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报名网站招生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实行统筹管理全区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3+2)招生工作,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项改革,其目的是为理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管理体制,加强统筹管理,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3+2)招生工作,统一全区信息标准,保证录取结果的真实准确。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自治区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3+2)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区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非应届初中毕业的在校学生。
3、本人户口不在我区者。
4、父亲和母亲户口均不在我区、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区,本人户口迁入我区,截止2011年3月1日,本人户口迁入我区未满两年者或在我区实际接受初中教育未满两年者。
二、报名工作
1、2011年我区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3+2)招生实行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需按时在其户口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交费、现场照相、确认考生信息等手续。具体报名办法及程序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信发[2011]1号文件附件)执行。
3、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所在盟市或旗(县、区)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后方可生效。
4、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报考条件,认真核准考生信息,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三、考试工作
1、考试工作中,试题(试卷)命制、考场编排、考试及评卷等考务工作的组织管理仍按原来的管理体制由各盟市负责。
2、各盟市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3+2)的考生,必须按本盟市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3、各盟市不得在中考基础上组织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另行考试。
4、各盟市需在8月1日前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中的数据库结构要求将成绩名称对照库与考生成绩库DBF文件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四、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2011年五年制高职(3+2)招生计划是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依据文件精神先由各招生院校提出分专业、分盟市招生人数后,再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平衡后,最后下达到各盟市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政治品德全面鉴定。对犯过错误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照顾条件
五年制高职(3+2)招生政策性照顾项目,各盟市可结合本地区情况参照普通高考的照顾项目制定执行。
七、档案建立
1、考生档案是反映学生思想政治品德、享受政治性照顾分数等情况的主要依据,也是录取工作和新生入学报到的重要资料,因此,必须认真负责地建立考生档案。
2、考生档案主要包括:①档案袋;②《考生预报名表》;③《考生报名登记表》(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④符合照顾分数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八、填报志愿
1、从2011年开始,五年制高职招生实行全区统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和《2011年中招资讯》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8月9日至10日。
3、报考蒙语授课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可以兼报汉语授课五年制高职的志愿,但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汉语授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汉语文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九、录取和注册工作
1、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下统一进行。2011年继续实行一年两次统一集中录龋其中,正式录取时间为8月11日至15日。正式录取结束后,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安排补录。补录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办理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手续。
2、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分配给本盟市的招生指标,划定本盟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2011年8月6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
3、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依据招生计划,向招生院校提供投档考生名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负责审核各盟市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盟市考生档案材料的管理、出库工作。
4、凡未经所属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报送成绩或没有中考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龋
5、录取期间,对公布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联系接洽有关录取事宜的,正常受理;对没有公布招生计划、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不予受理相关事宜。
6、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根据录取时出档的考生信息认真审核考生身份,并组织考生进行照相、读取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在此基础上,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注册录取信息。没有办理录取手续和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信息注册手续。
7、网上注册录取信息工作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集中打印录取新生花名册。各招生学校要在此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领取新生花名册,并交纳录取费用,逾期将不再受理。
8、注册录取信息工作结束后,无论什么原因,均不再办理任何补录、转录或取消录取等手续。
