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家日常工作内容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产权属登记册记载的权利人(含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权利人)。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承租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市容、环保、园林、工商行政、物价、建工、公安、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各区(县)人民的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积极推进物业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进程,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 建设项目为相关联的项目批文、宗地、规划设计总平面图的,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若该区域内由道路、围墙或其他明显标识分割成多个自然小区,配套设施设备管理责任明确,且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划分为多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单幢非住宅楼及商住楼,具有相对独立配套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在道路等自然边界围合的区域内,有多个物业区域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零散建设的不封闭区域,可由居(村)民委员会结合社区管理划分物业管理范围,协助组织物业服务活动。

  第七条 业主要求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按照第六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的布局实际,在15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少于五人的,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可以由业主自主决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物业交付使用已超过一年,且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九条 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成熟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告知,业主可以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告知或业主的书面要求的15日内,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组织建设单位和业主推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员。筹备组由建设单位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其成员应为不超过15人的单数,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推荐不成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会同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筹备组成员。

  第十条 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会议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派代表参加。

  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交大会讨论,并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业主应当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联系地址、通讯方式。筹备组对业主投票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住宅物业区域按其拥有的住宅套数计算,每套计一票;其他物业区域可以根据业主产权证书记载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一平方米计一票,不足一平方米不计票。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并可推选小组代表出席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凡需投票表决的,应当经业主本人签字,业主本人不签字的视为弃权。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首次会议应当制定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内容,应当包括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的确定方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换届选举;委员资格、义务和任期;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召开等事项。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拟定和修改的物业服务合同条款、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处分区域内共有财产的决定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委员的产生应当兼顾物业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楼幢,其组成人员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中兼职。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分期开发的物业区域可以先期成立业主委员会。先期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区域新的一期业主入住百分之五十以后,重新补选或改选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召开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所作决定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

  第十六条 入选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应由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织。业主委员会怠于筹备组织的或者在任期内怠于履行职责的,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提议,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可以指导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或者改选业主委员会。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成立之日起的十日内,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资料、用房和财物等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 选举、换届、改选、补选业主委员会的,应自选举产生之日起的30日内,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

  业主委员会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业主大会记录和会议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第十九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非市政道路或者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的政府)组织召开。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一条 住宅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物业管理区域的总建筑面积低于三万平方米,或者别墅总建筑面积低于一万平方米的,经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首份房屋销售合同签订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应当包括: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详细的房屋结构图(注明房屋承重结构)和共用能耗计量部位及费用分摊办法,不得占用共用部位、共用场地,不得移装共用设备和擅自改变经营用房用途,以及其他有关安全合理使用房屋的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建设项目平面布局图,并在房屋交接书中列明物业管理区域内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设备。

  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共用部分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单独转让。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交付时按规定无偿提供具有产权的物业管理用房,在业主大会成立后移交产权,移交后的房屋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设备用房不能作为物业管理用房移交。

  分期建设的项目在首期交付时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应当不低于全部项目应交面积的百分之五十。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交付使用过半的,应将物业管理用房全部交付。物业管理用房按规划要求在末期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交付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临时用房。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建;逾期不补建的,应当按该项目销售时的平均售价的95%的标准乘以应交面积,向业主大会交纳补建价款。该补建价款专项用于承租、购置物业管理用房。

  建设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房屋应予以明确。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保修,也可以自行组织维修。

  第二十五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物业管理企业应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续约事宜;业主委员会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二个月,组织全体业主对是否续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表决。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再续约的,业主大会应当及时选聘其他物业管理企业。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区域、资料和财物,不得以合同纠纷等理由拒绝移交。

  第二十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可定期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类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水平。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实行明码标价。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有关条款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当月至出售房屋交付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共用附属房屋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自行车库;

  (二)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底层架空层;

  (三)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避难层(间);

  (四)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五)建设单位移交给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

  (六)建设单位承诺归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

  (七)层高2.2米以下的房屋;

  (八)其他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用途;

  (二)占用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

  (三)侵占绿地、毁坏绿化;

  (四)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

  (五)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超标准排污或者发出超标准的噪声和振动;

  (六)未经批准摆摊设点;

