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历史必修一第二单元知识框架
高中历史必修一部分知识点总结
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第1课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1、夏商政治制度的内容:
中央:1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2参与决策相、卿士,负责祭祀占卜和记录王朝大事的卜、祝、史,执掌军权的师等。
地方:侯、伯
夏商政治制度的影响:夏商的早期政治制度,对西周宗法制和分封制有直接影响。
2、西周的分封:1被封的诸侯国的义务: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朝觐述职
2影响:积极影响: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形成了对周王室众星
捧月般的政治格局
消极影响:西周后期王权衰弱,春秋战国暑期列国纷争
3结果:西周后期分封制受到破坏;战国末年周王室失去分封大权
3、西周的宗法制:
1内容:用父系的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政治的制度。
2特点:嫡长子继承制
3影响:保证贵族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第2课 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1、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特点:一人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
评价: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形成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2、中央集权的基本特征:权力高度集中
3、中央集权制的作用及影响:
积极作用:1使秦实力增强,通过战争扩大疆域,形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
的封建国家,成为当时世界大国。
2使秦能一实行各种巩固统一的措施。
3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
用,且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
消极作用:依靠皇帝的专制权威,加强对人民的压榨,造成阶级矛盾迅速激化。
第3课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1、中央政治制度的演变:
汉朝 汉承秦制
有所变化 中央设三公(相、御史大夫、太尉)
中朝 决策机构
外朝 执行机构
尚书台 中枢机构
魏晋南北朝 逐步形成三省体制
隋朝 尚书省、内史省、门下省为中央政府最高统治机构
唐朝 中书省 掌决策,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
尚书省 负责执行政令。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门下省 掌审议,负责审核政令。
宋 二府 中书门下 最高行政机构
枢密院 最高军政机构
参知政事 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
三司 管理财政,分割宰相的财权
元 中书省 最高行政机构
枢密院 最高军事机构
宣政院 统领宗教事务和管理西藏地区
2、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
汉 汉初,郡国并行制;汉武帝后期:设刺史制度
隋唐 唐中后期,地方军镇长官节度使越设越多,发展成藩镇割据局面
宋 文臣做地方官;州县两级制
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一知识点总结
第一课 从内外服联盟到封邦建国
1、公元前2070年建立
2、古代中国的第一个国家政权
3、政治制度的特点:出现了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
(公共权力——国家机器,一般指历法、行政、司法等国家和社会公共机构行使的权力,具备了国家的基本特征)
二、商代
1、公元前16XX年建立
2、主要政治制度:内外服制度 (内服指商王直接统治的地区;外服是附属国管辖的地区)
3、商朝政治制度的特点(政权特点):
①以商部族为中心的内外服联盟
②弥漫着神权色彩(与文化上甲骨文相联系)
③商王对附属国的控制力有限(具体内容:要求了解)
各附属国基本保持原有的社会结构
除对商承担应尽的义务外,有很大的自主权,有的附属国经常与商处于战争状态。
三、西周
1、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建立
2、基本政治制度:分封制(政治)、宗法制(家族血缘)、礼乐制度(维护分封、宗法制度的工具)
(1)分封制
目的:为了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内容:①将土地和人民授予同姓亲族、姻亲功臣、殷商降族和古国后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保卫周王室
②各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权威,承担义务(与商代相比,臣属关系更加明确)
③层层分封
作用:①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
②形成了“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平民”的等级序列,确立了周天子“天下共主”地位
(2)宗法制
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内容:大宗小宗制、嫡长子继承制
(大宗:在宗法制度下,由嫡长子传宗继统,这个系统被称为大宗;
小宗:嫡长子的同母弟或者是庶母兄弟是小宗。大宗和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
特点:①嫡长子继承制(核心、最大特点)
②双重关系(血缘关系和政治关系)
实质:血缘关系和政治关系相结合
作用:①保证了贵族“世卿世禄”( 贵族不仅世袭土地和人口,而且还世袭职务和待遇)
②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与原始笔记有所改动)
(3)礼乐制度 是西周的等级名分制度,是维护宗法分封制的工具。
第二课 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一、春秋时期
政治特征:宗法分封制受到破坏,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衰落
