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小说
尘埃落定
人,就像一粒尘埃,在空中漂泊,直到,落定。
记得小时候,幼儿园里有一片花园。春天,各种颜色的花总是会在阳光下微笑。幼时的我总喜欢在放学后,叫上几个小伙伴,一起在这片花园里玩耍。
累了,便躺在草地上,汗水顺着耳根流下,滴在草尖上,在阳光的照射下,让小草透露出翡翠的颜色,整个人也感觉暖暖的。就如朱自清写的《春》里面的一句话,“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那样。
有的时候,我们几个人在幼儿园里就一直玩很长的时间都不回家,直到保安拿着长竹竿子追我们、吓唬我们,我们恋恋不舍地才离开。到了上大班的时候,那片陪伴了我两年的花园已不见了,变成了一栋三层小楼。
我望着那栋楼,不由得感到一阵失落,再也没有了昔日的欢乐。
我在黑暗中感到孤独与无助,想要努力的去找回幼时的欢乐。却发现那种欢乐成为了一种美好的记忆,昔日的花园、昔日的阳光、昔日的伙伴、这些都不再复返。
这一切都和尘埃一样,有着自己的运行轨迹,只能往前走,错过了什么,失去了什么,都不可能返回重新寻找,有心无力。
上了小学,散去了一份童真。
在二三年级的时候,打板成了我们之间最火热的游戏。每当下课铃一打,我们便都冲出教室,奔到两个教学楼之间的树荫下,夏天的时候还可以避暑。如果下了雨,便会在每栋楼的出入口打。
在这里,往往可以看见,四个人四个人一堆的聚在一起,打板声绵绵不绝。这些地方,已然成为了我们心目中游戏的“圣地”。
到了四五年级,我们对打板的热情已渐渐消退。每当下课,我们便聚在一起玩起了新的游戏。五六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将笔弹来弹去,看谁的先掉下去,不亦乐乎。
也正是因为这两种游戏,让我的记忆中多了些欢声笑语。
可惜,好景不长。我们渐渐被小升初的压力压的喘不过气来,每个人都憧憬着可以考上“五大名校”。每到课间,不复往日的欢声笑语,教室里变得十分安静,每个人都在作着面前的真卷。
小升初那残酷的竞争,夺走了我那本应该充满欢声笑语的时光,我试着将它夺回来,却无能为力,只能使它过的轻松一些。
幼时那玩儿后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经过时间的冲刷,也被我渐渐淡忘,不曾记起。就如“何处繁华笙歌落”一般。那处繁华遍染,笙歌依旧,最终都是繁华落尽,如梦无痕。
现实生活中,当一栋栋楼房,替代了我那珍贵的回忆当中的花园,污浊的灰尘遮盖住了阳光的光芒时。我在那一个个的文字中找到了他们的痕迹,发现每时每刻都伴我们左右,不曾离去。
每当我经过幼儿园时,我都会去看看是否会有奇迹发生,能让我再一次见到儿时拥有最美好的记忆的那片花园。那片花园,在我心中,不再只是一个普通的花园,而是对我来说具有特别的意义的花园。
小学时,是为了考上一个好的中学;现在,又是为了考上一个好的高中;以后,又是为了考上一个好的大学。考上好的学校,所有的付出都是为了同一个目标而奋斗,所有的过程都标为了同一个结果。
人的一生中,会体会到玩耍时的快乐,离别时的失落,被冤枉时的委屈等等。所以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是曲折的,总会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
人生的路就像尘埃的飘落轨迹一般,飘忽不定,谁也不知道未来的路会走向哪里,自己的命运又将会是什么样的。
落定尘埃
黑夜就要来临了,几场雨刚刚过去,傍晚时分才看得见天边那一轮昏黄的太阳。现在,四周冷冷清清的,我加快步伐向学校走去。
