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应急预案范本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一、组织管理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经理店长

  副组长:安保组长

  成员:收银组长生鲜组长副食组长百货组长家纺组长安保人员

  领导小组对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总责,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第二责任人,各成员为具体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拟订突发事件防治方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2、指挥处置突发事件。

  3、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情况。

  4、调查或协助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等。

  二、日常预防

  1、禁止在仓库、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未经经理允许,不得将非超市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

  4、员工应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及经理。

  5、员工应熟悉卖场和仓库灭火装置的位置,应熟悉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6、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

  7、禁止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8、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服从统一调度。

  9、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汇报。

  三、应急准备

  1、应急预案发布后,经理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培训、签字备查并填写培训记录,确保员工熟悉自身的应急职责和具备应急能力。

  2、应急领导小组应确定所需的应急设施,并保证充足提供。要定期检查、测试这些设施以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应急设施包括:警报设施、应急照明、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备、消防通道等。

  3、应急领导小组应依据卖场布局合理绘制紧急疏散路线。

  4、应急领导小组应分别针对可能出现的各项突发事件组织一次演练,以检验和评估通信指挥、处理步骤、应急救援步骤、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设备、应急救援人员反应能力与职责等的安全可靠性。

  5、演练结束应对应急演练的结果进行评审,特别是对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计划实施的效果进行评审,必要时修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与评审结果应予归档。

  四、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经理,应急领导小组全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警应急预案

  1、如出现火警,要迅速判断火警的真假。

  2、在场领导迅速组织人员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如果火势较大无法扑灭,要迅速拨打“119”,告知火灾的具体位置。

  3、及时通知电工,做好电源的断电和送电准备工作。

  4、当班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把好各出入口,阻止顾客入内,防止坏人乘机打劫,并劝说附近的顾客迅速离场。

  5、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本部门内员工和顾客的疏散工作,会计、出纳和收银员要做好所有现金和帐目的转移,对在收银处等待结帐的顾客要劝说其离开。

  6、卖场员工要注意卖场内的顾客,劝说其退场,并要引导顾客从安全通道离开,同时要细心检查每一个角落,以防还有顾客在卖场内。自身也要做好撤退的准备。

  7、安保组要立即疏散卖场的顾客,积极参与现场灭火,客服要保证广播的畅通。

  8、门口安保人员要引导消防车进场。义务消防员要协助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并有义务协助消防查清火灾原因。

  9、疏散的员工要在门前广场集合,以便清点。

  (二)打架斗殴应急预案

  1、发现打架事件,保安人员要快速、及时制止,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

  2、如无法迅速控制事态,应拨打“110”,通知公安机关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对受伤人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3、对有内部人员参加的打架事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上一级领导。安保人员及相关员工要保护好服务区财产及其他顾客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及时疏散顾客。

  4、在员工中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善后工作,避免负面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三)人员受伤的应急预案

  1、超市有人受伤要及时通知在场的部门领导。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2、如是超市原因造成顾客受伤,要及时向顾客赔礼道歉,接受顾客的批评,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如不是超市的原因,也要根据人道主义做好各项工作。

  3、如是超市员工受伤,部门要做好受伤人员休息期间的顶岗工作。在员工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止负面影响扩大。

  (四)漏水、防汛应急预案

  1、发现漏水,在场领导要迅速安排员工做好物资的转移工作。

  2、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漏水,疏通下水道切断水源。

  3、汛期来临之前,要做好下水道的检查工作,要加强值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防汛物资的准备。

  (五)偷盗应急预案

  发现偷盗者,员工应及时通知安保人员和部门主管,对情节较重或惯偷人员由安保人员将其扭送派出所。对夜间盗窃或者团伙盗窃要及时通知派出所或拨打“110”,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六)停电应急预案

  1、发生突发性停电,要及时通知部门主管。通知电工,排除停电故障,检查备用电源和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收银员要保管好现金。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意外事件。安保人员要劝说想进入超市购物的顾客,向其说明情况。员工要注意来往人员,防止商品被盗,必要时进行清场。

  3、后台负责停电前后电脑的运行,保证来电后收银台的正常运转。

  4、各部门停电时要关掉有关设施的电源开关。

  5、如晚上停电,必要时,要做好提前清场的准备工作。

  6、电工要做好来电前的准备工作,使来电后的各项设施能够正常运转。

防疫应急预案范本

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突发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名词术语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力抢险”和“保安全、多蓄水”的方针,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保证灾害发生后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人员伤残和死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根据XXX县汛防洪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卫生行业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灾害前的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策略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高效、统一的组织保障系统。

  1、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卫生局成立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卫生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县防汛防洪指挥部提供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积极组织和协调全县卫生人力资源,对灾区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紧急支援。

  2、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都应成立相应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县医院、中医院、县疾控中心成立防灾救援梯队。在县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当地政府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当地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建立健全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保障体系。