1、根本原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铁制农具和牛耕的使用使井田制逐步瓦解)
2、表现:①小宗取代大宗的现象发生 ②诸侯不断擅自进行分封 ③强大诸侯国发动兼并战争
二、战国时期
1、各国纷纷进行变法
2、商鞅变法使秦国强大,为统一创造了条件
3、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
三、秦朝
(中央集权制度在秦朝确立,以后中国的封建社会就是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过程)
基本政治制度:中央集权制度
(一)中央集权制度的内容:
1、皇帝制度
特点:①皇权至上(皇帝将立法、司法、行政、军事权力全部揽于自己手中)
②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
2、三公九卿制(中央官职)
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①职能:丞相是“百官之首”,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
②相互关系:互相配合、互相牵制。
九卿:三公以下的中央政府官职
3、郡县制(地方)
特征:①郡县官吏由中央任免,不能世袭(与西周分封制的根本区别)
②县以下设乡、里、什伍
(二)中央集权制度的根本特征:权力高度集中
(三)中央集权制度的作用: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对此后XX多年的中国政治和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三课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斗争
(贯穿中国古代史上的第一条主线索:中央和地方的斗争)
一、西汉
(一)七国之乱
1、原因:①历史原因:汉高祖刘邦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分封同姓诸侯王
(郡国并行,上次青岛市摸底考试有一个郡国并行的看图题)
②直接原因:面对诸侯国尾大不掉之势,贾谊、晁错等人上书,主张消减封国
2、过程: 公元前154年,汉景帝接受建议,开始着手削夺诸侯国的封地,七个诸侯王发动叛乱,史称“七国之乱”。
(二)汉武帝改革
1、根本目的:为了加强皇权,巩固国家统一
2、措施:
①建中朝(“中朝”(内朝)是决策机构,由皇帝左右亲信充任中朝的主要官吏尚书令、侍中、常侍等职。原先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机构,逐渐成为执行机构“外朝”。)
【要点解析】
②设刺史(刺史是一种监察官员,负责监察地方)
③推恩令(解析:诸侯王死后,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儿子也可以获得王国的一部分土地成为列侯,由皇帝直接控制的郡守管辖。通过推恩令,消弱了地方实力,使中央
对地方的控制逐渐加强)
3、作用:
①积极:巩固、发展了大一统局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②消极:皇帝权力过于集中,造成后来外戚和宦官专权。
(注意与经济和文化相联系,文化上之所以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根本上是由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所决定的;而经济上“重农抑商”也是政治对经济的反作用产生的。)
二、唐代
经过东汉末年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大动荡之后,隋唐实现了统一。
唐中叶发生了安史之乱,参与平叛安史之乱的唐朝大将和安史降将被封为节度使,他们拥兵自重,使唐中叶后出现了藩镇割据的局面。
三、五代十国
1、实质:唐末藩镇割据的继续和扩大
2、特点:政权更迭频繁,南方相对稳定
3、后周世宗改革为北宋统一奠定了基础。
四、宋太祖改革
(公元960年,宋太祖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立北宋)
1、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收精兵
统兵权 归“三衙”掌管(三衙由殿前司、侍卫步军司和侍卫马军司三部分组成)
调兵权 归枢密院掌管
使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兵权最终由皇帝掌握。
(2)削实权
兵权——枢密院
中央: 削弱了宰相权力 财权——三司使
行政权——中枢门下 (宰相权力被一分为三)
地方:规定所有州郡直属中央,派文臣出任州郡长官,州郡长官下设通判,负责监察。
(3)制钱谷
规定各州郡的财赋,除自留一部分外,其余运往指定地点,由中央掌握。从而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物质基础。
2、影响
积极: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分裂局面。
消极:造成了“冗官”、“冗兵”和“冗费”的国家财政危机。
(到北宋为止,中央和地方的斗争基本告一段落,以中央的胜利而结束。)
第四课 专制皇权的不断加强
(贯穿中国古代史的第二条线索:皇权与相权的斗争)
一、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及其演变
1、三省六部制的确立(隋唐时期)
①三省为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尚书省(负责执行)、门下省(负责封驳审议)
②尚书省下设六部。
三省六部制的作用:三省之间既互相配合,又互为补充,提高了办事效率;
完整的相权又被分割,有利于加强皇权。
2、发展(宋朝)
三省长官基本不参与政事,另外设置
①中枢门下——负责行政
②枢密院——负责军事
③三司(盐铁、度支、户部)——负责财政
3、三省六部制的废除(元朝)
元朝废除三省、实行一省制,只设中书省,六部也归入中书省。
二、明朝皇权的加强
1、明朝初年,沿袭元制,设中书省。
2、明太祖朱元璋时期
①下令裁撤中书省,废除丞相,由皇帝亲自掌管六部。(专制皇权达到新的高度)
②由于事务繁忙,皇帝不可能一一亲自裁决,明太祖设立殿阁大学士,但不参与决策。
3、明成祖时期
正式设立内阁,大学士开始参与军国大事的商讨,此后内阁地位逐渐上升。
注意:“票拟”和“批红”
三、清朝专制皇权的加强
1、清朝初年:承袭明制,设立内阁。重要的军国大事,由议政王大臣会议来处理。
2、军机处的设立
(1)时间:清雍正年间
(2)职责:可参与处理内政外交、制定军政大计、审理重大案件等政务,但由于军机处官员品级不高,只能跪奏笔录
(3)影响: ①简化了处理政务的手续,提高了清王朝的行政效率。
②军机处完全听命于皇帝,军国大事皆由皇帝一人裁决,军机处的设立,是专制皇权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