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

  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企业会计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费用开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各企业的财务管理,按预算控制费用开支,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益和有利工作的原则,并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费用开支包括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所需的开支(如:租赁费用,办公费用,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用、市内交通费用、差旅费用以及薪资奖金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成本项下的开支(如:广告费用,材料采购和工程费用等开支,成本开支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 XX集团的费用开支从小帐户列支并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各公司的费用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总裁授权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负责人的,由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四条: XX集团费用开支实施预算管理,各公司必须做出年度费用开支的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灵活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费用开支计划;各公司应于每个月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下个月的费用开支预算,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 对于预算计划内除薪资奖金外的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 费用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见附表一、二);

  2、 在填制费用报销凭证时,要按费用类别分别列支;

  3、 部门经理审查并签字后送交财务部审核;

  4、 主管会计对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进行统一编号并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交财务经理审核确认,之后呈报总经理,或被授权人批准;超过授权审批金额的,须经集团总裁与财务总监联签批准;

  5、 费用的事项与金额在授权范围内的,由各公司被授权人审批,授权范围外的除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外还要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 已审批过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转到各公司财务主管签阅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如公司没有另设财务主管,则直接返回到出纳处办理付款手续;

  7、 出纳付款前核对各原始票据,并复核付款金额,正确无误后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经办人,同时将已付款的原始票据加盖付讫章,并将已编号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存档保管;

  第六条:薪资奖金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 薪资奖金在年度预算额度内的,每月未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核算,然后送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送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当月薪资奖金;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将总经理鉴署的所有员工的薪资结构表、薪资调整表,加班表等与工资计算相关的资料原件报备财务部存档;

  3、 超过年度预算额度的薪资奖金报集团总部追加预算后方可发放;

  4、 在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外的薪资调整应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七条: 超出年度预算的费用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八条: 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

  一、 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集中向财务部报销。各部门把经审批的办公购物申请表(见附表三)报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汇总的办公费用计划抄报财务部一份,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二、 业务招待费

  各部门员工(包括部门经理)因业务需要招待宾客,应事先填制《礼品/业务招待申请表》(见附表四),详细填写招待对象、预计金额及时间,一事一单,不得与其他费用项目混合报销。按金额范围报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并严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况外出联系业务临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应电话口头申请,于次日补办手续(遇周末和节假日顺延)。

  三、 市内交通

  1、 公司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工作一般以公交车、中巴为主,特殊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出租车费用。

  2、 在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表五),所有的车票反面均需注明起止地点和原因,以便审核。

  3、 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经为其配备专用车辆的部门经理或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报销市内交通费,特殊情况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四、 外埠差旅

  1、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

  2、 出差人员可凭批准的申请单向财务部办理暂借款手续,填写《暂借款申请单》,预借金额由财务部根据路程远近,时间长短核定,呈送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予借款。

  3、 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归为外勤补贴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

会计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所在企业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对个人职责内的工作,要尽心尽责,高质高效,不得令不行,不禁不止,玩忽职守。

  第三条 强化组织观念,顾全大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

  第四条 严守保密制度,对保密的财经政策及数据不得私自向外透露,严禁因个人工作疏忽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第五条 要积极主动完成财政部门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第六条 要积极主动学习业务知识,努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第七条 每月必须依时准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第八条 各委派会计人员,除搞好本职工作外,还要定期进行业务交流、专业技术学习、制订财务会计制度、编制财务计划(预算)、编报会计报表、审核有关财务工作,监督检查所在企业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九条 企业的财务人员即记帐员、开票员、保管员、出纳员,要坚持原则搞好本职工作。对本企业会计人员的配备、任免、晋升提供可行性意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

  第十条 负责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等部门的监督工作,按规定报送有关会计资料。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第一条在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贯彻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条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公司厂内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正确计价和销售。

  第七条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第八条负责对全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九条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第十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第一条对公司厂内各项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有权根据厂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第二条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