  1、制定武邑县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技术预案。县卫生局组织有关医疗队伍,根据本县可能发生的汛情级别和造成的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的预测,全面评估本县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反应能力,制定本县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技术预案。

  2、完善县卫生系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队伍,成员以武邑县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卫生救治队为主。我县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要分别组建防汛救灾救护梯队(医疗救护队和预备队)。医疗救护队和预备队要以创伤外科为主,适当配备其它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护人员。负责全县灾害地区指定区域内伤员的分级救治和转运。

  3、完善县卫生系统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伍。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联合组建县级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各乡镇卫生院成立防汛救灾疾病预防控制小组。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由从事流行病、免疫接种、消杀和环境、饮水、食品以及职业卫生等工作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和相关的检验、药械供应工作等人员组成,负责灾害地区指定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要配备必需的现场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消杀灭药械、预防用生物制品,检验设备、试剂及必备的个人防护物品和生活物资,保持通讯畅通,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5、开展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为了提高医疗救护队与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技术水平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技能和个人防护知识的专业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不同规模的模拟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人员。

  (三)收集灾害医学信息资料。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卫生防汛救灾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害及其灾害发生后,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的信息资料收集,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以加强对防汛救灾防病指导工作。

  灾害医学信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人口分布和生命统计资料;

  2、卫生资源配置、疾病动态、传染病监测资料;

  3、重点传染病的动物宿主和病媒生物的分布资料;

  4、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药械的储备资料;

  5、其它相关资料。

  (四)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的经费、药械、血源、物资的筹集、储备和管理。

  各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要根据预测灾情波及的范围,提出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经费的测算,药械和物资的储备方案,上报政府部门安排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防治药品、设备和消杀灭药械等物资的筹集储备,保障应急供应。

  (五)完善医疗救护与疾病控制机构设施和设备,加强防汛抗灾能力。

  努力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救护与疾病控制机构设施和设备的防汛抗灾能力,保障防汛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开展医学自救、互救和疾病预防控制的科普知识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对公众进行有针对性的灾害发生时医学自救、互救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应激承受能力。

  二、灾害发生时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急措施

  (一)启动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组织系统和保障体系。

  1、发生灾情后,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急启动所设立的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领导小组,根据所制定的预案,组织安排部署本区域内的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县医院、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启动防灾救护梯队,并根据灾情的需要组织协调相应的卫生资源对灾区进行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的援助。

  2、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县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指导和人民政府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对灾害进行快速医学评估,确定灾害所引发的重点卫生问题,调配相应的专业救援队伍。

  (2)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并接受社会各界为灾区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捐助的资金、防治药品器械等,为灾区提供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紧急救援。

  (二)灾区的医疗救护。

  在县卫生防汛救灾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领导下,医疗救护力量相互配合,划分抢救区域,重点抢救重伤员,突击救治中、轻伤员,对灾区伤员进行分级医疗救护。

  1、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疏散转送出危险区,在脱险的同时进行检伤分类,标以伤病卡,并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现场抢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合理搬运,准备转运至适宜的医院。

  2、早期救治。医院对接收的伤员进行早期处理,包括纠正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同时医院要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上报。

  3、伤员转送。超出医院救治能力的伤员,医院要写好病历,在统一安排下,及时将其转往指定的医院,并妥善安排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三)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实施卫生防疫措施。

  1、加强灾后疾病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防治措施。

  2、加强疫情报告,实行灾区疫情专报制度。在灾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要求向指定的卫生机构报告疫情,对重点传染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便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3、加强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定期开展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监测。对分散式供水用消毒粉或消毒粉精片等进行消毒。

  4、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对灾区的食品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5、指导开展环境的卫生清理。加强灾民聚集地的厕所及垃圾场的设置和管理。对患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加强对蚊、蝇、鼠等病媒生物的监测,安全合理使用杀虫、灭鼠药物,采用多种措施,及时有效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7、认真做好对参加救灾防病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身防护。

  (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灾区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群众自身防护、自我保健意识和心理调节能力。

  三、灾害后期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开展灾后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1、派往灾区的医疗救护队在完成医疗救护任务撤离灾区前,须做好与灾区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灾区伤病员医疗工作延续。

  2、灾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与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地方政府灾后重建整体计划,统一规划,优先安排,确保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灾后伤病伤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

  1、继续做好灾区留治伤病员的治疗工作。可以采取门诊、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对伤病员进行检查、治疗,同时还要对发现的漏诊伤病员及时治疗。

  2、对于转院的伤病员,进行系统检查,优化治疗措施。根据恢复情况,医院可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将基本痊愈的伤员转送回当地,并与当地医疗机构做好衔接工作。

  3、当地医疗卫生人员须对伤愈出院的伤病员进行回访、复查,对有功能障碍的伤员指导他们科学地进行功能锻炼,促进康复。

  (三)灾后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卫生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1、完善疾病监测系统。