  (七)在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上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八)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九)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十)擅自改变房屋外貌;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业主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现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使用人。

  第三十一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三十二条 业主共用车库(位)的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车主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保管机动车的,应当另行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车辆保管合同。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停车库(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有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建设单位可销售的业主专用停车库(位)不得向本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业主出售。

  第三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物业、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被两个以上的业主区分所有的,业主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应按幢建帐,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从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中支出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不得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三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

  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的政府批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物业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排险,并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排险维修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和范围的,排险维修费用可以从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市容、环卫、电信、绿化、消防、交通、有线电视、邮政等共用设施设备,按照规定应当由提供该项服务的单位维修养护的,不得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相关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的费用,不得强制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第九条的规定,未将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第二十五的规定,未按时移交物业管理区域、资料和财物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投诉受理制度。

  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决定受理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时间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

  投诉人对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要求。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复核意见回复投诉人。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权、徇私或截留、挪用、侵占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物业管家日常工作内容

邮政局物业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及企业权益不受损害,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明确各单位的管理、核算、监督和经济责任,堵塞因管理不严造成的跑、冒、滴、漏现象,保证企业财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效能,现制定《**县邮政局物业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邮政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局、专业、班组和支局所三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调出、挪用、赠送、外借和变卖企业固定资产。

  (四)各单位负责人对管好用好固定资产负有主要责任,对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毁或提前报废的单位负责人,根据情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赔偿损失等。

  (五)每年组织财务、物业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发现有账实不符、损毁现象的,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单位负责人工作调动时,在监交人员的监督下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确保资产的完整。

  (六)对固定资产属自然性或不可抗拒原因损坏的,使用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局综合办,由相关人员对损坏情况进行评估,并预算维修费,报局办公会审批,维修费用超过3000元的上报市局审批。

  (七)新增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要及时登记造册,按规定及时调整账卡,必须作到账、卡、物三相符;报废的固定资产统一缴局后勤部门管理;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必须由财务、后勤人员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价格评估,报局办公会审批后方可处理,财务部门要及时收回款项。

  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使用期限一年以内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器具等;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劳动资料;通信生产过程中专用的工具性仪表、电话机、自行车、电视机等,均按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局、专业、班组和支局所三级管理。

  (三)需要购置低值易耗品时,经局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门统一办理购置手续,并建立相应的明细帐进行管理。

小区物业维修人员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很抱歉,我今天早上上班迟到了一个小时,这让您感到非常的不愉快,作为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时间观念是一定要保证的,上班迟到是我们物业非常少见的事情,更何况我这次还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我对于自己的行为先借此机会跟您道歉了,对不起。

  小区最近因为天然气管道发生破裂,影响到了很多的住户,我昨天是整整忙了一整天啊,挨家挨户今天检查维修,一时间这么大的工作量属实让我身心俱疲,所以就导致了我今天早上睡过头了,但是我知道这并不能成为我迟到的借口,对小区内有故障的地方进行维修本就是我的工作职责,我昨天只不过是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已,根本就不能拿到作为我迟到的借口。领导,咱们将心比心,我在工作期间从来没有偷懒过吧,一直都是非常尽职尽责的,昨天为了尽快的让居民们不受影响,我可以一刻都没休息过,这家修理完,立马就赶往下一家,因为我知道,我们小区内大家煮菜都是使用天然气的,天然气管道发生问题,直接让他们没办法煮菜的,非常的影响生活,我作为小区物业的维修人员,自然是知道责任重大,所以还望您看在我是因此睡过头迟到的,多少对我的处罚减轻一点吧。

  这次迟到也是让我想了很多,我觉得我个人的问题也是很大的。首先我有点安于现状了,完全没有迎接大工作量的准备,一般我们小区没有发生需要维修的情况,我就只是做一些检查的琐事,非常的轻松,个人工作心态也是非常的松懈,所以在面对这次大面积需要维修的时候,我才会这么的不知所措、慌乱,这也是我昨天感到工作辛苦的原因之一,还有就是,我没有设置闹钟的习惯,因为我每天早晨都会自己醒来,依靠自己的生物钟,但是这次昨天工作那么的累,我不知道怎么就睡到那么晚才起,要是我一直都有设置一个闹钟,今天也不会发生迟到的现象了,是我的问题。

