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正式工会被辞退吗(国企员工会被辞退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其实国企正式工会被辞退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国企员工会被辞退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国企正式工会被辞退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国企正式工会被辞退吗(国企员工会被辞退吗)

一、国企员工会被辞退吗

法律分析:国企的员工一般都不会被开除的,只要不犯特别严重的错误,一般员工都不必担心自己被开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国企正式职工,能辞退吗

当然可以辞退,连公务员现在都提倡能进能出,国企就更是如此了。现在的国企与以前不同,本质上来说也是一个企业,国企的员工与企业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既然是合同,就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终止合同,也就是辞退,从形式上来说,辞退员工这种手段国企一直都是存在的,只是一般来说国企的效益比较稳定,国企的管理者与员工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所以国企里一般很少会动用辞退员工这种严厉的方式,但是也有一些方面在国企里也是高压线,一旦触碰肯定是会被处理辞退的,具体哪些方面我们可以列举一下:

1、不能违法违纪在国企里是红线,一旦违法,落有案底,在国企里基本都是辞退没商量。我们单位里有过这样的一个案例,一个刚毕业几年的年轻员工,毕业时候通过校招成为了企业的正式员工,有一次在在外面吃饭,喝了点酒,估计上头了,跟领桌打架把人打伤了,伤的不轻,被拘留了,公司后来就依据员工违反公司纪律的管理规定,直接辞退了这个员工。

2、安全生产责任是另一条红线。现在安全生产的考核对于国企是非常严格的。每个国企都有指标和责任考核体系,一旦出现了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跟主要管理者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走法律程序的时候,有关人员肯定也被企业辞退了。

3、国企里还有另一种隐形的辞退员工的方式,叫劝退。劝退顾名思义就是流程上是员工自己提出的辞职,但潜台词就是员工你不提出辞职不行,你不提我企业就要开除你,你自己提出辞职档案里还好看一点,对员工未来的影响可能还少一点。劝退主要适用的是员工有一些不合适的行为但可能没有违法,或者违法行为比较轻微。最近几年单位里使用最多的情况就是针对醉驾的处理,我们单位里已经有过两、三起员工被查到醉驾,刑拘了,回来之后单位直接劝退了,算是给当事人一点余地,你不主动辞职,单位就要辞退你了。

4、第四种情况就是国企效益不好裁人,比如买断工龄,或者合同到期了不再续签,甚至直接下岗,不过这种情况上个世纪比较多,现在一些地方的小型国企也还有此类情况,但是大的国企跟央企基本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总之,国企里辞退员工肯定是可以的,一般国企都会通过与员工签订企业员工责任承诺书之类的方式规定员工必须遵守的规定,一旦违反,企业就会把你辞退,铁饭碗的情况是不存在的。

三、国企正式员工可以无故被辞退吗

1、在中国的企业,部分国企还是外资或者是私人企业,都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都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只是分合法或者不合法辞退。

2、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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