  第三条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条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生产作业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第五条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第六条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三、职责第一条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

  第二条对公司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计划负责。

  第三条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在途资金等账户造成损失负责。

  第五条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第六条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不严,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第七条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附则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第一条本处理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其备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出纳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等业务,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

  第四条除提取备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出纳方能支付。

  第五条凡一次支付未超过1,000元者径由公司备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银行转账支付。

  第六条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财务经理核准。

  第七条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合法、合规的发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第八条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签署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章及经手人戳记。第九条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1.国内采购、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设备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经理签章证明及核准,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门开具支票或汇票。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相关协议文件,由经办人员填具借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核准后送交财务部门开具支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由经办人员填具付款凭证,经有关部门主管签章证明及公司核准,送交财务部门开具付款。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1.会计应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各项经济内容,对不能确定的事项报财务经理审核。

  2.会计审核传票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收法律及公司规定的手续。

  3.传票经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会计转出纳办理支付工作。

  第十条有关货物运费及外汇结售汇款、发样,及各项费用等支出款,应填具"借款单"或"支款凭证",附发票、许可证影印件,送交会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前述款项可由经办人员直接向出纳签收,但必须于支付后7日内向会计办理冲转手续。

  第十一条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财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是处理财务事项的规范标准。

  第一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在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公司的财务计划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建设期内,根据公司基建要求,计划目标和预算方案,组织建设项目的经济核算,督促和检查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的落实情况。

  2、负责公司的资金融通和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3、参与各种计划审定和重要经济合同审查,检查计划、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

  4、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计划财务部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总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费用,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编制各种财务报告,向总经理、投资人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2、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

  3、筹划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协调相关方面关系。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报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的开支。

  三、投资人及公司其他员工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支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法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四、公司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支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五、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即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报表、账目、款项、公司印鉴、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计划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进行监交。

  第二章会计政策与报表体系

  一、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采用《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制度。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或水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二、公司收益与费用实行统一核算,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三、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公司股东应该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四、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和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作为固定资产。

  (一)分类:1、公路及构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桥梁(跨线桥和跨河桥)、涵洞、隧道、防护工程等。、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护网、灯杆、灯具配电控制柜等。3、通讯设施:包括外场设备、业务电话系统、指令电话系统、紧急电话系统、电缆光缆外线路系统等。4、监控设施:包括清扫车、压路机、洒水车、摊铺机、路缘机等。7、车辆:包括巡逻车、生活用车、拖车、工程抢险车等。8、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服务区房屋、收费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车库、油库等。9、电子设备:包括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摄像机、录音设备等。10、其他。

  (二)公司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公路及构筑物,安全、通讯、监控、收费、机械设施、车辆、房屋及建筑物,仪器仪表,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融资租和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凭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前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等。

  (三)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不计留残值。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类别折旧年限

  A、公路及构筑物

  1、路基、桥梁、隧道25年

  2、排水及挡防构造物10年

  3、水泥混凝土路面20年

  B、安全设施

  1、防护栏10年

  2、道路照明设施5年

  3、标志标线5年

  4、其他安全设施10年

  C、通讯设施

  1、通信线路10年

  2、电源设备6年

  3、通信设备5年

  4、其他通讯设施5年

  D、监控设施5年

  E、收费设施5年

  F、机械设备10年

  G、车辆5年

  H、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30年

  2、建筑物20年

  I、电子设备5年

  J、其他5年

  (四)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五)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五、坏账损失

  1、坏账的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货款;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货款。

  2、坏账的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坏账时,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冲减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坏账准备按年未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的5%计提。本公司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经董事会批准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六、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利润表(年、季、月)

  3、现金流量表(年度)

  4、基建工程明细表(年度)

  5、基建投资情况表(年度)

  6、基建借款情况表(年度)

  7、利润分配表(年度)

  8、成本明细表(年度)

  9、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年度)

  第三章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计划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一、银行账户管理

