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问题咨询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法律紧攥手中

  古人云:“无为而治。”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千年前的封建帝制时代尚且如此,何况在我们今天的文明社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每提到法律,人们总是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认为它是绝情的,其实不然,如果你能合理的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那么法律将是你最好的武器。

  古人云:“无为而治。”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千年前的封建帝制时代尚且如此,何况在我们今天的文明社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每提到法律,人们总是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认为它是绝情的,其实不然,如果你能合理的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那么法律将是你最好的武器。

  现在未成年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人为图一时快活,以身试法,为非作歹,偏偏社会上又有很多“法盲”,不知如何运用法律制裁这些坏人,只能打掉了牙往肚里咽,有些受害者甚至草率盲目的找对方拼个“你死我活”,这种作法无疑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的伤害。什么?你说公理自在人心,天公会为你做主?不必了!在这个文明秩序社会上,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给那些作恶多端的坏人一个有力的还击。什么?你说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颠倒是非,法虽立而无用武之地?那么我告诉你,你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法制步入正轨,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这段话写得正义凛然而畅快淋漓,很好!)

  在《天网》这个电视节目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那些犯了罪的犯人们在牢狱中垂泪忏悔自己的过错,我们会可怜他的悲哀,同时也会为他犯下的罪过感到愤怒,只要你知错能改,只要你还不至于罪恶滔天,在你接受了你应得的惩罚后,你会获得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律是富有人性的。(作为小学生,能够保持正义感的同时而又不偏激,很难得。)

关于法律问题咨询

法律法规记心间

  世界已被一张无边无际的天网给套住,无论你在哪里都逃不脱天网的控制。这张天网可以算是祖国进步的、发展的“大功臣”--它就是法律。也就是因为有了它,世界才变得更加辉煌,更加灿烂,人类社会才更加稳定、和谐。

  危险常常在我们身边,一不小心它攻击的对象就是你。现代科技正迈向高峰,汽车已开进千家万户,它给人们带来了快捷,但同时也带来灾难。

  亮油油的公路如一条长龙在崇山峻岭中蜿蜒盘旋,行驶在它身体上的便是各种各样的汽车。汽车在马路上尽请地行驶着发出愉快的呼声,万物都给它让出了一片空地。可是由于谁都想早点到达目的地便加快了速度。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飞快行驶的情况下,我们的生命也因此受到了伤害,在相对运动的力量下,两辆汽车撞在了一起,撞得头晕眼花也因此来到了医院,弄得自己遍体鳞伤还差点失去生命,有的倒是自己一走了之,留给亲人的却是泣不成声的伤心难过。为了一时的快捷、开心,事后却造成这么多的遗憾与痛苦,还不如安安心心,健健康康的生活。

  上当受骗是我们经常听说也是熟悉不过的了,世界那么大,什么样的人都有,我们不可能一一了解也不可能改变。但我们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不受到伤害。

  人的脸就像彩灯一样一会儿一个颜

  色,我们也就是因为坏人狡猾的相貌给迷惑了。例如:对我们小学生进行诈骗拐卖的也是比较广泛的,就像有时一些看起来很普通的问路——陌生人向你问路,你告诉他在哪里,他装着不知道让你带他去,他会趁没人你自己也不注意捆走你拿去卖。还有让你服用加工过的糖果,让你晕后再卖,他们的花招真是多得不能再多,而当我们面临这一系列事的时候应正确对待,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也是一件不可小视的问题。正是由于我们好奇的心理,任何事都想去尝试一下,特别是网络游戏,可以说是成了大家共同的爱好,它就像一条虫,只要你接触了它,它就会进入你的生活,占据你的所有精力和时间,带着你误入歧途,真正成为它的永久的奴隶,为它服务而离开学习。我们一定要正确对待它,让它成为我们的工具,别让他的阴谋得逞。因为光明大道上很宽敞,平凡世界里也很美丽,我们何必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呢

  我们正是初升的太阳,是大地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是爸妈的收获,是祖国的接班人。每个人活着都有责任,我们的责任就是——好好学习,成就未来。生活就像一条怪石多多的“小路”,在小路上有许多荆棘与坎坷,我们要有信心,也要正确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自己幸福健康地成长,今后成为祖国的栋梁。

家里的法律“顾问”

  我有两个法律“顾问”,一个是家人订阅的《广东公安报》,一个是学校订阅的《法制画报》。一有空,我就请教“顾问”,我最喜欢学校里的“顾问”,它教会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顾问”是我的好朋友,好老师。