9、各招生院校、各盟市要认真坚持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各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对填报志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同时中考成绩达到本盟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向各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从中择优录龋
10、对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及毕业后从事的工作,德、智条件优秀的考生,院校应从实际出发,审查录龋
十、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五年制高职(3+2)的考生,身体健康检查由被录取院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与此同时,取消原国家教委、卫生部《关于印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教职[1991]9号)中“三、有关肝功能检查的补充规定”条款。
十一、入学费用
考生报考所需一切费用和录取后的赴校费用、入学学费等,由考生本人自理。录取学校对入学新生的收费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确定。
十二、新生户口迁移
在自治区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公布实施前,仍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1]34号)文件精神执行。
1、我区考入区外招生院校的新生,户口迁移按被录取学校户口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凡自治区所属招生院校招收的区内新生,入学时不再从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本人两寸免冠近照两张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人户籍证明手续,其中,原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同时转为非农业户口。新生凭本人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3、学生毕业就业后,本人要求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的,可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本人入学时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并持户口迁移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落户;毕业后回原户口所在地的,将本人入学时的户籍证明交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即可。
4、原为农业户口的学生,入学时办理农转非不受指标限制,毕业就业后落户,不交纳城市增容费或类似费用。
十三、工作职责
1、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五年制高职招生的政策规定,积极做好各项宣传报道开作;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关于对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统筹管理全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制定全区五年制高职招生网上报名、成绩报送、填报志愿及录取等相关环节的信息标准;组织集中录取;统计上报报名、录取及注册数据等。
2、各盟市及所属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职责是: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招生工作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本地区网上预报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照相、确认考生信息工作;组织编排考尝培训考务人员、考试及评卷工作;负责本盟市中考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档案的建立及录取期间考生档案的管理工作等。
甘肃: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做好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的宣传工作,协调电力、通信、公安、宣传等部门做好保障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宣传到位”。
(二)省教育考试院将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的时间、操作流程等有关事项印在《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指南》上,由各市(州)招办负责分发给每个考生,确保考生熟知填报流程及具体要求。
(三)录取时各高校(尤其是省内高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录取结果。
(四)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是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可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按页面提示和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页上及时公布考生的录取信息,使考生第一时间掌握自己的录取状态,以便参考填报征集志愿。
(五)征集志愿时,县(区)招办指定的填报点必须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考生。填报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六)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的填报错误、漏报等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七)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要制定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应急处置预案,如遇其他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视情况处置。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沪教委学〔2010〕16号文件,我院继续被批准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院校。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对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
2.健全和落实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面监督的工作机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院招生监察小组。招生政策的研究、录取方案的确定、考场考点的设置等应听取监察小组的意见。
3.招生监察小组要认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简章、确认、收费、试卷保管、考试、录娶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察工作并做好监察记录。
4.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凡未经招生监察小组签署意见的拟录取名单一律不得上报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不得进入录取程序。
5、积极防范,确保招生平安进行;加强对招生中信访、投诉的的查处。
6.落实阳光招生各项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社会公开我院招生监督电话(021-66866920)。