  (一)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几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二)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法人章由出纳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会计保管,不准收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章。

  (三)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顶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二、现金管理

  (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现金。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违者按贪污论处。除1000元以下零星开支外可采用现金支付外,其余结算均应通过银行结算。如特殊情况,需用现金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经财务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现金。

  (二)现金日记账必须用固定一本账,严禁使用两本账或账外有账。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账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三、支付报销制度财会人员办理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账及现金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及相关单证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并按规定向财务部门提供合法的凭证,要求发票正规,客户名称填写本公司全称,大、小写金额相符,日期清晰,并整齐的粘贴于公司统一印发的原始凭证粘贴单上,写明日期、项目、金额,单据张数要大写,由账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要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和支付手续。

  (一)、财务报销票证的规定

  1、财务报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白条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购买货物金额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单据,由经办人写出缘由,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2、所有发票或收据的报销,必须业务内容完整,金额计算正确,大小写相符,字迹清晰可认,签章齐全,合法,有效,汇总发票或单据还须附有清单。

  3、支付建筑工程及安装、调试设备工程的发票,必须是合法,合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入账,还必须附有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等否则不予报销或结算。

  (二)、审批程序。

  1、办公物资(包括文具、纸张等方案用品,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家俱器具,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机具设备,电扇、空调等家电设备)的购置应遵丛“保证供应、方便工作、节省开支”的原则,由办公室统筹计划,编制“采购计划”,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同时“采购计划”报财务部一份,由财部负责采购资金的准备。采购员在实施采购业务时,应充分了解所购物次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要做到货比三家,保证物美价廉,采购后要收办公室主任验收确认,并将相关凭证由财务总审核后,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报销。

  2、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确认,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报销。

  3、通讯费固定办公电话费用由银行划转,经财务部审核报销。移动电话费凭据在限额内据实报销。

  4、车辆维修、使用费由办公室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签字,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报销,所有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5、购买支票,汇票凭证,支付汇费及其他财务费用,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6、职工教育费,职工在不影响工作并经领导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关教育发生的费用,在完成举办单位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凭有关证书,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报销。

  7、工资福利费用由人力资源总和办公室审核,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开支。

  8、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费用开支,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报销。

  9、工程支出工程性支出,由相关部门按工作安排和工程进度情况,提出用款计划,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申请支付时,经办人根据业经批准的计划,填写“工程付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将有关凭据交财务总,由财务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计划安排,视资金情况安排付款。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三)暂借款管理因工作需要暂借现金或限额支票,由借款人按规定在(借款单)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预计报账日期,借限额支票还需填写对方单位、开户行及账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借款人应在事项完成后及时报账。

  (四)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四章税收及利润分配

  一、公司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二、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一、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二、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账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三、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六章附则

  一、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二、如遇国家相关制度修改变更,本制度与其相低触的,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财务总负责解释。

  云南比资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会计制度准则的主要特点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有助于规范我国会计实务,加强会计监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其主要特点与突破分别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主要特点与突破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了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资产组的认定及其减值的处理、商誉的减值测试与处理和有关资产减值的披露等内容。相对于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在会计期末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当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资产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二)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新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务操作。

  (三)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如果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该准则规定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而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四)对于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该准则规定每年至少必须进行一次减值测试,而且商誉必须分摊到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后才能据以确定是否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五)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上对于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这块有一些不太正确全面地评论。他们误认为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减值准备转回的大门,企业就完全丧失了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利操控的手段。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事实上,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只规范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问题,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金融资产、递延税项资产和雇员福利资产以及特殊行业的资产(比如勘探开发行业、石油天然气行业)也排除在准则适用范围之外。减值准备禁止转回只是关掉了一个口子,企业在应用新准则后仍然可以继续沿用减值准备来操控利润。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关掉了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转回的操控大门,但企业仍然有其他的选择进行盈利操控。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与突破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了企业合并的基本会计处理方法,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明确了企业合并的概念。根据我国企业合并的实际情况,将企业合并定义为,一个企业为获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控制权、以及吸收一个或多个企业净资产的行为。