  在我读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我就爱上了《法制画报》,那精彩的案例写得浅显易懂,卡通式的插图生动有趣,这位“不见面的法律老师”时常教我许多法律知识,每次发到手,我都看过全面,而且我总喜欢把案例向爸爸问个不停,问到爸爸哑口无言。那时我家还没有订《广东公安报》,爸爸是个农民,只知道会给瓜果、蔬菜施肥的事,法律知识一点也不认识。有一次,我向他提出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子女犯了错,父亲打子女有罪吗?”他理直气壮地顶了我:“当然无罪!我生的,谁敢管我!”我明知道这是错的,但由于自己那时对法律知识不太懂,不知道我们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敢和爸爸争辩。

  学校发了一本《法制教育乡土教材》,每周品德课我都认真听老师讲日常事例,从中悟法,从中悟理,从学校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活动中,我更加明白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意义,它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爸爸平时有空就喜欢赌博,妈妈无事做时也常常在旁边观看,剩下无人理睬的我时时在想:“再这样下去,我们这个家迟早会……”我不敢再想下去,因为从“顾问”里我看到了许多有关赌博而导致家离子散的例子。还好,爸妈是疼爱我的,于是,每天晚上我都借作业不会做的理由要他们帮我,陪我,还问有关《法制画报》里的许多问题,同爸爸一起争议,就这样,爸爸渐渐忘了赌博的时间,喜欢和我“争吵”起来,我趁热打铁,说:“爸爸,我们来一个协定,家里订一份法制报,你来看,我看我的报,看谁最懂法?”击掌之后,我家订了一份《广东公安报》,爸爸也常常着了迷,可能是那些发人深省案例,又可能是那可怕的结局把爸爸吸引了……

  后来,爸爸和我争议那些“拆子女的信件合法吗?”“歧视、虐待未成年人对吗?”等家庭保护的问题和有关社会保护,学校保护等法律知识问题,多数都是我不太明白,因为有些法律词语如“监护人”、“制裁”等我不太理解。常常这样,妈妈就笑着说“不如你们父女俩开一间法律顾问公司。”

  一天天的争议,一天天的学习,我觉得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多得这位“不见面的法律老师”规范了我做人的行为,它使我将来在社会上不会违法,而且还会用法律维护自己。不但这样,我还要用我的法律知识帮助我的同学,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法律教育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

法律咨询社会实践总结

  18日的活动主要分为两块,一块是农民工的街头法律咨询,一块是院落服务,这两块服务已经进行了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其实本身做这些服务并不是最初的目的,因为我负责的是打工妹项目,最终是想通过这两种方式认识更多的打工妹,为以后的活动开展提供资源和途径,以目前的结果来讲,毕竟内地人适应这种服务还是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在活动过程当中参与进来的打工妹很少,我想还需要更长的一段时间!

  街头法律咨询主要是通过展板和设咨询点的方式来进行,为那些需要法律咨询但却没有经济能力的人提供便利,效果还是蛮好,开始的时候由于时间太早,加上中午太阳很大,很少有人过来看我们的宣传展板,随着人流量的增加,过来看展板和咨询的人也开始增多,因为我想着以后的服务尽量晚一点开始,并且配上宣传册,以方便他们阅读和珍藏,我们所请的咨询老师提到我们这样做下去永远做不大,可用的资源太少,宣传很不到位,只能小打小闹的那种,我也觉得自己做活动历来都是在有限的资源内,从来没有想到去向外界寻求资源,虽然有很多的想法,但很多都因为资金的缘故被搁置了,所以,我想着以后做策划书,向外界拉赞助,如红十字会,医院等,开始尝试着去做,这又是我项目的一个转折点!

  院落服务还是和小朋友玩游戏,这次不同的是有很多的大人来观看,虽然他们并没有参与到我们的服务当中,很显然他们对我们的服务很感兴趣,只是游戏设置有点不太符合小孩子的特点,他们很多都不能理会,所以,以后的游戏尽量简单一些,关于院落服务这一块,我还没有想出新的办法能让大人也参与进来,可能有挑战性的游戏要好一些,中秋节的时候我想在这个院子里面做猜灯谜,大人的参与度就高一些!

  社工在内地开展还是有些难度,还是要慢慢来,慢慢的改变,争取做到活动最终的目的,不过在这个过程和变化中,也是有很多人在受益,很开心!

