要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网络建设,努力形成从总局到工商所五级纵向贯通以及与地区间、部门间、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网络间横向联接的体系,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查办、网上调度指挥、网上应急处置、网上动态监管、网上发布信息”的目标。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联网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调控、事前把关,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运用无线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机构、队伍、车辆、物资、设备保障,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系统检查,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编辑本段整顿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保障执法装备和经费,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明确一个内设机构牵头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的综合协调工作,并明确各内设机构的分工。内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监督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管机构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分流、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申诉举报,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流通监管机构要依法加强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市场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批发市尝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强食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竞争执法、直销监管、商标管理、广告监管等机构要分别加大对食品市场不正当竞争、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纪检、监察机构要对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进行行政监察。要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按照划片分段、责任到人的要求,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职能机构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内部间的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以及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四)强化督导,狠抓检查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干部和职能机构都要深入执法监管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了解一线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把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总局将适时组织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安全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学校行风整改方案

  通过全体学生座谈会、教职工座谈会、家长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学生、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现状基本上是好的,绝大多数教师都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爱岗敬业、能够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亦注重身体力行地育人,对自身所从事的教学工作进行有益的改革与探索。但是,广泛征求意见中,我校在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也还存在着一系列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个别教师对学生不能从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进行细致耐心关怀;还存在着对学生讽刺的语言。

  2、个别班级教师只关心学生的成绩,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

  3、个别教师存在着布置的作业量过重现象。

  4、学校住宿紧张,生活不方便,缺少开水炉。

  5、不能终身学习。不重视自身的业务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缺乏积极的进取心。

  6、个别教师不能做到关爱学生,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方法简单。

  7、个别教师不能组织至上,集体观念差,工作上避重就轻,不服从组织调配。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认识不到位,敬业精神不够所致。个别教师没有把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看成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而仅视为一种谋生的职业,工作主动意识不强,缺少热情和创造性。其次,不重视学习。我们绝大部分教师没有养成终生学习的良好习惯,缺乏积极的进取心,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再次,自我约束不力,不与先进看齐,只想私人利益,不重视个人素质的学习提高。

  三、整改措施:

  对于这些情况,我校师德师风集中整顿领导小组认真进行了总结,并召开了教师座谈会,开展了更深一步的自我反思活动,提出了学校师德师风要让社会、家长、学生、上级领导满意的口号和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1、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制度机制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良好的规章制度是提高约束力,增强凝聚力的主要机制。为此学校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师德规范要求和我县师德师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具体要求,科学制订和逐步完善师德师风各项规章制度。要发扬民主,使师德建设制度化,常抓不懈。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师德师风建设常抓不懈。

  学校要经常性地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师德教育的学习与宣传。学校要建立师德建设专栏,举办师德报告会,开设师德论坛,举行争创师德标兵的活动。严格学生、家长、社会评教制度。学校领导经常了解情况,及时梳理总结,面对面和教师交流。使先进典型深入人心,力争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教育理念新,教学技艺高的一流教师群体。

  3、要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保障、监督机制。

  (1)、学校的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要把师德师风建设考核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学校将严格按照我县师德师风考评标准,成立由校委会、工会、教代会各部门代表组成的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和评议,作为教职工聘任、评先、晋职的考核依据。

  (2)、对学校内已有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凡是欠合理或不完善的都要及时修订或完善;同时,要联系实际,讨论并制定一些新的规范管理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健全奖惩机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制,使广大教职工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动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的管理。

  一是认真组织好全校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工作,及时向教师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各类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浪潮;二是抓好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做好相关读书学习的材料管理、检查考核工作,督促教师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

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边新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立永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办主任

  温永恒市商贸局局长

  成员:伍朝胜市商贸局副局长

  马国栋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文刚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岭坡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靖市安监局副局长

  韩立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办公室电话:88195200手机:1383*****44)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重要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全覆盖排查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各类安全隐患,盯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过程,坚持隐患清零,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两年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聚焦整改近年来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短板,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巩固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为清远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工程建设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精细化管理

  1、强化风险辨识。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对本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辨识,精准查找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具体部位,提前研判,制定有效管控措施,形成“一项目一清单”,按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监理单位要对施工企业编制的“一项目一清单”进行严格审批把关。