  领导您知道我今天早上一醒来,看到已经过了上班时间了,我有多着急吗?平常我都是在家做早餐吃的,但是今天因为我迟到了,我是直接就来到工作岗位上,但是还是得到了您的批评,作为一名物业的员工,我知道迟到的事情算是有点严肃的问题了,您当心,我一定会针对问题,有所改进的,至少我得保证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发生迟到的现象,不再让您恼怒生气。这次的犯错,我会记在心里,还望您给我一次机会,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

  20xx年x月x日

小区物业保洁方案

  根据安置房的特点及岛外物业管理的物点,制定本,将为广大业户推出完善的管理服务,为企业打造物业品牌。

  一、了解小区楼盘的基本概况如服务合同内容、考核标准及现场实(所处位置、人文环境、面积、入口、设施设备等)。

  二、服务处组织框架根据现场查看的情况和服务标准及考虑管理成本的情况下,组建小区服务处人员组织框架,并对服务处人员进行相关的一系列培训,布置小区服务处的简易装修、采购办公物品等。

  三、准备接管验收楼盘的工作包括

  内业资料的移交工作:

  1、资料的接管验收资料。如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合同等。

  2、综合竣工验收资料。如竣工图、机电设备的资料、供水合同等。

  3、业主资料。如已分配业主的房号、电话号码等。

  小区房屋主体的接管验收:

  1、对小区公共部位进行验收包括楼道、公共楼面、天台、地下室等。

  2、户内的验收。

  3、园林绿化的验收。

  4、工程设施设备的验收。包括消防系统、新风系统、电梯、二次供水、监控系统,道闸系统、门禁系统、排水管道、避雷针、化粪池等。

  5、钥匙的接管。包括设备房和户内的钥匙,并进行核对。

  6、公共水电表、户内水电表的读数的确认。

  工程接管验收流程:

  1、按照小区产权资料和技术资料进行移交,确认签字。对缺少的资料应当记录在相关表格中。

  2、房屋本体现状接管验收,确认签字,接管钥匙,把验收过程中不合格项记录在相关表格中。

  3、机电设备的现状接管验收,把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记录在相关表格中。

  4、汇总接管验收过程发现的不合格项,分类登记、整理、存档。

  5、将发现的不合格项反馈给施工单位和开发商,确定在规定的期间内整改。

  6、整改后,在对不合格项进行验收,并记录,确认签字、验收标准为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四、对小区公共部分进行拓荒保洁工作及绿化修剪工作,使小区保持良好的外观形象迎接新业主的入住。

  五、做好迎接新业主的准备工作

  现场交房处的布置、钥匙的分类、业主档案袋的准备、交房资料的准备(房屋验收表住宅使用公约业主手册装修管理办法装修管理协议保管钥匙委托书保管钥匙承诺书钥匙签收表业主信息表入住资料签收表入住须知等)。根据实际需要选取表格使用。

  入住程序:

  1、业户办妥手续后到服务处办理入住手续。通知交房的部门可以通知业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入住通知书。如果是委托交房还应当有委托协议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服务处接待人员审核业主《入住通知书》、业主身份证。

  3、服务接待人员介绍小区管理服务情况,与业主签订《住宅使用公约》、《装修管理协议》等文件。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表格。

  4、服务处接待人员向业主发放入住文件并请业户签收。入住文件包:入住须知业主手册住宅使用公约装修管理协议。根据实际需要发放文件。

  5、服务处接待人员陪同业主验房,抄水、电表底数,业主验房合格后办理收房、钥匙交付签收手续。填写《房屋验收单》,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

  6、将《入住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住宅使用公约》、《装修管理协议》、《房屋验收单》、《入住资料签收表》等文件放入业主档案袋,进行归档。

  7、整理在验收过程中,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分类整理归档,并送至施工单位和开发商,进行整改。

  8、整改后,通知业主前来进行验收查看。并在相关表格进行确认签字。

  六、二次装修管理阶段

  1、业主向服务处提出装修,应当携带装修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各服务处填写《住宅装修表》与《施工人员登记表》。

