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二、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首都安全意识,深刻吸取密云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狠抓落实,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确保安全月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是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明确各区县人民政府、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一要积极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备强有力的人员;二要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两级监督,三级管理”的网络。同时要积极制定安全生产进社区、进居(家)委会和村委会的工作计划,下半年要组织实施。各区县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别是制定完善本地区重大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年度内要组织1-2次的应急演练。各级政府要继续增加安全生产投入,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确保一方平安。

  2、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商贸、水电气热以及文化、教育、旅游等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3、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因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特别对不履行职责、疏于安全管理的行为,坚决予以追究。

  4、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演练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做好各类突发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要增加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宣传培训、隐患治理、改善劳动条件等,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文件要求,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领域是: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等行业,商(市)尝车站、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设备、标志配置和使用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培训情况;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学校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校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

  4)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6)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8)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11)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2)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2.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经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调整和部署。

  2)及时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台账。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必须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在隐患彻底消除前,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好专门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4)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活动。

  5)要根据不同学段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6)每学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估总结工作,检查各个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

  3.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个岗位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每天安排人员巡查校园,学生宿舍要安排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3)在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等集中出入的时候,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指定专人在关键位置进行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做好请假、销假工作,如发现学生未到,科任教师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络家长,明确其下落。

  5)做好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工作。

  6)落实对特异体质、特殊心理和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和保护。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5、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6、护导教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7、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8、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9、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0、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1、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2、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3、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常

  14、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常

  15、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16、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水产路小学门卫持证上岗制度

  门卫是对外联系的重要窗口,也是人员、物资进出的唯一通道。为了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做好学校通讯联络安全保卫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学校门卫须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培训后,持证才能上岗。

  二、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三、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让家长来访接待室或门卫室等候,用电话联系后由学生到接待室或门卫室带领入内。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对需出门的基建维修物资,私人从学校购买的物资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出门证明许可方可放行。

  八、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和停放各种车辆,要及时予以清理。

  九、学生上课期间(包括课间)一般不得擅自出校门,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外来机动车辆不准驶入校内,外单位车辆停放学校过夜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

  十一、认真负责做好收发、通讯联络工作,外来邮件要妥然保管并及时通知收件人领龋汇款单、包裹和挂号信须办理领取手续以便备查。

  十二、放学后要巡视校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晚间要巡视校园,发现异常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十三、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水产路小学进出人员登记制度

  一、学生、家长进出校门:

  1)严格遵守进出校门时间的规定。

  2)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有家长领回。

  3)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老师同意,方能入校。

  4)服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教师进出校门:

  必须填写有关登记表,经领导签字后方能离校。门卫填写好离校和回校时间。登记表每月上交有关领导。

  三、外来人员进出校门:

  1)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尽量通知有关人员,如找校级和中层领导的必须打电话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如有不明情况的应和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后经允许才能进入校内。

  2)禁止推销人员未经同意进入学校。

  四、请示办法:

  1)外单位参观和校办联系。

  2)推销人员进校和政教处或教务处联系。

  3)一般问题和总务处联系。

  4)食堂有关人员进出直接和食堂联系。

  水产路小学课间安全常规

  指导思想:

  切实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在校安全的监管和防范力度,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动,培养文明守纪的行为习惯,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一:课间安全:

  1、学生课间活动文明有序,严禁攀爬窗台、楼道护栏、校门、花墙等校内高处危险设施,严禁在教学区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2、严禁教师组织学生从事安全和能力承担之外的班级工作,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踩踏在窗台上擦二、三层教室朝外的玻璃,严禁学生在桌凳上走动。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触摸电源插头、插座、电扇开关等带电物体。班主任要经常检查班级的电源、电器有无裸露损坏,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或找人修理。任何学生不得私自操作、使用电源、电器等带电设备。

  4、注意防溺水、防火,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严禁携带火种进校园,不燃放烟花鞭炮。

  5、要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校期间,未经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允许,任何学生不得私自与陌生人接触、不得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物、礼品或随陌生人离校。学生在校期间与陌生人接触造成后果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

  6、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的教育,不购买、食用过期、变质或“三无”食品,一般情况不允许带零食入校,严禁在校门口购买食品。

  7、保证各种活动安全,班主任以及课任教师要与活动的组织者做好活动前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好活动过程中学生安全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活动中存在安全隐患,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上报或停止活动。