  (1)加强对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2)继续加强灾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3)加强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评价和反馈监测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法定报告传染病、人口的暂时居住和流动情况、主要疾病的流行动态等。

  2、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整治居住区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消灭蚊、蝇孳生地,开展居住地及其周围的灭鼠工作,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3、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管理。

  (1)强化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加强饮用水源和临时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管理,定期监测水质,保障供水安全。

  4、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及时发现传染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播散。

  5、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接种与预防性服药,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或普服药物工作,提高人群保护能力,预防相应传染病的发生。

  6、继续深入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病意识。

灾害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矿安监【20xx】257号文件关于转发《Xx省极端气象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对措施,经厂班子研究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Xx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预案措施。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针对近年来我省我地区多发频发的强降、强降雪、大风、大雾(阴霾)、雷电、高温、冰冻等极端气象灾害,以及由此可能对煤矿、非煤矿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和危害,采取必要强制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制度

  (一)分析评估制度

  根据本地区地理条件、环境、气象和事故规律及特点,对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评估,制度可行的预防防范措施,并做好防灾抢险的必要物资准备。

  (二)预警预告制度

  厂成立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每天公布关于极端气象灾害情况,并由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向职工发布极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三)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分厂领导担任

  (四)、值班带班制度

  在极端气象灾害易发季节,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矿预防极端气象规定,领导小组成员密切关注和及时收听气象部门灾害预警信息,并在极端气象灾害易发季节安排好值班关注工作,坚守岗位,重点时段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带班并做到双人值班,随时处置可能的突发情况。

  (五)、停产撤人制度

  在遇到极端气象灾害威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如:雷电、强风、强雨等气象),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对气象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评估,并应采取停产撤人,同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六)通告报告制度

  气象部门发布极端气象灾害预警报告后,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本单位职工通告,由领导小组提出应对措施,并向上级极端气象灾害预防办公室报告。

  三、预案措施规定

  当气象部门发布“蓝色”及以上气象等级预警预告后,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必须按照下列预案措施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强降雨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详细检查重点防汛部位、地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准备好防汛工具、防汛人员、随时应对灾害的可能发生,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二)强降雪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认真检查供暖保温、供水、供气、供电和房屋设施防寒保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清除积雪。

  (三)大风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认真检查房屋房盖、室外设施、高空悬挂物和通信设施,室外焊工作业要备好防火用具,必要时停止作业。

  (四)、大雾(霾)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照明设施,厂工作车辆停止使用,对重点作业场所、地点设灯光警戒。

  (五)、雷电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房屋、库房、机械设备防雷装置,停止高空作业和焊接作业,有雷电时,停止高频生产设备用电,并切断电源。

  (六)、高温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室内生产车间高温环境通风和室外高温作业场所防范设施并做好防暑作业人员安全工作,合理安排户外作业人员作业时间调整,防范机械设备高温故障。

  (七)冰冻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并修复供暖管路保温设施清除生产厂区道路和作业环境的结冰,做好设备油压、车辆保暖、保温和清除房檐冰溜子等工作。

防汛安全的应急预案范文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二期基建抗洪抢险和处置突发汛情的能力,切实做到“思想、组织、措施、物资”四个落实和“人员、措施、工作”三个到位,确保基建安全渡汛,特制定本防汛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工程基建抗洪抢险工作。

  第三条应急准备

  1.成立xx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基建事故处理指挥部

  2.各施工单位要成立抗洪抢险突击队和制定防洪预案。发生险情后,基建事故处理指挥部成员要率先赶赴抢险现场,迅速调集各抗洪抢险突击队及其它抢险人员,进入险情地段实施抗洪抢险。各抢险突击队要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力以赴确保基建设备、人员安全。

  3.进入汛期前,各施工单位负责对防洪设施的全面检查,负责防洪器材、物资的准备工作。安全监督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防汛检查情况汇总,监督清理障碍,确保排水设施畅通。

  4.各施工单位要经常检查、试转排水设备,确保应急状态下随时启动。

  5.进入汛期后,各施工单位要把防洪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巡逻人员要24小时掌握防洪险情,发现问题后要立即向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6.各施工单位应组织职工学习本预案,明确组织分工及各项要求。在进入汛期前组织一次抗洪演习。

  第四条应急响应

  1.险情发生后,基建应急处理指挥部人员应立即通知防洪队员参加抢险工作。

  2.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及防洪队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赶赴结集地点,按照组织分工立即行动。

  3.防洪队员开启防洪泵排水,防洪队员迅速将现场的所有下水盖板掀起便于泻洪,并利用防洪沙袋垒墙堵水。阻止洪水向厂房倒灌。

  4.当洪水过大,固定排水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立即加装临时排水泵,确保顺利泄洪。

