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竞赛题库
学点法律知识
我常常爱都些法律小故事,看些案例分析之类的文章,没想到还真从中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有时候还到处乱用呢。比如妈妈要我擦地板,我大叫“不去使用童工”。妈妈叫我少给“狐朋狗友”打电话,我却说:
“通信自由,你管不着。”妈妈起的要把我撵出门外,我又说:“我未满18岁,你有抚养我的义务。”就这样,常常弄得妈妈哭笑不得。不过,你别以为我只会乱用“法”,我还会正确地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朋友的权益呢。
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到公园玩。玩累了我就邀请他们一起到附近的小买部去买了几袋龙条吃。到那一看,“哇塞!”下调大减价,每袋便宜打三毛钱!我用我的零花钱买了五袋。拿到手后,我正要拆,猛然看见升产日期和保质日期。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些虾条的保质期已经过了四个月了!我指着虾条的包装袋对店老板说:“瞧,都过保质期了。”“我这不是都大削价了吗?”老板回答。我说:“削价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也是违法行为。”我把前几天看到的《产品质量法》中的类似案例简要讲给他听,连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都讲了出来。小伙伴们瞪大了眼睛听,店老板也傻了眼,只好从里面拿出几袋新鲜的虾条换给我们。
瞧,懂法管用吧,只要你正确运用“法”,就可以维护大家的利益,避免许多纠纷的发生。那么,就让我们一起读学点法律知识吧!
法律知识
法律这两个字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词,而在平时的生活中又会有哪些人遵守法律规则,又有那些人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
有些人知法犯法,宣传迷信,骗人钱财。三年前,我的外婆去白鹤菜场买菜,忽然有一个大概三十岁的阿姨走过来对我外婆说:阿姨,你有没有听说这儿有个从台湾来的老伯伯,算命算得可准了。接着,她就说了一些很神奇的事情,外婆听后说:我对这个没有兴趣的!马上了离开了。这时又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向外婆走来,对外婆说:阿姨你是不是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是当老板的,女儿在北仑上班的外婆一惊想:她怎么对我家里这么了解的?这时那个阿姨已经看出了外婆的心思,继续说:这都是那个算命的先生说的。如果你相信的话我带你去见见他吧!
外婆虽然是有点半信半疑的,但是还是跟着她去了,走进了一条小路,碰到了一位男的,那个先生又重复了那个妇女说的话,还很认真地继续对外婆说:那位先生一般不见外人的,要有缘分的人他才肯算命的。所以你先拿点钱出来给我,到前面的庙里去请菩萨,贡好后到时候东西会全部还给你的,这样你们家就免除灾难了。正所谓三人成虎,外婆真的相信他们是做善事的。
当外婆拜完菩萨去找那个男人时,他们人影都逃的没有了,这下外婆真的知道受骗上当了,回到家后后悔莫及,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外婆很心疼那2600元和一个金戒子,买了一个教训,受害的还不止她一个人,虽然外婆后来报了案,但还是没有结果。那些人知法但不守法,太可恶了。
有些人不懂法,反而亲信迷信。上次在《讲大道》栏目中也看到一则惊人的报道:一位中年妇女,她的女儿得病了,她没把女儿送到医院进行及时救治,反而亲信一位巫师的花言巧语,最后巫师把她女儿给医死了。这都是相信迷信惹的祸呀!