明天,就要数学考试了,可我对数学一窍不通,暂且不去想它了吧,谁让我不好好学呢,考不好是顺里成章的。有人说我聪明伶俐,应该是吧。记得过去的自己每天活蹦乱跳的并且学习成绩了也很好,现在不一样了,我自己也应该对自己绝望了吧,有一个思维活跃的大脑,却幻想在理想的国度里生存,用安妮的话来说,是在劫难逃,好吧,就让我给自己多点时间下台阶。
生命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幻无常,有句话说“天有不测风去,人有旦夕祸福”是啊,谁会想到现在的自己竟会像秋雨中的那棵秋草一样凋谢了枝与叶,甚至连咫尺之躯都要折弯了呢.或许在明天,我会是一个精神抖擞,朝气蓬勃的阳光少年吧,我无奈地笑了声。
落定尘埃,我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或许我该去海子的世界里躲避风雨,过上劈才喂马的自由自在快快乐乐的生活,但海子的世界在哪儿呢?在天堂中,既是天堂,就不去想它了吧,它大概是一种极端完美的存在,我去不得。
苦笑几声,才发现事实是不可以回避的,我应该随遇而安,不再去想些什么,不再把自己弄得神魂巅倒,做一个快乐的自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就是了,也许我不该再在乎那么多,不该再想入非非,不该过着充满幻想的生活。我该显现出青春灵动的生命,让爸爸妈妈,老师同学欣慰起来,让自己的青春充实,快乐地走来。
《三十年的重量》中,那人为了急切成功,几乎失掉了青春本不该丢掉的东西.应该像春天一样不为了追求夏日的大片阳光,才有了绿荫葱葱,娇妍无比的身姿;应该像夏天一样不为了追求秋日的清幽菊香,才有了盛意浓浓,活泼洒脱的激情;应该秋天一样不为了追求冬日的傲骨腊梅,才有了欢天喜地,硕果累累的丰收;应该像冬日一样不为了追求春天的阿娜多姿,才有了皑皑洁白,神圣透明的生命。
春夏秋冬,四季轮回,顺其自然,不去刻意追求完美的季节,生命才会如此美丽!
落定尘埃,做一个可以主宰生活的人,而并非生活来主宰你,不去追求完美,生才如彩虹般绽放光彩!
我,尘埃落定
曾经我以为,我是那样举目无亲地在深夜里思念
曾经我以为,只有我怀有对地久天长的渴望
曾经我以为,你不明白不懂得不知道,以为你不珍惜和我一同成长
新的一年,我想我会带着记忆好好过。即使不知道转身以后,会不会幸福,会不会遗忘,会不会掉眼泪,会不会再一次的想念抑或怀念。我只想这一刻答应自己,你们要好好的。
太多的如果,太多的也许,其实我只是想把有些情绪好好地收起来,埋在心底,不再对别人提起。只把它当作最模棱两可的想念,仅此而已。
烟火,有时候总能给人一种美丽的错觉。只是那美丽太过耀眼,于是消逝得太快,来不及看仔细,只能不断地将记忆定格在那一瞬,永恒。
不要说他今天左手废了,我可以做他的左手。就是来日他的右手废了,我都可以做他的双手。他眼睛看不见,我可以做他的眼睛,他腿不能行走,我可以做他的双腿。你可以吗
不重要的人,怎么有资格分担孤独,可是重要的人,又不敢轻易打扰。
我是人间你便是我的四月天我是漂泊的船你便是我的帆然我是起程处你却是终点我们之间的距离被称作永远
开始写你的名字时候,就是想你的时候。我开始想你的时候,就是我在白纸上写你的名字的时候。一笔一画,一撇一捺,我都重重重重地描,重重地写,最后将纸张划破。请原谅,我想将你写进我的心里,让我一生都不忘;同样,我
也想将自己的心写进你的名字里,让我们一生都有关联。
遗憾的是渐行的时光里没有你
我比任何人都希望你幸福只是想到你的幸福不是因为我,还是会很难过。
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有时候,我们一瞬间失去的东西就是永恒
年少的爱情是信仰或者是沿途的风光,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时光已经泛黄,过不去的都过去了。是谁说的,有些爱终是散落在人海
你的手心是我的天空,而你不懂
你的不安是我的噩梦,而你不懂
又一年。那些过去早已无法退后。我却还在等待什么。
我该如何离开。又该如何许你幸福
