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答案
宪法的心得体会
宪法知识大赛的参与对象分为小学组、初级中学组和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组。本届知识大赛较前一届变化显著。
大赛的流程设置更加科学。比赛模式在原有环节基础上,又新加入了学习、测评、模拟考试等环节。
参赛平台操作更加便捷。在原有的网络参赛基础上,新增了移动端参赛接口:“眠眠学法”APP。在移动端上,学生不仅可以参加比赛,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段选择相应的组别与模块进行学习、自测与模拟考试。
学习和管理功能更加完善。在参赛平台(普法网和“眠眠学法”APP)上,参赛人员可通过平台上提供的“学习进度记录”功能,随时查看个人的学习情况与进度,并根据自身法治知识学习的情况得到合理化的学习建议。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也可以通过管理平台监督参赛情况,实时查阅全国在线学习、考试的学生人数等数据,激发参赛的热情。
本次“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与知识大赛组织机构权威,流程规范,覆盖面广,代表性强。活动旨在推动各校法治教育发展,创新法治教育方式,展示法治教育成果。同时以丰富的内容与严谨的形式,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学习法治知识、展示演讲能力、培养法治人才的平台。
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于2017年5月以崭新的面貌、创新的技术、更丰富的内容正式拉开帷幕,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并预祝大家取得优异的成绩!
宪法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二是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
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四是实用主义较为普遍。不少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实用主义的做法,对单位和个人有利的事情当仁不让,没有好处的事情拱手相让,以致出现互相推诿、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严重地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五是执法环境不宽松。由于社会关系网干扰较多,来自社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纵横交错的关系网,无时无处不在严重地干扰着依法行政。致使许多本来并不复杂的事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也很明晰,但处理起来却很棘手,导致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
六是执法监督不够有力。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仍很不完善,监督制约乏力,存在监督真空、盲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还未真正达到全方位的监督。
上述问题有的属于国家管理体制的问题,有的属于行政执法运作机制的问题,有的属于个人素质的问题。归根到底,我认为主要是宪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对于国家体制、管理机制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问题,我们要有一种信念,即坚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存的一些问题和难点一定会得到解决。而对我们每一位行政机关干部,一定要克服行政行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务必从强化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入手,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履行职责,自觉以宪法为准绳,把自己的从政行为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轨道,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以自己的努力实践和具体的行为,为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做出积极贡献。
法律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党和国家长期以来总是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大事来抓,经常强调、常抓不懈。维护社会的稳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良好的社会秩序要靠全体人民通过遵纪守法的行为去建立和维护。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可见,树立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当前我们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法在我心中,简单而言就是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最终达到“依法”。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制度建设已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众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
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是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前进的航标。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中,如果我们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导航灯,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公元前18世纪,在古巴比伦王国,世界第一部成文法——《汉穆拉比法典》的诞生,在人类历史的土壤里播洒下了一颗法律的种子,经过几千年日月精华的滋养和云电光风的考验,现在已经长成为一株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迭岁替,法律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是一架社会的均衡天平,有了法律的制约,国家才有民主和自由,社会才会秩序井然、繁荣安定,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治国无法则乱”,早在几千年以前,柏拉图就说过一句名言:“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一样”,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岁月无痕,而烙在心中的法的印记却是永恒的,心中的法法力无边,当邪恶、贪婪试图靠近我们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左手的盾,保护着我们的灵魂免受侵蚀;当犯罪分子危害社会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右手的矛,去惩治和打击罪恶。“法”应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目无法纪必将导致行为的偏差。有些人之所以蜕化变质,是因为他们心中无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将法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才会堕落到无底的深渊。
法在我心中,法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让我们在物质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法与我们同行!让法律的痕迹在我们的心中成为永远!
