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电子书课本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孔乙己课外书读书笔记

  《孔乙己》是收录在《呐喊》中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成功塑造了封建社会底层知识份子的形象。通过对孔乙己的描写,很鲜明的刻画出了这个被人嘲笑、讽刺的小人物形象。同时也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底层劳苦人民愚昧麻木的病态形象。鲁迅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入木三分。

  孔乙己懒惰、死要面子,并且自命不凡,他是典型的旧社会穷酸知识分子形象。鲁迅非常精彩的描写孔乙己那件代表身份的长衫:“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孔乙己一开口便是“之乎者也”,迂腐形象非常鲜明。酒店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拿他当笑柄,他却不自知,依然自命不凡,极力维护自己读书人的形象。干活有失身份,所以只能去偷窃。看客们说他偷窃,他说窃书不算偷,但是说他连半个秀才都没有捞到时,他却沉默不辩了。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下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除了一大串让人听不懂的之乎者也,也就会四种“回”的写法了。我们在同情他的同时,摧残他的封建社会也让人愤怒。他生活在一个麻木不仁,底层劳苦大众没有互相同情、帮助,反而互相嘲笑、讽刺的社会。身处这样一个冷漠的社会真是最大的悲哀。对于孔乙己的死也是一笔带过,好像这群人没有一个人关心他的生死,以至于掌柜粉板上写着“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一直持续到第二年。可以说孔乙己最终的惨死也跟他们有很大的关系。实际上他到死都没有放弃这个知识分子的身份。

  文章虽短,但非常深刻的揭示封建科举对读书人精神、肉体的残害,而旧社会国人的麻木、冷漠比起孔乙己这样的人来说,更让人痛心、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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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书笔记

  这篇文章讲述了求乞人怎样去乞讨,利用了这一个事列来贬谪那些有手有脚却好

  吃懒做的只求乞讨度日的人。

  从这一小段中,有很多方法,我给你们一一道来。

  一个小孩子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而拦着磕头,追着哀求,我厌恶他的声调,态度。我憎恶他并不悲哀,近于儿戏,我厌烦他这追着哀呼,

  我烦腻他这他这追着哀呼。

  又有一个人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但欠哑的,摊开手装着手势。

  从这两小节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些乞讨者方法多样,他们能动脑筋想到这样地方法来取得别人的同情,却不去用自己的劳动换来自己的幸福。那些只靠乞讨度日的人非常可恨,我们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要用我们辛勤的双手创造我们的幸福。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得到我们要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应得的报酬,我们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自己劳动换取我们的幸福呢

孔乙己

  北风萧瑟的古城大街,人烟了了聊,不时闪过几身人影,发黄褶皱的老报纸伏在光滑的青砖土路上,随风而起……

  “人生百态,世态炎凉…苦矣,苦矣…也罢也罢…”在一个不起眼的夹角里,一位鼻青脸肿、风华残烛的老人,双臂紧抱在胸前,双腿畸曲般的散在地面,脸上那乱糟糟的胡子,任风吹打,在那胡子乱颤的一瞬间,好像都能感觉到不是风将胡子吹的抖动,而是老人卷缩在哪里瑟瑟发抖,苦声连连,路上的行人偶尔从他身边走过,但他们却视而不见,似乎他们的心比这呼呼的北风还要萧凉!这种场景,给这古城又添了一份悲凉……

  “我孔乙己一生苦读圣贤书,为的是中个状元,争个脸,可是到头来落得这般惨境,我不甘心呐!天!为什么这般对我,我孔乙己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受罪的么!既然这样的话,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孔乙己死死盯着这片土地,冷笑到,“天要亡我,也罢!天要亡国,快哉!快哉!哈哈哈哈……”孔乙己笑着倚墙侧躺。

  一个小女孩和她妈妈从旁边经过,小女孩指着孔乙己问:“妈妈,他在干嘛呢?”中年妇女瞥了孔乙己一眼说:“死要饭的,不要管他。”小女孩与妇女匆匆走掉,扬起了一阵黄土,在孔乙己面前弥漫……

  一位身穿高贵西装的中年男子从旁边经过,仰着头看了孔乙己一眼,嘟囔道:“出门遇见这么个快死的人,真晦气!”中年男子匆匆走掉,扬起了一阵黄土,在孔乙己面前弥漫……

  一个黑不溜秋的乞丐从旁边经过,看到孔乙己,眼中却放出阵阵光彩,丢到手中别人吃剩的菜,扑在孔乙己身旁,把孔乙己身上那唯一一件取暖的短棉衣脱了下来,嘿嘿的笑着“今天真走运,捡到那么多菜,还捡到一件短棉衣,哈哈!走狗屎运了,兜里居然还有十九文钱,今天去喝两壶……”乞丐蹦蹦跳跳的走掉了,扬起了更大一阵黄土,在孔乙己面前弥漫……