  2、加强全过程管控。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检查、检测、监测、验收等环节管理。施工前应严格按照《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强化落实建筑施工领域风险主动报告工作的通知》(清建〔2021〕39号)进行风险主动报告,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3、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高边坡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隧道工程、涉水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

  4、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工程参建单位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主管部门要将存在危大工程和重大风险的项目要纳入年度监督执法重点对象,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逐项跟踪整改落实。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整顿,确保整改到位。

  5、将重大风险向社会公布。房屋市政工程存在重大风险的危大工程,各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工程名称,位置,风险描述,已采取措施,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联系人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1、全面落实手册要求。各主管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手册”)与日常监督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手册制度落地见效,对执行《手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要在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等评优评先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纳入诚信评价并予以曝光。各企业要抓紧编制企业手册,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手册要求,实现企业、项目和人员全覆盖。

  2、强化安全生产保障基础。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手册有关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压实关键人员责任。充分利用实名制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风险主动报告制度、监理周报快报制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关键人员,特别是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将手册要求落实到每道工序、每名员工、每个岗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筑牢安全防线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程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全员年度安全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强化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培训和教育严禁形势主义,要真正取得实效,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减少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2、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参建单位要对照全市2022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强化临边、洞口等部位保护措施,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同时要依法依规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加强临时用电、建筑起重机械、起重吊装、临时消防管理,防止出现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事故,切实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3、提升安全技术防范水平。鼓励工程参建单位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铝合金模板、附着式提升脚手架、塔吊预警螺栓、施工升降机人脸识别等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淘汰和限制竹(木)脚手架、门式钢管支撑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鼓励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水平。

  4、加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工程参建单位要制定完善综合应急预案,同时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内涝、台风等风险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储备必要的医疗应急装备和抢险救援设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5、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用。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专业化技术指导和社会保障功能,以“安全+保险+服务”的模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社会化保障的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1、严厉打击整顿违反建设程序行为。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2、大力整治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揽工程,不得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建设单位应将质量检测业务依法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监测机构,检测、监测机构应出具真实准确的报告。

  3、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监督执法机构要依法给予违法违规行为单位和个人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还要依据省、市相关规定依法实施动态记分、诚信记分、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及时曝光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公开处罚信息。

  4、深入推进“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两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21〕5号)要求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对“两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行动进行评估验收和巩固,要继续重点查处已取得规划许可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违法行为,查处向违法建设提供混凝土行为,对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

  1、带头履行基本法定程序。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不得以会议审议等非法定程序代替相关审批。要落实建设资金,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确保工程效益和安全生产。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协调配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时,必须在法定范围内进行,必须坚守安全底线。

  2、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履行政府投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应报送至代建管理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对责任人员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3、打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示范工程。政府投资工程参建单位要带头响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专项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建设,打造一流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积极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要当好安全生产排头兵,充分发挥区域领先带动作用,建设精品工程、绿色工程、安全工程,优良工程,样板工程,发挥好政府投资工程典型示范作用。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0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并于2022年4月20日前,通过粤政易平台将实施方案报送我局。各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本通知精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研究部署,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制定企业和项目安全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21日-2022年12月31日)。各参建单位在2022年4月底前要按照本通知组织对本企业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要围绕治理行动重点任务,于2022年7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2022年9月底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我局适时对各地房屋市政工程治理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领导同志带队检查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形成一套管用、实用的施工安全监管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治理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和风险研判制度亲自抓,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压实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目标导向及问题导向,统筹有序推进。治理行动要结合“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狠抓平安清远建设三项攻坚任务“最后一公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任务和问题清单,要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属地检查要全覆盖检查,务求实效,以数据和结果说话。

  (三)加强联动,提高执法震慑力。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网格化、清单化管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强化监管力量支撑,提高监管效率。同时,各内设监督执法机构要明确职责,加强联动,针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深挖责任单位在安全、建筑市场、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一案多查,要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衔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执法震慑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力度,在新闻发布会、“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集中宣传,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五)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本质安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构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房屋施工工程本质安全。