  5.防洪队员要发扬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力以赴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各抗洪抢险突击队要以大局为重,互相配合,认真组织,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防洪抢险任务。

  第五条后勤保障

  1.各施工单位必须准备足够的防洪器材、物资并应做到专人管理,建立台帐、以及领用、发放记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用以防汛以外用途,否则将给予每人次500元及以上经济处罚。

  2.车辆、生活、医疗保障由各施工单位负责。

  3.在组织所属人员做好抗洪抢险的同时,注意督促执勤人员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严防不法人员乘机破坏,确保治安稳定。

  第六条附则

  1.本预案由安委会办公室归口管理。

  2.本预案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3.违反本预案的规定,不落实责任,不履行义务,造成事故扩大者,按规定考核。

  4.本预案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司防疫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1、总则

  1.1预案编制目的

  为确保建立省抗击疫情指挥部“上班初期健康跟踪管理”的第三道防线和XX市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XXXXX)的有关精神,严格节后上班人员健康管理,防止疫情扩散,制定本预案。

  1.2预案编制依据

  1)XX市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XXXX)。

  2)《<关于进一步做好回乡探亲、入X人员健康跟踪管理的通知〉的通知》(XXX)《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X号通告》

  1.3预案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人员及外来人员的管控。

  1.4应急工作原则

  1、突出防疫“早、准、细、实”原则;

  2、服从各级政府命令,与政府保持一致,确保抗击疫情最后胜利。

  2、疫情风险描述

  由于春节大量人员流动,导致疫情扩散,我市至2月初的疫情十分严重,至2020年2月X日X时XX分止,全国确诊冠状病毒确诊XXXXX例,日新增XXXXX例,XX省分别为XXX例与XX例,XX市分别为XX例与X例,XX市感染人数已排名XX省第X位。复工复产后,大量人员流动,又将出现感染人员出现新的高峰,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扼制,将严重威胁人员健康和社会安定。

  做好复工后人员健康管控,对员工自己及家庭,对社会是极其重要的社会责任。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疫情防控指挥小组:

  现场施救组,消杀组,数据统计组,宣传组,防护用品组

  3.1指挥机构

  3.1.1公司成立疫情应对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1.2指挥机构职责如下:

  1)接收各级政府下达的防疫指令,并及时传达;

  2)落实各级政府要求的防控措施;

  3)及时、如实填好各级政府要求的报表及调查资料;

  4)及时向政府报告疫情的动态。

  5)应急结束后,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3.2执行机构及职责

  各执行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3.2.1现场施救组

  3.2.1.1成员:

  3.2.1.2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员的救援,设置隔离区域,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3.2.2消杀组

  3.2.2.1成员:

  3.2.2.2职责: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的消杀计划,对车间、仓库、办公室及会场、汽车等场所用酒精或84液进行消杀。并进行登记建档。

  3.2.3数据统计组

  3.2.3.1成员:

  3.2.3.2职责:根据各种防疫需要的表格、报表进行登记、统计、发布及上报工作。

  3.2.4宣传组

  3.2.4.1成员:

  3.2.4.2职责:根据政府及工业园区布置的各项通告、公告,及时传达给全体员工,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好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宣传教育工作。

  3.2.5防护用品组

  3.2.5.1成员:

  3.2.5.2职责:根据公司防疫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安排采购防疫必须的口罩、肥皂、酒精、84液等防疫物资,并及时发出紧缺物资的警告信息。

  4、监测与预警

  4.1事件分级

  4.1.1发现冠状病毒感染事件

  在日常体温监测中,发现个别员工发热情况,根据复工调查登记资料,近期有接触感染史,即为可能冠状病毒感染。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并采取措施隔离和消毒措施。

  4.1.2发现疑似冠状病毒感染事件

  在日常体温监测中,发现个别员工发热情况,或者伴有其他非典型的症状,按疑似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处置,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并采取措施隔离和消毒措施。

  4.1.3未发现冠状病毒感染事件

  在日常体温监测中,未发现异常情况,公司仍然按常规进行监测体温,消毒,在正式解除疫情前,坚持日常防疫措施不松懈。并定期向工业园区和秀屿区指挥部例行报告。

  4.2公司疫情判断

  4.2.1排查疑似高危人员的接触史

  1)长久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环境(人与物),且暴露时未采取防护措施;

  2)密切接触者与可疑感染者有过如下的接触:

  ①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密切接触;

  ②距离接触的人员;

  ③与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④与病例乘坐同一公共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⑤经评估认为符合高危的疑似人员。

  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4.2.2注意排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感冒区别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症状,并会肺部发炎症状,但早期症状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

  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疼及肌肉酸疼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引起肺炎但汪常见。

  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部症状。

  5、应急响应及预案

  5.1复工复产前

  1)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区政府要求,本公司属一般企业,保证在2月9日前不开工;

  2)复工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返厂前的疫情电话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①最近半个月是否去过高风险地区?若有,请提供详细日期及行程路线;

  ②返乡居住地点附近有否发现感染病例?若有,是否紧密接触过

  ③最近半个月是否在家“宅居”,有否参加聚会、聚餐

  ④最近身体是否不适(发热、胸闷胸疼、咳嗽?)