  二、安全责任:

  1、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职责,有责任和义务预防和制止各种危及学生安全的事件发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如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逐级上报。

  2、学校每学期都要层层制定和签署各种《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人。为确保本细则顺利实施,把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各种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追究和事故处理。

  3、对年度内班级和个人因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不能评选各种综合性集体荣誉,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实行一票否决。

  水产路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一、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校长室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1、校长要经常对师生加强安全教育。

  2、校长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学校的教学设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要求负责部门整改,以确保学校安全。

  二)德育处职责:

  1、德育处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检查楼梯口的照明有无损坏,一旦电灯不亮,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

  2、要对学生加强防火教育,教育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外玩火。

  3、要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及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教导处职责:

  1、教导处要对老师学生教学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对少数或个别学生因患有某种疾病,不宜参加某种体育活动的,要通知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这些学生区别对待。

  2、老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总务处职责:

  1、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2、要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防止因电线老化发生火灾。

  3、要加强对食堂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食堂食用物品的采购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要严格财务制度,当天收到的现金,当天介入银行,现金不留学校过夜,防止盗窃事故发生。

  5、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学校财产的安全。

  二)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必须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过二级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要按时放学,不得延迟放学时间,以确保学生回家路上的安全。

  2、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防溺水,防雷击、防火等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不拥挤,如有集会,班主任应站在楼梯口,组织学生上下缕梯,防止楼道口发生安全事故。

  3、班主任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比赛,劳动时,必须特别加强安全教育,同时要全程参与,不得擅离现场,学生在班级活动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二)任课教师安全职责: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课堂教学过程中严禁体罚学生,若由此造成的伤害事故,由教师本人承担责任。

  2、课堂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

  3、课堂教学过程中,若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随即予以关心或送诊。

  二)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食品卫生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食堂工作人员须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工作人员须持“双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

  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厨房重地。

  3、生、熟食应按规定分开储存,并注意保鲜、保洁。

  4、食堂卫生、餐具应定时、定人进行包洁、消毒。

  5、物品出库入库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混入其中。

  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全体领导和老师都要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努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水产路小学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安定,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得出现的一些紧急事故能得到及时、妥善地处理。特制订此报告制度。

  一、可能出现的紧急事件:

  1、学生无故缺课;

  2、学生未经允可擅自离校;

  3、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的;

  4、学生请假离校,但已过请假期限而未返校;

  5、学生在校时出现特异状况,如:疾并受伤、情绪不稳定等;

  6、学生出现违纪事件,如:进“不宜”场所、偷窃、敲诈、打架斗殴等;

  7、学生损坏公物;

  8、有校外人员进校寻衅闹事;

  9、学校财物失窃;

  10、校舍有安全隐患;

  11、发现学生拥挤踩踏、交通、火险、漏电、中毒等事故;

  12、上课时间课任教师不在班;

  13、教职工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

  二、报告形式及采取的措施:

  1、发现上述1、2条的,发现者需第一时间向相关班主任(跟班教师)或当日值勤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查找该生缺课、不到、离校的原因;情况严重的需立即向教务处报告;如果经3小时,查找仍无线索的,由班主任将事故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校长室。

  2、发现上述第3、4条的,发现者需立即报告相关班主任,班主任应立即联系该生家长,了解该生未返校的原因,如原因不明且过12小时仍未返校的,应立即向教务处和校长室报告,并将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记录。

  3、发现上述第5条的,发现者需第一时间报告相关班主任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果情况严重的,需第一时间报告政教处和校长室,学校立即启动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4、发现上述第6条的,发现者应立即上前制止并报告相关班主任,事态严重的需立即报告德育处、教导处。

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

  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文教体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及配班教师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责任同等,无主次之分。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班主任及配班教师要护送学离校。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保卫科长组织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其斗争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并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各企业及主管部门的行政领导同志,以及各级工会,都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绝对不应抱有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态度。当生产任务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许许多多的工作中,做好预防工作是最主要的。它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因此,国家各级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做到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在经济发展和生产建设规划以及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经济承包等重大经济决策中,应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

