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法守法好少年手抄报内容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国家设定的普法日,也是为了能有效地做到法律的普及教育和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提起法律,大家都会觉得很神秘、很威严。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
也许许多同学都认为:我们还小呢,能范什么罪?即使做错了事,犯了罪,法律也不会制裁到我们的。有些现象我们在学校中也常听到,比如:一些同学从偷别人一支笔、一块橡皮、到偷钱等等。这是因为,这些人因为年龄小、缺乏社会知识、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所以,我向大家提一些建议:
一:不沉迷网络。
二: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以免失手,以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
我们大家都知道,由于小毛病发展到大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所以我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争做讲文明、懂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下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老师们、同学们:
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按交通规则行驶,不然就容易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一旦违反法律,必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少年儿童,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杂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事件。这个时候,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对我们成长的人生尤为重要。
“遵纪守法”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很多人以为不盗窃、不抢劫才是遵纪守法。其实不然,我们平时的很多小事也能体现出是否遵纪守法,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是懂法、守法呢?当然要从遵守身边的法律法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首先,不能以暴力解决矛盾。我们性急,一旦有尴尬、矛盾、辱骂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容易一生气就动手打人,希望以此震慑对方,达到最终胜利的目的。而这样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我们应该首先尝试着自己化解矛盾,如不小心把人家的足球弄坏了,可以赔偿而没有必要动手;如果是别人给自己取不好的外号甚至是辱骂,可以尽量把心放宽一些,要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相信你的大度和宽容反而会更赢得对方的尊重。
第二,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学校教学工作的良好有序,必然少不了“不随地吐痰”、“不攀折校内花草树木”、“上下楼梯靠右走”这些制度,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如果疯狂打闹、推来推去,就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多么可怕!
最后,做到诚实守信,不贪小便宜,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这是我们少年儿童理应养成的行为规范,可是有些同学却忽略了。
对少年儿童法律意识的养成教育,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就说过“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说的就是从小养成了什么样的习惯,习久成性,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品质。所以,要增强我们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一定要从身边的小事着手,我们要从最平常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
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
播音员乙:哎,你知道本月4号是什么日吗
播音员甲:当然知道了,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播音员乙: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没有规矩的人将无法在社会立足。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播音员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播音员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播音员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播音员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播音员甲: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2、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3、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老师家长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4、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
播音员甲: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
播音员乙: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父母。
播音员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合:本次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是人们行为规范的准则,一切法律都必须遵照宪法规定,维护法律尊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小学生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一提到法律,就有人会想到交警,法庭、监狱,警察,总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中。
去年秋天,爸爸开车带一家人去遵义玩,在路上一辆黑色小车飞快的行驶着,说时迟,那时快,那辆车正以风驰电挚般的速度向我们冲过来,爸爸急忙把方向盘一扭,虽说躲过了这突如其来的超车,但我们家的车却被撞凹了。妈妈见那个肇事司机没有停车的意思,便拿出手机,咔嚓咔嚓照相,证据到手了,那个司机似乎知道肇事逃逸要罪加一等的法规,便把车停下来。他跑过来说:“哎呀,这是怎么回事儿?我怎么开到这条线上来了?”爸爸说,我们叫交警来处理吧!”那个司机说:“不就是凹 进去一点吗?用不着那么夸张吧!要不,我给你点钱,咱们把这件事私了了。”爸爸坚持说:“现在是法制社会,私了的做法是不对的。”对方见了爸爸的态度,便打电话给交警。
一会儿交警来了,了解情况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对方负完全责任,赔偿我们的修车费,最后双方愉快的结束了这桩事故。
法律好像是大海上的船,你可以在上面自由自在的走动,但是,一旦超出了他的底线,你就会掉进大海里。
犯罪就像一根带刺的玫瑰,看起来十分诱人,但如果触碰它,他就会让你流血、流泪。无视法律,藐视法律,那些与法律抗衡的人就是自毁前程。
法律是保护神,只要你信任他,他就会保护你。
我们的建设需要法律,法律是正义之火,是文明之花。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遵守法律的好少年。
做一个学法、守法的好学生
我们是正在成长、正在学习的小学生,我们是祖国未来的花朵。因此,我们不但要学习文化知识,而且更要学会如何做人,更要时时刻刻学习法律,真正做一个学法、守法、懂法的好学生!
