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模板
监理投标文件技术建议书范本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驻地工程师主持,是本合同段召开的首次会议,其目的是监理工程师对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布置,便于各方介绍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理顺三方联系和明确办事程序,为开工创造条件,确保工程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1)第一次工地会议宜在开工前10天左右召开,会议由驻地工程师主持,业主(业主代表)和承包人及有关各方参加。会议前要召开一次预备会议,通报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使与会各方能按照会议议程的内容做好准备。
(2)会议主要内容:
①业主或其代表就其实施工工程项目期间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和主要人员名单提出书面文件,介绍其办事程序。
②驻地工程师将监理人员、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所有驻地监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提供给承包人并抄报业主(业主代表)。
③承包人书面提交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职能机构框图、职能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在本次会议中进行审查,并口头予以批准(或有保留地批准),会后予以书面确认。
(3)宣布工程进度计划: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监理工程师应就其工程进度计划作如下说明:
①主要施工人员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并应提交进场人员计划名单。
②用于工程的材料、机械、仪器和设施进场计划是否已经落实。
③用于工程的本地材料来源是否落实,并应提交料源分布图及供料计划清单。
④施工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提交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计划和布置图。
⑤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及流动试验室设备是否准备就绪,人员配置是否已落实。提交实施设备清单。
⑥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已经落实并经过复核,施工测量是否进行或将于何日完成,提交实施设备清单。
⑦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是否已办理妥当,或将于何日办理完毕。
⑧有关其他事项。
(5)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业主(或业主代表)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问题进行行说明。
(6)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监理工程师应沟通与承包人的联系渠道,明确工作例行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及说明:
①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检测与试验的方法、频率要求及表格说明。
②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③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④延民索赔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⑤工程变更的主要程序及说明。
⑥工程质量及事故、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及说明。
⑦函件的往来传递交接程序及说明。
⑧确定常规工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的助理作出记录,会后整理出会议记录,由业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三方签字,仅对业主、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起约束作用。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2、常规工地会议在开工后整个施工活动期内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每月召开一次。对于延期、索赔及工程事故等问题可另行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处理。
(1)议程及内容:
①会议由驻地工程师主持,由业主代表人员、监理人员、承包人参加,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人员可根据需要情况邀请参加。
②会议的内容:
A、由承包人汇报上月计划执行落实情况,特别是关键线路上的施工情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和对策。
B、承包人汇报现场机械、材料、劳力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C、承包人汇报工程质量上出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纠正办法和提高质量的措施。
D、承包人汇报财务、安全、施工环境等主要问题。
E、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陈述问题进行评审、评议,提出今后改进事宜。
③讨论业主、监理工程师或承包人提议的其他各项或未尽事宜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3、现场协调会
在整个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由驻地工程师或其代表主持,承包人参加,有关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也可酌情参加。
4、监理人员例会
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人员例会,由驻地工程师主持,监理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有:
(1)现场监理工程师汇报一周工程质量、进度情况,研究讨论工作上的疑难问题等;
(2)驻地工程师在会上贯彻业主(业主代表)对工程的最新指令或文件,对本周工程质量、进度情况予以评述;
(3)驻地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作中需要注意和改进的地方提出要求,讨论和解决监理工作的难题。指导监理人员的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4)根据承包人周(旬)计划,安排下周(旬)监理旁站、工程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第十章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
一、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任务
1、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审核并完善施工单位提交的缺陷及未完工程清单;
2、分析鉴定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的维修工作,并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对投资、质量、进度进行评价;