  为了贯彻这一方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安全生产工作是永远没有完结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必须长期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关怀,各项工作有很大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正确的方针政策是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没有正确的方针,就没有正确的行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是要求我们企事业的领导者要把安全和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首先要抓安全,尤其是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这就是“安全第一”的含义。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矗就是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求把安全管理,由过去传统的事故处理型转变为现代的事故预防型,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上。不要等出了事故,产生了职业病才去被动的处理后事,而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主动采取措施,防止伤亡和职业病的发生。

  有的人认为,完成生产任务是企事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全力以赴,而安全工作无关紧要,可有可无。因此出现“生产要硬指标,安全是软指标”,“抓生产瞪圆两只眼,抓安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生产大步跨,出点事故没有啥”的现象。这些现象与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完全背道而驰的。要解决这类问题,领导者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用辩证统一观点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工作的关系。在认识上、在实践中解决好生产和安全的矛盾。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生产既有矛盾,又是统一的。所谓有矛盾,主要表现在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有时会冲突,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会影响生产的顺利进行。如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采取补救措施,有时暂时影响生产,会增加生产上的开支,与生产进度和节约资金产生矛盾;安全工作人员与生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在考虑安全和生产时,认识不一致,也会发生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根本办法是企业的领导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抓安全工作,表面上看有时会耽误一些生产工作,或增加一些开支,但从整体来看,劳动条件改善了,劳动生产必然大大提高,生产是加快了,而不是慢了。反之,不抓安全工作,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特别是在有些生产工作中,如果没有起码的安全条件,生产就根本无法进行。这是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实践证明了的。社会生产是在不断向前发展的,生产过程中旧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解决了,随着新的生产技术的出现,新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又将产生出来。安全生产的工作是永远没有完结的,安全生产的方针必须长期坚持。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所有岗位。

  3、责任者: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

  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4.7公司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铁路运输作业维修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养路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线路维修作业时,要精神集中,注意来往车辆。不准将工具放在钢轨上,放在道心的工具必须低于轨面高度。

  第三条起道作业时,起道机要稳妥的安放在道碴上,不得歪斜。操作人员相互要配合好,用力要一致,起道机用完后,要放在限界以外,不得影响行车。

  第四条捣固作业时,首先要扒清镐窝,串满石碴,然后捣固。捣固人距离不应少于3根轨枕。捣固时用力要适度,避免石碴伤人。单股起道量过高时,另一股也要捣固。

  第五条拨轨时,要互相打好招呼,行动要一致。使用撬棍翻轨时,对面不准站人;抬轨时,起落一致,行走稳妥,注意脚下障碍物。

  第六条换枕作业时,不准抬道换枕,不准同时抽出两块相邻枕木;换上新枕,枕档要均,并立即捣固坚实;混凝土轨枕螺栓涂油,要扣件方正,连续换枕两块以上要量轨距。

  第七条钉道作业,钉道前道钉要栽直栽牢,按照头锤准、二锤稳、三锤四锤才能狠的方法钉道。钉道时,注意周围人员及障碍物。不准追锤,不准锤打锤,不准面对面抡锤。发觉锤声不对时,要马上停锤检查;撬枕人员不准坐在撬棍上。

  第八条改道作业,起道钉时直线每隔三块枕木,曲线每隔二块枕木,留一对道钉,道钉起出后,应马上塞好木楔。

  第九条拔道时,撬棍斜插入钢轨底下,确认插牢固后,听从指挥口令,要做到精神集中,动作一致,防止滑撬。严禁用骑跨、坐压或肩杠撬棍的方法作业。变换撬位时,严禁肩杠撬棍行走。

  第十条铆固作业,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熬制硫磺时,作业人员要站在上风口,工作完毕后,及时熄灭余火。

  第十一条严禁在轨顶或轨缝处直道钉。剁螺栓、铲钢轨飞边时,两人不准面对面,拿剁子的手不准在钢轨上方,严禁使用带卷边的剁子。

  第十二条各种机械参与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

  (二)巡道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巡视时严禁闲聊,要尽职尽责。

  第三条必须树立高度责任心,按照线路巡回图认真巡视检查线路设备,保证行车安全。

  第四条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时,要设好防护,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五条在线路上巡视或处理故障时,要注意来往车辆。

  (三)信号维修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站场作业要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工作中不得将工具、材料等放在钢轨上或侵入限界,禁止用手指深入销子孔。

