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归纳
事业编考试中常考的几个知识点
分
9.国家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部分。
10.法理学及宪法部分.11.刑法部分
12民法部分13行政法部分
14商法部分15经济法部分
16经济常识部分17管理学部分
18行政管理部分19公共管理部分
20党史常识部分21历史常识部分
22文学常识部分23科技常识部分
24计算机常识部分25地理常识部分
26生活常识部分27言语理解与表达部分
28公文写作与处理部分
二.时事政治
主要考近阶段国内.国外发生的最新时事大事。这种教材市面上
有多。我当时是在一家事业编考试网上花老头票买的,就图个更新内容快一般7月份的时政8月初基本上就出来,名字好像叫事业编考试教材网.记不太好了,自己去百度搜下吧。
三.综合写作
主要考综合写作理论知识和写作能力。
第二个问题:事业单位考试试题都由哪里编写
全国基本一样,都是当地人社局委托上一级出题,或者成立命题组聘请相关学校老师编写试题,再有就是委托出题公司编写试题。
大家注意了:无论是哪里出题,都不会有真题泄露出来,也不要相信市面上那些拿着真题为幌子的教材商。都是骗人的,只有历年的真题才会出来。
第三个问题,事业编考试试题都是什么题型
试题以选择题.判断题为主。选择题又分为单选和多选两种。
好了,该说都说完了。一口气打这么多的字还真累,还希望能帮到各位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们。事业编考试网独家提供。
为了配合考生的复习,专家集中汇总了部分热点难点知识,以词条的方式罗列出来,考生以此为出发点,以点带面,备考效果会更好。
一、哲学的基本问题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又可以表述为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或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谁为第一性,谁为第二性。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第二个是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是否具有同一性。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二、唯心主义的两种基本形式
一种是客观唯心主义,一种是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把某种独立于人类与自然界之外的“客观精神”作为世界万物的本原,世界万物都是这种客观精神本体的派生物;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主观意识当作世界万物的本原,世界万物都是人的主观意识的产物。
三、物质和意识
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意识是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映,正确的意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错误的甚至荒诞的意识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反映。
四、质量互变规律
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本质所固有的可以用数量形式表示的规定性,包括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诸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方式等。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量的区间。量变是事物的量的规定性在度的范围内发生的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原有发展过程的延续和渐进。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事物延续和渐进过程的中断。事物的变化有没有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两种状态循环往复,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
五、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各方面之间及各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事物的变化、发展,既离不开事物的内部矛盾,也离不开事物的外部矛盾。
六、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即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包括自然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其中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主要的和决定性的因素。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即人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包括艺术、道德、政治法律思想、宗教、哲学和科学等社会意识形式和情感、风俗、习惯、传统等社会心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且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七、毛泽东思想
党的七大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在1939年写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对中国社会的性质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抗日战争爆发后,毛泽东在《战争和战略问题》等文章中,科学地论证了中国革命为什么必须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形成了完整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的理论。
八、邓小平理论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活的灵魂,它贯穿于邓小平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九、三个代表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是“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是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
十、科学发展观
所谓科学发展观就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保护和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各方面的工作。
十一、法的制定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与有关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的权限划分制度和结构具体表现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制定与修改刑法、民法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
香港、澳门这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在不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抵触的前提下,享有独立的立法权。由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制定的,因此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应属我国现行立法体制。
十二、基层民主制度
基层民主制度主要是指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的重要组织形式。《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城乡居民自己组织起来,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通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的。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是指导关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十三、全国人大与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可以概括为以下六类:①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②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③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任免权;④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⑤最高监督权;⑥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它在地位上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①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②国家立法权;③国家重要事项决定权;④人事任免权;⑤监督权;⑥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四、行政处罚
指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可分七类: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⑥行政拘留;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十五、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最为常用的行政强制手段有:行政强制检查;行政查封、扣押和冻结;强行留置与盘问;强制传唤与讯问;强行约束;强制带离;强制履行;强制戒毒;隔离治疗;收容教育;收容遣送;劳动教养等。
十六、行政复议的范围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十七、行政复议的管辖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对以上1~3点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①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②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③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④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⑤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十八、犯罪主体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十九、数罪并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十、监护人可以归纳为三类:①近亲属;②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③有关单位、组织和民政部门。
二十一、人身权
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切联系、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包括:(1)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2)姓名权和名称权。(3)肖像权。(4)名誉权。(5)荣誉权。(6)监护权。