  2、服务处接待人员向业主和施工队介绍小区管理规定。例如装修时间、土头堆放点等。

  3、服务处在接受装修申请后,经服务处管理人员和工程人员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

  4、在办妥以上手续后,接待人员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由施工人员负责人持施工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及照片,到服务处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并缴纳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装修完后可以退款。

  5、现场跟踪: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到装修户施工现场跟踪视察,了解施工情况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工程人员同往。维序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每日对小区公共部份进行检查。

  6、装修完毕后,经服务处管理人员及工程人员验收后,在装修申请表上填写装修验收情况并签名。

  7、在跟踪时,如发现有违章和妨碍公共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必要时填写《违规整改通知单》、现场拍照等,以备留用与归档。

  8、违章处理办法,对违反装修规定者将依有关条例采取如下措施:

  9、告知、规劝、责令停工整改、上报相关执法部门。

  10、对于材料进出、施工人员办证、施工工具管理、土头垃圾的管理。业主的装修材料搬运出小区时,必须由业主亲自到服务处办理物品放行条,签字认可,否则任何人一律不准把材料带出小区。办理临时施工人员出入证和工具出小区手续必须由业主或施工负责人来服务处办理,其它人不得办理。进入的材料必须在两天运往业主家中,不得在小区公共部份堆放过长。土头垃圾应当定点堆放,如果有地下室应当将土头运往地下室堆放。土头垃圾应当每日进行清运。

  11、服务处经理每月不定期抽查10次装修管理情况。

  七、入住后的管理阶段

  服务处追求的目标:1、房屋建筑的完好率达到98%以上;

  2、报修及时率达到100%;

  3、清洁管理无盲点;

  4、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

  5、小区路灯完好率达到100%;

  6、管理区域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与火灾责任事故;

  7、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8、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9、绿化完好率达到98%以上;

  10、道路完好率达到98%;

  11、各类管理人员岗前岗中培训100%;

  12、全年无服务安全事故发生。

  为达到以上目标,服务处将制定以下:

  1、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包括维序人员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

  2、保洁施行外包监管制定。即服务处全体人员(含维序人员都有监管的权力)做到清洁环境卫生无死角,发现问题及时的机制。保洁人员应当要求统一装着。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杀工作。并根据现场制定保洁工作流程。(保洁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3、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定期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4、管理人员及机电工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并对服务处人员进行后续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意识。规范礼貌用语等。

  5、建立来电来访登记记录。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调查后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来访来电人员。管理人员应当每天下班前对来电来访内容进行查看,服务处经理每两天对来电来访进行检查,并每周进行统计,分析相关案例。对未能及时处理的事项应当建立相关的报告制度进行备案。

  6、建立工程报修处理及时制度。房屋小修、零修、及时率100%,零修24小时内完成,急修不过夜。小修合格率达100%,水电维修不超过24小时、土建不超过3天。中修,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无破坏立面。维修工程返修率不得超过1%。

  7、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对自己所管理的片区进行检查包括(装修户、公共楼道卫生及公共设施的完全好性、绿化情况等),并记录相关情况。(严禁在公共绿地养鸡养鸭和种菜的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和劝导

  8、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业主出入实施刷卡,外来人员进行身份证登记好方可进入。小区内车辆实施刷卡进入,外来车辆实行临时取票进入。非小区业主车辆禁止在小区停车过夜。出租车(除特殊情况下)不得驶入小区。

  9、维序人员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对小区进行巡逻检查,并进行记录。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引导停放

  10、客户投诉的相关处理。区分有效投诉和无效投诉,反馈给相关责任人进行落实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业主。服务处应当对有效投诉进行防止类似情况在发生。

  1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12、建立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容易危机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世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13、建立考核制度。对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考核。

  14、社区文化活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年定期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可以宣传厦门市十不准备相关方面的内容和物业服务概念等内容)。

  15、便民服务。便民服务活动是管理处体现业主至上、为业主服务的宗旨的重要一环例如可以通过与有关部门联系,力争常年为业主、住户无偿代办电话、煤气开户、有线电视,代订报刊杂志、代发邮件、代请家教保姆等,责任部门为服务处。