在平时的生活中,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很多的,我们要时刻警惕自己的防范意识,要知法守法,不要相信迷信思想。
强法律意识
今天,我校许多六年级同学都前往吴中区人民法院,现场旁听了一次案件出庭的最后部分。我们刚到法院门前,就被这栋建筑散发出的庄严气息感染了。紧接着,我们来到第八审判厅,观看了一场盗窃罪的案例审判。
最后审判的这一部分过程很简单,首先由被告人自行辩护,可是,他们都悔恨地低着头,小声地说:“没有”。接下来,是被告者辩护人为其辩护。这时,我才知道,在这次的六位被告人中,有两位还是未成年人,就算已成年,也只有18、19岁。这本是好好读书,回报祖国的时候,可他们现在却在这里为自己犯下的错懊恼,只可惜说这句“对不起”的代价太大了。令我感受最深的是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时刻,他们回过头,看了看我们胸前飘扬的红领巾,后悔地说:“我很后悔,希望同学们以我为戒,好好做人,并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从他们的眼中,我看出了,他们已经知道错了,但当他们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却因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对他们,我感到十分惋惜,他们都是拥有美好青春的少年,却因贪念或交友不慎而走上了不归之路。他们用自己犯得过错来警示我们——我们是正处于美好青春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这生活的美好与自由可贵的我们,不要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方向。并且,我们应增强法律意识,多多了解法律,才不会因对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犯罪道路。
我再次走进法院大厅,看见了大厅上的两行字“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如果我们都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为了保护他人。
学法、知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今天班会课上,老师向我们讲解了法律存在的重要意义。并告诉我们三个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的案例。
第一个讲的是两名15岁和17岁的青年合谋,到一名认识不到一周的15岁的网友家做客,把网友家里的钥匙及两万元钱盗取的事。第二个案例讲了朋友之间进行诈骗钱财,最后被告上法庭的事。第三个是讲一名17岁青年持刀抢劫弱小学生。但坐牢后逐渐醒悟,心灵受到震撼,十分后悔,最后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立功赎罪的事。他们虽然都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都还是些未成年人啊!为什么会这么做?难道是他们的一时冲动?是他们不懂法律?是他们年轻气盛?还是为了生存?种种原因,到底是什么牵引着他们走向这不正的路?他们不应该这样!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们从小就应该学法、知法然后便是守法、护法,最后达到“依法”。这才是学习法律的真正目的。然而,我们行事也要根据“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来做,因为无论一件坏事是多么的小,如果你不以为意,并持续做下去。那么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会变成了可怕的“习惯”。它就会使你的人生逐渐走向黑暗的深渊。
有句话说得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是谁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人们心中不能目无法纪,法律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主干!往往说到这里,都会让我想到哲人康德先生曾经说过的一句名言:“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上璨灿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是的,如果说璀璨的星空是以其独有的博大浩渺深深震慑了我们的心灵,那么“法”,这高擎“正义之剑”的审判官,它“公正无私”、它“扬善惩恶”、它“无所不在”,在一次次付尊严与正义与社会的同时,也一次次的将“敬畏”深深的铭刻于我们心中,让我们读懂它的真谛。
在此,我觉得,做人首先就要学会遵纪守法,这样才能在好的思想引导下健康的成长,快乐的生活,最后在走向成功的高峰,让你的心灵变得更加美好!法是指引我们思想的明灯;法是我们成功的基本;法更是人最崇高的理念。如果你要做一个好的学生,就应该从听从老师的教导开始;如果你要做一个好的公民,就应该从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开始。这样就能让未来的世界变得更加和谐,美好!那么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吧!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遵纪守法,让法律永存心中,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法律知识
记得有一次,在五年级的一天下午我县的法院院长亲临我校给我们上了一堂意义深刻的法制课,在课上,我才第一次到什么叫法律。
法律这个词语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逐渐提高,一些在校学生与社会一些黑势力混在一起。为这帮黑势力所利用,做出了一桩桩发人深省的违法案件,这不是因为不懂法,不学法,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吗?我们是当代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我们要创造和平的环境,优良的社会秩序。必须要学好法律,遵守法律,用法律来维护我们每个人的益。接下利来我给大家讲一个因为不懂法律,才造成的案例。南京市某村的4位初三的学生在傍晚5点钟左右,从校门走出。突然双臂被架起来,推到某广场狂殴暴打,人数由原来的10多人增加到近50多人。4位受害者从广场被打到某树林,被用书包、木棒及拳脚的蹂躏下,相继打倒在地。其中徐某被打得浑身是血,身体蜷缩在地下。他们的头被当作“皮球”踢来踢去,最后打了好几个小时,暴徒们才走。徐某被打头破血流,被同学送往医院,在很多处都疗了几针。原来徐某在QQ上与同学发生争执,对方感到吃了亏,找了很多人打徐某。
上面的事例是因为不懂的法律所造成的。只要我们不违法乱纪,遵纪守法,我们就不会受到伤害。因为只有法律的健全,才会给我们带来和写的明天。
法律知识
世间有一种概念,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收到权益的保护,过上幸福的生活。这种概念就是——法律。从古至今都有法律,正如俗语所说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但是还有一些人被一己的私利冲昏头脑,去干一些触犯法律的事。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件事:几个小伙子,因为上网吧没钱就去抢劫,他们中间最大的才20多岁,他们的学历都不高,有的甚至才上到小学四年级,他们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还有其他的原因办了这些错事,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了。