二十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交易行为、强制交易行为、滥用行政权力强制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串通勾结投标行为。
二十三、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二十四、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
政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在政治方面的职责和功能。主要是指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完整,打击敌对分子,确保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和根本利益。经济职能。经济职能是指政府及其部门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责和功能。文化职能。文化职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教育、科技、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卫生、体育、文物等方面实施管理。社会职能。社会职能是指政府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进行管理的职能。
二十五、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
管理层次是指行政组织纵向结构中的等级层次,如省、市、县;厅、处、科等。管理幅度是指一个行政机关或行政首长直接领导的下级单位或人员的数目。
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在行政组织结构中成反比例关系,即在行政组织规模确定的前提下,管理幅度越大,管理层次越少;管理幅度越小,则管理层次越多。
二十六、行政外部监督
由外在且独立于政府的组织和人员来实施对政府的外部制约,即为外部监督。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政党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十七、公务员交流
交流是指通过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等三种方式有计划地调换公务员任职职位的制度。调任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的不同职务之间进行的交流,这是公务员队伍的内部交流,不涉及公务员身份变动,但必须符合担任新职的条件。挂职锻炼是指国家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二十八、公务员的回避
公务员的回避制度主要包括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和地区回避三种类型。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属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公务回避是指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涉及本人或者是本人应回避的亲属关系人员时,必须回避。地域回避是指公务员不得在原籍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
二十九、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也称为消费上的非排斥性,即当某人消费这类产品时,他无法排斥其他人也同时消费这类产品,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使它具有公共性,这类产品具有极大的外部收益,是一种人人都有权使用、人人都获益的产品,从而体现了全体居民的共同利益。
三十、市场经济的基本功能
(1)利益刺激功能。(2)自动导向功能。(3)优化资源配置功能。(4)调节供求功能。(5)优胜劣汰功能。(6)自动调节收入分配功能。(7)传递信息功能。
三十一、四书《大学》、《中庸》、《孟子》、《论语》。
三十二、中国三大国粹京剧、中医和国画。
三十三、书法
书圣——王羲之,代表作《兰亭序》、《黄庭经》。初唐三大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草圣——张旭和怀素和尚。宋四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
三十四、多普勒效应
面向观察者运动的光源谱线(与静止光源相比)将向高频(即光谱蓝端)移动,而背向观察者运动的光源谱线将向低频(即红端)移动,波长的相对移动量与相对运动速度成正比。
三十五、综合业务数字通信网(英文缩写为ISDN)
把电话网、电报网、传真网、数据网、电视广播网等,利用数字程控交换机和光纤传输系统综合、联结起来,从而实现信息收集、传递、处理和控制一体化的计算机网。
三十六、我国的资源特点
我国的土地资源:①山地多、平地少,耕地比重小。②土地资源总量大,人均量少。③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④耕地后备资源枯竭。我国是世界上矿种齐全、资源基本配套的少数国家之一。我国是世界上动植物种类最多的国家,约有10.4万种。
三大学说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达尔文进化论;
•规律的特点是:稳定性、普遍性、可重复性;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等外在规定性;
度:是质与量的统一,是保持事物质的规定的量的限度;
•实践的三种基本形式: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科学实践;
•剩余产品的出现是阶级产生的物质前提;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确立是阶级产生的直接原因;
•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二大,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任务;
•从党的十二大到十三大,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也逐步形成;
•党的十三大系统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以邓小平理论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邓小平理论走向成熟;
•邓小平理论的精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
•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包括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等;
•改革开放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
•我国对外开放的主要形式有:"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税法复习提纲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第10章
第11章
第1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的形式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收的本质特征:
★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特殊的再分配关系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就其财产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课征,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
2、税收的根据:公需说、交换说、义务说、社会政策说、经济调节说
3、税收的分类★★
性质不同:流转税(增值,消费,营业),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等
直接间接税中央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普通目的税价内税价外税
第2节税法的基本界定
税法的含义: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
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收分配关系、税收征收管理关系
税法体系:实体法、程序法
★税法的要素(税法主体: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课税客体(财产、收入、货物、资源、行为);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减税免税和起征点、税收扣除、优惠税率、税收抵免、税收递延、亏损结转、优惠退税);
第2章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未经代议不得课税.税收法定原则的体现:宪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税制要素法定税制要素明确、税法程序保障
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的定义: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保持均衡。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及评析:受益标准:主张税收负担的分配与纳税人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劳务中受益的多少相联系,按个人从公共物品和劳务中获得收益比例纳税。
难点:1.要求税收决策与税收支出决策同时。2.公共物品和劳务在经济利益上是不可分的,即每个人的消费数量是不可能精确计算的。3.转移支付的部分负担问题难以解决。
能力标准:主张把税收负担的分配同个人的纳税能力相联系。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问题1:纳税能力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衡量?纳税能力的衡量标准是纳税人的财富,具体为收入、支出即消费、财产。问题2:纳税能力大的人要交多少才符合公平
税收的效率原则:(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经济效率)
税收行政效率含义:是指税收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最小化,其中既包括政府直接负担的税务行政成本,也包括纳税人负担的纳税成本。
要求:税收制度要明确。税收制度要具有可实施性。税收制度要尽量简化。
税收的经济效率表现:税收要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税收要有利于资源的最优配置,包括资源在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配置及对私人资源配置行为的引导和调节。
要求: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充裕,以保证国家实现职能的支出需要。
既要调节市场经济,又要尽量减少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干扰。
税法的宏观调控原则:内涵:税收主体实施的行为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根本准则。税法宏观调控原则的实施:自动稳定的税收政策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
第3章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第1节税权的基本内容
