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吗(如何理解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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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吗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义务,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保险人应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赔付保险金的义务,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
二、如何理解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要想正确理解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就要先了解什么叫双务合同,什么叫单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
有了这些知识就可以来看保险合同为什么是双务合同了。简单的说“双务合同”就是双方都需尽到自己应该尽到的义务。做为保险人(保险公司)他的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有效责任尽到赔付的义务。做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该尽到主动告知义务。
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主动告知义务,有投保的人都知道,投保前投保人要签订一个叫投保单的合同,术语叫“要约”,就是投保人要投保,向保险公司提出的申请,做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想投保的一定要仔细看好这份投保单,如果投保单签订的不合法,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尤其是告知项目的签订,如果被保险人有投保单告知项目中的情况,就应该主动告知,不要心存侥幸,尤其是被保险人带病投保,将来肯定是拒赔的。还有最后的签字部分,按合同法和保险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须签字,保险合同才有效力(18岁以下未成年人被保险人须由投保人或监护人签字),所以签字不能代签。
三、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劳动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及诺成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一、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劳动合同的特点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综上所述,在民事活动中,签订合同是很常见的,劳动合同是主体是企业和职工。从合同分类看,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也是诺成合同。在劳动合同里面,双方都承担义务和违约责任。职工到企业干活,最晚得一个月签署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