  (六)加强工作总结,定期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汇总,每月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按附表《__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进展表》要求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每年要形成专项治理行动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在12月底前上报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盖尾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推进在全镇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治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的过程;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左右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生产安全投入,提高各类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镇政府调整充实由黄明华镇长任指挥,各有关领导任副指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整治重点:建立完善勤务机制,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病车上路、“土三边”及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等违规违章行为;抓好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点段的监控,加大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重点时段的治理整顿力度。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限期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运输工具牌照。

  2、消防火灾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派出所

  整治重点:重点对车间、住宿、仓库“三合一”和“二合一”家庭作坊或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饭店和营业性餐厅、商尝超市和室内市尝学校、托儿所、养老院的集中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或者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销闭的,必须当场改正。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户方向错误的,以及商场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铁棚栏以及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并予以处罚。

  3、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由镇烟花火星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派出所

  整治重点: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尽快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要继续组织区域清查行动,深入各村各户,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地下作坊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严格原材料和产品出入库和监控网络,严格雷管编号登记管理,防止丢失被盗。继续抓好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清理整顿,对非法经营销售和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要依法查处。

  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危险化学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郊尾工商所

  整治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创造、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严格安全条件验收和资格审查。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坚决实施关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督,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失。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整治,对使用氰化物的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要依法予以关闭。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国土资源所

  整治重点:集中抓好砖瓦、采石场等各类小矿山的安全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各类个体私营小矿山的整治工作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安全条件评估、评价和验收质量。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矿山、小采石常

  6、水止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盖尾仙潭码头,各村水库和木兰溪流域水上船舶落实“三长负责制”。打击整顿“三无渔船”和电毒炸捕捞等违章现象。

  7、建筑施工及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建筑施工及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负责。牵头单位:村建站

  整治重点: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分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工地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和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确保持证上岗。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液化气充装单位和经营门市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气瓶检验措施。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8、有毒有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由镇有毒有害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卫生院

  整治重点:加大对制鞋、制革加工、工艺品加工、家具制造和矿石工、石板材加工、陶瓷等粉尘作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整治力度。

  9、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镇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安监站

  整治重点:要抓好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化品罐车、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验,坚决取缔各种土制锅炉、土制升降机、土制压力容器,销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废旧气瓶主,全面清查牿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教管办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报批手续,防止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道路交通、旅游等安全教育,增加不生自救能力。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的检查和危房改造工作。

  11、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对旅游风景区安全检查,督促旅游景点管理单位抓好危险点段治理,设立安全获救标志,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食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窗口设备和旅游交通工具等务必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23日-10月24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应在10月25日前,把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镇安监站。

  2、排查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和无牌无证运营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4、考核验收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县安委会届时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客领导重点抓的原则,明确责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常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总结以往专项整治的经验,突出本领域、本行业的重点,依法整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3、落实“周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各村、各部门要在整治期间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情况及隐患整改表于每周五上午报镇安监站,由安监综合和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予以通报。

  4、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公开通报,并将本次整治成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之一。在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5、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整治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同时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附:盖尾镇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表

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及新密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市人民身心健康,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局。建立监管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坚持平时监管与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检测、检疫与重点治理相结合,固定场所与流动滩位检查相结合,严把农业生产投入品的源头关和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关,全面完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和近期任务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使全市的农产品生产安全得到强化,检测检疫体系得到完善,农业生产投入品的管理得到加强,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得到保障,农产品安全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近期任务:国务院规定的禁用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在市场上逐步销声匿迹,限制使用的得到进一步控制;农产品批零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药残留超标蔬菜严禁上市;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级对硫磷、久效磷和磷铵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止“廋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绿霉素”等禁用兽药在养殖业生产中使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部位和时间安排

  一)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和植物生长的用药特点,市农业执法大队要在平时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管理的同时,重点在3—6月份、8—10月份开展两次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加强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市畜牧中心要按照上级要求,在平时加强监管的同时,每年集中不少于四次对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治理,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

  二)上市生鲜肉品和蔬菜的检疫及检测

  市畜牧中心、农产品监测中心要在每日做好上市生鲜肉品、蔬菜的检疫、检测的基础上,每逢传统节日前后、春秋疫病多发季节、夏秋蔬菜生产用药高峰都要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努力做到不漏检、不误检、不迟检,对检查出的不合格肉品和蔬菜依法进行妥善处理和集中销毁。