  第三条检修转辙机时,应拉开遮断器。

  第四条清扫道岔时,要做好安全防护,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道岔尖轨与基本轨间的异物。

  第五条在铺设电缆需横过铁路或靠近铁路挖坑、挖沟时,应与养路工区取得联系,注意地下设施,做好防护,防止坍塌。挖出的土石不得侵入限界;坑、沟不得敝口过夜,必要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应使用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设备、设施上,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列车或流动机械通过时,停止在该道两侧信号机上工作。雷雨或暴风时不得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

  第七条对带电信号设备进行维修时,必须双人作业。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对高于36v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维修时,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传递工具、材料。

  第九条检修整流设备时,必须关闭电源。对滤波电容器进行人工放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十条电源屏的电流互感器不准开路使用。

  第十一条在处理故障及进行检修时,严禁封连各种电气设备的接点甩开联锁装置。

  第十二条必须保持继电器室、微机室、电源屏室内清洁、无灰尘,通风良好。严禁存放易燃品。

  第十三条禁止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清洗设备的接触点。

  第十四条在竖立、拆除信号机或进行安装、更换作业时,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指定专人负责。作业完毕,要会同线路值班员试验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搬运笨重物品时,要合理组织人力,设专人指挥。

  第十六条更换信号微机联锁设备各种电路板、卡时,必须先断电,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第十七条使用常用机具时,执行常用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四)有线通讯维修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雷雨天禁止修理保安器。

  第三条站场作业时,要随时注意了望来往车辆。工作中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钢轨上或侵入限界。

  第四条在铺设电缆需要横过铁路或靠近铁路挖坑、沟时,注意地下设施,做好防护,防止坍塌。挖出的土石不得侵入限界;坑、沟不得敝口过夜。

  第五条杆上作业执行通信作业篇《杆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布放电缆时,要有专人协调指挥,做好防护。电缆盘上不得留有突出的钉子,转动电缆盘时,两脚不得侵入电缆盘的底部。不得在易塌的沟边0.5米以内行走,防止踩蹋摔伤。

  第七条检修通讯设备:

  1、禁止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擦洗使用中的设备接点。

  2、插拔电器板及更换元器件时,必须先关掉电源。

  3、进行锡焊处理时,应防止锡渣飞溅伤人。

  4、热插、拔交换机电路板时,必须连接热插入电缆并戴好防静电手镯。

  第八条检修工作状态的通讯设备时,必须双人作业,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必要时,先关闭电源或使用设备本身的仪表进行检测。

  第九条使用常用机具时,执行《常用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五)无线通讯维修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室外检修:

  1、上机车进行检修前必须和乘务人员联系好。

  2、站台天线架设高于周围建筑物时,必须装设避雷器。

  3、雷雨天气时,严禁检修和维护天线装置。

  第三条室内检修:

  1、必须熟悉各种仪表性能。仪器、仪表、电烙铁必须设有工作地线,并保证接地良好。

  2、在使用和维修发射机时,输出端必须接通天线或假负载,防止功放级晶体管损坏。

  3、不要徒手触摸印刷电路板和元器件,以免静电击穿集成块。

  4、使用电烙铁焊接集成块时,必须将电烙铁电源断开方能进行焊接。

  5、进行锡焊时,要防止锡渣飞溅伤人。

  (六)内燃机车钳工(传动部)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和《钳工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机车上作业:

  1、注意地面、空间的障碍物,上下机车时必须面向机车,并抓牢栏杆。

  2、作业时,要互相关照,做到呼唤应答,动作协调。在车上作业的人员要注意车下,防止掉下物品砸伤人,在机车顶部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拆装制动配件时,严禁带风作业。拆下配件后要盖好防护盖,组装前要检查,装完后要复查。

  4、拆装仪表及其它小部件时,必须防止丢落或掉在其它机件里。

  第三条拆装、搬挪部件时,要稳妥、牢靠、防止磕碰。

  第四条拆检前后钩、除障器时,地沟渡板要牢固可靠。

  第五条使用清洗剂清洗部件时,要远离明火。

  第六条检修传动箱等部件时,防止异物掉入机内。

  第七条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

  (七)内燃机车钳工(柴油机部)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机车上作业:

  1、注意地面、空间的障碍物,上下机车时必须面对机车,抓牢栏杆油渍要及时清除,以免滑倒跌落摔伤。

  2、作业时,要互相关照,做到呼唤应答,动作协调。在车上作业的要照顾车下作业的人员,防止坠落物伤人,在机车顶部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盘车时,必须先与其他修理人员联系好。

  第三条拆装管路部件时,应注意防尘保护,不准异物进入机内。在拆装、搬挪部件过程时,要稳妥、牢靠,防止磕碰。

  第四条清洗燃油箱时,应使用防爆手电。操作时戴好防毒面具,外面应有专人监护。使用清洗剂清洗部件时,要远离明火。

  第五条起机前需甩车时,配合司机必须做到呼唤应答。起机后应空档运转,全面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交车使用。

  (八)内燃机车钳工(电器部分)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上下机车时必须面向机车并抓牢栏杆,在车上作业时要注意车下,防止坠落物伤人。

  第三条检修电器要在停车状态下进行。如果在起机或机车运行时检修,必须二人以上,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拆装和移动电器之前,必须先切断电源,检修中需要合闸时,必须和其他人员联系好后,方准合闸。检修捷力机车高压电器时,必须在停机30分钟以后进行。

  第五条检修电机时,正确接线,防止异物掉入电机内,要对电机进行验电、检验转向。更换机车马达时,要使用天车(日立机车);检修起动接触器时,必须断电。3RD拿下后,方可进行检修(东风5、工矿机车)

  第六条注意现场油水渍、障碍物,以免滑倒磕伤;在吊装作业中由司索工确认吊具及捆绑状态是否平稳牢靠,并指挥。

  (九)车辆钳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起落车作业:

  1、起车前,检查确认起车设备及工具处于良好状态方可起车。

  2、车上、车下有人时,不准起车。

  3、用起重机起、落车时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一人指挥起吊,二人搬运铁马,禁止用手扶心盘销,禁止将头和身体探入枕梁与摇枕之间。

  4、起车后,转向架必须向两端推出。推转向架时,不得一次将转向架由车体下部完全推出,放好铁马,再将转向架完全推出车下。转向架距车钩距离不得小于1

  第三条修车作业

  1、在与电、气焊配合作业时,要带好护目镜。

  2、严禁抛、掷工具,零、配件。

  3、在车体上部作业时,要站在安全位置,固定好车门,拆装车门作业不得少于4人。

  4、使用梯子作业时,执行《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梯子安全操作规程》。

  5、在现场处理车辆故障检修时,在车辆两端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工件对孔时不准用手指探摸孔径。

  7、作业结束,应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

  (十)内燃机车电焊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和《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内燃机车动用电焊前,必须关闭电源总闸,以防电瓶放爆。

  第三条内燃机车施焊时,地线必须接在需焊工件上。

  第四条内燃机车上各种油管路,必须拆下焊接。

  第五条作业结束,必须检查现场,清除火种。

  (十一)油、水化验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作业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必须二人以上(含二人)作业,上下机车时要面向机车,抓牢扶手,以免摔伤。

  第三条配制试剂时,容器上要及时贴好标签。

  第四条易燃溶剂加热时,要在沙、水容器中进行。

  第五条化验残液必须倒入固定的专用容器中。

  第六条化验药品必须专人保管,强酸、强碱及剧毒药物不得随意送人。

  第七条中和浓碱时要先用蒸馏水稀释后再中和。

  第八条稀释浓酸时,必须将酸沿器壁缓慢注入水中,稀释时如放热量大,待降温后再进行。

  第九条取送油样、水样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

  (十二)探伤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作业前检查探伤设备是否正常,探伤架应牢固,配件放置平稳。

  第三条确认电源电压符合要求后,再接通电源检查和调试仪表。

  第四条探伤仪器发生故障时,应切断电源检查修理。

  第五条工作中搬动重物时,要呼唤应答。地面放置配件前应将地面杂物清扫干净,不得损伤工件。

  第六条探伤用的铁粉,要用火油搅拌,研磨铁粉时应采用密封装置。

  (十三)油脂发放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

  第二条作业前认真检查确认油泵、管道、电气设备等良好,无跑、冒、滴、漏油现象。

  第三条加油作业时,按工艺流程启动油泵,加完油后,关闭阀门,做好记录。要随时注意液面指示,防止外溢;注意油泵运转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关闭油泵和所有阀门,并报告。