税权的概念和特征: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开征、停征税收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管理税收事务的权力与权利的总称。
专属性、法定性、优益性、公示性、不可处分性
税权的内容:开征权、停征权、减税权、免税权、退税权、加征权、检查权、税收调整权
第2节税收管理体制
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是确认和保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征税权关系的法律制度。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类型:统收统支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分级分税税收管理体制(分税制):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根据各自的事权范围划分税种和管理权限,实行收支挂钩的分级管理体制。
我国分税制改革
(一)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的划分
中央: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指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二)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的划分(了解即可)
中央政府固定的税收收入:国内消费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
地方政府固定的税收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牧业税及其他地方附加。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收入: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转移支付制度
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原体制中央补助、地方上解及有关结算事项的处理。
第3节纳税人权利★
纳税人整体权利:公共产品选择权、参与税收立法权、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享受公共待遇的权利、对税收征收的监督权、对税收使用的监督权
纳税人个体权利:税务知情权、保密权、依法申请税收优惠权、陈述与申辩权、税收救济权
、控告检举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其他权利
第4节税收管辖权★★
概念:一国政府在其主权管辖范围内所享有的征税权,是一个国家在税收领域内的主权,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税收管辖权制度的类型:属人性质属地性质的税收管辖权
中国实行的税收管辖权制度:混合制管辖权,居民的认定:
自然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
法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总机构的公司
收入来源地的认定:经营所得和营业所得:经营活动发生地原则,投资所得:投资权利的使用地原则;劳务所得:劳务行为发生地;不动产所得:财产所在地
避免国际双重征税
(一)国际双重征税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向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跨国所得进行的重复征税。
(二)免除双重征税的办法:
免税法:又称豁免法,是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对本国居民取得来自国外的所的免予征税,包括全部免税和累进免税。
抵免法:是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内和国外所得一律予以汇总征税,但居住国允许居民将在国外交纳的税款,在向本国交纳的税款中予以扣除。
(3)税收饶让:是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国外得到的减免税优惠、而少缴的税款,视同已经缴纳。
第4章流转税法律制度
第1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般:1销售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特殊:1.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3.兼营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4.其他
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二)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17%13%0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3%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抵扣法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法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含义;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的认定: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不包括: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2.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代垫的运费特殊销售方式
★★★★★进项税额的含义:进项税额的确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1.专用发票注明的;2.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3.扣除率:农产品买价×13%;运费×7%;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增值税程序规定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间)
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第2节消费税法律制度★★★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的纳税人:生产销售方、委托方(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进口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销售方、受托方、进口人
消费税的一般计税方法
从价定率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例题1
销售额的确定: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销售额的确定相同
从量定额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例题2
销售数量的确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复合计税法:销售额×消费税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自2001年5月1日和6月1日起先后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卷烟适用。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应缴纳消费税。
销售额的确定方法:
1.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消费税的特点:政策性强、灵活性、调节弹性大
消费税的种类:限制性消费、奢侈品消费、受益性消费
消费税的作用:引导消费、促进公平、体现财政取向
第3节营业税法制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的确定
营业税一般计税依据是全部营业收入(加价外费用)即可,但某些项目可以允许有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余额为营业计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一)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第5章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1节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人: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即其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包括:1.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
2.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注:中国境内是指中国大陆。
非居民纳税人: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有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1.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当月工资薪金-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收入额≤4000元)或者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收入额4000元)
3、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税法规定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及损失
4、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800×12
5、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或者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4%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收入≤4000元)或者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收入4000元)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收入≤4000元)或者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收入4000元)
7、财产租赁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准予扣除的税金、附加及修理费用
8、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9、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取得其他收入的组织。(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
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注: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税率:25%
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与税率:非居民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的、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20%,实际征用时适用10%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从居民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活动。