  四、主要工作

  一)正确引导群众,在生产过程中把好农业生产安全关

  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实施高毒农药削减计划,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药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推广使用低残留高效农药及生物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普及安全、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认证工作,在生产过程中把好农产品生产质量关,确保生产出的农产品安全无害,保障人民身心健康。

  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首先,市畜牧中心、农业执法大队要会同工商部门,依法对各类农药、兽药、饲料、肉品经营商户全面清理,对已发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要认真核查经营档案,依法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吊销证照,对无证经营的依法进行取缔。

  结合《农业局2007年农资打假实施方案》,市农业执法大队要切实做好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管,对各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一年不少于4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要求各农资经营门店实行“一票(购销票据)、一卡(质量保证卡)、一档(经营档案)、一牌(农业局敬告农民朋友提示牌)”、一书(承诺书)农资经营诚信服务制,推行“台帐记录、票据索源”制度,确保销售产品保质保量,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市畜牧中心要重点加强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的监管,饲料要着重查处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产品标识的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产品,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杜绝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违禁药品行为;兽药方面重点对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不规范、无产品批准文号和以地区试验名义生产、经营的兽用生物制剂进行查处,尤其对明令禁止使用的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依法进行收缴和集中销毁,切实维护畜牧业生产者、经营者、畜禽产品销售者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检测检疫,依法加强监督,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民吃上放心农产品,市农产品监测中心要加强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城区菜市场、矿区蔬菜批发市场、青峰路集贸市场进驻检测人员,并根据市场不同季节的经营状况特点,及时调整上岗时间,加大上市蔬菜每日同步抽样检测力度,全市每天坚持抽取比较有代表性的蔬菜样品120个,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科学检测的同时,认真填写抽样凭证和检测结果凭证,建立检测档案,严格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对市区50余家大型超市量贩及民康路、文峰路、气象街等集贸市场经营者凭“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准予经营。市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实行严格的监督验证制度,对每日检测出的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要依法进行就地销毁,决不心慈手软。在对经营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积极引导商户到国家认定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进货,要求他们学会自测,使其尽量经营合格产品,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确保我市蔬菜市场高标经营。

  市畜牧中心要抓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确保上市肉品安全,要全面落实检疫制度,严格检疫程序,规范检疫行为,杜绝只收费不检疫,只发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加强检疫票据的管理,严肃查处倒卖、转让检疫票据的案件,强化监督管理,对查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禁止病害畜产品上市和流通,严厉打击经营病害动物及产品的违法行为,保证上市肉品安全,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农业局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立咨询台、咨询电话,出动宣传车辆,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农业信息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增加农产品生产者、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者和城乡居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为了保证宣传效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农业执法大队将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印制、发放“新密市农业局敬告农民朋友”提示牌,印发禁用农药目录、推荐使用农药目录,提醒和引导广大农民正确使用农药,并向社会公开农业执法大队与商户签订的农资质量承诺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农产品质监中心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周报、月报结果,及时在新密市农业信息网上发布,月报结果在新密市电视台、新密市委、政府两办信息上以通报形式公布,并在各大市场、主要街道、超市量贩显著位置张贴,接收社会各界监督,真正让群众吃的放心、吃的舒心。

干部作风整顿整改方案

  一、县政府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观念解放不够。

  1、观念更新还有些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同发达地区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相比较,还存在着思想解放不够,有时思维打不开,视野放不远的问题,平时习惯性做法多,开拓性做法较少,考虑眼前工作多,长远打算还较少。工作上表现为:一是国企改革尚未完成;二是对发展县域经济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好;三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四是招商引资软环境还不够宽松。

  2、结合县情发挥充分自身优势不够。在一些事情的处理上,习惯照搬别人或以往的经验,深入分析不够,没能把xx县情和工作实际较好的结合,没发挥出xx自身的县域优势。具体表现在:一是工业经济没能充分依托xx做大做强县域工业企业;二是农业生产没能充分利用好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是改革开放没能很好抓住扶持丘陵大县的机遇。