  (二) 对企业合并进行了分类。从国际上目前适用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来看,基本倾向的做法是购买法,即将企业合并交易看作是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或净资产的过程。但是按照购买法进行核算的情况,无论是国际准则还是美国的准则,均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外。而我国实务中出现的不少企业合并均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发生在一个企业集团内部的合并或是在同一所有者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如果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准则的适用范围之外,将无法真正解决我国会计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因此,在综合考虑了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新准则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对两类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都进行了规范。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从事商品流通的独立核算的企业,包括商业、粮食、物资供销、供销合作社、对外贸易、医药(石油、烟草)商业、图书发行等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8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章名】 二、会计科目

  【章名】 (一)会计科目表一、资产类顺序号编号 名

  称 页数1 101 现金

  72 102 银行存款 7

  3 109 其他货币资金 104 111

  短期投资 115 121 应收票据

  126 122 应收帐款

  137 125 坏帐准备 158

  126 预付帐款 159 129

  其他应收款 1610 131 商品采购

  1611 135 库存商品

  1812 141 受托代销商品 2113

  143 商品进销差价 2214 144

  商品削价准备 2315 145 加工商品

  2416 147 出租商品

  2517 149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261

  8 151 材料物资 2719 15

  5 包装物 2820 157 低值

  易耗品 3021 159 待摊费用

  3222 161 长期投资 3

  223 165 特准储备物资 3524

  171 固定资产 3525 175

  累计折旧 3826 176 固定资产清理

  3827 179 在建工程

  3928 181 无形资产 4129

  185 递延资产 4230 191

  待处理财产损溢 43

  二、负债类顺序号 编号 名称 页

  数31 201 短期借款 4432

  203 应付票据 4533 204

  应付帐款 4534 206 预收帐款

  4635 209 代销商品款

  4736 211 其他应付款 4737

  215 应付工资 4838 216

  应付福利费 4939 221 应交税金

  4940 225 应付利润

  5141 229 其他应交款 514

  2 231 预提费用 5243 24

  5 特准储备资金 5244 251 长期

  借款 5345 261 应付债券

  5346 271 长期应付款 5

  5

  三、所有者权益类顺序号 编号 名称

  页数47 301 实收资本 5648

  311 资本公积 5749 313

  盈余公积 5950 321 本年利

  润 5951 322 利润分配

  60

  四、损益类顺序号 编号 名称 页

  数52 501 商品销售收入 6153

  507 销售折扣与折让 6354 511

  商品销售成本 6455 517 经营费用

  6556 521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6657 531 代购代销收入 6658

  541 其他业务收入 6759 545

  其他业务支出 6760 551 管理费用

  6861 555 财务费用

  6962 557 汇兑损益 706

  3 561 投资收益 7164 57

  1 营业外收入 7165 575 营业

  外支出 72附注:

  一、上列会计科目,企业没有相应会计事项的,可以不设。

  二、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下列会计科目:

  1.企业有调进外汇业务的,可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2.企业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

  目。

  3.企业还有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内的其他资产和其他负债,可增设

  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三、企业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一些表外科目,如“外汇收入”

  “外汇支出”“外汇额度”“外商来料”“临时租入固定资产”等。

  【章名】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

  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

  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

  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

  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现金和各种外币现金设置“现金日

  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

  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国际信用证存款等

  ,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二、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

  ”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

  目。

  三、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

  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

  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

  ”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

  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

  记帐”进行明细核算,或增设“外汇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

  帐,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

  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可按业

  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

  按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月份或季度、年度终

  了,企业应将外币帐户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

  币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

  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外币现金以及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均应比照银行存款的方法

  记帐。

  五、有在外汇调剂市场买入外币的企业,买入外币取得的外币存款仍

  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

  ,增设“外汇价差”科目核算。买入外币时,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

  币,借记本科目(××外币户)(同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按照调

  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借记“外汇价差”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

