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左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雷锋的故事》。
一天,我在柜子里翻我的《300字作文》,突然,在柜子里看到了一本《雷锋的故事》。我问妈妈:“妈妈,这本《雷锋的故事》是哪里来的?”妈妈说:“我今天在红叶书社给你买卷子的时候,顺便翻了翻,就翻到了这本书。看看内容还可以。今天又是你的生日,就买来当成是送给你的生日礼物了。”
我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确实是一本好书。书中所讲述的雷锋叔叔随时随地帮助别人的故事非常感人。
从那天开始,我天天把《雷锋的故事》背在书包里。我们下课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我都要把这本书拿出来看。
有一天,天空中布满了乌云,刚放学就下起了瓢泼大雨。因为我的书包没有遮住,回到家,打开书包一看,我的《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已经被大雨淋湿成一团了。我钻进被窝里放声大哭起来。妈妈听见了,忙跑进来问:“怎么了?”我说:“《雷锋的故事》这本书被雨淋成一团了。”妈妈坐下来抚摸着我的头说:“我再去给你买一本就是了。”我说:“可是意义不同啊!”妈妈问:“有什么不同的?”我说:“这本书是我过生日的时候买的。如果你再给我买一本,又不会回到我过生日的时候了。”从那以后,我就天天把那团破碎了的书拼完整了看。有时候我会哭。有时候我看见下雨了,就会对着天空大骂。有时候我也会到书店去看看有没有《雷锋的故事》……
因为这本书让我感动过,因为这本书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因为这本书是妈妈第一次送给我的礼物,因为我爱妈妈,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小学生优秀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夕阳西下,最后一缕阳光射进窗户,照在那本书上,土黄色的封面映入我眼帘,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它是四大名著之一,静静地躺在我的书桌上,打开它,我仿佛深入三国古战场,听见了厮杀声。跟着曹操南征北战;看着曹操夺取赤兔马;看着张飞和马超大战几百回合;看着关羽败走麦城。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的伴随着我进入梦乡。
这么多的人物中我最敬佩的人物是诸葛亮。他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飘飘然有神仙之貌。他神机妙算,运筹帷幄,能够决胜千里之外。孙权想取回荆州,周瑜献计“假招亲扣人质”。借机杀掉刘备,诸葛亮识破,安排赵云陪伴前往给了三个锦囊妙计,让刘备他们遇到困难时,可以拆开。当刘备遇到危险时,折开上计,安计行事。激怒孙夫人,吼退埋伏的军队,周瑜、黄盖、韩当全力抵挡也没有用。诸葛亮的妙计真是让东吴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在小说中,这还不够精彩。更精彩的是诸葛亮用空城计赶走司马懿亲自率领大军。当时诸葛亮身边没有作战军队,无奈之下,诸葛亮披上长衫带上便帽,登上城楼,端端正正地坐下来点燃香,安然自得的弹起琴来。司马懿来到城下,看不出丝毫的破绽,怀疑诸葛亮有埋伏。忙下令撤退,最后诸葛亮成功的保住了安全。看来智慧是多么的重要,两次诸葛亮都在危机时刻,神机妙算地化解了危机。我也要像诸葛亮一样做事前先三思,运筹帷幄,然后去做事。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对呀!我们一定要多读书,我们不仅仅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小升初满分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灵补剂,它就像是阳光像是空气,像是水,对我来说,是那么样的不可或缺,因此,我喜欢看书,也看了很多书,但是,在众多的书籍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上帝派来天使》。
这是一本温馨的书,故事很长,却处处充满温暖,而故事中的内容,则是以一只泰迪熊的视角为出发点,小熊为了完成小主人彩子一家人环游世界的心愿,而被来往的各地的旅人带在身边,途中,小熊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温暖、关怀,小熊还收到了很多礼物,有小木鞋,有稻穗,还有照片……随着每次经过的国家,每次托付的人,小熊的小包包就多增加一些东西,虽然在这途中,小熊几度的差点“客死异乡”,但是,命运还是让它完成了任务。
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当曾经帮助过小熊的小女生妍妍收到朋友寄来小熊和彩子合照的e-时,那激动落泪的片段,让我也好像身置其中一般的不禁想哭了起来,就像是小熊在我心底活了起来一番,是那么样的不可言喻,那么样的动人心弦,紧紧的牵动着我的心。
故事中的妍妍有说过:“熊熊,虽然从现实方面来讲,你只是一堆棉花和布料组成的一个物体,但是有很多人在你身上赋予各式各样的情感,所以,你是不一样的。”看到这里,连我都不禁开始羡慕起小熊了。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让我体会到,幸福,并不是只有单一模式,或着是特定的人才给得了,就算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捎来的一封信,一个礼物,也能像故事中的彩子那么样的幸福洋溢,令人倍感温馨,好像可以把所有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一样,看到这里,你不妨也快去挑一本书,坐下来,好好感受,这其中的幸福!