  3、全面创建和谐社会的认识还不到位。抓经济建设的同时,没有很好地处理好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的关系,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遗留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市民素质较差,城市管理难度大;二是乡村医疗卫生水平较低,卫生防疫体系还需完善;三是就业和再就业难度加大,弱势群体利益保障不够。

  (二)执政能力有待加强。

  1、班子上下交流沟通不够。一是班子成员间相互通气还比较少,在政策的制定和问题的协调上,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和部门考虑较多;二是政府班子与部门间交流沟通较少,没能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影响了行政效率。

  2、部门工作执行力不强。一是少数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对己有利的事争着干,与己无利的有时推给别人;二是部门沟通协作的能力弱,遇事踢皮球、怕沾边,缺乏原则性和坚定性;三是个别部门工作落实不够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3、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一是个别领导、少数部门传统行政观念、习惯行政做法依然存在;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强,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关心基层干部不够。

  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要部门倾注的精力和时间较多,对基层面上的工作考虑的时间较少;给基层干部提要求、交任务的时候多,关心基层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的时候较少;谈工作的时候多,交流思想的时候少;批评教育的时候多,激励奖励的时候少;对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交流沟通的时候较多,与副职和一般干部交流沟通的时候少。

  (四)党员先进性体现不突出。

  面对问题时,部分领导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开展工作时,直接面对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接人待客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端正思想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少;履行职责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还不够好。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入。

  主要是认为平时班子成员都按时参加了县委中心组的集体学习,且大家都是经过长期锻炼而成长起来的干部,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的时候也比较多,理论水平、修养是比较高的了。加之县政府工作本身就十分繁忙,班子成员在面临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抽出时间来学习的时候非常有限。有时也认为学习这个东西不能解决当前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这个难题,要靠项目来支撑,要靠经济总量的增长,因而有意无意的放松了理论的学习,渐渐地对深入学习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出现了把学习当作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的情况。

2017年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龙山县城区内民安集贸市场、消防车道多处被占用、消防设施多处被损坏。2018年4月20日,民安综合市场被列为全省重大火灾隐患,省政府挂牌督办,要求在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整改。为了消除这些地区的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向宏国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张青山副县长、杨志慧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消防大队、安监局、公安局、法制办、商务局、广电局、城管局、市管服务中心、工商局、电力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姚绍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整改情况的落实。

  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指导各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制定安全逃生路线图,协助广电局制作消防公益广告、发放消防整改通知。

  安监局:负责依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对整治活动予以指导。

  公安局:依法制止和打击阻挠整治的违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对整治工作依法行政上把关。

  商务局:负责组织发放宣传单。

  广电局:负责消防活动的宣传报道,制作消防专题片。

  城管局:负责拆除违章搭建的摊点、棚子及后续管理工作、宣传单。

  市管服务中心:负责拆除违章搭建的摊点、棚子。加强市场日常监管,督促经营户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做好消防安全日常检查、上报工作,做好宣传工作。

  工商局:负责对经营户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宣传工作。

  电力公司:负责检查私拉乱接电线,检查用电安全,指导用户电线整改。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火灾隐患得到整改,重、特大火灾得到控制甚至是杜绝。消防能力得到增强,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齐全,建立了完整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为全县创造安定、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整改活动从5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5月10日一5月底)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煤体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攻势,发放大量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动员经营户对自身的违章行为进行整改,主动配置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增强自救能力。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一6月底)

  火灾隐患整改领导小组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整治工作:一是对违章搭建的摊点、棚子整治。二是对电路安全整治,查处私拉乱接电线用户,检查用电安全。三是对消防通道整治,疏散消防通道,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防火间距。四是对消防器材配备整治。财政落实专项资金,添置公共场所的消防水带、水枪和灭火器等器材设备,检查消火栓水压情况,督促经营户配置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五是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消防大队要组织消防安全应急实战实兵实地演练活动,制定安全逃生路线图。

  (三)巩固、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一7月底)

  消防、安监等部门集中对城区重大火灾隐患地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出具检查意见。对经营户和住户进行防火和用电安全知识考核。