街道突然觉得空荡荡的。如内心。少了一个人。如此空虚。街道突然觉得空荡荡的。如内心。少了一个人。如此空虚。
我,随之化为尘土,落定……
落定尘埃
一段路走得久了,平淡无奇,总会希望出现个小插曲。一段路走得累了,疲劳之极,也总会希望找个歇脚的地方。人生就像这一段路,默然走过一程,也总会希望在下一个路口寻到终结。
生活?新意
当一个人长期处于某种状态某种生活时,不管身体累不累,心都是很累的。这时,必然会想到转换一下方式。比如,呆在家里闷一个无聊的暑假会非常想去上学,在学校困一个冗长的学期会必然想逃回家放一个长假。人是不喜欢一成不变的。变化的,才有乐趣,变化的,才是生命的涟漪。类比麦克斯韦所说,变化的电场产生磁场,变化的磁场产生电场。交替连接的人生之链环环相扣,一段路一个独特的路口,一个终点一座独特的城堡。
我们每个人,大概都在这样的旅途中完成一次又一次的衔接吧。
学?再漂泊
一支笔,握或不握,躺下或站立。它内心汹涌的暗流总是在最高傲的时刻倾泻而出,流成一段段或字或符的痕迹。
学,再漂泊。时光追随墨迹的游走,也会生出沧桑的白发;流水漫过晶莹的卵石,也会纵容起伏的心境。漂泊,也许只是生命的分支,但执爱的人,是会当成生命本身的。
我并不全懂得,如何放弃追究生命的长度而去拓展生命的宽度。有些道理很简单,也是因为简单,才会觉得不值得想,所以往往连简单的道理也不懂得了。而漂泊,本就是不简单的道理,所以面对短暂的生命,才会选择用实践去明晰。
成长?归途
晃过一段被叫做童年的岁月和一段青葱的少年岁月,我才发现自己早已穿过了无忧的城堡,一双脚也已踏上了另一段未知的路。
会有,惶然的感觉。
到底用怎样的话语才能描述成长?或者,它简单的就如同这夏季的青杏叶,不落,繁盛一夏,再泛黄老去;落了,没有一夏,也泛黄老去。
我握紧手中的青杏叶,即使它早已离开枝桠,即使它不若别的叶子拥有一夏的蓬勃绿意,但它终究会在深秋的某些时刻,渐渐泛黄了。同不知不觉长大的我们一样,在时光的尘埃里,它终会找到安定的方向,找到降落的信心。
“这个世界,终归是需要大人的。”
不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经历如何不同,也只不过四个字:殊途同归。而那最后一站的城堡,也只能用四个字来说明:落定尘埃。
尘埃落定小说节选
野画眉
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野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
母亲正在铜盆中洗手,她把一双白净修长的手浸泡在温暖的牛奶里,嘘嘘地喘着气,好像使双手漂亮是件十分累人的事情。她用手指叩叩铜盆边沿,随着一声响亮,盆中的牛奶上荡起细密的波纹,鼓荡起嗡嗡的回音在屋子里飞翔。
然后,她叫了一声桑吉卓玛。
侍女桑吉卓玛应声端着另一个铜盆走了进来。那盆牛奶给放到地上。母亲软软地叫道:“来呀,多多。” 一条小狗从柜子下面咿咿晤晤地钻出来,先在地下翻一个跟斗,对着主子摇摇尾巴,这才把头埋进了铜盆里边。盆里的牛奶咽得它几乎喘不过气来。土司太太很喜欢听见这种自己少少一点爱,就把人淹得透不过气来的声音。她听着小狗喝奶时透不过气来的声音,在清水中洗手。一边洗,一边吩咐侍女卓玛,看看我--她的儿子醒了没有。昨天,我有点发烧,母亲就睡在了我房里。我说:“阿妈,我醒了。”
她走到床前,用湿湿的手摸摸我的额头,说:“烧已经退了。” 说完,她就丢开我去看她白净却有点掩不住苍老的双手。每次梳洗完毕,她都这样。现在,她梳洗完毕了,便一边看着自己的手一日日显出苍老的迹象,一边等着侍女把水泼到楼下的声音。这种等待总有点提心吊胆的味道。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
该到声音响起时,母亲的身子还是抖动了一下。我听见侍 女卓玛美丽的嘴巴在小声响咕:又不是主子自己掉下去了。我问卓玛:“你说什么?”