6.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7.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监〔2005〕4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8.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六公开、三监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上岗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纪律观念、熟悉工作业务。凡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得上岗。
9.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自主招生重要环节的监察力度,建立应急反应机制,遇突发事件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附件: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监察小组名单
W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W学校坐落于我国正西方,校园环境无与伦比,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优化完备,教学方法独具匠心,别具一格。包你来了不想走,走了还想来。
校长简介:吴道倪(误导你),全国著名教育家,学者。全国“从不受害金奖”获得者,全国“从不上当受骗金奖”获得者……在全国拥有无数资产,但多属不义之财。
办学宗旨:鉴于当今许多青少年容易受骗上当,常有吃亏受害现象,故创立此校。从根本上保障学生能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得利而不受害。
办学理念: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
招生对象:近三年初中毕业生(录取无需分数,头脑聪明灵活,口齿伶俐,能言善辩即可)
特色专业:
见风使舵系:(导师:变色龙)
该系由变色龙作为导师,他将会教你在生活中如何见风使舵,既可以保护自己,又能是你迷惑他人的眼睛。老师能靠一张皮保护自己,而你则可以靠一张嘴来保护自己。首先要学会根据不同的人和事来决定自己的态度和说话方式。对待强者表示服从,顺从;对待弱者则要欺凌、恐吓,并从中获得人权、地位、钱财等一系列利益。
见利忘义系:(导师:强通草)
该系主要由墙头草老师作为导师,他将教会你怎样“正确”地对待利益。当你面对利益的时候,首先要判断利益的大小,然后要学会摒弃一切正义,更要学会“瞎子见钱眼睁开”的绝招。因为社会现实生活中比金钱利益诱惑力大的东西还多得多。见利忘义。你讲不必为正义而苦恼或付出牺牲,只需牢牢抓住机会,珍惜一切利益,就可以在强烈的社会竞争中捷足先登了。
机灵诡诈系:(导师:老狐狸)
该系由狡猾多端的老狐狸作为导师,他将教会你如何成为一个狡猾的人。在责任面前,要学会抵御;在功绩面前,要善于邀功;在利益面前,要学会能言善辩……一个狡猾的人在现实社会中能生活好便学会这门艺术,是一笔源源不绝的财富。
步步为营系:(导师:黑斑蟊)
本专业由黑斑蟊老师作为导师,他将向你阐述美好生活的诀窍和防御的人的方法。首先要时时记住小心提防,俗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没行一步都要步步为营,处处小心,才能让你的敌人自食其果,你自己也可以更加安全。
校长寄语:
亲爱的本届毕业生,人的一生绝不可以缺少主见、正义、诚信和信任。因此,本校自建校以来招生多次,学生们来了就不想走,走了就不敢来。因为在本校的学习生活是一种让你想像不到的生活,只有拥有一切高尚的品质,下才能让你扶摇直上。所以,同学们要珍惜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的机会,不要辜负了本校老师的一番苦心。
学校招生工作
为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证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附录:《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政策解读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龋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报名。符合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省级招生委员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考试局、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统称为省级招办)应要求本省(区、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4.考生志愿的填报
考生志愿表的设置和填报办法应有利于体现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管理,有利于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地区招生工作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参考高等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各省级招办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填涂志愿表(卡)的技术指导。
考生填涂的报名登记表、志愿表(卡)等,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考生电子档案
5.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有高中新课程毕业生的实验省份要提供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6.省级招办应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招生信息标准和有关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考生信息采集的内容,要适应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综合评价的要求。
7.省级招办须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组织信息采集部门(单位)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本省(区、市)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8.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0.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体检工作的组织办法,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省级招生委员会应在本省(区、市)指定一所终检医院,并负责协调终检医院对有关方面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11.高等学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招生启事
如果您没有足够的时间管理和教育孩子如果您想让孩子的成绩有一个更好的起点那么将孩子交给我,我将以全身心的投入,为您孩子插上腾飞的翅膀。
招生对象:一~六年级学生
开班时间:腊月18至25日,
正月初五至十一正式上课;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学习内容:
一、二年级语文、数学
三—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寒假作业辅导及预习新内容)
报名学习地点:XX内XX号楼XX单元XX(本辅导班教师为小学骨干教师,)
费用:XX天XX元(每小时仅2元钱)
电话:XX老师:XXX
学校招生的启事
按照xxx市教育局xxx年普通高中招生的规定,今年我校招生计划中将按1x%的比例继续招收特长生。
一、类别、
体育:男子足球、男子篮球、女子排球武术
艺术:声乐、西洋乐(管乐、弦乐)、主持、舞蹈、美术(素描、书法、国画)
二、报考条件
1.在省、市级体育、艺术比赛中获得名次和等级的学生;
2.获艺术类专业等级测试x级(含x级)以上或xxx市教育局艺术评定B级证的学生。
3.自身具备条件优秀者;三、录取条件
专业测试合格,文化课按照xxx市教育局相关政策录取。
四、报名、测试1.报名时间:
xxx年4月6日-4月16日
2.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学校证明(学生证)、相关获奖证书原件以及2份复印件、3张2寸彩色照片及报名费。
3.报名地点:体育特长生报名在体育组;
联系人:王老师(xxxxxxxxx)艺术特长生报名在音美组
联系人:俞老师(xxxxxxxxx)
4.测试时间:4月1x日,测试项目按xxx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招生启事