扣除项目的标准: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14%)、工会经费(工资薪金总额2%)、职工教育经费(工资薪金总额2.5%);
利息费用(向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的)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1、公告
公布性文件的一种,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在我国政府机关,凡重要人物逝世;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出访;召开重要会议;颁行重要法律;形成重要决议或决定;出现重要人事变动;出现一些为世界瞩目的重要事件;形成关涉国内外有关方面的重要政策或决策并需要直接向国内外宣布时,都可使用公告。
公告的正文大都比较简短,通常只说明:何时,何地,为了什么或根据什么,已经或将要发生或形成什么即可。只有少数文件涉及细节(如注意事项,详尽的政策规定等)。 公告常以“现予公告”作结,文末成文日期之后应标注“于××(地名)”。
2、公布性文件的特点
公布性公文的一般特点是:公文一经形成即直接公之于众,无保密要求;受文者不仅包括各种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而且包括个人甚至主要是个人;所涉及事项性质重要且具有普遍意义或重复发生的特点;除少部分公文为重要消息只需国内或国内国外各方面广泛知晓外,大部分公文对有关方面的行为具有强制约束力,要求严格遵守施行;有关规范多为 政策且是反复适用的,所涉及的是多数人和普遍性事务而非特定具体的人或事,有效适用期限虽不如规范性公文长,但比一般的领导指导性公文要长远;公文公布形式多样,可直接张贴、广播,可在报刊上发表。
3、通告
公布性文件的一种,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需由有关人员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公布需有关人员周知的事项的通告,主要是使受文者了解重要情况、重要消息,因此,文中不提出直接的执行要求,这种通告的正文一般包括:行文的根据或目的、有关消息、情况的具体内容(对象、过程、结果、原因、主张、有关政策的内容及实施的时间、范围等),结语,常用结尾词“特此通告”等表达。
公布需有关人员遵守的事项的通告,主要是向受文者交代需要其遵照执行的政策、措施及其他有关的行为规范。这些事项不仅需广泛知晓同时还以强制力令其遵行。应遵事项通告的正文主要包括:行文根据或目的;应遵事项的具体内容(一般为条文式);对遵行有关事项的基本要求和对违反者的处置办法,以及公文正式实施的时间。有时也以“特此通告”等结尾词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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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三】应纳税额计算
(一)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二)从量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三)复合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四)滑准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教材例题7-1】某商场(位于市区)于2019年2月进口一批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120万元,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前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分别为10万元、6万元、4万元。货物报关后,该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缴款书。从海关将高档化妆品运往商场所在地取得运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用5万元,增值税0.5万元。该批化妆品当月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20万元(假定高档化妆品进口关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6%、消费税税率15%)。
要求: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要计算出合计数。
问题(1):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
【答案】关税完税价格=120+10+6+4=140(万元),应纳进口关税=140×20%=28(万元)。
问题(2):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组成计税价格=(140+28)÷(1-15%)=197.65(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消费税=197.65×15%=29.65(万元)。
问题(3):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197.65×16%=31.62(万元)。
问题(4):计算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520×16%-0.5-31.62=51.08(万元)。
问题(5):计算该企业2019年2月份应该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51.08×(7%+3%+2%)=6.13(万元)。
【知识点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1.关税税率暂设为0%;
2.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3.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例题·多选题】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下列企业可以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的有。(2017年)
A.物流企业
B.商品生产企业
C.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
D.电子商务企业
【答案】ACD
【解析】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第四节减免规定
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三种类型。
除法定减免税外的其他减免税均由国务院决定。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减征关税以最惠国税率或者普通税率为基准。
【知识点一】法定减免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免征关税。
5.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可免征关税。
6.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7.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按照规定予以减免关税。
8.其他。
【知识点二】特定减免税
(一)科教用品
(二)残疾人专用品
(三)慈善捐赠物资
【例题·多选题】下列进口货物中,经海关审查属实,可减免进口关税的有。
A.关税税额在人民币80元的一票货物
B.具有商业价值的广告品
C.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D.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答案】CD
【解析】选项A,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选项B,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知识点三】暂时免税
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需要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期限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向海关办理延期手续: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在上述第1项至第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
第一款所列暂时进境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出境的,或者暂时出境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进境的,海关应当依法征收关税。
第五节征收管理
【知识点一】关税缴纳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应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
3.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国内税收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知识点二】关税的强制执行
强制措施的情形处理征收关税滞纳金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万分之五)×滞纳天数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真题再现·多选题】下列措施中属于《海关法》赋予海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2016年)
A.变价抵缴
B.强制扣缴
C.补征税额
D.征收关税滞纳金
【答案】ABD
【解析】《海关法》赋予海关对滞纳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强制执行的权利,强制措施主要有两类:
(1)征收关税滞纳金。
(2)强制征收: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知识点三】关税退还
1.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纳税人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申请退还关税:
(1)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2)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知识点四】关税补征和追征
情形原因处理关税补征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国内税收补征期为3年)关税追征因纳税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3年内,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加征少征或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关税的多征、补征和追征
三征关税规定多征海关发现应立即退回;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补征海关发现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补征追征海关发现在3年内追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知识点五】关税纳税争议
