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要签合同吗(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实习期要签合同吗的一些知识点,和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要签劳动合同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实习期要签合同吗1、大学生应届毕业生实习期间可以签实习协议的,等转正了可以在和公司签正式的劳动合同。
2、由于学生实习目前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法律空白,因此实习只能界定为为民事协议,不属劳动法调整。只能按协议所约定的条款来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但条款内容不得显失公平、违法。
实习协议是学生保护自我权益的有利武器,因此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明确的实习协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签订实习协议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因此,实习生签协议之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其次,看清协议条款是否明确合法。实习协议的内容是整个实习协议的关键部分,实习生一定要认真核查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是否明确了岗位与薪酬等。
再次,查看签订实习协议的程序是否完备。实习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协议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其一,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
最后,注意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防止纠纷的发生及纠纷的解决。
二、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这要看情况,如果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是不用签的;如果拿到毕业证就要签。
这里大家要分清楚一个概念,应届毕业生分两种:1、即将要毕业的,但还没拿到毕业证,或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2、拿到毕业证了,但时间不超过一年。
其实你说的见习期,已经是很早以前的说法了,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咱们国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用规章的形式实行见习制度。
后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人事、劳动制度的改革,特别是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虽然没有明文废止见习期制度,但高校毕业生由国家分配工作的制度基本等于消亡了,由计划经济的“指令分配”变为市场经济的“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企业双向选择建立的劳动关系,受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用人单位无法以见习期制度为由免除法定义务和责任。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凡是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开始工作开始一个月内要签书面劳动合同。
为什么我说要分两种情况呢?给大家说个案例就明白了。
赵某是某校大学应届毕业生,后来被某公司看中并聘用,规定了见习期为一年,从2010年3月起到2011年3月结束。2010年7月,赵某顺利拿到了大学本科毕业证,后来就要求公司提高待遇。可是加薪要求被公司拒绝了,赵某工作开始变得消极,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后来核实,决定和赵某解除劳动关系。之后,赵某要求公司向自己支付从入职当天到离职当天期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对这种要求非常困惑。
其实这里面有两种劳动关系。首先是赵某没有取得毕业证前,还是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法中合法的劳动者主体,即便在公司工作,双方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这期间公司和赵某完全可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
可是后来赵某顺利取得毕业证了,这时候就有了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公司和赵某的关系也从“劳务关系”变成了“劳动关系”,这就适合劳动法了,因为赵某拿到毕业证还是在公司工作的,应该在拿到毕业证那天开始一个月内和赵某签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能会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所以说,当应届毕业还没有毕业取得毕业证的时候,他是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此时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不过还是要签三方协议或劳务协议。一旦应届毕业生顺利毕业拿到毕业证了,企业和劳动者是必须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否则,就是违法。
三、问下在一家公司在实习期内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要签试用期合同,还是签劳动合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往往不同试用期内的员工签订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以得出,劳动者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