  要是平常人的话,早就边咳嗽边揉眼了,而路边的那个人,手却耷拉在地上,头仰望着天空,现在似乎连白云在他眼中,也变得黑暗与空洞……

  古城后山的树林中,纷纷落下的枯黄树叶,不时传来野兽的咆哮声……

孔乙己读书笔记范文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的点乐趣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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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书笔记

  一个穷困潦倒的下层知识分子,嗜酒却只能跟普通劳动群众在一起喝。他迂腐又不失天真,曾给人们带来欢乐。但后来他因偷书被打断腿,不得不用手“走”来买酒,此后便不知所终,看来是在那样的社会挤压、那样的观念毒害下,无声无息地死去了。

  作者以极俭省的笔墨和典型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这位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形象。孔乙己那可怜而可笑的个性特征及悲惨结局,既是旧中国广大下层知识分子不幸命运的生动写照,又是中国封建传统文化氛围“吃人”本质的具体表现。

  全文可分三部分:前三段为第一部分。作者通过对叙述者“我”在咸亨酒店里当小伙计的描述,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具体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为主人公的出场及性格命运的展开作好了铺垫,这可以说是小说的“序幕”部分。小说一开始,作者就刻意渲染了酒店顾客中“短衣帮”与“穿长衫的”两大泾渭分明的社会群体,实际上是为下文孔乙己“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独特形象所作的铺垫。至于鲁镇上“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的酒店格局,盐煮笋、茴香豆等“下酒物”,在不经意中已展示出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 从第四段到倒数第二段是第二部分,这是整篇小说的主体部分。这一部分又可分为两个层次:从“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到“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可以作为第一层,其余的段为第二层。

  在第一层中,作者以一系列生动逼真又极具概括力的细节,传神地刻画了孔乙己的迂腐性格,展示了他的不幸遭遇;第二层则通过一个具体事件表现了孔乙己命运的突转:他因偷窃而被权势显赫的丁举人家打折了腿,成了一个彻底的“废人”,使他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难以维持了,但还是对掌柜的说是跌断的。小说突现了孔乙己最后一次到咸亨酒店买酒、在别人的耻笑声中用手“慢慢走去”的凄惨场景。最后一段为第三部分,可以看做小说的尾声。

  作者用短短的一句话将叙述者“我”的思绪从二十多年前的过去回到“现在”,以“我”的亲身见证来推测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在首尾呼应中强化了孔乙己的人生悲剧,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深沉的抗议与批判。

  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既是整个社会环境逼迫的结果,也是他那可怜又可笑的个性特征所致:他“站着喝酒”已说明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像那些身穿长衫的阔绰者一样,踱进酒店去慢慢地“坐喝”,只能与“短衣帮”为伍;但他却始终不肯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说明他是多么迷恋于自己头脑中虚幻的“高人一等”的身份。他那“满口之乎者也”的说话方式,那“窃书不能算偷”的歪理谬论,那见缝插针地向“我”卖弄“学识”的沉醉神态,都足以显示出他对自己读书人“身份”近乎疯狂般的固守与痴迷。而这一价值观念的形成对孔乙己来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几十年耳濡目染的教育,早已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观念渗入到孔乙己的心灵深处。但孔乙己却没有丁举人那样的幸运,读了一辈子圣贤书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中,这就决定了他只能挣扎在社会的底层。而长期为应试科举而埋头苦读的生活已使他手无缚鸡之力,不管孔乙己本人是否意识到,他实际上连加入“短衣帮”的本钱与资格都已丧失,成了人人轻视与耻笑的对象。而他越是在现实生活中屡次碰壁,越是受到人们的取笑和嘲弄,就越是渴望在“高人一等”的幻想中得到心理支撑与平衡。这其实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孔乙己那“高人一等”的幻想如同阿Q的“精神胜利法”一样,越是沉迷于此就越可能丧失对社会与生活的抗争能力,越容易被抛入社会的最底层,但那“高人一等”的“精神胜利法”又恰恰是阿Q、孔乙己们惟一的心灵避难所。——其实只要稍具理性,孔乙己就不能不对自己那一套价值观念的虚伪与欺骗性有所认知,对自己凄惨的真实处境有所觉察,但他已习惯于像吸食鸦片一样躲进那虚假而脆弱的“精神胜利法”中遮蔽外来的风雨。