  ⑤亲属有否被采取隔离或治疗措施

  以上必须保证如实报告,在正常健康情况下,方可按公司通知,返厂复工复产。公司必须保证返厂员工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5.2复工复产后管理

  5.2.1公司防疫的一般要求

  1)公司设立专值人员,负责公司各项防疫资料的登记与检查,包括:

  ①公司定期消杀登记情况;

  ②每天员工体温异常登记;

  ③公司发现疫情的最新动态。

  2)设法采购防护口罩、消杀液、一次性纸巾以满足员工防疫需要,教育员工避免手或手套接触到眼睛、嘴巴或鼻子;

  3)公示政府各项“防疫指南”、“洗手须知”,督促员工自觉遵守;

  4)公司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必要的通知、决定,采用微信群通知或召集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强调开小会、开短会,能不开的会议尽量推后召开,会场保持通风,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做到“三少”:少聚集、少密度、少接触。

  5)强调员工岗位上自我防护与报告,警惕自己和身边的人的健康状况,如果怀疑自己有任何疑似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在详细情况了解前,应佩带口罩,离开岗位,向医生咨询或是去医院检查;

  6)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清理口罩等医用垃圾,防止传播病毒;

  7)强调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防护工作,佩带口罩,与人员讲话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洗手,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8)改变过去大量人员聚集在食堂就餐方式,由公司进行分餐或用碗打饭,带回宿舍分散就餐,减少人群聚集。

  5.2.2对外来人员的疫情的防护

  1)严格外来人员防疫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下述外来人员不予批准进入公司:

  ①进厂前不接受询问、登记者;

  ②不接受公司对其体温测试者;

  ③未佩带口罩者;

  2)由公司指定专人对外人测体温,腋温≥37.2℃,耳温≥37.8℃,口温度≥37.5℃,超过这个温度者,拒绝入内,并劝其离开就医;

  3)报告区防疫指挥部相关情况;

  4)接待人员用酒精洗手或消毒。

  5.2.3发现公司疑似感染病例时

  1)发现疑似病人

  在公司例行检查监测中,发现个别员工有发热现象并伴有下列体征及症状:

  ①每天两次监测的体温均超过38.5℃;

  ②且伴有咳嗽;

  ③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④其他症状的畏寒、身体疼痛,咽喉疼、头疼、腹泻、恶心呕吐和流鼻涕等。

  如果发现上述症状,且体温超过38.5℃,同时有下述三种之一者:

  ①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

  ②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可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

  ③本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人。

  发现上述症状病人时,立即报告,统一联系工业园区或秀屿区疾控中心,或由指挥部安排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排查和诊治。

  2)其他采取的措施

  ①全公司通报疫情,启动应急预案。

  ②发现人应尽可能离开患者生活、工作过的房间或办公场所,并在附近把守,防止人员出入,等待公司救援力量到达。

  ③对疑似感染者居住过的宿舍、工作过的办公场所,物品进行消,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的消毒,对于价值不大的污染物,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彻底的焚烧,或深度的掩埋(2米以上),防止二次污染。

  ④与其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隔离观察,对需要隔离观察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

  ⑤照顾隔离者的人员应佩带医用口罩,口罩用后要回收处理,并规范洗手。

  ⑥全体人员必须佩带口罩,场所彻底消毒。

  6、应急结束

  在隔离的时间段内,已隔离的患者均得到有效的治疗,患者的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的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统一督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7、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和生活恢复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核算本次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的保险理赔工作。

  事故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人力资源部应负责收集、整理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对救援和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

  按照上述第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部分,各组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相关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活动。

  7.2物资准备

  1、红外线测温计2支

  2、N95医用口罩30个

  3、医用手套10双

  4、硫磺皂30块

  5、塑料袋100只

  6、封闭式医用垃圾桶2个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住院病区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医疗安全,依据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病区工作人员、患者或其陪护,发生1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院领导、医务部、感控科负责人

  职责:

  1、负责总体协调、指导。

  2、负责对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

  3、负责信息发布与报送。

  4、负责隔离点的设置与规划。

  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办公室主任:医务部主任

  成员:以医务部、后勤部、护理部、感控科为主,抽组3-5人。

  职责:

  1、负责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

  2、选派组建应急医疗队伍,组织协调应急救治工作。

  3、统筹调配医疗力量,建立会诊制度,规范会诊流程,积极救治患者,协调确诊患者转诊。

  4、负责向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疫情防控工作,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及时完成疫情网络直报。