有人说:“做人有什么难的?还用学吗?”如果这样的观念你就错了!法律对我们小学生而言一直是只模糊不清的蝴蝶。试想,年轻冲动的我们,能谨遵法律吗?孩子的心灵是美好的,但越美好的心灵就越不会分辨善恶。如今的社会,真正的好心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因此,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我喜欢看法制栏目的电视剧。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11月14日星期天,3名小学生由家里返回学校后,便结伴到书店买学习资料。当他们走到第八中学附近时,5名少年上前将他们抓住,并连抓带推地将他们挟持到原市总工会北面的一块菜园地里,并用绳子将3名小学生绑在一起,接着就开始搜身抢劫,当场抢走22.5元,此外这5名少年还对3名学生的头部、后背等重要部位进行殴打。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五名少年不仅进行了抢劫,还逼3名小学生互相猜拳,并称谁输了就剁谁的一根手指,3名学生吓得脸色大变异常惊恐,5名少年以此取乐,随后扬长而去。备受惊吓的3名学生从菜地就急匆匆的逃脱。
事后一位叫“阿涛”的犯罪嫌疑人告诉记者,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抢劫,当时抢了22.5元,他家住在乡下,父母说,不要他了。所以一气之下去了网吧,便经常在网吧吃住,还说:“是有人告诉他的。他不知道这样是犯法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许许多多的人都是因为不懂法、不守法、不学法才犯罪的。
法律、法律、虽有法律,可对于我们而言很多人都不懂什么是法律,因此而犯罪。所以我们要学会做人,懂得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这就是做人的法则,为了让我们的人生无憾,请让我们一起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吧!
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豆蔻年华是青少年的心理逆反阶段,是最容易犯法的。我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很多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那么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我想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有《教师法》,三百六十五行,行行都有法。
犯法与守法是一对反义词,在实际生活中差别确很大。
刘备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说的是,即使恶小也能不能去做,即使善很小也要努力的去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是坏事虽很小,但能使人慢慢变坏,日积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断积累。指长时间不断地积累。],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到时后悔也来不及。
我想起了我的邻居柯某,那年他刚满l6岁,就辍学在家,闲着无事,不爱上学,吃着家里的,花着家里的,整天逛大街,打牌,溜冰。也就是在溜冰场上他认识了受害人李某——随着打工的父母来到常山的一个16岁男孩。有一天柯某到受害人父母的小店铺里找李某玩,他父母竟然不让柯某和他儿子玩。他们吵了起来,在推扯中李某的父亲打了柯某一巴掌,虽然在11o巡警及时制止下没有发生意外。但过了几天他和几个“好兄弟”去李某家,用拳、脚、痛快地教训了李某一顿,然后心满意足地扬长而去。由于年少无知,柯某根本没意识到这是犯罪行为,没有丝毫后悔,只觉得报了仇,不再没面子,心里很痛快。
受害人报了案,但不知柯某的具体情况,没有抓到人。 2002年4月19日柯某照常在街上玩,被受害人家长碰上,终于还是落网了,落网的还有他的“哥们”,他们戴上了冰冷的手铐。从此和冰冷的铁窗相伴,见到的只是四周的高墙和单调相同的劳动改造。当警车把他带走的时候,柯某的父母一直跟在后面一边哭泣一边跑,他的父母在法院门口足足哭了7个小时。最终柯某因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他就是因为愚昧不知法,才在牢中坐的。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知法是多么的重要,犯法是多么可怕。
我们要学习法律,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可以让我们更清楚的认识到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让我们从小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下面就有一位同学,他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我有一位远房亲戚叫多余,父母在她上幼儿园的时候,离异了,她判给父亲抚养,母亲每月得付100元生活费。几年后,父母亲各自找到了新的伴侣,重新组成了新家后,就把她交给年迈的奶奶照管,独居在乡间的旧房子里,上学放学都由奶奶接送。后来在一次接她的路上,奶奶因车祸摔断了腿,再也无法来接她了。随着父母又有了自己孩子后,给她的抚养费也不能及时到位,父亲很少回来探望她,把她遗忘了似的。多余就开始学习有关法律,从《青少年保护法》中,她知道学生父母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进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保护工作,不该把自己推给老人监管,不问不闻。于是她把自己的问题告诉新的班主任。班主任和多余再次学习有关法律,然后一起去找她的父亲,讲明孩子监护人的职责,又去找她的母亲,请求她每月履行法定生活费。但因后妈,后爸的干扰,这些事都无法妥善处理好。最后多余不得不通过有关法律部门,把父母告上法庭,在公正的法官的帮助下,多余终于获得了她应享有的权利,不在因家庭原因,而影响学习。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小事如此,难道一个国家就不会如此吗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大家都来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队员吧!
