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安全生产制度及实施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法律,不断加强和改善施工安全生产秩序和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安全监督机构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在每年年初都要成立一个由项目部第一责任者牵头的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和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万米以上(含万米)的项目要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

  第二条安全监督实行分级管理

  1、公司安全监督部工作内容

  ①负责编制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方案,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费用计划。

  ②负责对危险性极大、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单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

  ③负责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年审换证工作。

  ④按建设部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险情、隐患等有权责令停工或限期整改,并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⑤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原则标准和范围的制定。

  ⑥负责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2、分公司安全科工作内容

  ①负责编制年度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监督安全责任制落实实施。

  ②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及检查安全交底工作。

  ③组织各种安全健康的宣传、教育和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并做好记录。

  ④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做好记录。

  ⑤负责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3、项目经理部工作内容

  ①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方案,做到一事一交底,认真履行安全交底及签字手续制度,随时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

  ②负责对新进场的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所管辖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好记录。

  ③负责组织每周一安全活动,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提出下周安全要求,传达上级有关职业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做好记录。

  ④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自检,对查出的隐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做好记录。

  ⑤负责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等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工作,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使用运行情况,随时随地地解决存在问题。

  ⑥发生人员伤亡和未遂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同时向上级报告,接受检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反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强行复工。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人员职责

  (一)公司经理职责

  1、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的配备,并保持相对稳定。

  3、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4、在编制年季生产、技术、财务计划时,要同时研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5、监督各级领导开展安全工作,努力完成安全生产各项指标。

  (二)主管生产副经理职责

  1、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积极推行法制管理和科学管理安全工作。

  2、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负责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抓好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安全工作。

  4、坚持“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好安全措施项目计划。

  5、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6、组织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7、主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解决重大问题。

  8、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己、未遂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技术副经理、总副工程师职责

  1、对公司安全技术负领导责任。审批生产施工方案的同时,要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组织编审施工组织设计或单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3、坚持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防护设施。

  4、负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指导安全技术检查,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开展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5、搞好职业卫生治理改造工作。

  6、组织编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

  7、参加重大伤亡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技术鉴定工作。

  (四)其他副经理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劳动安全、卫生负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坚持安全与生产业务同时抓的原则。

  3、监督分管的单位或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4、对分管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作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五)总会计师职责

  1、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把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

  2、做好安全措施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实际提取安措费,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解决重大隐患项目所需费用。

  3、保证劳动用品、防暑降温、保健食品等费用的使用和支出。

  4、对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项目,进行安全承包内容和指标的审查,未办理安全合同和未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同意的承包项目不予结算。

  (六)总、高经济师职责

  1、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到管经济同时管安全。

  2、在指导企业各项经济活动中要有安全感,把安全工作好坏与经济效益挂钩,同时考核评价。

  3、对企业内部的经济承包和对外工程承包,都必须有安全措施计划。

  (七)分公司主要领导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文件会议精神。

  2、对本单位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全面负责,把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的议事日程,健全安全机构和人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解决存在问题。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4、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认真抓好年、季、月安全生产计划和总结,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

  5、坚持科学管理、目标管理和安全奖惩工作。

  6、搞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分公司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职责

  1、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积极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4、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业会议,提出要求,布置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按“四不放过”原则,搞好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九)分公司其他领导职责

  1、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坚持安全与生产业务同时抓,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预防预测工作。

  3、对分管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安全检查,搞好隐患整改。

  (十)分公司技术领导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2、负责编制生产施工方案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向施工操作人员交底。

  3、坚持技术与安全同时抓的原则,在会审施工图纸和工程竣工验收中,同时审查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4、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在检查生产施工中,同时检查安全技术,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十一)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第一责任者,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2、要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和“三同时”,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头,并定期考核。

  3、在生产施工中,认真履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派专人负责。

  4、每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安全自检。对检查的隐患问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随时随地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组织每周一安全活动日,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提出下周安全要求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并做好记录。

  6、对入场的新工人和二包人员,进行入场后岗位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并做好记录。

  7、发生事故时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十二)班长安全职责

  1、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本班人员安全作业。

  2、认真抓好班组安全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班前快会活动。

  3、指导本班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工具,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4、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搞好班组安全目标管理和事故预测工作。