  5、负责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例会,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6、起草、撰写医院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文件。

  7、负责全院疫情防控工作巡查、督导,及时反馈督查结果,整改存在问题,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

  8、负责指导疫情防控工作,配合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二)救治专家组

  组长:医务部主任

  副组长:呼吸内科主任

  成员: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麻醉与围术期医学科、急救中心、药剂科、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负责人

  职责:

  1、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会诊、排查、救治、转诊工作。

  2、负责指导全院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三)物资保障组

  组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财务科、医学工程科、药剂科

  以医学工程科人员为主,抽组3-5人组成。

  职责:

  1、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的准备。

  2、负责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的调拨及应急供应。

  3、负责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行政副院长

  副组长:后勤部负责人

  成员:总务、安保、餐饮、车队等部门人员抽组3-5人组成。

  职责:

  1、配合医院各关口的预检分诊工作、维持就诊秩序。

  2、负责医疗废物的安全转运及管理。

  3、负责环境消毒及终末消毒处置工作。

  4、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五)技能培训演练组

  组长:培训部负责人

  成员:以培训部、护理部、感控科为主抽组3-5人

  职责:

  1、围绕病例的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核酸检测、感染防控、职业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

  2、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六)护理协调组

  组长:护理部主任

  成员:以护理部、门诊部、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及相关临床科主任、护士长为主抽组,3-5人组成。

  职责:

  1、做好门急诊、住院楼入口处预检分诊工作。

  2、做好住院病区陪护及探视管理工作。

  3、普通病区预留出应急隔离病房。

  (七)急救转运组

  组长:后勤部负责人

  成员:以急救中心、后勤车队保障人员为主,组成2-3个转运小组(含医生、护士、司机、担架工)。

  职责:

  1、负责疑似及确诊患者的转运工作。

  2、做好个人防护、负责转运车辆的终末消毒处置。

  (八)信息保障组

  组长:信息中心主任

  成员:以信息中心为主抽组。

  职责:保障发热门诊及院内隔离点的患者挂号、缴费等,保障信息畅通。

  (九)志愿者服务组

  组长:党群办主任

  成员: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实际防控工作需求,从党群、宣传、工会等部门抽调2-3人。

  职责:

  1、调度全院志愿者参与预检分诊、导诊等工作。

  2、维护就诊秩序。

  3、安抚相关人员,避免恐慌情绪。

  四、应急处置

  (一)疫情监测

  住院楼唯一入口处及各病区患者入口处设置排查岗,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对进出住院楼及病区陪护、探视及外来人员进行管控及排查。

  1、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1)新入院患者落实“应检尽检”要求,普通患者需持有24小时内本院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住院楼及病区办理入院手续;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收治至病区过渡病室,治疗同时进行排查。

  (2)病区不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时,由主管医生下陪护医嘱,陪护人员需持有24小时内本院核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住院楼及病区,并办理陪护证。

  2、已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1)病区实行封闭管理,住院患者及陪护不允许随意出入病区。需要外出检查的患者,可通过识别腕带出入住院楼及病区,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出入住院楼及病区。

  (2)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常规核酸检测筛查,核酸检测频次应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态势、防控需要和会议精神进行调整,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

  3、工作人员

  对病区医务人员、工勤人员等重点人群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频次应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态势、防控需要和会议精神进行调整。

  (二)疫情报告

  1、住院病区主管医师、值班医师一旦发现可疑病例(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②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立即进行核实,1小时内报告医院疫情防控办公室。

  2、疫情防控办公室立即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经会诊仍无法排除时,立即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医疗救治专家组进行会诊,经会诊诊断为新冠感染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院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3、由患者主管医师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由传染病管理人员完成传染病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临潼区疾控中心。

  4、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反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责。

  (三)启动预案

  1、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处置小组,紧急召开会议,确定具体封控范围,制定患者详细安全转运方案。

  2、各应急处置小组立即组织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封控区域各项措施及时有序进行。

  3、封控患者所在病区,关闭该楼层所有通道,做好相关告知工作,必要时在封控区域外围设置警戒线。安排专人负责电梯运行,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病区。

  4、做好病区其他病员及陪护、工作人员的解释工作,避免引起恐慌。

  (四)控制措施

  1、隔离与救治

  (1)成立专项诊疗护理小组:科室向医务部紧急申请增派人力,成立包括医疗、护理、感控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诊疗护理小组,并做好防护,负责疑似或确诊患者在转诊到定点医院前继续隔离治疗,尽量避免除专项诊疗护理小组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与患者接触。