描写我喜欢的一本书
高尔基说:“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泉源!”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许许多多高尚的人谈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其著名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细米》等。在这些作品中,我还是比较喜欢他的《草房子》。
《草房子》这部长篇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特别喜欢那个喜欢追梦的小男孩桑桑。他顽皮可爱,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了一个高级鸽舍;他感想敢干,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成一张渔网捕鱼;他善良勇敢,在同学受到坏孩子欺负时敢于挺身而出。当然在他身上也有一些缺点:为了表现自己与从不同,“大热天穿着棉衣棉裤在校园里奔跑……”,被人称为“脑残”;为了耍弄小聪明,放学路上掀翻别人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并用脚乱踹,结果招来别人一顿痛打……
我喜欢《草房子》,是因为它真实地描写了那个特殊年代痛苦并快乐着的校园生活。正如作者所说:“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痛苦,重要的是面对挫折的勇敢与坦然。”
我喜欢《草房子》,是它让我想明白了父爱的伟大、同学之情的珍贵、校园生活的美好!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一个多彩的《草房子》,那就是我们金色的童年!这就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好书《草房子》,你喜欢吗
五年级叙事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一本好书,不仅要有理性,更需要一种情感,要用情感去打动人的心灵,激发人的生命力,那一种书,将具有一种被永世讴歌的力量。《方与圆》正是这样一种情感和理性的洗礼,是我们人生中永远的加油站。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加油方式。
《方与圆》是丁远峙先生编著的,他于师范学物理系毕业。这本书好在:我以为它虽然不能使我们由矮变高,但它能改观您的品质,影响你的气质,可能会帮助您由渺小而变伟大。尽管本书没有提示什么人生秘诀,但它能帮助您更深刻地认识人、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这本书甚至没有深奥的理论,它只是将人的心理活动浅显地剖析出来,帮助我们理解,掌握为人处世的技巧。
如今,作为一名学生,对社会上的种种都不了解,甚至谈不上涉世未深,思想单纯不全面,不懂为人处世,不懂说话技巧不懂如何修身养性,诸多种种,如果单一地靠一点一事的去以自身实验得到经验、教训的话,代价似乎太大了。《方与圆》这本书虽然没有完完全全的写出多少人生奥秘,但至少给了青少年然如何培养品质、修养气质、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说话技巧和宣传,还有广告,都有许多启示。它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更快乐的生活,事业更成功。就像作者自己的前言一样:这本书将要改变你的生活。我深信不疑,因为你将要读到的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这样,对读者有着深远的影响,起到心灵的救赎与醒悟,引领起跑。
方圆有术,弹性做人。乃是做人之本。圆是处世之道,如此深入浅出的语言,为我们诠释出方与圆的真谛,解开方圆做人的天机。
初三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方与圆》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朝花夕拾》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天真烂漫,我的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我读鲁迅先生的这本充满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让人为之神往,其中最喜欢的一篇散文还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的共鸣,所以十分感动,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中学,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之中,但自己却仍留恋着童年的那份美丽的回忆,所以在看到这本书时才会十分感动,童年的往事也不时在脑海中闪现。
小时候,我家住在农村,每次一吃完饭,便会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美丽的田野里玩耍,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怕花儿的主人找来,于是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来找花,却早已枯萎了,但我仍旧沉醉在这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中,这也许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也是这本书能够拨动我心中最感动的那根弦的原因。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时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寻找鱼王
寒冷的北风如脱缰的野马呼呼作响,令人瑟瑟发抖,滂沱的暴雨更是如倾盆而下的珠子,无情的打在人们的脸上。一本充满了奇幻色彩的书却在这个冬天成了一颗不朽的星,不断激励鞭策着在黑暗中的人们。
故事中一个志向远大的小男孩拜了大名鼎鼎的“鱼王”为师,开启了生命之初的捉鱼旅程。在困难、挫折面前明白了持之以恒,不断努力,不轻言放弃的重要性,并靠着自己锲而不舍的毅力与勇敢不屈的韧劲取得了成功。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向厄运低头。记得刚开始学国画时我总是笨手笨脚的,连简简单单的一朵小花我也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完成,看着别人自由自在轻轻松松就能翱翔在书画的世界里,我心里真是羡慕极了;再看看那一幅幅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的国画作品,我心中更是羞愧不已。书中“长辈领三里,自己走七里”的话语便在这时闪闪发光如黑夜中的一盏明灯为我照亮了前行的路,让我明白光在课堂上的努力远远是不够的,课后的不断练习也是必不可少的,书中的小男孩也如璀璨之星的化身,告诉我了在追求梦想时孜孜不倦的重要性。于是我每天开始练习国画,不管是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从不轻言放弃,而且一有不懂的地方就马上请教老师,日复一日的练习让我不断进步不断提高,现在我手中的毛笔已经能如自由奔驰的骏马一样挥洒自如啦!看着自己画出的那一幅幅活灵活现的国画我心中别提有多高兴了。
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不可能会一帆风顺,难免会有困难与挫折,但只要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与困难抗争到底,终有一天会迎来属于自己的成功,绽放着耀眼的光彩!
《寻找鱼王》这本书便会如家人一般,陪伴在我身边,在困难面前给予我无限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书,就像一束和煦的春风,挑动着我的心弦;书,就像一轮皎洁的明月,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书,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益友,久伴我们身旁。
前苏联一位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纵使我在书海里畅游了十遍百遍千遍,但我最喜欢的还要数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做的《鲁滨逊漂流记》。
当我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时,它就深深的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这本书融入了一位作家一生的心血。笛福,他用独特的方式为我们呈现出了一个伟大而又坚毅的英雄人物——鲁滨逊。
鲁滨逊,这本图书的主人公。他不甘于平凡的生活,多次出海闯世界,当他遭遇海难,流落荒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开始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他建房定居、养牧种植、制造工具……最终把这座荒岛改造的欣欣向荣。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可谓过的有滋有味。于此同时,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追捕的野人“星期五”。他开始教化“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了他的好帮手,并渐渐学会了说话。他们就像是一对很要好的兄弟,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于是乎,他们俩愉快的生活在了岛上,甚至淡忘了要回到英国,回到那个文明社会去。直到有一天,鲁滨逊和“星期五”外出时,遇到了一艘来自英国的船。在这艘船上,不幸发生了叛乱,船员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同“星期五”一起救出了船长。船长得救后,愉快的答应了带他们回到了英国。他们经过了长达半年多的航行,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在孤岛上二十多年来的生活,对于众多读者来说,简直是一个神话般的经历。而恰恰是这些经历告诉我们:人生需要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