在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可以向海关申请复议,但同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逾期则构成滞纳,海关有权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例题·单选题】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多不得超过。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答案】B
【解析】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选项B的表述正确。
第六节船舶吨税
现行船舶吨税的基本规范是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知识点一】征税范围和税率
(一)征税范围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应缴纳船舶吨税。
(二)税率——定额税率
类型适用范围优惠税率我国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地区)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普通税率其他应税船舶注意1.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2.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3.无法提供净吨位证明文件的游艇,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05吨(新增)
【知识点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吨税按照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征收。
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率
应税船舶在进入港口办理入境手续时,应当向海关申报纳税领取吨税执照,或交验吨税执照(或者申请核验吨税执照电子信息)。应税船舶在离开港口办理出境手续时,应当交验吨税执照(或者申请核验吨税执照电子信息)。
【教材例题7-2】B国某运输公司一艘货轮驶入我国某港口,该货轮净吨位为30000吨,货轮负责人已向我国该海关领取了吨税执照,在港口停留期为30天,B国已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
计算该货轮负责人应向我国海关缴纳的船舶吨税。
【答案】
(1)根据船舶吨税的相关规定,该货轮应享受优惠税率,每净吨为3.3元。
(2)应缴纳的船舶吨税=30000×3.3=99000(元)。
【知识点三】税收优惠
(一)直接优惠
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真题再现1·单选题】下列从境外进入我国港口的船舶中,免征船舶吨税的是。(2018年)
A.养殖渔船
B.非机动驳船
C.拖船
D.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上下客货的船舶
【答案】A
【解析】选项A:免征船舶吨税。选项BC:非机动驳船和拖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选项D: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免征船舶吨税。
【真题再现2·单选题】下列从境外进入我国港口的船舶中,免征船舶吨税的是。(2018年)
A.拖船
B.机动船舶
C.非机动驳船
D.军队征用的船舶
【答案】D
【解析】选项AC: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选项B:正常纳税,没有免税的优惠。
(二)延期优惠
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应税船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批注延长吨税执照期限:
1.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并不上下客货;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征用。
【真题再现·多选题】下列船舶中,免征船舶吨税的有。(2014年)
A.养殖渔船
B.非机动驳船
C.军队征用的船舶
D.应纳税额为人民币100元的船舶
【答案】AC
【解析】选项B,非机动驳船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船舶吨税;选项D,应纳税额为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免征船舶吨税。
【知识点四】征收管理
1.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
2.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3.应税船舶在吨税执照期满后尚未离开港口的,应当申领新的吨税执照,自上一次执照期满的次日起续缴吨税;
4.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缴清税款。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五、本章重点总结
1.掌握关税税率的运用;
2.掌握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调增项目;
3.掌握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调减项目;
4.掌握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5.掌握关税的强制执行;
6.熟悉原产地的规定;
7.熟悉船舶吨税的税收优惠。
知识要点、考点归类总结
一、几组概念的区别
1、修辞手法:比喻、拟人、排比、夸张、引用、对偶、设问、反问、(主要)借代、反复、反语、通感(次要)
2、表达方式:叙述——(有什么、存在什么)如:《苏州园林》中“高树与低树俯仰生姿。落叶树与常绿树相间,花时不同的多种花树相间”描写——(什么样子)如:《苏州园林》中“高树与低树俯仰生姿”、“ 盘曲嶙峋的枝干” 说明——(是什么、特点、用途等)如:《苏州园林》中“苏州园林栽种和修剪树木也着眼在画意”议论——(表达自己的观点、立场等)如:《苏州园林》中“这就一年四季不感到寂寞”、“ 因为依据中国画的审美观点看,这是不足取的”抒情——(表达自己的情感)如:《阿长与<山海经>》中“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3、 说明方法:引用 ——引述别人的话或看法,增强文章说服力。列数字 ——能使读者对说明对象有准确的了解。比如,说某同学个子“比较高”,这“比较高”究竟是多高,各人的理解可能相差甚远,所以不如说该同学身高1、76米来得明了作图表 ——除了准确外还更直观。举例子 —— 一般先介绍某种现象或某种道理,然后举具体的例子,增加可信度。分类别 —— 分类,是从特定的目的出发,按照一定的标准,通过比较事物各构成成分之间的异同所作的划分与组合。一般有明显的语言标志“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打比方 —— 等同于“修辞手法”中的“比喻”,同样为使事物更形象可感。作比较 —— 为了说明某事物的特征,可以把这个事物同另一事物作比较,在比较中更易于突出说明对象的特征。
一般有“比”、“相当于”、“与?相类似”等字眼。例如,为了说明水的性质,可以拿它同冰比形状,同豆浆比颜色,同酒精比气味。一比,就比出水的特点:无色、无味、透明的液体。摹状貌 —— 等同于“表达方式”中的“描写”,为了使说明对象生动、形象、清晰。 下定义 ——通过下定义,指出事物的性质特点,使它与别的事物区别开来。作诠释 ——由于下定义要求很严格,所以有时用诠释的方法来阐明事物的某些特点。作诠释比下定义自由灵活,例如,《向沙漠进军》中对沙漠的说明: 沙漠是人类最顽强的自然敌人之一。 (补:“下定义”与“作诠释”形式上基本相似,一般都有“是”、“叫作??”或“:”等字眼表示解释说明。判断的依据是把前后词语调换位置看是否唯一指向,正确就是下定义,不正确就是作诠释。如上例变为“人类最顽强的自然敌人之一是沙漠”,则沙漠并非唯一指向)
二、说明文基础知识
1、说明方法:如上列举
2、说明顺序:时间顺序、空间顺序(从上到下、从远到近、游览顺序等)、逻辑顺序(总分总、并列、由表及里、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到理性、从主要到次要等)(注:答题只需写三大类之一,无须分小类)
3、说明的特征:指说明对象所具有的特点,也是文章的主干部分以及文章的写作目的。 (比较:说明文的特征是准确性、知识性、科学性)
4、说明的语言:第一要求准确、客观(分析模糊性词语如“大概”、“比较”、“左右”等一定要往准确性方向思考,同时也要对句子本身作出具体分析,切忌只写空话)第二不排除有生动形象的语言存在,分析此类语言时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思考:①语言本身所反映的客观情况;②文采、情感色彩、渲染的气氛等
5、字、词、句的理解按记叙文的读法,但不妨多往客观性及说明对象的特征方向思考。
思想品德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知识点统计
初中思想品德
学科内容可渗透的法制内容七年级(上)第四单元学会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保护自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保护法》七年级(下)第四单元感受法律的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护我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法律援助条款》八年级(上)第一单元爱在屋檐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单元网络交往新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八年级(下)八年级(下)第一单元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我们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单元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隐私受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世界人权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单元终生受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拥有财产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消费者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单元我们崇尚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维护正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九年级第二单元认清基本国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反分裂国家法》了解基本国策与发展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单元参于政治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法》关注经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初中地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知识点统计
初中地理