  项,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用买入的外币购买物资、支付费用,应分

  摊的外汇价差,借记有关物资、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用买

  入的外币偿还债务,按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借记有关负债科目,贷记

  本科目;同时按偿还债务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在建工程”“汇兑损

  益”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

  在外汇调剂市场卖出的外币,减少的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

  合为人民币记帐,实际取得人民币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的差额

  ,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自调剂市场买入的,应冲销“外

  汇价差”科目,如有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其他来源

  取得的,应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企业如在外汇调剂市场购入外汇额度支付的人民币,也在“外汇价差

  ”科目核算。购入外汇额度再出让时,取得的收入应先冲减外汇价差,差

  额部分列入汇兑损益。企业留成外汇额度调剂收入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109号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

  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有境外往来结算业务的企业,发生的信

  用证存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汇往采购地银行

  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帐单

  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商品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将多余的外

  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帐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

  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使用银行汇票后,应根据发票帐单及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

  等有关凭证,经核对无误后,借记“商品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

  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

  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

  ,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付出银行本票后,应根据发票帐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有关科目,贷

  记本科目。企业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帐单一

  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然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帐单第一

  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国际信用证存款是企业存入中国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

  企业向银行提交“信用证委托书”委托银行对境外供货单位开出信用证时

  ,根据开户行盖章退回的委托书回单,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

  目。收到境外供货单位信用证结算凭证及所付发票帐单,经核对无误后,

  借记“商品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到银行收帐通知,将未用完的

  信用证保证金余额转回银行结算户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

  目。

  六、企业同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时如有

  未到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

  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

  科目。

  七、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国际信

  用证存款”“在途资金”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

  票、本票或国际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和在途资金的汇出单位等设置明细帐。

  第111号科目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

  有价证券,如各种股票、债券等,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它投资。

  二、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和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股票,如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

  利,作为应收款处理。企业应按照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

  告发放的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收的股利,借记“其他应收款”科

  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放的债券利息和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

  ”“其他应收款”科目。

  企业出售股票和债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照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未支取的股利,贷记“其他应收款”科

  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债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投资收

  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121号科目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

  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二、企业收到商业汇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商品销售

  收入”等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如为带息票据到期,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三、企业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

  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

  “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应收票据是

  带息票据,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

  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部分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帐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

  的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汇票和支款通知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

  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帐户

  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借记“应收帐款”科目,贷记“短期借

  款”科目。

  四、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

  、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

  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

  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

  笔注销。

  第122号科目 应收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

  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和代垫的运杂费以及企业采用托收承付

  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委托银行收取的款项等。企业出口商品应收境外

  客户和以外币结算的进口货款、利息、进口佣金、进口索赔等外汇帐款,

  也在本科目核算,或增设“应收外汇帐款”科目核算。

  二、企业经营收入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

  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发生的汇兑损益记入“汇兑损益”科目。

  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企业应收帐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

  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经确认为坏帐的应收帐款,借记“坏帐准

  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未提坏帐准备的企业,经确认为坏帐的应收帐款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以后又收回的,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借

  记本科目,贷记“坏帐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

  科目;未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同

  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帐。

  应收外汇帐款应分别“有证出口”、“无证出口”等并按国别客户设

  户,同时记载原币及人民币。有证出口部分要分清即期、远期;无证出口

  要分清D/A、D/P等。每笔出口帐款还须列明应收汇日期和实际收汇

  日期。

  第125号科目 坏帐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坏帐准备。

  二、企业提取坏帐准备,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冲销

  坏帐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发生坏帐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帐款”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应按收回的金额,借记“

  应收帐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

  收帐款”科目。

  三、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反映已经提取的坏帐准备。

  第126号科目 预付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如预

  付的商品采购货款、发放并应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企业按合同、

  协议规定预付的外汇帐款和定金,也在本科目核算,或增设“预付外汇帐

  款”科目核算。

  预付货款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货款直接记入“应付帐款

  ”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二、企业按规定预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商品时,根据发票帐单等列明的金额,借记“商品采购”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