  6、认真搞好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7、坚持安全奖、事故罚,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8、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抢救,即时报告,如实反映情况。

  (十三)生产工人职责

  1、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4、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工作,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6、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7、维护好机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8、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十四)专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原则、尽职尽责,经常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2、认真搞好安全目标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3、做好分管的安全基础业务工作,按时提报月、季、年事故报表。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好指导兼职安全员工作。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重大隐患或违章冒险作业时,有权先行停止生产并报领导处理。有权对职工执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6、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标准及时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7、搞好职业卫生检查和监测,并提出整改意见。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搞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

  9、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10、参加审查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方案和工程验收试运转工作。

  第五条业务部门职责

  (一)材料部门职责

  1、在购买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用时,要符合规定,保质保量。

  2、对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每年进行一至两次检查鉴定工作。对不合格或次废品,不准下发使用。

  3、负责供应劳动安全措施项目所需材料和用品。

  4、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贮存和发放管理工作。

  (二)设备部门职责

  1、建立健全各种设备档案。

  2、负责制定各种设备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4、负责配齐各种动力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做好新设备的检验鉴定工作。

  5、负责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6、搞好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7、负责安全仪器仪表、安全装置的计量监测和管理工作。

  8、计量监测数据要完整、准确。并做好记录建档工作。

  (三)技术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技术作为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编审施工设计方案时同时编审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积极采用劳动防护技术设施。

  3、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安全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技术指导。

  4、在技术革新改造工作中,积极做好劳动安全措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5、在研究和应用新技术、新设备的同时,要同时研究制定和推广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财务部门职责

  1、保证劳动安全措施费用按实际提取,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事故隐患整改费、劳动保护用品用具费、保健食品费和防暑降温费的使用和支出。

  2、在支付工伤工资和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要经安全部门签证同意,否则不得支付。

  3、做好安全生产处罚款项的暂存和支付工作。

  (五)生产工程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程序。

  2、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影响安全施工的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

  3、摆正安全与生产“三同时”,严格审查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4、搞好现场平面布置的安全管理和多单位交叉施工的协调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5、在生产施工中要进行安全生产可行性评价,把安全工作贯彻始终。

  (六)劳动人事部门职责

  1、把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培训的重要内容。

  2、负责新工人入厂的审查和体验工作,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体验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作业。

  3、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余缺调配和体验工作。

  4、组织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检查纠正违章违纪现象。

  5、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6、定期组织高温、高空和尘毒作业人员体检,不适应工作者调离岗位。

  7、做好工伤等级鉴定。

  8、按规定配备安全专业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

  9、做好企业管理干部的安全管理培训工作。

  (七)经理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2、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工作。

  (八)工会职责

  1、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2、做好机关职工劳保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够置和发放工作。

  3、负责抓好食堂管理,防止食物、煤气中毒。

  第三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第六条、搞好安全生产宣传

  ①各级领导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不断总交流经验。

  ②结合生产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③适时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电影、录象等,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④各生产、施工场所,要设立一定数量并满足需要的安全语牌和标志牌。

  第七条、搞好新工人“三级教育”

  ①凡新工人入厂都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培训面要达到100%,培训时间不少于3到10天,经考试合格建档后,方可分配上岗作业。

  ②一级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合法规,单位安全生产概况,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和劳动纪律等。

  ③二级教育:内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卫生规定、事故案例等。

  ④三级教育内容: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职责,设备防护,注意事项,劳保用品使用等。

  第八条搞好新岗位教育

  ①对工种岗位变动的工人,根据实际情况,必须利用一定时间,进行上前的安全操作知识教育。

  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必须对作业工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新岗位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新的操作规程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注意事项的。

  第九条搞好特种人员安全教育

  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执行。

  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后复审,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搞好全员安全教育

  ①级领导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以推动全面、全过程、全员管理安全工作。

  ②单位每年要有组织的对项目经理、施工员、班长、技术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

  ③安技干部每年累计不少于7天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

  ④各单位每年要分别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和事故案例等

  ⑤全员教育形式:主要十集中讲课或做报告、事故现场会、印发简报、出题考试、节假日和季节性教育等。

  第十一条搞好二包工程人员教育

  ①二包工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教育,并做好考试建档工作。

  ②外埠来沈施工队长,要经过市劳动部门培训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施工。

  ③二包工程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同样按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搞好企业领导教育