学科内容可渗透的法制内容七年级(上)第二单元海陆的变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单元世界的气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单元世界的语言和宗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类的居住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单元发展与合作《联合国宪章》七年级(下)第五单元人文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单元极地地区《极地地区》八年级(上)第一单元辽阔的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与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众多的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多民族的大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单元自然资源总量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水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单元逐步完善的交通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八年级(下)第五单元西北地区和青藏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单元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单元沟壑纵横的特殊地形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初中历史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知识点统计
初中历史
学科内容可渗透的法制内容七年级(上)第二单元大革命时代——著名的都江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大革命时代——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三单元秦王扫六合——统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秦王扫六合——统一货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两汉经济的发展——两汉治理黄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汉通西域和丝绸之路(西汉丝绸之路的开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昌盛的秦汉文化——张衡发明地动仪《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昌盛的秦汉文化——轰动世界的秦兵马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七年级(下)第一单元科举制的创立——隋唐科举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单元收复台湾和抗击沙俄——郑成功收复台湾《反分裂国家法》明清经济的发展与“闭关锁国”——“闭关锁国”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时代特点鲜明的明清文化——营建北京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八年级(上)第一单元鸦片战争——虎门销烟《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鸦片战争——关于关税协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单元洋务运动——洋务派筹划海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六单元社会生活的变化——关于禁止缠足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八年级(下)第一单元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确定五星红旗为国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土地革命——土地法的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单元三大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单元改革开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单元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和澳门的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海峡两岸的交往——推进祖国的统一《反分裂国家法》第六单元百花齐放,推陈出新——走向世界体育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九年级(上)第2课大河流域——人流文明的摇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3课西方文明之源——古代希腊奥林匹克运动会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奥林匹克宪章》第11课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权利法案)《权利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2课美国的诞生(美国1787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15课血腥的资本积累——罪恶三角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联合国人权公约》《国际劳工公约》第18课美国南北战争(1861年南方挑起内战)《反分裂国家法》九年级(下)第2课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苏联的大清洗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0课人类迈向电气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点
绪论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1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4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有利于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2有利于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教育和人民
3有利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全社会的凝聚力
4有利于鼓舞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昂扬斗志
5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是什么
1继往开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勇于创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3积极努力,为和平发展,人类社会的进步事业做出贡献
四、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关系
1二者的区别:道德规范人们的行为应当如何做;法律规范人们行为必须如何做
2两者的密切联系: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密不可分、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协同发挥作用。道德是维护法律的基础,法律为道德提供法律保障。
第一章
一、什么是理想,什么是信念,它们的关系
1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2信念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态度,信念是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的统一体或“合金”。
3(1)联系:理想和信念是密切联系的,它们是同一种人类精神现象即信仰现象的两个侧面。任何信仰都包含信念和理想两个基本方面,它们分别是这一信仰的基本信条和这些信条在奋斗目标上的具体体现。
(2)区别:人们对世界和自身及其关系的把握相信,就是信念。而他们对自身未来发展设想和想象,就是理想。
二、理想信念在人生中具有哪些方面重要作用
1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精神向导
2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精神动力
3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精神支柱
三、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有哪些特点
1现实性2科学性3崇高性4健全性
四、理想信念是哪些基本特征?理想信念有哪些基本类型
1特征:(1)是相信和实践性
(2)时代性和阶级性
(3)多样性与共同性
2类型(1)生活领域的理想信念
(2)职业利于的理想信念
(3)道德领域的理想信念
(4)社会领域的理想信念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2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任
六、为什么说追求理想必须艰苦奋斗
1理想的追求和实现是一个长期艰苦奋斗的过程
2艰苦奋斗的过程也是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的过程
3艰苦奋斗不是一种孤立的自我奋斗,而是相互配合,共同奋斗的过程
七、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一对矛盾,既对立的统一
1对立:理想是主观的,现实是客观的,理想是完美的,现实是有缺陷的;理想是未来的,现实是当下的;等等。
2统一:现实中孕育着理想,形成着理想,包含着理想实现的条件和因素。理想来源于现实,包含着现实的因素,并且将会变成新的现实。
第二章
第二章
一、怎样全面理解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
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对自己祖国的一份责任,是将个人命运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调整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关系的道德规范,是一种重大的政治原则,是鼓舞和凝聚各民族的精神支柱。
二、简述爱国主义的基本内容
1对祖国的忠诚于热爱是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
2热爱故土山河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
3热爱人民是爱国主义的集中体现
4热爱自己的国家是爱国主义的必然政治要求
三、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统一
2爱国主义与拥护中国共产领导的统一
3爱国主义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统一
4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的统一
5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的统一
四、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
2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
3开发祖国山河,创造中华文明
4心系民生苦乐,推动历史进步
五、简述爱国主义的历史作用
1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
2爱国主义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
3爱国主义是谱写壮丽人生的力量源泉
六、在新时期,怎样做一个忠诚坚定的爱国者
1培育爱国感情,保持民族自尊和自信
2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3努力学习和工作,以实际行动和贡献履行爱国义务
1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本领
2确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定,团结和统一
