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怎么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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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具体如下:
1、双倍工资:
(1)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都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主张从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到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2)其中的一倍工资在之前已经发放的,直接主张另外一倍;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主张实际工作的工资、社保:
(1)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的用人单位,往往也会漏缴、不缴员工的社保;
(2)劳动者离职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3、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5、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1)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2)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风险有:
1、应支付双倍工资。
未签合同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签了合同,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签合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3、未签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5、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损害赔偿的范围: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没签合同被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没签合同被辞退员工的赔偿如下:
1、未签合同前二倍工资。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得到双倍工资,直至合同签订之日,最多不超过11个月,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2、经济补偿金。如果未签合同又被辞退,也可以根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社会保险金、加班费、押金等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这些费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3)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