宪法知识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就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而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非常重要的,而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想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教育、培养孩子的义务,没有凌驾于家长之上的特权;只有为家长排忧解难,帮助教育好孩子的义务,没有侵犯家长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宪法是根本法
《感受宪法日》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宪法的作用;宪法的法律地位。
2、能力目标:认识宪法的作用和地位
3、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和维护国家安全。
二、教学过程
1.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板书)
首先,学生阅读教材并思考: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其次,小组讨论,从那些方面来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学生感知:请学生阅读教材上的小字材料,说说宪法与普通法律有什么不同
2.大家讨论后的出结论:
(1)从宪法规定的内容上看: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等。普通法律治规定国家生活中得某一方面的问题。
(2)宪法的构成
学生再讨论:P80小齐为什么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它是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力的
从小齐的例子我们应该:
(3)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肃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从这个意义上说: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实行以法治国的根本依据。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板书)
引导学生从教材图示中得出宪法所处的法律地位
做一做:宪法与普通法律得“母子”关系(行政诉讼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
(1)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率。
①宪法使其他法律得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③宪法是一切组织和各人的活动准则。
(2)法律效率,指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
3、从宪法的制定、修改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严格
总之,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得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更为严格。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1.教材内容分析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中第2课《宪法是根本法》的第二个栏题。
第2课《宪法是根本法》,在本册中起到了总领全册的作用。本课教材首先用准确凝练的语言对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的特征进行了总体概括,也起到了总领本课的作用。
栏题二《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通过呈现我国的法律体系树和《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的第一条法律条文等引导学生观察、分析、理解在法律体系中宪法与其他法律不同,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一特征。然后教材呈现了宪法中另外一个非常重要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最后通过比较简单连线活动引导学生“学会寻找法律依据”的方法,即法律思维的渗透,使学生能够运用知识简单的分析生活中与宪法有关的现象。
2.学习者特征分析
我采用问卷、访谈和日常观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学情调研,发现:学生法律知识少,宪法意识薄弱,虽然通过栏题一的学习和国家宪法日期间校内外的宪法宣传活动,知道宪法重要,能说出宪法是根本法,但只是结论性的认知而不是概念上的真正理解,都不能准确、全面地说出宪法成为根本法的原因,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更不清楚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与联系。
3.教学目标
1.通过合作探究活动,认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初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至上的理念,产生积极主动学习宪法的意愿,为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奠定基础。
2.能够运用比较的学习方法和案例分析的方法说明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体会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能够利用资料说明宪法的特征,树立实证意识。
3.了解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并能简单阐述理由。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了解并认同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并能简单阐述理由,产生积极主动学习宪法的意愿。
教学难点:能够运用比较的学习方法和案例分析的方法说明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体会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初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至上的理念,为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奠定基础。
5.教学资源:多媒体课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6.教学环节:
环节一:聚焦生活,创设情境
1.创设情境:法律家族大聚会,家族庞大成员多,主席台上只有一个座位。学生分享自己的想法。以小组为单位排演群口相声《五法争位》。
2.提出问题:到底哪位法律成员最有资格坐在主席台上
课前利用多媒体设备播放群口相声《五官争功》片段。
环节二:合作探究,明确关系
1.发布课堂学习任务:
任务一:梳理关系作比喻——结合资料和生活经验,用一个比喻句说明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任务二:结合图例画家谱——结合老师提供的图例或者自己创新,用简笔画或思维图的形式表示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任务三:自编自演拍续集——为《五法争位》创编续集,并尝试着表演出来。
评价要求是:有理有据,比喻贴切,关系明确,表述清晰,自然大方。
2.学生合作探究,教师巡视指导
3.小组汇报展示,教师相机点拨、补充、小结、提升
4.关键点:(1)其他法律:都是管某一方面的问题。而《宪法》规定的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是国家的总的规章制度,总的章程。
(2)“依据宪法,制定本法”。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预设:其他法律:都是管某一方面的问题。
《宪法》规定的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
课件出示课堂学习任务及评价要求。
环节三:典型案例,感悟效力
1.问:如果宪法与其他法律相抵触了,会怎么样?说明了什么?(学生猜想)
2.要闻回顾:国家废止了《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以及劳动教养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
2.思考:从中你体会到了什么?为什么废止这些法律法规?(浏览要闻)
3.体会宪法是一部怎样的法?(各抒己见,谈自己对宪法的理解)
出示课件:《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以及劳动教养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被废止的消息。
环节四:回归生活,践行宪法
1.回归生活,明确责任:
作为国家的小主人、小公民,应该怎样对待宪法
2.布置作业,知行合一:坚持每天“宪法诵读”,继续选择绘画、表演、讲解、海报等自己喜欢的方式学习宪法、宣传宪法。
《树立法律权威》
一、通过观看视频导入新课
过渡语:视频中香港暴徒侮辱国旗的行为,违反了《国旗法》的相关规定,与宪法背道而驰。一所学校有学校的章程,一个班级有班级的班规。同样道理,一个国家必须有一个最高的法律权威,任何人都必须在这个权威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个权威就是宪法,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树立法律权威》。
1.揭示学习目标
2.出示自学问题,巡回指导
二、交流讨论
1.说一下你对宪法知识的掌握情况。
2.生活中我们应该怎样维护宪法权威
3.为什么要进行宪法宣誓
三.共同探讨:
1.畅所欲言:宪法权威之我见
过渡语:刚才几位同学对宪法权威谈了自己的认识,对宪法有一定的了解,所以树立宪法权威,要求我们必须掌握宪法知识。
2.讲解需要掌握的宪法知识
(适当说明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内容。体会宪法在国家和公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知道它是我们行动的根本依据。)
3.展示宪法宣誓的几幅图片
结合宪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4.展示宪法宣誓词
为了让学生感受一下宪法的权威,让同学们齐读宪法宣誓词。
5.畅所欲言:为什么要进行宪法宣誓
点拨:2015年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6年1月1日施行;2018年2月,对誓词、人员和仪式要求进行完善。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何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没有超越宪法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应该得到追究。
6.奇思妙想:设计宣传宪法的标语
过渡语:为了树立宪法权威,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宣传宪法、了解宪法,请同学们设计宣传宪法的标语吧!