  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汇兑损益记

  入“汇兑损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129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以外的其他各

  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

  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单位,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会部门报

  销。财会部门根据报销数领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

  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

  帐。

  第131号科目 商品采购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商品的采购成本。

  购入商品包括国内采购、国外进口的商品。企业为了供应和销售给外

  单位而购入的各种商品,不论是否进入本企业仓库,凡是通过本企业结算

  货款的,都在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应在“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

  目。

  企业根据需要也可以将本科目改为“在途商品”科目,核算企业购进

  的在途商品。

  二、商品的采购成本确定如下:

  1.国内购进用于国内销售和用于出口的商品,以进货原价为其采购

  成本。购进商品所发生的进货费用,包括购进出口商品到达交货地车站、

  码头以前支付的各项费用和手续费,均作为当期损益列入经营费用。

  2.企业进口的商品,其采购成本包括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应分摊

  的外汇价差和进口环节的各种税金。

  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一律以到岸价格(CIF)为基础。如对外合

  同以离岸价格(FOB)成交的,商品离开对方口岸后,应由我方负担的

  运杂费、保险费、佣金等费用,记入商品的进价;商品到达我国口岸目的

  港后发生的费用记入经营费用。收入的进口佣金冲减进价,不易按商品认

  定的,冲减经营费用。

  3.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理进口的商品,其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代

  理单位的全部价款。

  4.企业收购农副产品,其采购成本包括支付的收购价款、税金等。

  三、企业购入商品,根据发票、帐单支付货款和各项费用、税金等,

  按商品进货原价(有进货折扣与折让的,应扣除进货折扣与折让),借记

  本科目、“经营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购入的商品,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本科目

  ,贷记“应付票据”科目。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

  按进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按售

  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

  “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售价低于进价时,应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下同)。

  购入商品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毁损、短缺或溢余,不作为增减购入商品

  的采购成本处理,应于发现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并应

  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四、本科目应按供货单位、商品类别等设置明细帐。企业经营进出口

  商品的,可根据需要分别进口商品采购和出口商品采购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在途商品的采购成本。

  第135号科目 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全部自有的库存商品,包括存放在仓库、门市部

  和寄存在外库的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管、代销的商品,陈列展览的商品

  等。委托其他单位加工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以及出租的商品,不在本科目

  核算。

  企业运往港口、车站、码头等候装船、装车的出口商品,如待运时间

  较长,为加强管理,可在本科目内设“待运和发出商品”明细科目进行核

  算。

  二、企业的库存商品可以采用进价或售价进行核算。采用进价核算的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现 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单位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企业收付的现金,如果有外币现金的,应另行设置外币现金日记帐。

  银 行 存 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并结出帐面余额。“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清楚,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发现差额,应及时查明更正。月份终了,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的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相符。如有不符,属于银行对帐单差错的,应即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企业记帐差错的,应由企业作更正的会计分录或补记入帐。

  四、企业应指定专人签发银行支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签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商业汇票,也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企业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五、有外币存款业务的企业,可在本科目下设置“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个明细科目。 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作财务费用。 外币现金以及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均应比照银行存款的方法记帐。

  六、有在外汇调剂市场买入外币的企业,买入外币增加的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增设“外汇价差”科目核算。买入外币时,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借记本科目(××外币户)(同时登记外币金额),按照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借记“外汇价差”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用买入的外币购买物资、支付费用,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有关材料物资、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用买入的外汇偿还债务,按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借记有关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偿还债务所用外汇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专项工程支出”“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

  在外汇调剂市场卖出的外币,减少的外币存款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实际取得的人民币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的差额,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自调剂市场买入的,应冲销外汇价差,如有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其他来源取得的,应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企业在调剂市场购入外汇额度支付的人民币,也在“外汇价差”科目核算。购入外汇额度时,按实际支付的人民币,借记“外汇价差”科目,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并将买入外汇额度同时在备查簿中登记。