  我们可以看到,孔乙己完全生活在一个敌对的异己环境中。不仅社会权贵与统治阶层专以弱肉强食、欺压百姓为能事,即使是同属被压迫阶级的不同成员之间,也是那么寡情与淡漠。想当年丁举人原本也是读书人,但考中了举人成了统治阶级的一员,其身份与地位自然就与孔乙己有了天壤之别。读书人对读书人下手又是那么毒辣凶狠;我们还可以想像到,施暴者该是何等的理直气壮冠冕堂皇:因为他们是在惩罚“坏人”。而咸亨酒店里的所有的人,都在有意无意地把孔乙己作为嘲弄与取笑的对象,专以揭开他的心灵伤疤为乐。孔乙己惟一被人记起的理由,就是他还拖欠了酒店老板的十九个铜钱。——通过作品中一再出现的“哄笑”声,我们似乎可以听到作者那发自心灵深处的呐喊:人为什么对自己的同类那么冷漠?为什么彼此之间就不能多一点关爱与同情?为什么像孔乙己这样一个可怜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被剥夺得一无所有,而人们却不肯给他一点点关心与帮助,却还要对他加以欺凌和嘲弄?小说所隐含的这一复杂的情感内蕴,需要细细体会并加以理解和感受。

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

  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⑵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⑶,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⑷,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⑸,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吃茴香豆,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⑹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⑺,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孔乙己

  鲁镇的游戏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几台破旧的游戏机。上学的人,晌午傍晚散了学,每每花一点钱便可以玩这些;倘肯多花点钱,便可以到里边隔间里打游戏,里面的游戏机全是崭新的,但这些顾客,多是小学生,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中学生,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美美的打游戏。

  我从十八岁起,便在镇口的游戏机店里当服务员,老板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中学生,就在外面做点事罢。

  我从此便整天的在店里转悠,专管收钱。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老板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在外面打游戏而是中学生的唯一的人。他对人说话,总是ABCD,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一到店,所有打游戏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父母的钱用来打游戏,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不能算偷……窃!……打游戏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ABCD之类的,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学习不错,但终于没有考上好大学,父母不让他打游戏,他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孔乙己打了会儿游戏,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学习很好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大学生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ABCD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老板是决不责备的。而且老板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会英语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会英语,……我便考你一考。‘游戏’在英语里怎么拼?”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拼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单词应该记着。将来有外宾的时候,说话要用。”我暗想这里和接待外宾店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就算来外宾了也不用我当翻译呀;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ga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ga可以和许多单词组成词组,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张口,想教我单词,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游戏机币,一人一个。孩子拿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他的口袋。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口袋罩住,弯腰下去说道,“fe,fe,I have only a fe”直起身又看一看口袋,自己摇头说,“fe,fe, or fe,fe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老板正在慢慢的在店里巡视,来到孔乙己惯用的游戏机旁,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打游戏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蹲监狱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警察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被抓到了呗”“后来呢?”“后来抓到了。”“抓到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蹲监狱了。”老板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巡视他的店。

孔乙己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孔乙己。它主要讲了,清末明初施一个绰号为孔乙己的读书人,经常来一家酒店买酒,掌柜们都很熟悉他。孔乙己原先是替人抄写书籍的,后来因为好吃懒做,被赶了出来,只能蹭饭吃,后来有一段时间孔乙己没有来过酒店,因为被人打断了腿,终于几个月后可以给最后一次来酒店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据说是饿死了。

  我对孔乙己的命运感到惋惜,他最后饿死原因,不仅是当时社会的压迫更是因为他自己本身。贪图一时的小利,而是自己的一生都处于饥饿贫穷之中,是十分愚蠢的。

  为一切事物都是丑恶的,那么你也不会有开心的生活。

孔乙己

  又是一年,秋风无情地打在人脸上,掌柜的正慢慢地拨动着算盘进行结账,忽然说道,“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短衣帮中有一人喊道,“他偷了丁举人的书,被打折了腿,还有甚么脸面再来了!”众人哄堂大笑,掌柜的不屑的用鼻子一哼,便不再理会。

  过了几天,咸亨酒店里来了几位报录人,询问掌柜,“请问孔乙己孔举人家住哪里?”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掌柜的结结巴巴的说,“孔……孔乙己?中举了!”大家惊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还是掌柜的反应快,告诉了他们地址,送走了报录人后,掌柜马上吩咐小伙计“快,去把我新定做的那一套衣装拿来,要全套的,还有,把那几坛上好的女儿红拿来,我要去给孔老爷贺喜了!”