  16、每季度做好考核的准备工作及每年年底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

物业工程主管岗位职责

  一、工程

  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财务预算及各类物品采购计划的编制;

  2、监督、考核本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提出可选用建议;

  3、负责编制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各类检验设备的管理;

  5、负责管理处业主入住验房、装修申请意见审批、装修巡查管理工作;6、协助参与设施设备的采购评审工作;

  7、保障各类设施的完好与动力设备的安全运转,确保各小区正常需要;8、协调沟通与联系部门的关系,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10、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工程部副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工程部经理负责编制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2、协助工程部经理负责各类检验设备的管理;

  3、协助工程部经理负责管理处业主入住验房、装修申请意见审批、装修巡查管理工作;

  4、协助参与设施设备的采购评审工作;

  5、协助工程部经理保障各类设施的完好与动力设备的安全运转,确保各小区正常需要;

  6、协助工程部经理协调沟通与联系部门的关系,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7、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维修组主任岗位职责:

  1、工程部负责人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总负责人,负责工程部的组织、管理工作,并负责编制所管设备的保养、维修计划、操作规程及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2、在服务中心主任的领导下,拟定有关设备管理、操作、维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组织设备的使用、维护、改造直至报废的整个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负责检查所管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情况,并解决有关技术问题,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负责制定所管系统的运行记录,督导下属员工严格遵守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负责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7、负责制定所管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以完善原设计和施工遗留的缺陷,并负责工程监督,以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目标。

  8、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及时供给各设备所需的能源(水、电等),做好节约能源工作。

  9、组织、收集、编制各种设备的技术资料,做好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10、组织编制各种设备的保养、检修计划,并进行预算,经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组织人员实施。

  11、组织人力、物力,及时完成物业使用人提出的报修申请。12、组织员工开展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术水平。13、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运行组主任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性能,制定保养计划,指导下级检修,确保设备正常。2、了解游乐健身设备的性能,指导下级正确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3、指导、培训、考核各小区的技术人员的岗位技能,确保设备的使用年限。4、服从分配,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装修监管组主任岗位职责:

  1、掌握园区内装修具体数字及施工进度。

  2、了解园区内楼宇分布情况及房屋基本结构,室内管(线)路基本走向。3、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的证件佩载、使用,对其违章行为严肃处理。4、控制施工时间,主要是规定时间外电动工具使用及大噪声施工。

  统一空调外挂机位置,并提醒业主打孔时注意墙内管线及外墙卫生,避免用水流至楼下。

  5、在巡视过程中应注意:

  1)、主体结构及防水层是否被破坏,并提醒业主及时恢复。2)、提醒业主不得拆改烟道,改地热,挖掘地下室并监督。3)、检查各管道处是否预留检查口。

  4)、有业主要开管道井时到位要及时,不得推脱搪塞。

  6、对建筑垃圾要及时清查,控制垃圾清运时间。

  7、对待业主有理有节,业主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解释。8、认真完成好上级交代的各项任务,不得说说讲讲,更不得当面撞。9、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定及有关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10、热爱本职工作,勤于思考,为做好工作献计献策。11、注意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六、前期介入工程组长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受开发商委托,对即将接房的楼盘进行前期介入管理;2、监督、考核本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接管的房屋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并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向开发商提出整改建议;

  4、督导并收集、整理接管小区的各种设备、设施及房屋图纸;5、编制装修管理规定、装修管理协议等规章制度;6、协调沟通与联系部门的关系,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7、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水电工程师岗位职责:

  1、确保所管辖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是工程师(主管)的首要任务,工程师(主管)对下属人员和系统设备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要求每天必须做好以下各项管理工作:

  2、检查系统主要设备运行技术状况,发现问题立即组织处理。3、检查系统运行状况发现设备操作误差,立即纠正;4、检查下属岗位纪律,发现不良现象立即纠正;5、现场督导工程施工,控制工程质量与进度;6、实地检查工程施工,控制工程质量与进度;

  7、实地检查下属员工维修保养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8、设备发生故障,立刻组织检修,发现隐患,立刻组织处理,做好技术把关工