  (2)病区布局流程改造:设置三区两通道,划分出清洁区(公示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穿戴流程图)、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在污染区(病区末端)设置过渡病室作为隔离留观室。潜在污染区设置一脱间和二脱间并公示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脱摘流程图,进出隔离病房的所有人员应严格按照人员流线、执行《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穿脱的流程》。由感控督导员检查指导医务人员正确穿脱防护用品及各项感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患者隔离:专班护士(戴医用防护口罩、帽子、穿防护服、戴手套、面屏)将疑似或确诊患者(病情容许的情况下戴医用外科口罩)转移至过渡病房,单人单间安置隔离,等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负压救护车转诊至定点医院救治。

  (4)同病室其他患者隔离:专班护士(戴医用防护口罩、帽子、穿防护服、戴手套、面屏)将同病室其他患者(病情容许的情况下戴医用外科口罩)作为密接人员转移至过渡病房,由专项诊疗护理小组负责其单人单间隔离治疗,采取14天的医学观察,第1、4、7和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

  (5)病区其他人员:该病区密接的陪护及工勤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就地隔离待命,等待临潼区疾控统一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6)闭环管理:进入隔离病区的所有工作人员实施闭环管理,统一在院内指定地点休息,生活区单人单间,后勤部做好生活保障。

  2、院外转运

  (1)患者转运:在市疫情指挥部负压救护车抵达医院住院部楼下后,由保安配合清理转运通道的无关人员回避,由专班护士做好防护(同上),将患者(病情容许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从离过渡病房最近的专用电梯(污梯)直达1楼,与120工作人员进行交接,转运至定点医院。

  (2)密接的陪护人员、工勤人员转运:由专班护士做好防护(同上),有序组织乘坐专用电梯(污梯)直达1楼,每梯每次允许乘坐4~6人,分批次将密接人员转运至1楼,与随车的工作人员做好交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流行病学调查

  (1)感控科配合临潼区疾控中心流调人员对确诊或疑似患者同病区的其他患者及陪护、医护人员、工勤人员等密接及次密接人员进行调查。

  (2)感控科配合临潼区疾控中心流调人员对确诊或疑似患者病区以外的就诊路线上的密接及次密接人员进行调查。

  (3)向全院通报确诊或疑似患者就诊信息和就诊轨迹,由科室汇总可疑暴露人员名单上报感控科。

  (4)根据临潼区疾控中心流调结果及科室上报名单,初步确定被暴露医护人员、其他患者及陪护、工勤人员。

  (5)要求可疑暴露人员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原地自我隔离,并待命配合调查。

  (6)感控科配合临潼区疾控中心对接触等级进行判定,对可疑暴露人员采取相应隔离措施与医学观察。

  (7)医务部安排完成相关人员的核酸检测、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

  (8)隔离病区内医务人员、患者每日早中晚各监测一次体温及健康状况,由病区值班护士每天上午10点前将监测结果汇总上报感控科。

  (9)各科室、部门加强员工管控动态监测日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感控科。

  (10)专项诊疗护理小组每日对过渡病房密接隔离患者及陪护进行查房,小组组长每天上午10点前将监测结果汇总上报医务部。

  4、终末隔离

  (1)患者转运离院后,后勤保障部立即派专人对隔离病区暴露环境及病区外就诊路线暴露环境及进行初次终末消毒。

  (2)后勤保障部配合临潼区疾控中心做好第二次终末消毒。

  (3)病室关门开窗,每日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宜30分钟。

  (4)病区环境消毒4次/日: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门把手、地面等每日用1000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地面、物表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沾取2000的含氯消毒液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1000含氯消毒液消毒;不耐腐蚀的表面30分钟后清洁去除消毒液残留,并做好消毒记录。

  (5)清洁工具严格按照分区标识使用,使用后拖布、抹布应用500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晾干备用。

  (6)应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用1000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标明“新冠,已消毒”字样与消毒供应室交接并密闭运送。

  (7)疑似病例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等医用织物由在床旁密闭收集,与洗衣房工作人员交接;枕芯、被褥用床单位消毒机消毒。

  (8)过渡病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收集,分层、鹅颈式包扎,出科时袋外均匀喷洒1000含氯消毒液或加套一层医废袋,袋外标注“新冠”,并通知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帽子、隔离衣、手套、胶靴)单独收集密闭转运至“新冠”医废暂存区域。

  (9)患者外出检查时,科室需提前通知接收科室做好准备,疏导无关人员,并由专人(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帽子、隔离衣、手套)护送至检查室。患者病情容许的情况下,应戴医用外科口罩。

  (10)直接接触患者部分的检查仪器用后立即消毒,若使用轮椅、平车应及时用1000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1)加强患者及陪护手卫生和咳嗽礼仪宣教,陪护及患者应佩戴口罩(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出门或在过道活动,病房门应关闭。

  (12)感控科负责指导消毒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评价环境消毒效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5、意外防范措施

  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若防护用品破损,或防护不到位,或发生针刺伤等情况,应立即按照流程脱卸防护用品,并对暴露部位进行规范处置,禁止与其他人接触。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感控科,做好职业暴露登记,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隔离观察。