3积极投身社会实践,逐步从爱国主义走向共产主义
第三章
第三章
一、人生目标在人生观众的核心地位
核心地位:人生目的一经确定,就居于人生观的核心,对人生道路,人生态度,人生价值等具有决定作用。
1人生目的决定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
2人生目的决定持什么样的人生态度
3人生目的决定选择什么样的人生价值标准
二、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1)遵循成功交往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2诚信原则3宽容原则4互助原则
(2)掌握成功交往的方法和艺术
1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
2注意交往的第一印象
3运用适当的沟通方法
(3)1科学把握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实质
2在社会发展中认识自我,调整和充实自我
3在个人发展中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
三、树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的意义
1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能促进人生目的达到
2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有助于人生价值的实现
3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能够调整人生道理的方向
四、实现人生价值观的条件和根本途径
1选择与社会主导价值观相一致的人生价值目标,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
2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义素质和能力,是实现人生价值观的重要的主观条件
3进行有意识,有目的创造性实践活动,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
五、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具有怎样的关系?如何理解在创造社会价值中实现自我价值
(1)1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既互相区别,又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了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2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人的社会价值存在的必要条件
3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的基础
(2)在创造社会价值中实现自我价值,是一项重要的人生实践活动
1进行有意识,有目的创造性实践活动,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
2社会实践是人生价值真正的原头活水,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由之路
3在当代中国,最重要的社会实践,就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四章
第四章
一、道德的来源及其本质是什么
(1)道德产生于人类的历史发展和人们的社会实践中
1劳动是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
2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
3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
(2)道德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并为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
二、道德的社会功能和社会作用是什么
(1)1调节功能(最主要)2认识功能(主要)
(2)1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加发展
2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3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
4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生活稳定,保障人们正常的生活和交往
5道德能够保护或者破坏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
三、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何作用
1保证和促进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
2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经济优势的发展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的积极作用
3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提供道德价值导向
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以人民服务为核心
1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
2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
3为人民服务体现着先进性要求的广泛性要求的统一
五、如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1重视荣辱,树立荣辱意识
2明荣辨耻,掌握科学内涵
3趋荣避耻,贵在践行
六、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意义是什么
(1)科学内涵: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对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问题的根本看法和基本观点。
(2)意义:1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很强的文化传承性,现实针对性和历史指引性
3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道德的鲜明指向,引领风尚
七、为什么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的结合
2我国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当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反映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为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服务。
3因此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当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要求,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
八、为什么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
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是相辅相成的,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
1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相互联系,相互补充
2社会主义的质和社会主义法制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3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在内容上互相衔接,互相协调,在作用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第五章
第五章
一、提出和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意义
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要求
2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对公民道德要求的高度概括
3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利于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
二、多选题
公民生活的特点
1活动范围的广泛性2交往对象的复杂性3活动结果的相关性
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1文明礼貌2助人为乐3爱护公物4保护环境5遵纪守法6文明上网
职业道德的特点及基本要求
1特点:(1)规范性和专业性(2)可操作性与准强制性(3)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2基本要求:(1)爱岗敬业(2)诚实守信(3)办事公道(4)服务群众(5)奉献社会
爱情特征
1平等互爱性2专一排他性3强烈持久性4纯洁严肃性
男女恋爱中的基本道德要求
1真诚负责2平等互尊3文明相爱
家庭美德内容
1尊老爱幼2男女平等3夫妻和睦4勤俭持家5邻里团结
四、公共秩序队公共生活有何重要意义
1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2有序的公共生活有利于人们社会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3有序的公共生活为人们创造出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和舒适的生活环境,是提高社会生活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特征。
4有序的公共生活体现出人们的文明程度和秩序意识的提高,是国家现代化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五、怎样努力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1要努力学习,提高职业道德认识,增强职业道德意识。
2努力塑造优良的职业品质
3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的能力
六、形成个人品德的意义
1良好的个人品德的形成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
2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夯实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
3良好个人品德的形成是个体精神境界的提升和全面发展的要求
七、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1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
2遵守社会公德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
3社会公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
八、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貌的重要手段
3加强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从业者素质的重要途径
4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
第六章
第六章
一、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