母亲问我:“这小蹄子她说什么?”
给她一个嘴巴,但她没有。侍女的脸蛋还是因为害怕变得红扑扑的。土司太大下楼去用早餐。卓玛侍立在我床前,侧耳倾听太大踩着一级级梯子到了楼下,便把手伸进被子狠狠掐了我一把,她问:“我什么时候说肚子痛?我什么时候肚子痛了?”
我说:“你肚子不痛,只想下次泼水再重一点。”
这句话很有作用,我把腮帮鼓起来,她不得不亲了我一口。 亲完,她说,可不敢告诉主子啊。我的双手伸向她怀里,一对小兔一样撞人的乳房就在我手心里了。我身体里面或者是脑袋里面什么地方很深很热地震荡了一下。卓玛从我手中挣脱出来, 还是说:“可不敢告诉主子啊。”
这个早上,我第一次从女人身上感到令人愉快的心旌摇荡。
桑吉卓玛骂道:“傻瓜!”
我揉着结了哆的双眼问:“真的,到底谁是那个傻-…·傻瓜?”
“真是一个十足的傻瓜!” 说完,她也不服侍我穿衣服,而在我胳膊上留下一个鸟啄过似的红斑就走开了。她留给我的疼痛是叫人十分新鲜又特别振奋的。
窗外,雪光的照耀多么明亮! 传来了家奴的崽子们追打画眉时的欢叫声。而我还在床上,躺在熊皮褥子和一大堆丝绸中间,侧耳倾听侍女的脚步走过了长长的回廊,看来,她真是不想回来侍候我了。于是,我一脚踢开被子大叫起来。
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就是我。
除了亲生母亲,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我是现在这个样子。要是我是个聪明的家伙,说不定早就命归黄泉,不能坐在这里,就着一碗茶胡思乱想了。土司的第一个老婆是病死的。我的母亲是一个毛皮药材商买来送给土司的。土司醉酒后有了我,所以,我就只好心甘情愿当一个傻子了。
虽然这样,方圆几百里没有人不知道我,这完全因为我是土司儿子的缘故。如果不信,你去当个家奴,或者百姓的绝顶聪明的儿子试试,看看有没有人会知道你。
我是个傻子。
我的父亲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
所以,侍女不来给我穿衣服,我就会大声叫嚷。
侍候我的人来迟半步,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从小到大,我始终弄不懂汉人地方为什么会是我们十分需要的丝绸、茶叶和盐的来源,更是我们这些土司家族权力的来源。有人对我说那是因为天气的缘故。我说:“哦,天气的缘故。”心里却想,也许吧,但肯定不会只是天气的缘故。那么,天气为什么不把我变成另一种东西?据我所知,所有的地方都是有天气的。起雾了。吹风了。风热了,雪变成了雨。风冷了,雨又变成了雪。天气使一切东西发生变化,当你眼鼓鼓地看着它就要变成另一种东西时,却又不得不眨一下眼睛了。就在这一瞬间,一切又变回了
我说:“她说肚子痛。”
母亲问卓玛:“真是肚子痛吗?”