一、录取分数线:
护理、助产、药剂三大专业分数在380分以上
中药、康复技术、影像技术、检验技术、口腔修复技术、计划生育与生殖保健咨询在330分以上
二、注册时间:7月7日——7月12日(上午8:30—下午4:30)。
三、收费:
农村(含县镇)收费1354元,城市户口收费5024元。
缴费方式:饭卡欲充值须交现金,其余费用可用银行储蓄卡或现金缴交。
四、报名时应带物品:
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带中考成绩单(中考准考证)。
高中毕业生带高中毕业证书及高考成绩单。
带户口簿原件,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二份)(户口簿复印件将户主页与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经学校核对后退回。
xx市卫生学校
xxxx年7月5日
高考资讯: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地填写每一项内容,考生核对无误后,自行打印《预报名表》。
填报信息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需要牢记本人设置的登录密码,为以后信息查询、修改、确认以及网上填报志愿时使用。考生登录密码要注意保密。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漏造成损失或相关后果,责任自负。密码遗忘的,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市、区)(以下简称旗县)招生考试机构重置,也可使用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发送短信:MM+新的密码到10628833进行重置(例如:MM+,新置的密码为)。
2.具有农业、牧业家庭户口的考生,其考生类别应选择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其他考生选择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
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是否按农业、牧业家庭户口对待。
3.考生须正确选择自己的报考类别、外语语种、考何种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总分计算。
报考类别及其统称见下表:
报考类别统称
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普通类
汉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文)、蒙授美术(理)美术类艺 术 类
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蒙授音乐(理)音乐类
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编导类
汉授其他艺术(文)、汉授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理)其他艺术类
汉授体育(文)、汉授体育(理)、蒙授体育(文)、蒙授体育(理)体育类
计算机类、农学类、牧医类、烹饪类、财会类、美工设计类、旅游类、汽驾类、建筑类、机电类、蒙牧医类、化工类、幼师类、医学类、体育类、采矿类高职对口招生
4. 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和拟报考的院校及专业,选择相应报考类别。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的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招生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这三个类别之间也不能相互兼报。
美术类包含的专业有: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国画、动画等。
音乐类包含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学。
编导类包含的专业有: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
上述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未包含的艺术专业都属于其他艺术类。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的专业考试实行全区统考;报考其他艺术类的考生可参加全区专业联考或校考,高职对口招生美工设计类考生须参加美术类全区统考。区内组织联考的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蒙语授课)、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与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等,报考或兼报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最多可以选择2个其他艺术类的联考专业。
艺术类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参照艺术类包含的本科专业,选择一个相应报考类别。若招生院校有相应规定的,考生应按其规定选择报考类别。
5. 选择声乐考试的音乐类考生须选择唱法,并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三首不同歌曲且标明调号;选择器乐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乐器的种类,并选择两首不同乐曲(练习曲和乐曲均可)。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找不到自己要表演的曲目,则须填写曲名等相关信息,同时上传对应的乐谱图片(简谱或五线谱)。若同一考生选择或上传的曲目乐谱系相同乐谱、上传了报名系统中已存在的乐谱、上传的曲目乐谱暴露考生个人信息或有明显标记等有违考试公平公正实施的情形,将取消其音乐类统考资格。
6. 体育类考生报名时要选择体育专项名称;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考生报名时要选择与本人取得资格的证明材料相符的专项测试项目。从2017年起,对体育类考生的体育测试将不再包含专项测试。
7. 只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不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其填报的考试类型应选择“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的考生应选择“高职班”;五年制高职转段的考生应选择“三二分段”;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的考生应选择“职教师资”;报考特殊教育的考生应选择“单独考试”;其他考生应选择“秋季统考”。
8. 由就读学校组织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选择“学校报名”,其余在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选择“招办报名”。
9. 在区外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在预报名时填写相应等第成绩,现场确认时出示成绩报告。
10. 预报名时,考生依据已经取得或具备的政策性照顾项目选择相应考生特征,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未选择的视为放弃政策性照顾,报名结束后不予受理。
高考加分政策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从2015年起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招考委〔2015〕2号)执行。优先录取按教育部年度招生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对拟享受体育类、奥赛类、科技类和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类等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所提供的加分材料反映的时间必须是2015年1月1日前。对拟享受军人类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条件。