3、签发进入和解除缺陷责任期证书,进行工程的最终结算,签发工程最终支付证书;
4、解除缺陷责任期后,向指挥部提交报告,对工程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并进一步进行监理总结。
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方法
1、监理处安排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两名专业工程师助理常驻工地现场,在业主领导下,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工程保修体系,明确人员分工;
2、建立健全各项保修制度、岗位责任制,并定期检查,监督实施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全部工程,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旁站监理,暴风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发生后必须对工程进行检查,掌握工程的进展状况;
4、建立工程保修档案,记录每次检查结果;
5、定期向业主汇报缺陷责任期阶段工程进展情况;
6、对于非施工方的原因或施工方拒绝或拖延进行保修的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业主汇报;
7、按规定及时签发解除缺陷责任期证书,严格审查施工方的最终结算书,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第十一章保修期的监理方法
1、在保修期内,安排道路专业工程师常驻现场,经常到工地检查,以便发现质量问题。
2、驻地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至少每季度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质量缺陷时及时分析原因,并通知业主和承包人研究处理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3、经常与养护管理单位联系,随时掌握工程使用情况。
第十二章监理报告(含报表)目录
本驻地监理处实行监理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业主(代表)、总监代表处报送各种工作报告:
一、目录
(一)、监理工作月报
(二)、试验工作月报
(三)、工程进度快报
(四)、监理工作季度报告
(五)、监理工作半年总结报告
(六)、监理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二、各种报表
(一)、工程形象进度表
(二)、工程计量支付汇总表
(三)、各合同段检验、试验工作报表
(四)、各合同段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到位情况报表
(五)、计划完成情况汇总表
(六)、工程变更汇总表
三、工程台账
(一)、计量支付台账
(二)、变更台账
(三)、安全管理台账
(四)、试验台账
(五)、监理验收台账
(六)、监理旁站台账
第十三章对监理工作的建议
第一节加强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单位应当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生活和施工用场占位置,并按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3、要求施工单位精心做好拌和站和各施工工点的场地管理,主要包括:
1)现场平面布置,各种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2)现场设标志牌、宣传栏,说明工程名称、规模、概况等,要求内容简要、字迹清楚。
3)场地要求排水系统完善,临时道路通畅,大型场占应设临时围栏。
4)对机械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对班组应有考核制度,定期考核。
5)注意对已完工序和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和保护。
4、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加强规范化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于特种工序和作业,应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案进行操作。
5、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二节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资料管理制度是工程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它不但及时、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情况,为交工验收提供基础资料,同时也为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提供了有效依据,它还为竣工后运营间道路养护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根据我公司以往各条高速公路的经验,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在工程实施初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上级有关文件,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并报业主批准。
2、工程实施期间的资料管理制度必须和交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制度一致。
3、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各方必须自始至终按业主指定的资料管理制度,如有变动,必须尽早通知;各单位资料档案管理必须安排专人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统一培训。
4、各部门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详细规定各阶段资料档案制度的基本要求,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5、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完整、纸张大小统一,使用规范的监理表式填写;各类资料的归档按时间、编号或项目等顺序依次存放,便于查阅。
土木建筑工程投标范本
投标人须知应该包括下列条款,这些条款可以根据个别合同的专用条件加以调整:
一、收标
在接到招标书以后,有兴趣的公司应将承包本工程的发盘一式两份(三份)密封交____(业主姓名和地址)
下称业主。
投标的正本应标明为"正本",投标的副本应标明为"副本,仅供参考".
注:在招标时本备忘录应予取下而代之以这种专门拟订的条款。
副本在一切情况下均无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的文本为准。
投标应该符合这些须知和收标日期以前发出的其它合同文件及其修正件或补遗的要求。
对未在业主招标中规定的时间以前收到的投标概不予以考虑。
二、合同文件的拟订
合同文件已经由______(咨询人姓名和地址)
下称工程师,拟订
三、向投标人解释合同文件
投标人如果发现说明书、图纸或其它合同文件中有不符或遗漏,或感到意图或意义含混不清时,应立即在投标以前向工程师提出书面请求予以解释、澄清或更正。提出这种请求的投标人,应该独自负责将这种请求按时寄到。所有这类请求收到的时间不得晚于规定的开标日期以前的__(例如28)日历日。
对于这种请求只能由工程师以补遗的形式予以答复,业主和(或)工程师不受他们的任何雇员或代理人所做的任何口头说明或解释的约束。
可以在开标日期以前发出合同文件的补遗以修订、修正或更改合同文件的任何部分。每一补遗应分发给已发给合同文件的每一机构。
投标人为表示他的投标已考虑到这类补遗而经其适当签名的每一补遗的副本,均应纳入并成为投标正本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