我替她回答:“又不痛了。”
母亲打开一只锡罐,一只小手指伸进去,挖一点油脂,擦在手背上,另一只小手指又伸进去,也挖一点油脂擦在另一只手背上。屋子里立即弥漫开一股辛辣的味道。这种护肤用品是用旱獭油和猪胰子加上寺院献上的神秘的印度香料混合而成。土司太太,也就是我母亲很会做表示厌恶的表情。她做了一个这样的表情,说:“这东西其实是很臭的。”
桑吉卓玛把一只精致的匣子捧到她面前,里面是土司太太左手的玉石镯子和右手的象牙镯子。太太戴上镯子,在手腕上转了一圈说:“我又瘦了。”
侍女说:“是。”
母亲说:“你除了这个你还会说什么?”
“是,太太。”
我想土司太太会像别人一样顺手
原来的样子。 可又有谁能在任何时候都不眨巴一下眼睛? 祭祀的时候也是一样。享受香火的神邸在缭绕的烟雾背后,金面孔上彤红的嘴唇就要张开了,就要欢笑或者哭泣,殿前猛然一阵鼓号声轰然作响,吓得人浑身哆嗦,一眨眼间,神柢们又收敛了表情,回复到无忧无乐的庄严境界中去了。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听见哭声,我的奶娘德钦莫措跌跌撞撞地从外边冲了进来。她,并不是很老,却喜欢做出一副上了年纪的样子。她生下第一个孩子后就成了我的奶娘,因为她的孩子生下不久就死掉了。那时我已经三个月了,母亲焦急地等着我做一个知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表情。
一个月时我坚决不笑。
两个月时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应。
土司父亲像他平常发布命令一样对他的儿子说:“对我笑一个吧。”见没有反应,他一改温和的口吻,十分严厉地说:“对我笑一个,笑啊,你听到了吗?” 他那模样真是好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了下来。母亲别过脸,想起有我时父亲也是这个样子,泪水止不住流下了脸腮。母亲这一气,奶水就干了。她干脆说:“这样的娃娃,叫他饿死算了。”
父亲并不十分在意,叫管家带上十个银元和一包茶叶,送到刚死了私生子的德钦莫措那里,使她能施一道斋僧茶,给死娃娃做个小小的道场。管家当然领会了主子的意思。早上出去,下午就把奶娘领来了。走到寨门口,几条恶犬狂吠不已,管家对她说:“叫它们认识你的气味。”
奶娘从怀里掏出块馍馍,分成几块,每块上吐点口水,扔出去,狗们立即就不咬了,跳起来,在空中接住了馍馍。之后,它们跑过去围着奶娘转了一圈,用嘴撩起她的长裙,嗅嗅她的脚,又嗅嗅她的腿,证实了她的气味和施食者的气味是一样的,这才竖起尾巴摇晃起来。几只狗开口大嚼,管家拉着奶娘进了官寨大门。
土司心里十分满意。新来的奶娘脸上虽然还有悲痛的颜色,但奶汁却溢出来打湿了衣服。
这时,我正在尽我所能放声大哭。土司太太没有了奶水,却还试图用那空空的东西堵住傻瓜儿子的嘴巴。父亲用拐杖在地上拄出很大的声音,说:“不要哭了,奶娘来了。”我就听懂了似的止住了哭声。奶娘把我从母亲手中接过去。我立即就找到了饱满的乳房。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地甘甜。我还尝到了痛苦的味道,和原野上那些花啊草啊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额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
一粒尘埃的落定
宇宙里,升起一缕白烟,一个世界已经消失了。一个人,就是一个世界。
