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签了劳动合同就不算应届生吗(刚毕业签了劳动合同还能算应届毕业生吗)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大家好,如果你对大三签了劳动合同就不算应届生吗还有些模糊,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我们将对大三签了劳动合同就不算应届生吗进行深入讲解,同时也会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刚毕业签了劳动合同还能算应届毕业生吗的相关信息。我们希望今天的分享可以帮到你,下面,让我们开始吧!

大三签了劳动合同就不算应届生吗(刚毕业签了劳动合同还能算应届毕业生吗)

一、刚毕业签了劳动合同还能算应届毕业生吗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应届毕业生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或者签了劳动合同,这点大家都已经清楚,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

应届毕业生分四种: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生吗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家承认的高校就读的,在该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包括成人高考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法律上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7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做了相应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还在毕业当年就属于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要包括用人单位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的期限,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的薪资报酬,休息休假权利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只要没签三方合同就算应届毕业生吗

法律分析:只要没签三方合同就算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季时候,学校都会发“三方协议”给学生,要求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大一可以签劳动合同吗(大学生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大学培养方案在哪看(大学培养方案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