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该不该维持婚姻
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维持的必要吗心情随笔
谈恋爱至今已经10来年,结婚也有2年多,可是,这样的婚姻,实在让我感觉心寒。
原本以为,只有女人对钱才有控制欲望,可是我的老公对钱有着独特的控制欲,不仅仅控制自己的工资,居然也控制我的工资。
作为一个有工作的女人,我想买点什么都如此困难,如果我没有工作,要他养我,那我岂不是更难堪。我必须得承认,女人对于衣服永远没有抵抗力,看见漂亮的就想买,可是也不是胡乱购物呀。一双400左右的靴子,居然成为了我的奢望。我明知靴子很贵,所以特意等到而今快要过季的时候才买,可是,他还是不舍得买单,心寒。
每月的工资一到帐都如数取给他,他的工资交给父母当生活费,这样一来我的零花都靠向他要,感觉自己比没有工资的女人还不如。这时候才看清,他对钱是如此斤斤计较的人,可是对他的朋友,却无比大方,借出去600元,好几年了,至今分文都未归还,他一点都不介意,想当初刚工作的时候,一个月的工资才600元。
我本以为,婚姻里面,两个人必须坦诚,可是,资金却被他管得死死的。
看来,我必须自己存钱了,以后的奖金,我不会再如数给了,总得为自己考虑。
身上的零花钱从未超过500元,即便有时候多了些,他都是今天要一百明天要一百要切了,如果是我,都不好意思向女人开口要钱。
感觉自己好窝囊,有工作的女人都如此,没有工作的日子难以想象。
为了孩子,请慎重选择离婚!
前几天在电视上听到一个早教专家讲:父母亲要离婚,最好在孩子3岁前和18岁后,3-18岁期间最好不要离婚,会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
这个观点,从工作实际出发,我是非常同意的,我更想说,为了孩子,父母们请慎重选择离婚!
昨天在信访调解中,碰到一对离异的夫妇,双方都是河南人(距离自己的家乡很近,算是真正的老乡),10多年前结婚后来到厦门,后因性格问题闪电离婚(据女方说,是年轻气盛,一时赌气所至),可不管怎样,婚是离了。离婚后,女方发现怀孕,因双方婚后多年未育,都很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小生命,男方坚持要女方生下孩子,并承诺会养育孩子长大。开始的几年,男方确实做到了承诺,孩子在厦门的公立医院出生,男方尽了做父亲的责任和义务,照顾孩子,买奶粉、给钱,后来因为城市的花费太大,男方就建议女方带着孩子回河南老家生活,男方依然支付她们母女的生活费。其实离婚后有了孩子的最初几年里,他(她)们就象真正的夫妻一样,围绕着孩子的成长与生活,互通电话,彼此关心,寄钱、寄物,除了一纸婚书,他(她)三个人就是真正的一家人。
事情的突变出现在2008年,男方遇到了现在的妻子,决定再婚,女方与男方的矛盾似乎真正开始,女方拒绝男方探望女儿,男方也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等,他(她)们开始变为陌路,甚至为仇人。孩子一天天长大,女方的经济力量已经无法承担养育孩子的重任,她不得不再次求助男方。于是,带着孩子来到厦门,直接把女儿放到男方的新家,可此时,男方已经又有了一个孩子,两个孩子之间的冲突,继母与女儿之间的冲突,女方对女儿的牵挂和不舍等,都让这个近40岁的女人无法承受,她报警:因为女儿在新家遭受虐待;她到相关部门投诉,因为前夫的无情寡义。
调解过程中,我们发现,男方和女方其实都是爱孩子的,可无论选择何种方案,对无辜的孩子而言,都不是十全十美的。跟着爸爸,她要适应新的家庭环境,要学会与新妈妈、与亲弟弟以及和重男轻女的奶奶之间的相处,要离别和她相依为命5年的单身妈妈,未来生活中的种种不安都会影响到孩子心灵的成长;可跟着妈妈,小女孩注定要过颠沛流离、艰辛苦难的生活,而她的妈妈和家人(孩子的外婆、小姨等都给予了孩子很多物质和情感上的关怀,对收入不高的内地来说,她们的长期付出,也不被家里人理解和支持)也会被拖累的无法自拔,不能重生。
我们在调解室谈了一下午的话,小女孩就时不时偷偷从门缝里看看爸爸,女方说她很想爸爸;而那位爸爸的眼神也不时的四处搜寻,想看到自己可爱的女儿。最后,在我们的建议下,从小女孩的“最佳利益选择”出发,我们列出以下方案:
1、小女孩由男方抚养,女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也不得干涉男方的抚养方式,男方必须配合,让女方探视女儿;2、小女孩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给男方,男方必须保证小女孩在厦门受教育和生活,配合女方探视;3、小女孩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给女方,享有探视女儿的权利。给予双方一定的考虑时间,然后以调解书的形式做出。
下班后,我们从调解室出来,男方匆匆离去,除了和工作人员打了声招呼外,无视我们身旁的小女孩以及她的妈妈和小姨。小女孩赖在妈妈的怀中说要去公园玩,我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她那白皙可爱的面庞似乎看不出痛苦和感伤,可父亲那毅然决然离去的背影,不知道在小女孩成长的心理世界会留下什么
最后,我想表达的观点是:
1、有了孩子后,请父母们慎重选择离婚;
2、即使离婚,请父母双方一定要摒弃过往,要有宽容大度的心,不要把大人的过错归罪在孩子身上,更不要当着孩子的面,辱骂、贬低另一方;要让孩子知道,她(他)依然拥有父亲母亲双倍的爱;
3、请在构筑孩子的心灵世界里,记得自己是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