  掌柜带着一路人马,浩浩荡荡地来到孔乙己家中。只见孔乙己潦倒地斜倚在破旧的茅屋前,目光呆滞,须发乱的不像样子,而屋内只有一个破旧的大铁锅。掌柜凑上前去“孔乙……不,孔老爷,恭喜您老高中了!”孔乙己一下子愣住了,随即便口吐白沫,昏死过去。众人一下子慌了,早有人将孔乙己扶了起来,也有人端来了一大碗水,给他灌了下去,还有人飞快的跑了出去,将郎中请了过来。

  过了一会,孔乙己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已被换上了一套干净的崭新的长袍,掌柜的忙凑上前去笑眯眯的说道,“恭喜恭喜,孔老爷高中了!”四下早有人议论开来“我早就看出来,孔老爷天生的富贵相……”“是呀是呀,孔老爷深藏不露呀!”孔乙己用惊异的目光看着大家,苍白的脸上带着迷惑的表情说道,“这不可能,我连秀才都不是,怎么可能成为举人呢?”掌柜的忙说,“孔举人过谦了,在下之前多有冒犯,还望恕罪。”说罢连连作揖。

  这时,一个小伙计飞快的跑来,大喊道“弄错了,掌柜,中举的是邻村的孔一季!”大家都愣住了,一时间静极了,只听见秋风吹落枯叶的声音。掌柜忽然一把将孔乙己身上的衣服扯下来,冷笑一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知道你没那个本事!”说罢,扬长而去,众人也墙倒众人推,破鼓乱人捶,愤愤不平,甩袖离去。孔乙己在一惊一喜一悲之中支撑不住,口吐鲜血而死,可离开的人们却无一人照顾孔乙己,孔乙己这回的的确确是真的死了……

孔乙己

  “……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之后的几天,孔乙己一直在他的那极其破烂,连垃圾堆都不如的茅屋里熬过。他没有外出过,因为他已经没有一丁点力气用手走了。他日日夜夜地哭,因为他后悔,后悔当初到丁家里偷书,导致现在只能靠吃些烂草来抵抗饥饿。屋外地世界如何,他一点都不知道,也许不知总比知道要好。

  这几天,咸亨酒店里的短衣帮们都在谈论着丁家的事。听说丁家又不见了书,可是这次却没有捉到偷书的人。丁举人非常生气,下命令,要他的家丁们在3天内必须捉到这个偷书贼,不然,要重罚。

  那些家丁都非常急,谁偷的书,大家连一点头绪都没有,何况要3天以内呢?正在大家都着急的时候,一位家丁有了主意,他把自己的主意说了出来,大家也都一致赞成。

  不久,他们之间的几个来到孔乙己的屋子前,他们一脚把门踢开,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当他们看见孔乙己时,就对他说:“你这个偷书贼,连我们家老爷的书也敢偷,快,跟我走!”孔乙己吓了一跳,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可是,他只能低声说道:“且慢,且慢……”但那些家丁们没有理他,而是把他抬起,回丁府去了。另外的几位家丁早已帮孔乙己写好服辩,当他们看到孔乙己,就捏起他的手在服辩上按了一个手印,以示承认了偷书。当这一切做完后,家丁们把丁举人请来了,汇报了已捉到偷书贼的事,丁举人望了望孔乙己,骂道:“又是你这浑蛋,上次打断你的腿,算是便宜了你,如今又来偷,我看你是找死了!”孔乙己这才知道原来自己成了“替罪羔羊”他动也动不了,所以没有说话澄清。只听见丁举人又在骂:“哎呀呀!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听见?!”孔乙己是听见了,可是他没有力气去做任何反应。丁举人发怒了,道:“你这烂家伙,算是什么态度?!来人,给我打他50重棍,然后拉出去游街示众!”家丁们按吩咐做了,而孔乙己则无力反抗。之后,他被锁在笼子里,身上挂着“偷书贼”三个大字,由一位家丁拉着笼子游街。众人们都站在街道两旁,他们看见了笼子里那想貌可笑的孔乙己,大家都哄笑起来:街道上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而孔乙己则在笼子里默默地流泪。渐渐地,孔乙己在众人的欢乐中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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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学会了担当800

谁杀死了孔乙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