他们的亲人呢?他们该怎么办?他们为什么在做这些事时没有看到后果?因为他们的法律概念都不强,我们应该从小学就学习法律常识,长大了才不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是啊,世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才会和平,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的权益才受到保护,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过上了幸福的,平安的生活。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法律常识,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
法律小知识
法律时时刻刻伴在我们身边,大家不能违法。如果违法了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的好学生。
记得有一个交通事故深深记在我心中;星期五,我打开电视看见了一条重大的新闻。有一名醉酒的女人因为她失恋了所以在酒吧里喝了很多酒。她开着一辆QQ车在马路上奔驰,在一个交叉路口撞到了一位上了点年岁的老人。两人都晕倒了,最后,被一位警察发现,送进了医院。得知那位上了点年岁的老人就这样死了。那位女人也身受重伤,医生对警察说这位女人是酒后驾车。法官说:“这位女人要坐牢。”
从这件事中我知道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能开车。
我想告诉大家,不能喝太多酒,也不能酒后驾车。要做一个有道德、遵守交通法规的一位好公民。
法律常识
是啊,世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才会和平,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的权益才受到保护,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过上了幸福的,平安的生活
法律与平安
郝鑫征文
世间有一种概念,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收到权益的保护,过上幸福的生活。这种概念就是——法律。从古至今都有法律,正如俗语所说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但是还有一些人被一己的私利冲昏头脑,去干一些触犯法律的事。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件事:几个小伙子,因为上网吧没钱就去抢劫,他们中间最大的才20多岁,他们的学历都不高,有的甚至才上到小学四年级,他们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还有其他的原因办了这些错事,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了。
他们的亲人呢?他们该怎么办?他们为什么在做这些事时没有看到后果?因为他们的法律概念都不强,我们应该从小学就学习法律常识,长大了才不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是啊,世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才会和平,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的权益才受到保护,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过上了幸福的,平安的生活。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法律常识,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
法制知识
我是一名小学生,有着对未来无限的憧憬和幻想,和我同龄的小学生一样,他们也希望自己拥有美好的未来。但在这个世界上,梦想的事不一定都能成为现实。由于人们不懂法,被社会上的邪恶势力利用,使他们最终误入歧途,当然,美好的未来也会随之破碎。所以,我们从小就该知道一些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
下面这件事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它使我颇有感触——
一天早上,我来到学校,亲眼目睹了一件令人心惊的事。那是因为两位同学之间有了点小摩擦,从而发生了口角,随之又动起手来。俩人越打越激烈,本以为他们打打架就可以消气的,可谁知另一名同学随手拿起地上的凳子就往那名同学头上砸,原本一声“对不起”就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如今却搞的那么严重。不过,令人庆幸的事,那名被砸的同学没出什么大事,只是头上鼓起了一个大包。
事后我想:如果那名同学真有什么闪失的话,那可就不得了啦!肇事同学不仅要付一笔昂贵的医疗费,还要照顾那名同学一生。因为,头可是人身体上最重要的也是最敏感的地方啦!肇事同学只因为一时冲动,而没考虑到这点,如果他当时顾及到了这点,就不会有这类事发生了,所以说,懂得一些法律知识还是必要的。
当然,事情不单单发生在孩子身上,还发生在大人身上。有些坏人做了坏事就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法律会原谅他,但是,法律是公正无私的,它不会给任何人多一点的宽容,也不会给任何人少一点的安慰,法律依然回给予他相应的惩罚。
从上面的文字,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被社会认可的以约束我们的条例。它可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让我们不受倾犯。如果你受到了倾犯,就可以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这
世界不是十全十美的:比如,伪劣产品会倾犯你的消费者权益,敲诈勒索会倾犯你的人身安全等等等,此时,你不须胆怯,你可以大胆地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它一定会给你公正的回答的。不要以为法律只在这些大事上有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也起着相对的作用,像不守交通规则等。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不论在什么方面都有作用,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提倡法律,用我们的双手构筑起一个没有邪恶的温馨世界!大家一起行动吧!
同学们,让我们认识法律,遵守法律,不让邪恶在我们身上有机可趁。这样,我们美好的未来就指日可待了!
法律知识
2008年3月25日 星期二 阴
今天,我们学校请来了两位警察叔叔为我们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主题是——青少年犯罪。
警察叔叔说,现在青少年犯罪的案子很多,他们犯罪都是因为从小就养成了偷东西的坏习惯。小时候就开始开始偷钢笔啊,手表啊之类的,再大一点,就开始学着偷钱了。俗语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犯罪的人在大牢里好好反省,反省后社会还是会接受他们的。我感受到我们一定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要是你从小时候就开始学偷别人的东西,慢慢地你就会走向犯罪的深渊。
这堂法律课让我懂得了很多法律地知识,也令我感悟了许多人生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