  企业因发生销售等业务而取得的外汇额度,应在备查簿中登记,卖出外汇额度取得的收入,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应 收 帐 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承建工程应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和列入营业收入的其他款项以及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作业,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作业单位收取的款项。企业为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作业单位代垫的包装费、运杂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预收的款项包括工程款、备料款、购货款等,应在“预收帐款”科目内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应向发包单位、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作业单位收取的结算或销售款项,贷方核算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按照规定从应收帐款中扣还的预收款项,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收帐款。

  三、企业应收帐款如采用商业汇票结算的,收到商业汇票时,应将应收帐款自本科目转入“应收票据”科目。

  库 存 材 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各种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二、企业各种库存材料一般应作如下分类:

  1.主要材料。指用于工程或产品并构成工程或产品实体的各种材料,如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木材、硅酸盐材料、小五金材料、电器材料、化工材料等。

  2.结构件。指经过吊装、拼砌和安装而构成房屋建筑物实体的各种金属的、钢筋混凝土的、混凝土的和木质的结构件等。

  3.机械配件。指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等各种机械设备替换、维修使用的各种零件和配件,以及为机械设备准备的备品备件。

  4.其他材料。指不构成工程或产品实体,但有助于工程或产品形成,或便于施工、生产进行的各种材料,如燃料、油料、饲料等。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外购、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发包单位转帐拨入、其他单位投入、盘盈等原因增加的材料物资。已经验收入库,但月终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外购材料,应在借方按计划成本暂估入帐,待下月初用红字予以冲回。贷方核算领用、发出加工、对外销售以及盘亏、毁损等原因减少的材料,期末余额反映库存的材料物资。

  四、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对于发出的材料,可根据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价。对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材料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五、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应当按月结算其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六、本科目应按材料的类别、品种、规格和保管地点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支付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辅助设施和进出场费等。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均不属本科目核算范围。

  二、企业发生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各项待摊费用按受益期限分期摊销时,借记“工程施工”、“工业生产”、“机械作业”、“辅助生产”、“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照费用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

  企业应依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订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并根据管理需要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分类方法,对其进行明细分类。

  二、企业的固定资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入帐原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为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买价或售出单位原价(扣除原安装费用)、

新企业会计制度

  《为了更好的迎合经济市场需要,会计制度的变更显得更加符合当前的全球市场经济。据11月19日塞内加尔《太阳报》消息,西非国家自2015年1月1日开将执行新的会计制度。近日,塞内加尔会计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了新会计制度规则介绍会。

  法勒会长称,西非国家会计体系已16年,随着世界经济环境变迁,财务制度也面临改革并与世界接轨。会计制度改革目标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遵守地区环境特点和国际公约,符合资产、负债和折旧的基本标准。

  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作出如下调整:

  1.“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

  产”,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改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讲解,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并存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增加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内容。核算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贷:累计摊销

  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取消了“递延税款”科目,而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法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12.新准则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5.新准则调整了“预计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有所变化。

  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改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改为“销售费用”科目。

  23.新准则增设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24.新准则把“所得税”科目改为“所得税费用”科目。

  25.新准则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新的企业会计制度

  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在2014年1月开始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公司实行该制度后引起的减值风暴。因此有专家预计,“新制度将会使一大批国企失去存续经营能力,退出市场。”本文就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作了深入的分析。

  财政部制定并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旨在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该制度特点:一是打破行业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界限,建立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并在此基础上对特殊业务的核算办法进行规范(如工交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商品购销存核算办法、进出口业务核算办法、房地产商品开发核算办法等);二是兼顾小规模企业不对外直接筹资的特点,制定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三是考虑到金融性企业经营的特殊性,制定金融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该制度实施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新《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计提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即: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又称“八项准备”)。这些准备的提取,首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的利润将大幅下降;其次是由于目前除上市公司外,大部分企业仅计提了坏账准备和商品削价准备,其它各项准备均未提取,企业存在大量的减值资产,八项准备的计提将使企业资产减少,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很大影响,在实施新制度初期,表现特别明显。