  (五)预案终止

  1、疑似病例排除新冠肺炎后,其密切接触者即可解除隔离;

  2、对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所有人员应医学隔离观察14天,期间如所有人员无异常情况,由当事科室向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终止预案的申请,由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临潼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终止预案。

  3、病区进行终末消毒后,方可正常接收病人。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措施。

  2、对进入隔离病区的所有工作人员应进行分批、分期轮训,保证培训合格一人,上岗一人。主要培训内容为国家公布的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感染防控指南等。

  3、医务人员应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报告制度。

  4、全体员工正确选择个人防护用品,熟练掌握穿脱流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6.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工厂组织医务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确认各工厂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六必须

  企业节后复工生产务必做好“六个必须”

  ①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②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③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

  ④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⑤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

  ⑥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五到位

  企业开工第一天务必做到“五个到位”

  ①企业复工生产“六个必须”要到位;

  ②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

  ③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

  ④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

  ⑤企业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四坚持

  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务必做到“四个坚持”

  ①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

  ②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③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

  ④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建机制

  连续生产工业企业务必健全机制做好落实

  ①严格按照上述三个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②抓紧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

  ③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④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每日向属地政府、工信主管部门、社区(村)报告情况。

疫情防控疫情应急预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1.1本预案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1.2本预案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相互补充。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风险分析

  2.1.1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2.1.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显示,新型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一般症状: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

  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2)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

  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

  亡。

  2.1.3普通感冒和新型肺炎的区别

  根据国家防疫站专家李兰娟的电视采访资料,目前二者早期的症状是非常相似的,有的发烧、有的干咳,有的呼吸道症状,发烧以后乏力,甚至有的还有点消化道的症状。医学鉴别需要咽拭子取个样,做病毒检测然后区分甲流、乙流还是新型冠状病毒。

  2.1.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突然起病,畏寒高热,体温可达39℃~40℃,多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

  2.1.4传播途径: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2.1.4.1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口罩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洗双手。

  2.1.4.2可通过空气传播的颗粒,一般直径小于5u能长时间远距离散播后仍有传染性的颗粒。通过空气传播的病原体也可以经过接触传播。

  2.1.4.3接触传播是指病原体通过粘膜或者皮肤的直接接触传播。病毒可以通过血液或者带血的体液经过粘膜或破损的皮肤进入人体。

  2.1.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10~12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2.2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波及公司/项目部区域,公司/项目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公司/项目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公司/项目部内出现一例确诊病例,或者项目部范围内出现一例确诊患者,分部人员有与其接触史;

  (3)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人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人员;

  (4)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公司/项目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3.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分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

  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

  和总结。

  3.2应急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公司/项目部安质部全体人员、公司/项目部综合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

  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

  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

  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

  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

  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

  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

  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3.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

  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

  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

  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

  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

  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

  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

  等。

  4监测与预警

  4.1风险监测

  4.1.1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4.1.2监测方法

  4.1.2.1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几项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4.1.2.2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4.1.2.3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包括畏寒、身体疼痛、咽喉痛、头痛、腹泻、恶心/呕吐和流鼻涕。

  5)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

  如果发热超过38.5℃,同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4.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4.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急性传染病事件的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

  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5.1.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代表处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5.1.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应急办公室需按规定向公司总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5.1.3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5.2应急处置措施

  5.2.1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

  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11)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5.2.2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2)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急性传染病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营地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3)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病原体。对营地、办公区、宿舍、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营地内禁止长期露天堆放垃圾,垃圾场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水横流。

  (4)如果能做到单人居住最好,如果做不到,尽量做到和家人保持一米远的距离,另外,单间隔离的房间,东西越少越好,戴好口罩,做好通风;在隔离期间,注意多饮水。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6)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好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建议使用蹲便器。每天清洁所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间固定装置、厕所、手机、键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另外,清洁可能带血、体液和/或分泌物或排泄物的任何表面。

  (7)公司/项目部全体人员包含分包队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8.5℃,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酚,并进行隔离观察;

  5.3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公司/项目部代表处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属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5.4应急结束

  在公司/项目部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6后期处置

  6.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6.2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6.3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6.4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

  分部应急队伍参见3.3,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7.2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公司/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分部有一辆救护车,有中巴车、小车若干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名称数量名称数量水银温度计20个医用手套5副便携式体温计20个消毒液5L口罩(N95)500个洗手液2L乙酰氨基酚100盒塑料袋500个外科医用口罩500盒(50只一盒)医用封闭式垃圾桶20个救援车辆中巴及司机电话1台(需固定司机)救援车辆小车及司机电话?(需固定车和司机)通讯对讲机纯净水隔离室消毒柜

  7.3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方式进行。分部全体均配备有手机,各工点配置了对讲机。

  7.4应急通讯

  附件:分部应急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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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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