1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
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四、依法治国与人治的区别
1“法治”与“人治”相对称,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人治因为强调“具有高尚道德人的统治”因此在有的场合也与“德治”相通用。“法治”强调把社会关系纳入法律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来治理社会,强调法律的权威及其规范作用。而“人治”则强调个人的威望、智慧及其解决具体问题的作用。
2法治与人治的分歧并把在于是否承认法律运行中人的因素,而在于当法律与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发生冲突时,是法律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从主体上看,法治是众人之治(民主政治),人治是一个(或几个)之治(君主专制或贵族政治)
3为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必须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五、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内涵
1依法治国2执法为民3公平正义(价值追求)4服务大局(重要使命)5党的领导(根本保证)
六、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念的本质要求
1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2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3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4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5从中国国情出发
6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七、重证据的特征:1客观性2关联性3合法性
八、树立全新国家安全观的必要性
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传统的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与核心,没有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就根本不可能有国家安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科技竞争的加剧,多元价值观、多元文化的出现及其对抗,贫富分化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突发性自然灾害,都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发展,在这种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树立全新的国家安全观,除了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外,还应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等内容。第七章
法的作用: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指导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制裁作用
二、法的基本构成要素分为:规范(主要部分)、原则、概念和技术。
三、法律规范在结构上由:假定、处理和制裁组成。
四、法律规范的种类
1根据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2按照规范对人们行为的限定程度和范围,分为: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观和内容构成
1主体包括:自然人、各种组织和机构、国家
2客观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五、法律实际分为事件和行为
六、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
七、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1实体性:宪法和其他与宪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
2程序法
八、法律制裁
1民事制裁
2行政制裁:行政处分、行政吃法和劳动教养
3刑罚制裁: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第九章
第九章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5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利发挥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实行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全面地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体质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
三、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全民所有制经济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3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
4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
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关系主体
1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
2关系主体: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五、行政行为的内容:设定权利和义务,撤销权利和义务,赋予能力和剥夺能力,变更法律地位。确认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或行为合法,赋予特定物以法律性质等
六、行政行为的效力:1确定性2拘束力3执行力
七、经济法主体
1国家2国家机构3社会组织4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
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济户和自然人
八、犯罪构成的条件
1犯罪客体2犯罪客观方面3犯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
九、民事诉讼主体包括:法院、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十、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审判程序、执行程序
十一、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包括:立案管辖、审判管辖
十二、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十三、刑事诉讼程度分为: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刑事审判、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十四、调解的种类分为:诉讼上的调解、诉讼外的调解
十五、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时有的家长还偏信自己的孩子,打电话或写匿名信上告老师,弄得老师里外不是人,老师真的很难当,心理压力很大。老师需要减压,需要学校领导对老师的理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习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对教育政策法规的认识,大多数人会标签为枯燥、条条框框。但在许老师的图文并进,案例视频下,我们对新教师的职业标尺有了明白的认识:从独角兽的公平正义讲到了为什么要为教师职业树立职业标尺;从范跑跑讲到了生命健康权的选择;从笛卡尔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和万伟老师的《教师的五重境界》讲到了教育既要有教法和学法,也要有自己的认识和思考;从中信高级工商学校高振东校长讲到了要关注学生的整体生命成长;从惩戒和惩罚的区别讲到了管理学生要适当、有目的、能斟酌利弊。
无规矩不成方圆,政策法规是国家发展的标尺,同样,教育政策法规更是教育发展的标杆。俗话说“教师的工作是良心活”,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受到很多社会道德的约束,但是,对一个新教师来说,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案例中教师的一些自以为合理的“措施”,给学生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比如让捣乱的学生坐在厕所门口,这像是在惩戒他,但坐厕所门口和不捣乱这两者之间并无科学关联,却可能让当事的孩子受到同学的嘲讽,旁观的学生学会了“看笑话”。这个案例像一面镜子,让我反思该如何更有效地运用惩戒权。
在许老师的影响下,当天晚上,我就看了电影《地球上的星星》,这个电影讲述了一名患有阅读障碍的小男孩,在经历了学习的挫折,老师的责骂,家长的不理解下,被迫转学。在新学校新美术老师尼克的细心帮助下,重新拾起自信的故事,故事的美好在于“世界从来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作为教师,拥有这样的一双眼睛,应该是必须的。但是,怎么做到呢
尤其当面对每个班八、九十个学生,如何用适合每个人的方法教育他们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教育是不允许悲观思想的,智慧的老师会努力挪开教育路上的绊脚石。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不一样的老师看到的学生,也会是不一样的。
我是一名新教师,渴望拥有一双智慧的眼睛。
法制知识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今天我上网查找相关资料,刚看了一个网站,就使我大吃一惊:一位同学因为上网吧玩,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最后却害的自己进了监狱,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我心想:如果他们的意志力强那么一点点控制一下自己,难道会这样吗
电视上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有的甚至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我想每个人从中都会有所触动,有所惊醒。如花一样的少年成了“抢劫犯、强奸犯、杀人犯”。但是世上有后悔药吗?没有!所以才会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事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学生的学习为例。可能刚开始时有一次不交作业,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这个时候如果仍然不把老师的要求当回事,自己也没有警觉起来,只是认为不交作业挺轻松的,那么就会渐渐地不写作业,进而成绩逐步下降,最后什么也不会。再想学习想把成绩提高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了。此时就产生了一个质变的过程。即:本来你可能是一个中等程度的学生,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学差生”,最终成了老师们所说的那种“破罐子”,只好破摔下去了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