  (二)待处理财产损失不许跨年挂账,开办费、递延资产等费用性资产项目的取消,也将直接冲减企业利润,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或有事项在同时满足: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可能导致企业现金流出、能够可靠计量时,企业应根据预计可能计提负债,并直接增加企业当期费用。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几种情况以及资本化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此外,还明确规定:在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时,与专门借款有关的利息收入不得冲减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所发生利息收入直接通过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五)《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即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典型的如对收入的确认,新制度则抛开收入取得的形式,从实质上取得收入这一主要原则出发,规定了收入确认的几个条件,要求企业以这几个条件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如售后回购,本质上不是一种销售,而是一项融资协议,整个交易不应确认为收入;再比如,融资租赁,从法律形式上看,承租人并不具有所有权,但与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应作为资产入账。

  (六)严格按照资产定义确认和计量各项资产,指出资产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而不是由未来交易事项形成的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企业某项财产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则该财产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各项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七)《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偿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再记入当期损益,而是记入资本公积。这一规定使许多企业原来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况,得以严格控制。

  (八)对非货币性交易:一是不再区分同类资产交换和非同类资产交换,一律将非货币性交易视为同类资产的交换进行处理;二是与对债务重组账务处理规范相似,放弃了使用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确定标准的做法,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的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只有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收到补价的企业才根据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基础,确认收益。

  (九)在资产负债表中,部分项目以其账面价值填列,而不是以其账面余额填列。如“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都是以其账面余额扣除计提的准备后的金额填列。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固定资产”项目,应分别“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额”等项目填列;对于超过1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其本金和利息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也并入“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对于“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代销商品款不单独作为负债项目列示,而是作为存货项目的一个减项(抵减项处理)等等。

  (十)在资产负债表中,还增加了“预计负债”和“已归还投资”及“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项目,分别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及归还投资者投资后的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在利润表中,适当归并了“折扣与折让”,“存货跌价损失”两个项目,它们的相关内容分别归并到“主营业务收入”、“管理费用”等科目中反映;在补充资料中适当增加了“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减少)利润总额”、“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减少)利润总额”、“债务重组损失”等项目。

  (十一)增加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即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十二)按新制度的规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利息来核算,不再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而是按其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出租无形资产的租金收入和出租成本,仍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二、进一步扩大了会计与税收的分离,加大了企业税收核算工作的难度

  在过去,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税收核算基本一致,随着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务制度的不断调整,会计与税收逐步从统一走向分离。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家税收制度在不断补充和完善,税收制度在某些方面已完全脱离了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而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将更加扩大会计与税收的分离,使企业会计难以服从税收。如提取各项减值准备,3年以上应收账款全额提取坏账准备,预提或有支出以及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而调整的会计记录等都将影响企业纳税调整。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核算,因此,既要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又要准确计算缴纳所得税,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又是一项新的挑战,尽快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

  三、对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进一步规范,有利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新企业会计制度对各项具体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作出明确的信息披露要求,会计信息披露作为企业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企业应把会计信息披露作为一项制度化、日常化工作来管理和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的加强促使企业重视会计信息,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满足企业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从而不断扩大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力。

  四、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努力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素质成为当务之急

  会计职业判断主要表现在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两个方面。新会计制度扩大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残值等也只规定了一般性原则,由企业根据其实际情况加以确定,而不像行业会计制度中对这些方面规定得过死。收入的确认、或有支出的估计等,所有这些都扩大了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范围,使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增加,从而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质,而且还要有较强的综合能力,高度敏感性和较强的洞察力。而目前国有企业人才流失严重,企业现有会计人员的素质与上市公司在整体上看,还有一定的差距,努力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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