一个世界里,也许没有世界,也许,包含着许多的世界。爷爷的世界里,就包含着许多个世界。可是,一个世界的消亡,在宇宙之中,就像一粒尘埃,尘埃落定,人的世界,就换作白烟,冉冉飘飞在宇宙中,最后,消失。随着这个世界的消失,也许其中包含的世界就会遇到大波浪。一个世界的消失对于人来说,必定是重大的,而一个人的消失对于世界来说,就如一粒尘埃,微不足道。可是,爷爷这粒尘埃,对于我而言,并不亚于哈雷彗星撞击地球般的猛烈。
那一天,我想我不会忘记,可时间是无情的,谁知道,当世界包含的世界通通消失之后,会不会忘记呢?那一天,是2008年的1月4日。6:30。那粒尘埃消失在宇宙里,那个世界消失在我的世界里的日子,的时间。
医院里,没有小说电视里所谓的洁白的世界,那个医院,并不洁白。爷爷躺在那里,没有厚重的玻璃门,没有氧气罩和一系列管子,没有我看熟悉了的医院抢救的场景,只有一个人,拿着像小时候玩耍的那种一捏气就从管子里出来的所谓的仪器,在对爷爷实施所谓的抢救。爷爷睁着眼,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看着我这个孙女……
当所谓的仪器停止,爷爷的呼吸,也跟着停止了。那一刻,我才感到生命的卑微,一个世界,一粒尘埃。如此的,如此的,就消失了。
葬礼的时候,看着黑黑的遗像,爷爷是那么的年轻,可是面前类似棺材的东西里躺着的,确确实实是我亲爱的爷爷。是那个在不久以前还活生生的爷爷啊!我不相信,却不得不相信,因为经过火化的爷爷只剩下了一副骨架,被深深的埋在了地下。深深的,地下。
爷爷是尘埃,关于一粒尘埃的落定,世界上没有多少人会悲伤,他并不伟大,也不是名人,他的离开,世界不会知道。一粒尘埃,轻轻地,落了。
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二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三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尘埃落定
今天无聊的我站在房间的窗台前,望着楼下的一块空地方上,停放着很多的汽车。那都是邻居的私家车。望着望着,涌上心头的竟是无比的落寞情绪……
“或浓或淡忧郁的思绪之外,是谁幽怨的歌声跋山涉水氤氲而来,为我喑哑的心琴伴唱?重蹈旧日的足音,曾经轻轻叩响的幽谧的山路,把孤独的心事越走越远。”
记得小时候,楼下的停车区还是长满青草的小草地,春天,各种颜色的花在阳光下微笑,童年的我总喜欢在小草间欢笑,让汗水滴在花朵上,小草上,在阳光的照射下,快乐的蒸发。小时候的中午,不管阳光有那么的猛烈,我依然非常尽情的游玩,在小小的草地之间舞蹈、旋转。尽管到家后总是被臭骂一顿,在厕所里用水冲去汗的那瞬间,我感到莫名的幸福,现在才知道,那幸福,是今后我一辈子也不再拥有的欢乐了。吃了午饭,还是喜欢爬上我房间里的窗台,伸出小脚丫,晃来晃去,因为我舍不得阳光温柔的安抚,是它那热热的气息带给我童年无比的幸福,没错,我喜欢和阳光玩游戏。红扑扑的小脸蛋倔强的抬起来,眯着眼睛看太阳,微笑一声:明天我再和你玩游戏……
那是怎样的一种怀念,怎么的深深追悼远去的幸福。面对自己最初的纯真,最原始的快乐,不掺杂任何污秽的幸福,我才知道回忆是最让人心痛的举动。无语静立于难忘的记忆里,我的眼眶模糊了……
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我总在寻找独处的黑影,躲在里边,努力地去挽留那稍纵即逝的感觉和幸福。我总是让虚伪的表面在日常生活中流露,但在自己的夜晚,我才明显的感到孤独和无助。多少朋友都来去匆匆,无法一起编制童话的梦,因此我不在渴望有知心的朋友和我一起畅谈未来人生,因为生命的最后一段路,还是要自己一个人走过。就让我身边的人行色匆匆,变幻无常,我依然是我。分别前的“多多联系”在时间的流逝里,显得苍白无色。
