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被划转员工怎么办,公司转让了,原来的员工怎么办

互联网 2024-04-20 阅读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单位被划转员工怎么办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单位被划转员工怎么办以及公司转让了,原来的员工怎么办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被划转员工怎么办,公司转让了,原来的员工怎么办

机构改革,单位被拆分后,编制和岗位不符的人怎么办

党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根据职能整合,党政、事业单位,都有被拆分的现象。行政部门比如农业、水利、发改、人社等部门职能被拆分整合到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退役军人等部门。行政部门使用的都是行政编制,身份为公务员身份,职能被拆分划转后,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相互划转工作人员,不受身份、岗位限制,不存在障碍,只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余缺调剂。

职能拆分划转的重点,是在事业单位: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将行政职能划转到行政部门承担,公益服务职能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许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是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也是参公人员,行政职能划转后,事业单位不再参公,这就给人员随职能划转,造成了许多问题。部分随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的参公人员,需要调整编制使用,将原来使用的事业编制,调整为行政编制,参公身份过渡为公务员身份。而随公益职能保留在事业单位的,机构、岗位变成了普通事业单位,不再参公,已经登记为参公身份的事业人员,保留身份与待遇,给人编岗三者之间的对应造成困难,出现岗位和人员身份之间的矛盾,造成新老工作人员待遇不同的问题。

2、公益二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剥离生产经营职能改企,保留公益服务职能,实行管办分离、事企分开,今后不再成立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拆分后,自收自支编制收回取消使用,随企改制的正式事业人员,需要妥善安置;而混杂在事业单位的自收自支人员、编外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等,也需要清理、清退。

党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使用行政编制,为公务员身份;事业单位承担公益服务职能,为事业身份;生产经营类改企,实行合同制管理,这是最起码的大原则。按照各单位的“三定方案”要求,根据职能定机构性质,根据机构性质确定编制类型;根据职能确定岗位,根据岗位确定编制数量,实行岗、编、人三者对应,定岗定编定人,什么单位使用什么编制,什么编制配备什么类型的人员,不可混岗混编,不可超编、超职数配备人员,不能违规违纪使用编制、人员。

机构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由于改革造成的政策性超编、混编、混岗问题,机构编制部门要求在2020年10月底前,事业单位改革彻底完成之前,基本整改到位,以确保机构改革结束后,能够按照改革原则和要求,实现优质、高效、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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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看点:1、党政机构根据职能拆分,人员编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剂余缺;

2、行政类事业单位拆分,参公人员分流安置困难较大;

3、公益二类和生产经营类单位拆分,事业人员分流安置,编外人员随企改制。

编制和岗位不符合就是所谓的混岗混编。

混岗混编是指把某个岗位编制人员调到另一个岗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的人员调到参公单位或行政机关科室,参公人员调到行政机关科室。

参公人员与行政人员的待遇一样比较无所谓,但事业编制人员与行政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差别比较大,且上升空间很小。干一样的活却有不一样的待遇确实不公平。

省市县混岗混编都存在,层级越低混岗的情况越严重。因为层级越低行政编制越少,但现在事情越来越多,只能从下属的事业单位抽调人员进行混岗。

问题中被拆分的单位不知是你编制所在的单位还是混岗的单位。

如果是混岗的岗位被拆分,你并不会随着职能划转出去,因为那个职能的编制人员并没有你,你应该会回到原岗。

如果是编制所在的岗位,你会跟着职能被划转。

个人认为,要是拆分后上级行政机关还是没变的话,你可能还要继续混岗,因为机构改革解决不了行政编制不足的问题,甚至可能加重这个问题。

机构改革,涉及到人员的流转,一般都遵从“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分流安置。单位被拆分,岗位随职能划转调剂到新的单位,定编定岗定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随转;不符合的,清理,原来是哪里的回哪去,按要求随原单位参改。根据改革目标,所有的混编混岗行为都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清理。

改革要求如此,现实却很难做到。省市两级由于机构编制相对较多,混编混岗的情况相对较少。在县一级,大多数部门都存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为了应付事务性工作,不得不从下级或兄弟事业单位借人,长期从事与身份岗位不符的工作。本轮机构改革,为了理顺机构设置,各职能部门或会对这种混编混岗行为进行清理,但待到机构完成职能理顺后,不出所料应该还会继续沿用原有模式借调人员参与工作,混编混岗现象未来或仍将长期存在。这是国情所致。

下岗回家,

员工不服从成建制划转怎么处理

员工不服从成建制划转的处理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建议:

了解员工的具体情况和不满原因:首先需要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划转的具体看法和不满原因。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员工的需求和想法,从而制定更加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明确公司的政策和规定:公司需要明确员工划转的政策和规定,并向员工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这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理解公司的决策和要求,并且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培训:如果员工对于划转后的工作不熟悉或者缺乏必要的技能,公司可以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帮助员工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加强沟通和协调:在处理员工不服从划转的过程中,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公司可以与员工进行多轮沟通和协商,寻求双方的共同点和合作方案,以达成双方满意的结果。

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公司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如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但是,公司在处理过程中需要保证公正、公平和合法。

总之,处理员工不服从成建制划转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公司需要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想法,明确公司的政策和规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培训,加强沟通和协调,并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转让了,原来的员工怎么办

一、新公司接手旧公司员工怎么办

1、新公司接手旧公司员工可以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与新公司有效,工作年限计入到新的公司,劳动者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公司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然后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员工与公司有劳动纠纷应该怎么办

员工与公司有劳动纠纷可以如下操作: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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