法律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党和国家长期以来总是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大事来抓,经常强调、常抓不懈。维护社会的稳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良好的社会秩序要靠全体人民通过遵纪守法的行为去建立和维护。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可见,树立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当前我们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法在我心中,简单而言就是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最终达到“依法”。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制度建设已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众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

  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是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前进的航标。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中,如果我们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导航灯,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公元前18世纪,在古巴比伦王国,世界第一部成文法——《汉穆拉比法典》的诞生,在人类历史的土壤里播洒下了一颗法律的种子,经过几千年日月精华的滋养和云电光风的考验,现在已经长成为一株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迭岁替,法律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是一架社会的均衡天平,有了法律的制约,国家才有民主和自由,社会才会秩序井然、繁荣安定,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治国无法则乱”,早在几千年以前,柏拉图就说过一句名言:“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一样”,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岁月无痕,而烙在心中的法的印记却是永恒的,心中的法法力无边,当邪恶、贪婪试图靠近我们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左手的盾,保护着我们的灵魂免受侵蚀;当犯罪分子危害社会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右手的矛,去惩治和打击罪恶。“法”应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目无法纪必将导致行为的偏差。有些人之所以蜕化变质,是因为他们心中无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将法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才会堕落到无底的深渊。

  法在我心中,法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让我们在物质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法与我们同行!让法律的痕迹在我们的心中成为永远!

律师法律咨询形式

  ①利用自己的职业口才,为当事人参加商务谈判或签订法律文书提供专项咨询服务。例如,了解谈判的项目和委托人的意图,根据项目的需要和委托人的意图,收集有关资料、情报、法律和政策;根据掌握的资料情况,利用自己的职业口才,向委托人提出法律意见,与委托人共同研究谈判的策略与方案,并代理委托人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书;认真听取对方当事人的观点和理由,利用自己的职业口才分析双方在谈判中的共同点和分歧点,根据谈判的进展情况,及时与委托人协商完善谈判方案,对于谈判中提出的法律问题,律师应利用自己的职业口才准确地予以解答。

  ②利用自己雄厚的业务知识和超凡的业务口才,为当事人咨询办理单项法律事务或特定法律事务。例如,为当事人实施的某项法律行为或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利用自己的业务口才提供行政咨询、法律咨询,或利用自己的业务口才为当事人履行特定的法定义务提供法律咨询。

  ③利用自己超凡的口语才华,以中间人身份主持调解,进行见证。即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已经发生争议,或者需要实施某项重大的法律行为,为了确保其真实、合法、可行,往往几方当事人共同聘请律师出面主持调解或给予见证;律师以中间人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利用自己出色而超人的口语才华,宣讲法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劝解调停。

  ④利用自己出色而超人的口语才华进行律师见证。即律师应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口才依法对自己亲身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特定的法律行为时,接受聘请的见证律师必须亲临现场,目睹监督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虽然律师见证仅仅是就其亲自在某一事项进行过程中的所见所闻进行客观地证明,不需要进行分析研究、判断推理,但在实施过程之中,律师必须运用自己的口才功能,为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咨询,保证当事人实施的行为合法、合理。这实际上也是一个说服、劝导、教育和咨询的过程,是律师施展其口语才华的过程。

  律师如何提升自己的口才

  一、博深的知识

  法律咨询是法律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的过程。法律工作人员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广泛与否、知识功底厚实与否,可以在法律服务的各个过程、各个环节得以体现;在法律咨询的过程之中,法律工作人员对其专业知识造诣的深浅直接决定着咨询服务的质量,决定着咨询工作的成功与失败,以至决定着咨询者对其面临的法律问题处理和解决的成功和失败。

  因此,提高自身的法律专业素养,涉猎各种法律知识和法律技巧,博览各行各业的知识,锻炼自己的法律口才,是法律工作人员提高法律咨询工作质量的关键,是法律工作人员承揽法律业务、取得咨询者信任、做好咨询者心理工作的前提条件。

  法律素养的高低,是法律工作人员面临的第一堂课,锻造这方面的才能,一是依靠自己对法律知识、法律理论以及法律精神的学习和研究,一是依靠自己在长期的法律业务实践中丰富经验的积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化外在知识为内在知识,丰厚的基础才能得以建立、取胜的诀窍才能得以把握。这是法律工作者必须熟知的真理。

  二、敏捷的思维

  法律咨询是法律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知识和所积累的心理学经验,揣度咨询者的心理发生和发展过程,分析咨询者言谈举止中的真伪虚实,把握充实证据材料、寻找问题焦点、攻克问题难关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工作者应该通过语言、文字等媒介,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各方面的知识,沟通对话者双方的心理,取得信任感和认同感,打开咨询者的话匣子,给咨询对象以帮助、启发和教育,使咨询对象的认识、情感和态度发生变化,解决其在法律问题中产生的各种不正常或不良心理问题,以便以一种健康、合理、合法的观点去认识和思考其所处的法律逆境,帮助其以健康、合理、合法的途径和手段去解决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三、流畅的言辞

  法律咨询过程也是法律工作者施展其才华、表现其知识和理论蕴涵、说服别人和教育别人的过程,因此,良好的口才也是致胜的关键因素。

法律

  社会的法则秩序,需要法律来维护,不仅要知法,懂法,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法律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可以使我们的人身政治权利不受侵害,但如何有效的,正确的使用法律来维权是最重要的。