我不爱显得多愁善感,我不爱我的写作有太多细腻的文字,我想做一个实实在在的女孩,不希望用忧郁而涣散的眼神代替我的双眸说话,我要像小时候一样,感受阳光的温暖,我还想和阳光交流。
当一辆辆的汽车代替了我回忆里边的小草,当污浊的灰尘取代了阳光的感动,我爱上了文字,爱上了那白纸上边的墨迹。我在文字里边,快乐地游离、欢笑,在痛苦的时候也不介意沉沦。因为我要活在属于我的世界里边,自由的呼吸。我在自己的文字里边,体会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幸福和安全。
一直以来,我都不是一个轻易会感伤的女孩,有人曾说,在滚滚红尘中,无法抛开爱恨情仇,无法淡然生离死别,文字就没有生命。我该庆幸的是,我没有太多的爱恨情仇,我也没有面对过窒息的生离死别,因为我不曾恋爱,我不曾激动地牵过任何男孩的手,我的生活里,只有我一个人生存的气息。没有了童年的那些小草和花儿,但我在文字里找到了它们生存的痕迹,其实它们一直都在固守着一份淡泊与忠诚,不曾远离。
它们说,要和我红尘做伴,然后每天去拜访阳光,给它送上一份祝福。我的文字在阳光的普照下,有幸福快乐的味道的弥漫,风光旖旎的世界里,张扬的心在飞舞,等待一切尘埃落定。让文字抵触我内心的感觉,或喜或悲,走过这段迷惑之后,心不再起,不再落。
中午,习惯的抬头去寻找明媚的阳光:所有的付出为了同一个目标,所有过程标为了同一个结果。
伫立峰定,俯瞰翠绿;静坐沙地,凝望瓦篮。用追寻着幸福的手在光线里,化出美丽的圆弧……等待一切都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
狭窄的储藏室里空气仿佛都是静止的,扑面而来的灰尘有些呛鼻,我一边皱着眉头一边扒拉着那成堆的旧物,想找出那套多年没用的绘画工具,好把欠着的成堆美术作业应付过去。
好不容易才寻出那一套笔来,我拍拍灰尘,拉开拉链,却不想从中掉出铅笔来,“这是装彩笔的袋子啊……哪来的铅笔?”漫不经心拾起一瞧,小小的笔上还特地贴了张名字贴,用大的夸张的字体写着:四(7)班,陈xx。
我一时沉默在原地,往事冲刷去记忆上厚重的泥沙。四年级……仿佛真是我与陈最“如胶似漆”的一段日子。这支铅笔,向来是我与她姐妹间的小把戏,就像如今的交换校牌一般,是最亲密无间的证明了。
又想起从前来,小时候家里头管得严,周末才能碰手机,也只是上上微信而已。久而久之,电话的通讯录便也空空如也。但却特地存上了陈的号码,备注上近乎甜腻的爱称,还喜不自胜地发到朋友圈“耀武扬威”了一通。犹记她也回复了一条,大概是责怪的意味,可更浓的,却是娇嗔。
然而这情,如今,也不复存在了。
我都快忘却了我和她究竟是如何一步步瓦解这如此漫长的情意的,只记得从前百般抱怨,怨她只知将我对她的好全盘收入却不肯返还我一二,怨她总在我难过时火上浇油……我怨了多久啊,怎么今时今日,却全都记不起来了呢?大约是因为,我们真的结束了吧。只有成了冷眼相待的旁观者,才能看明白从前解不开的局。可今时今日,看开了,又有什么用呢?我们已不再是局中人。
没有再将铅笔丢回原位,而是将它归纳到笔盒中,在众多的黑色水笔中,一支短短的铅笔是可有可无的,它或许很快被我遗忘,再一次抛之脑后——因为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
分开之后,我过得很好,希望你也是。但我终究只留下希望罢了,因为你身边已没有我的立足之地。这一段路,就陪你走到这里。尘埃已落定,何必再惊起。
阿来的《尘埃落定》小说节选
桑吉卓玛骂道:“傻瓜!”