四、课堂小结
同学们,通过这节课学习,我们认识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板书:树立法律权威
1.掌握宪法知识
2.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学习宪法知识心得
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应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内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增强宪法意识
12月4日是中国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传递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念,坚定党和国家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决心。
宪法是法上之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其他一切法律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宪法作为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公民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力;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对于当代青少年来说,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意义十分重大。随着时代的发展,当全球化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时,各种思潮涌现,一些腐朽、落后思想渐渐影响到我们:有些青少年因沉迷网络荒废学业,有些青少年因任性冲动而打架斗殴,欺负弱小,尽染劣迹恶迹,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事实说明,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高素质的公民已刻不容缓。
增强宪法意识,首先应了解宪法。青少年只有通过认真学习宪法,才能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知道宪法在我们国家生活、人民生活的地位和作用;知道哪些行为是宪法提倡和鼓励的,哪些行为是宪法所禁止的;明白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其次,要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青少年学生通过宪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从而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为将来服务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思想指导行动,学习在于运用,这就需要我们中学生在学习生活、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宪法的要求,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如:严肃认真地参加升国旗、唱国歌等活动式;刻苦学习,认真完成每一次作业等等。
三是要以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但现实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差异,总会有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宪法观念,这就要求我们青少年用各种形式向周围的群众宣传宪法知识,让周围的群众了解到宪法的重要性。
当前,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正气构成了我国社会生活的主流。但与此同时,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消极丑恶的现象,有的人总会做出一些违反纪律、违反宪法的事情。对于违法行为,我们青少年要机智勇敢地与其斗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宪法的尊严。
青少年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历史使命,我们要在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认真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添砖加瓦。
学习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给予我们各种权利同时也规定有很多义务。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度,中华民族在推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古老神秘的中国在列强的侵略和帝国主义的破坏下曾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为什么当时的中国会被侵略到如此体无完肤?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还是中国人的软弱无力?或许前者的原因更甚。但是当时的中国确实也较为落后。落后的结果就是被侵略。
历史探索的结果使中国有了毛泽东主倡的新民主义社会,有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有了宪法和法律来保卫和维护全体国民的共同利益。
我们做守护宪法的保卫者,做遵守宪法的执行者。现实的结果却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进入到现如今的社会,宪法日益完善和健全,而违法事件却层出不穷。
暴力问题是当今社会令人头痛不已的问题。前不久发生的永安县初中生打人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小小年纪的打人者让被害男女生跪在地上求饶,打人者气焰嚣张连扇被害女生巴掌。这个视频让人看了心痛不已,看着被害女生通红的面部和跪下的膝盖不禁发人深省,这是学校教育的缺失还是对于法律的无知
然而,我却更相信是后者。对于法律的无知或是对于法律的无视让他们可以这样去欺负一个身无缚鸡之力的女生。通过此次事件,或许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法治素质,成为新中国遵守宪法的守护者。
毒品两字使人闻风丧胆,是国家明令禁止贩卖的有害物品。毒品对人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可以使人产生依赖性从而控制人的精神活动。然而毒品中的暴利却让贩毒者铤而走险违反法律去谋取暴利。
如今的公共人物有许多人吸毒,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艺人们吸毒是为了缓解压力,而毒枭们贩毒却是为了钱财。世界那么大,总会有一处是自己的容身之处,而毒枭不惜知法犯法,去危害自己的同胞,这种现象是可悲的。
宪法是为中国人民制定的,宪法为了让我们拥有更好的生活和更好的发展,为了让我们不做错事,为了保障我们的人权。因此,我们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宪法,体会宪法,遵守宪法。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因此宪法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宪法维护了我们公民自己的权利,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宪法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我们要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共同成为宪法的遵守者。
学习宪法,共同创造校园的美好明天,共同开辟自己的美好未来。学习宪法,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我们都要做宪法的守护者、执行者。
关于宪法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宪法
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人们有秩序的生活,国家需要指定许多法律。这些法律各有各的调整范围,各有各的内容。对国家来说,必须有一部专门规定国家基本政治和经济制度、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最重要事项的法律;另外要使国家这么多的法律之间不发生矛盾都符合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也必须有个总法,把国家和社会生活方面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则确定下来,以便在制定其他法律时有所遵寻,这部法律就是宪法。所以学法必须了解宪法。世界大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我国的宪法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规定了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信仰和不信仰宗教,接受教育、劳动、休息等最重要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有劳动、受教育、服兵役、纳税、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等基本义务。我们应当从小了解宪法规定,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