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怎么写(定金收条怎么写)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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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怎么写(定金收条怎么写)

一、简单的定金合同怎么写

简单的定金合同内容如下:

1、内容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以书面形式签订;

2、合同中应当载明定金的数额、定金交付的期限以及主合同债务履行的期限等内容;

3、当事人约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根据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惩罚性质,一般情况下,定金不会予以退还,只有对方违约才会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收条怎么写

定金收条写法如下: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扩展资料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金

三、定金条款怎么写

一、定金条款怎么写

1、定金条款如下:

(1)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约定;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合同,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就不要交定金,因为交付定金,合同才会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条款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定金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下:

1、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定金”二字有法定的含义,千万不要误写为“订金”,该“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定金不能超过法定比例;

4、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条款,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比如说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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