  ①企业单位领导(包括法人代表、主管生产和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劳动部门,钻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办证率要达到100%,以此提高企业领导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知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安全检查由各级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安全部门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1、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即,公司月抽检,分工司月联检,项目部每周自检,班组自检。各业务部门要结合实际,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级专职安全热源要坚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实施巡回检查监督检查。

  2、单位每年要结合实际,进行1至2次群众性的提建议,查隐患、搞整改工作。

  3、班组是生产实施基层单位,班长和兼职安全员要坚持每日巡检,发现隐患和违章,药剂市整改处理:并做好记录。

  4、检查形式:单位发动群众检查:领导、工会、安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联合检查。几种形式的检查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5检查内容:主要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安全防护设施等。单位要根据每个时期的生产、施工实际,来确定检查内容和达到目的。

  6、检查要求:各级主管安全的领导要亲自组织和参加,搞好安全检查,防止走过场。凡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加号司处理和上报,做到有隐患登记、有整改措施、有整改时间、有整改负责人。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做到边查边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第五章因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要认真贯彻执行(1991)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1995)市政府18号令《沈阳市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方法》,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1、伤亡事故的报告

  ①单位职工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当事人及他人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或安技部门报告,单位领导要迅速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抢救,并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单位领导必须要在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工会和当地公安机关报高。

  ③事故单位要对伤亡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人不得迟到、虚报和隐瞒不报。

  ④发生中伤以上的伤亡事故,单位因抢救人员和财产需要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象、或绘制平面图。同时,组织人员维护好现场,防止人为破坏。事故现场要征得伤亡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清理。

  2、伤亡事故的调查

  ①发生轻伤、重伤事故,单位领导要组织生产、技术、设备、安全、工会等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发生一次重伤三人或死亡事故,由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合同劳动、公安工会等组成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本单位无权自行调查处理。

  ③事故单位要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汇报情况,提供资料,协助工作。

  ④凡事故的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情况,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及蓄意破坏事故。

  3、伤亡事故的处理

  ①发生伤亡事故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现场会,吸取教训。指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限期整改,并接受劳动部门的跟踪监察。同时做好事故责任人的处分工作和事故的善后处理。

  ②单位要依据轻伤事故原因和责任,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做好因工负伤者的建档工作,填报“工伤事故登记表”索取证实材料和工伤医疗诊断,在单位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复后结案归档。

  ③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依据事故的责任大小,将分别追究领导人、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安全监督部门批复后实施。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装配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维持车间正常生产秩序,保证各位同事的人身安全,酿造好的工作环境,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计划任务,特拟订此制度。

  一,所有同事必须严格遵守工厂作息时间,提前5分钟到车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要请假。不请假视旷工论处。

  二,车间同事必须无条件服从调配,对不服从调配或对管理人员的安排置之不理、辱骂管理人员者等交与办公室处理。

  三,车间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高声喧哗、聚众闲聊,玩弄手机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所有设备、工具在车间主任或技术员的指导下正确操作。不熟悉的设备,禁止私自操作,确保生产安全。

  五,元件布局及一、二次线安装应严格按照指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装配。每道工序按要求取用相符的部件、螺丝进行安装。

  六,在装配中发现的原材料问题应立即上报,严禁利用不符标准的原材料进行装配。

  七,装配原材料应堆放有序,按标示牌和工作区间进行堆放,且注意堆放安全。

  八,每道工序完成后,按技术要求,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如下一道工序发现上一道工序有质量问题,应向上一道工序员反馈或向主管汇报,以便做出相应措施。

  九,生产中所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品零部件,统一交车间主任处理,由仓库统一保存,禁止将其丢进垃圾箱。

  十,加强车间管理,禁止将私人用品放在工作台面上,保持工作场地、设备的整洁。

  十一,所有同事必须节约取用原材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配件、螺丝等物品马上捡起,工具用好后放回工具箱。

  十二,损坏工厂物品、原材料照价赔偿。恶意损坏工厂财产或盗窃行为者,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禁止携带小孩或外人进入车间。