  作,保证系统设备经常处于优良的技术状态;当设备发生故障或影响正常大楼运作时,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处理,并尽快提交事故报告予管理层;

  八、强弱电工程师岗位职责:

  1、精通高、低压配电设备的组合、电流、电压,如何确保配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业主家用电器不受侵害。

  2、按照工作规范和程序,督导小区领班和技术人员的工作、培训。定期考核技术人员的岗位技能。

  3、正确指导下级,确保电器、电机设备的安全与卫生,控制各类成本。4、正确指导下级对电器、电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5、指导下级如何节省电,减少成本费用。6、熟悉光缆、电缆进入小区业主(租户)。

  7、熟悉综合布线,对电视接收糸统、电脑系统、电话系统、消防烟感系统要了如指掌。

  8、正确指导下级掌握各系统、维护保养好各系统,确保业主的使用。9、掌握易发故障环节,指导、培训、定期考核技术人员的岗位技能。10、服从分配,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装修监管主管岗位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掌握公司各服务中心装修具体数字及施工进度。2、了解各服务中心楼宇分布情况及房屋基本结构,室内管(线)路基本走向。3、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的证件佩载、使用,对其违章行为严肃处理。4、控制施工时间,主要是规定时间外电动工具使用及大噪声施工。

  5、统一空调外挂机位置,并提醒业主打孔时注意墙内管线及外墙卫生,避免用水流至楼下。

  6、在巡视过程中应注意:

  1)、主体结构及防水层是否被破坏,并提醒业主及时恢复。2)、提醒业主不得拆改烟道,改地热,挖掘地下室并监督。3)、检查各管道处是否预留检查口。

物业主任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奖惩制度;

  2、负责员工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并组织培训;

  3、负责撰写、审核公司各类应用文稿;负责对外宣传、公关接待及联络工作;

  4、负责传达公司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负责安排各种会议及作好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和决议;

  5、负责员工考勤管理的记录、审核工作;负责员工招聘、离职及内部调动手续的办理;

  6、负责接待来访、业主投诉并及时转达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作好记录工作;

  7、负责重大投诉的回访工作;做好存档并负责各类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业主特殊求助事件的安排、处理工作;

  9、负责策划并落实便民服务项目,制定相关的收费标准;收缴各类服务费等;

工作内容

  宿舍***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物业法规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校区管理秩序;

  2、全面掌握辖区内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建立正确完善的基础资料档案,并及时做好变更记录;

  3、 熟悉管辖区域师生基本情况,建立师生综合档案,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4、按时检查督促责任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任何时候都能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5、做好管辖区域的各项管理内容的日巡视,滤布 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并按规定予以纠正,确保楼宇结构完好,外观整齐,公共设施不受损害。发现管道阻塞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做好巡视记录;

  6、按规定时间安排好化粪池的清理,雨、污水井及管道的清理和疏通,水池的清理等维护项目;

  7、督促绿化人员搞好绿化的及时浇水、松土、施肥、杀虫、补种、除杂草等工作, 保护绿化地清洁,使之生长良好,并做好绿化管理和生长记录,各季、年度生长评估记录;

  8、定期回访师生,征求改进服务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处理师生的投诉意见;

  9、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经常性和特定委托务工作;

  10、 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在事件中提出创造性建议,本文来自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师生提供舒适、愉快的居住、生活、学习环境;

  11、 认真做好《宿舍***巡查工作记录》。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05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05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05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0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五年五月八日

物业管理的工作心得

  对物业企业及员工来讲,服务管理永远占第一位,在物业管理的日常事物当中的每件事都要尽可能的做到使业主满意,业主满意了物业公司自然就会收益。举手之劳的一件事看似小事,也许它能给你带来一个很大的收获。

  在工作方面遵循着“四知,六主动”的原则。

  四知:

  1、知小区内大厦有几座,住户、业主有多少;

  2、知业主情况;

  3、知住户情况;

  4、知辖区内公共设施、治安保卫、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

  各种费用的基本收支情况。

  六主动:

  1、主动上门为孤寡老弱户、困难户服务;

  2、主动走访业主、住户征求管理意见;

  3、主动向住户宣传有关物业管理规定;