11. 有意向在录取时参加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农牧区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录取的考生,预报名时须选择相应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报考;未选择的视为放弃该项目录取资格审核,不能参加该项目录取。此类考生的报考资格,暂按2016年教育部和自治区的相关文件执行。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负责将鉴定结果填写在《预报名表》相应栏目内。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公章。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在上述栏目中填写描述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意见(不得超过100个汉字),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 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思想政治品德鉴定结果由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在现场确认期间录入报名系统。
三、网上缴费
完成预报名的考生,方可使用开通了网上银行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卡或具有“银联”标记的其他银行的银行卡按预报名系统显示的金额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将接收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送的缴费成功短信。
艺术、体育类考生以及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等考生还应按标准分别缴纳相应的专业考试费。
四、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预报名表》到旗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还须提交学籍与实际就读、家长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等证明材料。
旗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流程是:
1.对考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2.通过网上办公平台读取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定位考生记录,审核其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3. 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要录入其不符合的原因;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要拍照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验证其指静脉信息并照相。照相后生成的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第1—2位是年份代码(如2017年的年份代码是17),第3—8位是地区代码(自治区、盟市、旗县各2位),第9位是考试类型代码(1秋季统考、4三二分段、6职教师资、7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8高职班、9单独考试),第10位是根据报考类别自动生成的科类代码,第11—14位是顺序号。
4.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诚信考试承诺书》《乐谱》《专业考试准考证》《政策性照顾加分审核表》。其中《专业考试准考证》加盖招生考试机构公章后发给考生,《报名登记表》《乐谱》需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诚信考试承诺书》需由考生签订,并由本人在指定位置书写规定内容(蒙语授课考生须用蒙文书写,朝语授课考生须用朝文书写)。
考生身份信息以现场确认时核准的为准。《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字确认,到大学入学报到前,考生的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民族等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五、其他事项
1.旗县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户口簿复印件、《预报名表》《乐谱》留存备查;将《诚信考试承诺书》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扫描,不装入考生档案。
2.参加全区专业统考的美术、音乐和编导类考生须按规定到考试承办单位领取《专业统考通知单》,参加统考。
3. 统考合格的考生以及其他艺术类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联考和自治区批准的招生院校的校考。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单独招生以及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有关招生院校(或指定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还需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若申请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与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共同参加此类文化课考试。
4. 区内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须在4月20日前完成,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
5. 旗县招生考试机构根据高考体检和体检信息录入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体检信息的录入和校对工作,及时通知考生对录入的体检信息进行网上确认。体检表不装入考生档案。
学校招生启事
◎招生对象:小学1—6年级,初中7—9年级。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xx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所需材料:户口本、素质教育报告册(成绩单)、各级各类获奖证书、疫苗接种卡(小学一年级)。
◎报名方法:20xx年6月9日开始(双休日照常接待),凡有意来我校就读小学、初中的学生,可直接来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报名,也可通过电话预约学额。
◎招生政策:
1.学校将对报读我校小学、初中各年级的新生进行面试,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当天即可预订学额,有足球特长的学生优先录取。
2.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学籍管理纳入黄山市教育局、休宁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在升学、参加考试和其它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待遇。
3.小学、初中实行小班制教学,小学36人/班,初中45人/班。同等条件下,我校小学毕业生可优先升入本校初中就读。
◎助学奖学:
1.凡学籍在我校的学生依法享受国家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补助(小学315元/学期,初中415元/学期),学校核准后公示发放。
2.凡在我校就读满一年的学生,可享受寄宿生补助200元/学期,开学时在学费中核减。
3.凡在我校就读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奖学金,奖学金根据学年成绩评定。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为1000元∕年、800元∕年、500元∕年。家庭有特殊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金。助学金一、二、三等分别为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
◎咨询电话:
招生办:
小学部:
初中部:
◎学校地址:xxx,可乘x路公交车到xxx下,也可联系学校专车接送,联系电话:xxx。
◎值班时间:7: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