  十四,禁止饮酒后进入车间。

  十五,生产车间必须按现有的人力及设备情况精心组织,合理分配,严格执行生产计划安排,按时完成预定生产任务,并确保质量。

  十六,人人负起自己的责任,从小事做起,从每颗小螺丝的标准严格要求起,从每个部件的标准开始执行起。

  十七,根据工厂的生产任务临时安排加班,不得找任何理由、借口不加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十八,同事按指定的工位区间作业,不得串岗。

  十九,同事在下班前,自己的作业区域应该打扫干净,产品应该摆放整齐整洁等。

  二十,同事在下班前,应做到人走电断,以确保车间安全。

  注:凡因违规操作,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不安全,或者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情节严重,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一、工厂主管安全职责

  1、 对工厂的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管理工厂的安全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 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5、 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6、 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安全管理制度二、质检部安全职责

  1、 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 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3、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三、机电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工厂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 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 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 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 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 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 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五、后勤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 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 负责厂内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及时准确的进行抢救、报警;

  4、 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 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安全管理制度六、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 在编制生产计划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 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3、 在生产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做出详细记录报告分送厂安全部门;

  4、 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 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七、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 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 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 对车间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 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八、班组长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 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 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 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 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安全管理制度九、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果断正确处理事故,并及时性如实汇报,保护好现场;

  4、 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5、 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6、 按规定着装上岗作业,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 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根据危险源的特性,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贮存油漆、稀料、柴油、汽油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3、3、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并且定期测温检查;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如氧气瓶)等物品不许露天存放,以防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6、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7、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启开稀料、汽油的封盖时,必须用规定的铜质扳手;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

  7、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8、贮存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库、油库、稀料等)的车间、仓库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六、新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职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A、厂级教育:由单位领导、安全、消防等有关人员给新职工上安全课,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工厂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1、管理责任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管理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隐患排查制度。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政府要求和自身安全生产的实际,适时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隐患报告制度。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可能引发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报安全办。报告内容:隐患单位及所在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拟采取的治理措施、隐患治理责任人、预计投入治理经费、拟完成隐患治理时限等。

  4、治理实施制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整改。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隐患治理整改。

  5、验收注销制度。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及时向下达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三、员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控告,生产单位不得因此作出对从业人员不利的处分。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管理者作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处分。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的处分。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特制定如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倒班制度上下班、倒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和私自倒班行为,有事需提前一天请假,按相程序审批。严禁电话请假捎假和班前请假。

  2、员工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规范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具。

  3、车间内严禁打手机,收、发短信息,以及用手机上网聊天。

  4、员工应服从管理,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认真完成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杜绝一切不服从管理现象发生,违者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吸烟、酗酒和班前饮酒,以及上班期间聚众嬉闹、任何打架斗殴现象。对明知上班班前饮酒的,经核实予以劝休,劝休时间以旷工论处。

  6、员工需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如实填写各项操作记录。

  7、员工操作在岗设备严格按:“三大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规操作、野蛮操作行为,特殊情况必须双人或多人同时操作。

  8、员工应认真做好在岗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处理。对当时不能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对已发生的事故,以班组为单位,由车间主管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查原因、定措施、限期整改、验收。分清责任,落实到人。

  9、对已发生的工伤事故,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处理。

  10、员工在岗期间,服从班长的统一指挥,加强协调沟通,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注塑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注塑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1、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注塑机前安全门、控制面板外,严禁接触设备任何部位。

  2、任何生产异常的处理必须等待在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3、各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定人定机制),未经设备安全培训,并经取得操作资格,不得操作该设备;故障维修由车间指定人员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进行维修操作。

  4、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修,待修复后才能使用。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长头发要扎起来,不准披发,不准穿背心、短裤或裙子,不准穿拖鞋。

  9、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插头、塑料外壳有无破损。

  10、更换气接头时关闭气源,防止接头飞出伤人。

  11、维持通道畅通,在通道内严禁长时间作业或堆放工件。

  12、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注塑机PC料保温时例外。

  二、注塑机安全生产须知:

