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的规章制度有哪些,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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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队长管理规章制度(车队长如何管理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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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队管理制度为使车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安全用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车辆使用规定(一)确保老部长用车,保证老干部的各项重大政治活动以及办领导和传送文件用车。
2、(二)严格控制一般性用车,各处(室)用车由处长或副处长提前一天通知车队队长,排队用车,以西单为中心两站内不派车。
3、(三)大型政治活动用车,由有关处(室)做出安排,车队负责落实车辆。
4、(四)车队队长负责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司机出车需经队长指派,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出车,车辆要当日入库,有特殊情况向队长报告,批准后方可带车回家,注意存放、看管好车辆。
5、(五)在保证完成我办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其他单位、个人用车,须收取一定的费用。
6、二、驾驶员管理规定(一)热爱本职工作,讲文明、讲礼貌,对乘车人服务热情、周到。
7、(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制度规定,加强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8、车队负责人全面负责车队安全工作。
9、要经常对安全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交通安全事故。
10、(三)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病假需要有医生证明,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11、(四)服从队长调度、分配工作,无出车任务时,不得擅自离岗。
12、驾驶员如有事外出,应按规定提前请假,并须队长批准。
1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做有损单位和集体声誉的事。
14、(五)车辆实行专车专人保管,未经处长报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驾车外出过夜,不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车辆一律停放本单位车库内。
15、(六)驾驶员出车应按时准点到达指定地点,出车结束后应回车队报到。
16、(七)驾驶员上班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要规范,礼貌待人。
17、(八)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注意保养车辆,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18、如遇车辆机械故障须到指定修理厂报修。
19、(九)驾驶员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车队队长及保险公司,并由交管部门鉴定责任,按有关处理办法办理。
20、(十)严格执行考核登记制度,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登记表,写明车号、出车事由、出车到达地点和用车时限。
21、三、驾驶员管理奖惩规定为加强司机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2、(一)奖励安全奖每人每月100元。
23、2、获国家粮食局、西城区、二龙路地区先进驾驶员称号或被评为交通安全积极分子的驾驶员每次奖励200元。
24、3、获北京市市级先进驾驶员称号每次奖励400元。
25、4、获国家粮食局、西城区安全先进单位每人奖励300元。
26、(二)惩罚不注意整洁及保养车辆,经多次抽查不合格者扣发当月安全奖。
27、2、因责任心不强,发生机械事故者,按所造成经济损失的10%赔偿。
28、3、无故迟到或上班不请假外出者,扣发当月安全奖。
29、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月安全奖,必要时停职检查,停职检查期间停发岗位津贴。
30、5、旷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31、6、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扣发当月安全奖;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32、(三)交通事故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扣发6—12个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3%赔偿。
33、2、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扣发3—6个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2%赔偿。
34、3、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扣发当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1%赔偿或免于赔偿。
35、4、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因其它原因被吊销驾驶执照的,调离司机岗位。
后勤车队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1、车辆由办公室指派专人(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管理和调用,由车队队长指派车辆,用车人不准与司机单线联系用车,更不允许司机私自出车;
2、要优先保证校级领导公务用车;
3、各系部处室一般公务原则上不派车,重要公务由主管校领导提出可派车;
4、节假日和双休日除重要因公接待任务外一律不准出车,一般的接待和个人行为不出车,特殊情况需请示校长同意;
5、进入冬季不准出远门,原则上车辆不出市区,以防交通事故发生,特殊情况需请示校长同意;
6、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从购车到使用全程记载,行车记录和维修记录都要由司机每天(每次)详细记载。
二、车辆维修与保养
1、车辆维修要事先履行报批手续,否则不允许维修;
2、维修报批后,要询价,并要有价格明细;
3、确定修车地点,要通过比较,选择质优价廉的修车地点,同等价位,校内修配厂优先;
4、公出在外修车,要征得随车领导的同意,随车人员决定不了的,电话请示主管校领导,返校后补填修车审批单;
5、提倡自己动手,小修保养不进厂,互帮互学,主动协作,集思广益解决疑难问题;
6、进厂修理的车辆,本车司机要亲自参与,保证维修质量;
7、建立定期保养制度,保养内容和保养项目按技术要求进行,并及时填写到车辆技术档案里;
8、严格检车制度,每两周至少检车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每次检车内容都要填写到车辆技术档案里;
9、保持车辆清洁,保证油水齐全,保证随时可以出车,随时完成任务。
三、加油管理办法
1、市内加油由车队长随车负责并记录,车队长不能前往时,在征得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另行委托他人前往;
2、在市内加油,无特殊原因一般都要使用油卡加油,在市内或市外用现金加油的,必须有正规发票;
3、司机每次加油都要有详细记录,每月底填写一次本月行驶全程和耗油量。
四、奖惩办法
1、每月对无交通事故者,奖励30元。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评比,对全年无事故者,也要予以表扬及适当的奖励
2、对出现事故者,要以责论处,属于司机责任部分,根据情况,司机本人要负责全部损失的10—50%;
3、违规或是没有按车辆管理要求做的,要予以批评或处罚;
4、严禁私自出车。如有私自出车的除交付耗油款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经济和纪律处分,年终不得评优.
5、行车记录不记者,按未出车处理,并予以批评或处罚。
五、司机加班计算办法
1、正常工作日每人每天给予2.5元的出车补助;
2、正常工作日早六点前出车和晚六点后未收车的,每次加0.5个班;
3、接送通勤的每天加0.2个班,因接送通勤原因晚收车的不按加班处理,通勤车票不另行报销;
3、节假日和休息日出车,4小时内加1个班,4小时以上加2个班;
4、每个加班按30元计算,每年根据情况可上下浮动;
5、跑长途按出差掌握,不另加班。
6、以上加班计算办法从2004年5月份开始执行。
六、学习制度
1、每单周周五为政治学习,每双周周五为业务学习;
2、业务学习以交通法规为主,保证按章行车,以能排除一般故障为目的,学习车辆维护、保养知识,减少行车故障发生;
3、要不断在实践中学习,不断积累经验,确保及时排除车辆故障;
4、没有出车任务的必须参加学习,对于无故不参加学习者,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