  4、主动检查小区内各种公共设施、安全卫生情况;

  5、主动承接小区的各种服务,为公司创更多利益;

  6、主动向领导汇报业主及住户对管理工作的意见。

  除此以外,我们还要做到:

  1、严格自律、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2、严守岗位,处理好日常及值班期间的业主投诉;

  3、搞好上下、内部与兄弟单位之间关系,互协互助。

  4、处理事情要做到:业主满意、领导满意、自己满意。

  5、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经营指标及收缴率。

  6、在接待业主时,做到说话文明、有理、有利、有节,不损害公司利益,不承诺、不留字据。

物业管理日志

  迄今为止,中国的物业管理行业已经走过了二十几年的时间,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形态。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城市的现代化、人们对居住空间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伴随房地产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物业管理要得到迫切的改变,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依据美国市场营销协会的定义:品牌是一种名称、标记、符号,简单的说就是一种商品的牌子,以自己特殊的商品形态区别与竞争对手的标记。但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品牌已不再是一种简单的区别标志,而是企业客户和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的来源。

  物业管理是一种服务,它以物业为管理对象,以广大业主为服务对象而定位于社会人群。

  由此,创建这种服务的品牌也不外乎三个方面: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深圳万科发展到今天之所以能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依靠了其服务的品牌效应。在多次的招、投标中,其能做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靠的是它的知名度,在以后的日常管理中能得到广大的业主的支持与信赖则主要依赖了它的美誉度,于是不断提升的忠诚度为它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客户,终就铸造了中国物业的“巨无霸”。日照虽然是位于沿海的港口城市,但就经济发展、人口规模来说还是一个中小城市。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做成一个物业的品牌,除了要克服大的环境困难外,还要最大程度上优化企业的内部结构和人员配置。

  对此,在公司的四个物业项目实习的进一个月的时间里感受颇深。 以下就是我在工作中亲身感受的问题予以陈述:

  (1)、物业人员的形象不规范。包括服务人员的仪表、语言、行为形象。服务人员是第一时间与业主打交道的,因此,他们的给广大客户留下的形象则代表了公司的精神面貌。

  (2)、规章制度不健全。主要包括对内(员工规范、岗位职责、奖罚机制)和对外(管理制度、业主公约、处理程序等)。 (3)、物业管理工作宣传不到位。比如说维修基金的收取,在没有全部收缴齐之前,不要存在时间上的停滞,要无时不刻的向业主宣传到位,其中包括采用传单、报纸、宣传栏的形式。

  (4)、服务人员的人性化意识不强。对待业主不够周到热情,有的甚至发生了口角。在实践的接触中,服务人员对答允业主的事情不能及时的处理,比如说报修,一拖再拖使公司的诚信产生了严重的危机。

  (5)、物业经营收入单一,难以摆脱亏损的局面。举例说同发物业它的建成已有十几年的时间,大多数的公共设施已经老化,光靠1.1角的服务费亏损是在所难免。

  二、通过在实习中理论的研究和实践的磨合,我认为这些基本的问题已经成为海纳物业走向品牌化、从分散型经营到集约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规范物业项目的运作,树立海纳物业的品牌形象。通过近段时间的实习,我提出自己的几点建议和方法。

  1、建立规范、高效、专业化的队伍,作好基础管理是关键。优秀的基础管理是作好物业工作的基点而员工素质则是优质服务的决定性因素,也是一个物业企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壮大的关键。

  2、健全与物业有关的规范规章及各种档案保持制度。完善的规范规章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有利于整个服务流程的再造,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外部形象,其更是以后创优、9000认证的必不可少的环节。

  3、充分重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使之成为物业与业主沟通的桥梁。全体业主是整个小区物业的所有权人,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则是他们的代表机构和代表,也是小区重大决策的拥有者,所以物业管理人员要充分重视其作用,处理好与他们的关系。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同时也是物业企业的监督者和协助者。以上是我的一些体验心得和建议。在企业变革和结构重组后,经过全体员工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坚信海纳物业定能走出日照、山东乃至全国,树立自己的企业品牌。扬帆激进,终就辉煌,海纳物业人定能托起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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