  1、注塑机半自动正常生产时,只有如下动作可以进行:

  a.打开前安全门

  b.取出产品和料杆

  c.关闭前安全门

  如需要额外动作,必须经技术员确认属正常生产必须动作,方可作业。

  2、除此以外的任何动作,必须在手动状态下,关停油泵后进行;涉及电气的,还必须关闭电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触射嘴及熔胶筒时,必须关闭电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调整任何机械零件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3、设备自动报警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从设备范围内撤出,切换到“手动”状态。

  4、发生紧急事件(人身事故,设备、模具突然发出异常响声)时,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大声求援。

  5、机器运转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关闭的安全门内;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将安全门打开;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6、机器运转时,必须关闭后安全门,必须使用前安全门来控制模具的开锁模。

  7、机器运转时。除注塑机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触注塑机前,必须通知注塑机操作者调到手动状态,关停油泵。特别是多人协同作业时,任一方有异常动作前,必须通知协同人员,得到确认后方可作业。

  a.注塑机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机进行生产、调试的人,可能是挡车工,顶岗人员,也可能是调试人员。

  b.异常动作:除第一条款列出的动作之外的动作。

  8、分别在手动、半自动状态下,检查拉开安全门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9、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按下时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10、保证设备及设备周围无油、无水,保障行走安全。

  11、发现注塑机的异常情况(漏油、电线损坏、电器插头损坏等等)及时向班长或技术员报告。

  12、拆除喷嘴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高温原料、气体飞溅烫伤。

  13、清理阻碍物或移动料斗时,请勿操作此机。

  14、对空注射时,关闭前后安全门,并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两侧,以免为胶料射出损伤遗憾终身。

  15、机器长期停用后再开机,必须检查安全装置(如机械锁、安全门行程开关及液压锁等)正常后才能运行该设备。

  16、维护作业时,切断主电源,挂上“禁止通电”牌,运行前,确认机械按规定连接。

  17、当射台向前移动时,不可用手去清除从射嘴漏出的熔胶,以免伤手。

  18、料斗里必须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属异物而损坏注塑设备。

  19、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

  20、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21、任何安全设备的改动都是不允许的,安全装置损坏的状态下不得开动设备生产。

  22、生产高温产品(模温高于120度的)必须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温机安全生产须知:

  1、电源必须使用规定的电压(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状态不明的导热油。

  3、电源线必须使用指定的规格品,防止造成过热、电压下降,发生事故或故障。

  4、请务必将本机的接地端子与接地线相连接。

  5、凡用于连接装置的所有的软管及其他装置,必须要耐热120℃,耐压1000kpa(10kgf/c)。

  6、软管的安装请按照软管的制造商的指示进行。特别注意要绝对遵守最小弯曲半径。附属软管的连接,请参照所附录的软管配管要领书。

  7、由于本机(包括外部接续的阀门类及配管类)运转时会产生高温,请不要直接用手去触摸。另外,运转后由于余热仍有高温。在本机及配管温度未下降到40℃以下,请不要触摸。

  8、不要用湿手触摸控制箱,否则可能会引起触电事故。

  9、在进行维修作业时,请穿着防护用品。

  10、如有异常发生,在零件没有更换前,请不要使用本装置。

  11、请定期更换导热油,当发现导热油呈黑绸状时请务必更换。

  12、使用中如发现排水不畅或冷却效果差,请立即清洗电磁阀或检查冷水出入口有无阻塞。

  四、机械手安全生产须知:

  1、机械手在注塑机上安装牢固。

  2、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手臂作业范围。

  3、维修前请关掉电源。

  五、烘箱安全生产须知:

  1、在主机周围1米内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设定温度一定要参考原料之干燥温度,配合实际经验进行设定。

  3、烘箱高温,必须佩带防护用品,防止烫伤。

  4、散落烘箱内的原料,必须及时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时,必须关闭电源。

  6、每2小时检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运转,记录温度。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条 车间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二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三条 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第四条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第五条 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路线。

  第六条 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第七条 机器正常运转时,应将其安全门盖上。机器运转过程中不得将手、头等身体其他部位伸进机器内,也不能将其他物品伸进机器内。

  第八条 当机器在运转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作业员应该立即按下机器的紧急开关,机器将停止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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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第四回摘抄批注

资本论经典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