我揉着结了眵的双眼问:“真的,到底谁是那个傻……傻瓜?”
“真是一个十足的傻瓜!”
说完,她也不服侍我穿衣服,而在我胳膊上留下一个鸟啄过似的红斑就走开了。
她留给我的疼痛是叫人十分新鲜又特别振奋的。
窗外,雪光的照耀多么明亮!传来了家奴的崽子们追打画眉时的欢叫声。而我还在床上,躺在熊皮褥子和一大堆丝绸中间,侧耳倾听侍女的脚步走过了长长的回廊,看来,她真是不想回来侍候我了。于是,我一脚踢开被子大叫起来。
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就是我。
除了亲生母亲,所有人都喜欢我是现在这个样子。要是我是个聪明的家伙,说不定早就命归黄泉,不能坐在这里,就着一碗茶胡思乱想了。土司的第一个老婆是病死的。我的母亲是一个毛皮药材商买来送给土司的。土司醉酒后有了我,所以,我就只好心甘情愿当一个傻子了。
虽然这样,方圆几百里没有人不知道我,这完全因为我是土司儿子的缘故。如果不信,你当个家奴,或者百姓的绝顶聪明的儿子试试,看看有没有人会知道你。
我是个傻子。
我的父亲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
所以,侍女不来给我穿衣服,我就会大声叫嚷。
侍候我的人来迟半步,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从小到大,我始终弄不懂汉人地方为什么会是我们十分需要的丝绸、茶叶和盐的来源,更是我们这些土司家族权力的来源。有人对我说那是因为天气的缘故。我说:“哦,天气的缘故。”心里却想,也许吧,但肯定不会只是天气的缘故。那么,天气为什么不把我变成另一种东西?据我所知,所有的地方都是有天气的。起雾了。吹风了。风热了,雪变成了雨。
风冷了,雨又变成了雪。天气使一切东西发生变化,当你眼鼓鼓地看着它就要变成另一种东西时,却又不得不眨一下眼睛了。就在这一瞬间,一切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可又有谁能在任何时候都不眨巴一下眼睛?祭祀的时候也是一样。
享受香火的神祗在缭绕的烟雾背后,金面孔上彤红的嘴唇就要张开了,就要欢笑或者哭泣,殿前猛然一阵鼓号声轰然作响,吓得人浑身哆嗦,一眨眼间,神祗们又收敛了表情回复到无忧无乐的庄严境界中去了。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听见哭声,我的奶娘德钦莫措跌跌撞撞地从外边冲了进来。她并不是很老,却喜欢做出一副上了年纪的样子。她生下第一个孩子后就成了我的奶娘,因为她的孩子生下不久就死掉了。那时我已经三个月了,母亲焦急地等着我做一个知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表情。
一个月我坚决不笑。
两个月时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应。土司父亲像他平常发布命令一样对他的儿子说:“对我笑一个吧。”见没有反应,他一改温和的口吻,十分严厉地说:“对我笑一个,笑啊,你听到了吗?他那模样真是好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了下来。母亲别过脸,想起有我时父亲也是这个样子,泪水止不住流下了脸腮。母亲这一气,奶水就干了。她干脆说:
”这样的娃娃,叫他饿死算了。“
父亲并不十分在意,叫管家带上十个银地和一包茶叶,送到刚死了私生子的德钦莫措那里,使她能施一道斋僧茶,给死娃娃做个小小的道场。管家当然领会了主子的意思。早上出去,下午就把奶娘领来了。走到寨门口,几条恶犬狂吠不已,管家对她说:“叫它们认识你的气味。”
奶娘从怀里掏出块馍馍,分成几块,每块上吐点口水,扔出去,狗们立即就不咬了,跳起来,在空中接住了馍馍。之后,它们跑过去围着奶娘转了一圈,用嘴撩起他的长裙,嗅嗅她的脚,又嗅嗅她的腿,证实了她的气味和施食者的气味是一样的,这才竖起尾巴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