  第四条装卸油筒时要轻搬轻放。油筒要加盖,保持润滑油清洁无杂物。

  第五条要保持消防器材的齐全和良好,并熟知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四)内燃机车充电工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通则》和《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作业时注意:

  1、上下机车时,要面向机车,抓牢栏杆,以免摔伤。

  2、充电过程中,要加强对充电设备和电瓶的巡视,出现异常要果断采取措施。

  第三条拆装、紧固蓄电池螺栓应避免造成短路。

紧急救援安全操作规程

  当电梯故障或电源停电,轿厢内困人需人工操作轿厢放人时,称为紧急救援。紧急救援时应按下列规程操作:

  一、首先关闭电梯总电源开关,保证切断全部动力和控制回路电源,保留轿厢照明电源有效。

  二、与轿厢内的电梯司机取得联系,保证厅轿门处于完全关闭状态。如厅轿门出现故障无法关闭时,要求电梯司机组织乘客远离轿门位置,以免轿厢移动时发生危险。

  三、移动轿厢前必须与电梯工取得联系,得到电梯工准备完毕可以移动轿厢的指令后,方能开始操作。

  四、操作前观察楼层标志。准确判断轿厢的位置,决定轿厢内的载重量向距离平层位置移动。

  五、移动轿厢的操作必须两人配合进行,一人用开闸扳手缓慢开启报闸,另一人用力转动盘车轮按照预定的方向慢慢转动,绝对禁止打开报闸后让电梯自动溜车。

  六、轿厢平层后,取下盘车轮和报闸扳手,维修工到平层楼层协助电梯工打开厅轿门将乘客放出轿厢。

  七、救援完成后电梯检修操作时,轿厢内不得载客。

  北京四季海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雷达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有雷达的船舶必须建立雷达日志,并按要求格式认真填写。

  第三条:雷达由三付负责保养及联系维修。

  第四条:每周必须开机一次加温驱潮。

  第五条:除驾驶员外,其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开机操作。

  第六条:开启雷达前必须确认以下旋钮应处于如下位置:

  电源:POWER(关)OFF

  功能开关:FUNCTIONSWITCH(预备)STANDBY

  天线:SCANNER(关)OFF

  增益:GAIN逆时针旋转到底

  海浪抑制:STC逆时针旋转到底(最小)

  量程:RANGE不少于12海里

  其它开关可处于任何位置。除此之外要确认雷达天线无障碍物方可开机。

  第七条:开机

  1、打开电源开关。

  2、功能开关处于预备位置,预热指示灯亮。

  3、天线无障碍物,可开天线开关。

  4、调整照明控制旋钮,使刻度盘及面板光亮适度.

  5、顺时针操纵增益到70%左右,将功能开关转到发射位置,噪音斑点隐约可见。同时顺时针转动亮度开关,使之出现回波信号。

  6、调整调谐控制到回波最佳为止。

  7、用量程开关选择所需距离。

  8、显示器中心调整,用中心控制旋钮可调整左、右、上、下。

  9、首尾线开关可以关掉船首尾线,使船首回波不被遮挡。

  10、首尾线不正可调整首尾线调整开关,向上开可自动使首尾线回零。

  11、若不能区分附近物标,可顺时针调整海浪抑制开关,雨雪天可开雨雪抑制开关,但必须注意这些开关的使用同时可以减弱物标回波的强度。

  12、物标方位的测量,要转动方位旋钮,直到方位线通过物标回波中心,在方位盘上读取雷达方位。

  13、测定物标距离,可顺时针转动活动距标亮度开关并转动测距旋钮与物标相切,读取距离读数即可。

  第八条:暂停使用和关机

  1、暂停使用时,可将功能开关置于准备位置。天线开关置于“关”位置,这样可不预热,随时按开机程序开机使用,能提高机器使用寿命,减少电能消耗。

  2、关机时要把海浪抑制、增益、亮度、旋钮反时针旋到底,关天线,功能开关置于“准备”位置,关电源。

  第九条:注意:雷达在未预热时不得加高压以免损坏收发原件,有紧急开启装置的雷达不到万不得已不得使用紧急启动按钮。

  第十条:必须熟知本船雷达操作使用说明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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