  五、几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城区内几处消防隐患点都存在隐患时间长、社会影响面大、整改难度高的特点,已引起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XX年省政府对民安综合市场消防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目前,距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还有较在差距。各部门各单位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以开展“龙山县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为契机,抽调专人参加整治工作,服从领导小组安排,切实落实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严密组织,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关系重大,各部门各单位应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县政府办牵头各部门,要发挥好协调督促作用,协调各监管部门和责任单位积极投入到整改工作中来;消防大队作为主要业务指导和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进行防火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积极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目标的实现。

  三是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在整治过程中要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执法程序到位,在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严格、公正、依法地消除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和私拉乱接的现象,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四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宣传板、宣传画和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提高经营户和住户的防火意识,杜绝佼幸心理,增强安全观念,大力营造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家家有责的氛围。市管服务中心要强化管理职责,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管,建立巡查机制,坚持隐患排查调处制度,确保整改成果得到长久保持。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计划

  为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全连各族职工群众在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一连特制定事故隐患整改计划。

  一、全连干部职工群众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重要性的教育,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二、分阶段对每次安全检查之后查出的隐患安排专人负责整改,整改不彻底,决不允许开工或使用,验收不合格,决不允许使用,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对查出的隐患能够当即整改的,当即整改,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决不允许拖延或延误整改期,否则,发生的事故有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负全责,整改达到100%。

  四、结合农牧职工危旧住房改造工作,督促危房户拆除旧房,协助市政管理部门,做好危房拆迁工作,做到危房拆迁不彻底,不退还拆迁费用。

  五、全力做好重点部位,生产场所,生产设施,公共场所隐患整改工作,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生产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安全,花钱为广大职工群众买一个平安。

  六、积极做好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团场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为推动连队安全生产工作尽职尽责。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方案

  2016-3-2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预防学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努力排除自然灾害、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安全事故隐患;有效扭转学校及周边文化娱乐场所、饮食卫生摊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状况,增强师生的安全感,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建立起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及任务

  (一)全面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等基础设施安全状况,各种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认真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应急灯应按标准配齐,并完善预警装置和警示标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认真排查学校交通安全,落实学生返家返校安全乘车、路途护送、节假日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等制度。认真排查学校厨房卫生安全,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洁净,师生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认真排查防雷安全,按规定完善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认真排查学校锅炉,按要求进行年检,禁止超期使用,严格危化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认真排查学校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洪、防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全面排查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并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用经费。建立健全以校舍、消防、食品卫生、交通、溺水以及寄宿生管理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门档案和校长个人安全工作档案。

  (三)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学校应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建立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摸排学校周边治安、饮食、交通、网吧以及娱乐场所、学生上下学途中犬只情况,及时通报和配合公安、文广、工商、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

  三、步骤及时间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摸底和动员部署(2010年9月28日-10月3日)。学校建立领导小组,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并报县教委安全保卫科。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0年10月4日-10月20日)。对照《方案》,组织人力对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自查整改。根据自查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迅速开展集中整治。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2010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学校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报教育局安全保卫科。

  四、具体做法

  (一)学校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校长杜玉仿任组长,副校长张卫东任副组长,各班主任、教师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代方乐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各班主任具体实施本班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1)召开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学生家长安全工作专题会,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会议精神,部署学校后期安全工作。(2)组织师生学习安全科普知识。学校印制下发《中小学生安全常识》、《安全用电常识》、《避雷常识》等安全科普资料,做到人手一册;要求并利用校会、班会、周前会组织学习;确保每周一节安全教育课,中心校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村校由主任教师落实;以班为单位开展教师及家长安全科普知识培训,各班办一期安全知识板报;以班为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掀起全校学习安全知识、关注学生安全的热潮。

  (三)落实责任,严格检查。校长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班主任一岗双责,教职工人人有责,实行领导包片制度,组织人员对校舍、设施设备、饮食饮水、卫生防疫、交通安全及周边文化娱乐场所、饮食卫生摊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自然灾害隐患、犬只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排查后,按照学校制定的《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各班主任教师定期排查本校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积极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检查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发生涉及学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集中整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协作配合,将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处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排除安全隐患,学校无法排除的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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