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我认为,大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知法、懂法
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辩是非,识别善恶;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守法、用法
用道德规范、良好的行为习惯、法律的义务和责任来约束自己,做到四个“要”。一要树立一个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三要明白,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四要胸怀开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都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
三、同学们必须要注意的7种不良行为
(一)逃课、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携带公共场所禁止的物品。(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音像制品、读物等。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共创和谐的乐甲校园。
让我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宝贵的,是重要的,也是容易消失的。我们应该去热爱它,去保护它。我们常常把“遵纪守法”四个字挂在嘴边,但是却没有拿出实际行动,只是觉得遵纪守法是很容易的事,而且这些法也是针对那些调皮、捣蛋、做了不应该做的事的那些人的。但是,我们想错了,遵纪守法是每一位好少年必须做的,也是必须做到的。一次次的危险事故都让我们触目惊心,但是我们却还是没有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难道那些“八荣八耻”不值得我们遵守吗
再一次上学的路上,一个小女孩没有注意路上的车辆,被一辆汽车撞到走在马路上。行人们都害怕极了,有人联络了家长,还叫了救护车,当时的景象是惨不忍睹,令人毛骨悚然。
这次的车祸事件,让我们知道了生命有多么重要。一个小女孩,本应该是无忧无虑的,是幸福美好的,但因一次意外,丧失了自己的性命,死神的降临,使这个小女孩告别了父母和亲人,告别了快乐的美好生活。
我们明白:生命有多么可贵,它又是那么的脆弱。我们如果不好好珍惜它,他就会从我们身边溜走。
所以,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让我们的生命更有意义,不再是一片黑暗,将是一片光明。
要做到遵纪守法,首先是要遵守学校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照上面的做,遵守每一条制度,只有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小公民。其次是要不损坏公物,不去破坏公物,保护好我们共有的东西,这样我们的生活才是一片蓝天。然后应该是注意马路上的红绿灯和斑马线,在过马路的时候千万要留意的就是红绿灯了,红灯停,绿灯行,是我们共同的规矩;斑马线也是保护我们的重要线路。最后就是要不贪小便宜,拿了别人的东西,就要及时归还,不能据为己有,约束自己的行为。
只有遵守这些制度,我们才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让我们珍惜生命,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而努力吧!
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教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团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提高、社会礼貌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必须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然,对于同学们来说,此刻更为重要的是遵守校规、校纪。著名作家柳青曾说,“人生的道路很漫长,但紧要处往往仅有几步,异常是在人年轻的时候。”同学们正处在中小学时期,正是各种良好行为习惯构成的关键时期。如果坚持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我,天天坚持,时时提醒,日积月累,就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而良好的行为习惯能够转化为一个人内在的性格、情操,将会使我们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这会影响我们一生的发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改变不良习惯,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品德;播种品德,收获命运。”愿同学们每个人都能严格要求自我,持之以恒,收获坚毅的性格,收获高尚的品德,最终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把握自我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