  执法是使用法律的前提,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在每一个人的面前他都是平等的,执法是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充分对法律有了了解,也是使用法律的第1步,而许多犯罪的人就是不知道不了解法律才会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了解法律,在这个现代社会科技发达的时代,了解法律非常便捷,非常全面,法律不是遥不可及,在日常生活中,法律时常伴随着我们,过马路和乘车时,法律是红灯停绿灯行,在旅游观光时,法律是不得损坏文物,在公共场合及重要区域时如医院等法律是不得大声喧哗。

  懂法是使用法律的原因,如果不懂法何来守法,又何来用法,法律有时并不是浅显易懂的,但也并不是深奥而无人能懂的,懂得法律才能更有效的手法,而太多人天真的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最终也逃不出法网,地铁,火车等方便快捷的交通方式,却因为人们都不懂反而变得麻烦,地铁火车等交通工具频频发生,乘客阻止车运行,理由则是以等人为由,他们殊不知自己没在手法的原因,是他们没有懂法,法律虽然可以维护我们的自身权利,但不是在任何时候。

  手法是使用法律的关键,只有在守法的基础下才有资格去使用法律,法律是所有人都会受到处罚判刑以及死刑的,在我看来都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看来残酷,法律约束着我们的行为,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守法是我们不受法律制裁的方式,法律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讲都是严格的,公正的,绝不会有任何一个漏网之鱼。

  知法,懂法,守法,是社会秩序和平的关键。

畅谈法律

  法律,已成为这个欣欣时代里共同的话题。

  同学们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栋梁,父母的希望。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有助于我们逐步提高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规范行为,提高素质。如果我们留心观察就会发现,再我们的身边就有许多关系到法律的故事:

  以前我们班里有一个叫王扬的学生,他的父母离异,而且都不愿抚养他,他只能跟随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家庭条件非常不好,但从不跟同学说起。一次学校将组织学生秋游,班里只剩他一人没交钱。但他却不肯将原因告诉别人。邻居小明知道后,向全班同学说了这位同学的家境,提议全班为他捐款。当小明把钱交给他时,没想到他却拒绝了,而且狠狠地瞪了小明一眼,低头抽泣着冲出了教室。其实大家乐于助人,帮助同学的心是好的,但却在无意之间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对这位同学的心灵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王红不愿意别人知道她家的情况,这是她的权利。小明不应当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公开别人的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看来,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还是非常必要的。将会使我们避免一些误会,少一些遗憾甚至悔恨。有一次,我校的几位同学去超市买东西,大家挑完商品正准备付款时,被保安拦住了。硬说他们偷了超市的东西,要搜身。周围站了许多围观的人。保安强行翻看了这同学的口袋,结果什么也没搜到。我们知道,超市的做法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和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还有一次,下课了,一位同学正在教室里哭,大家围上来,关心的询问得知他的手表放在铅笔盒中。刚才他去厕所,回来后发现手表不见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想为他出主意。同学们都做到尊重别人的人身权益,不侵犯人身自由。

  从社会学意义上讲,人虽然是一个个社会组织的成员,但仍然没有摆脱我们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应当具有良心和道德、正义感的人这一事实本身。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守法。如果人人遵纪守法,与法同行,那么世界将变得更加文明、美好。

  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人民法制观念形成的启蒙之所,能否把它落到实处,不但影响到一代人的健康成长,也影响到我国的法制进程,当然,也是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措施。

  我们青少年是未来的开拓者,而法律就是一盏明灯,引导着我们前进!前进!

  后记:现在的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我们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有关法律

  法律就像是大海上的一艘船,上面可以自由地活动,但是它也有底线,一旦超出了底线,就会落入大海。说起法律,它让我想起了7岁时那天发生的事情,直到现在,那件事让仍我心有余悸。

  那天天气清新,阳光明媚,我和妈妈一起去郊外野炊,我妈妈把包放在副驾驶上,我坐在后排。在途中我们遇到了三个男人,看上他们去应该三十几岁的样子,那三个男人直直地在公路上向我们走过来,眼看车近了,他们并没有要躲的意思。妈妈急忙刹车,其中一个男人突然蹲下,眼看近了,妈妈急忙下车,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黑影闪了过去,妈妈感觉不对劲,回头一看,手提包不见了。我们急忙去追了几个男人?我边跑边喊:“救命啊,有人抢包了”。这时有几个好心的人走过来,他们了解情况后,也去追坏人,可是坏人已经跑远了。后来,妈妈报了警,几天后,那几个男人被抓住了。

  知法懂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和谐之音,是文明之花,我们一定要学好法律,用法律保护好自己,就像妈妈当年一样!如果不报警,那个坏人也不会被抓,妈妈的包和钱也就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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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设开题答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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