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召集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需要哪些人参加

互联网 2024-04-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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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召集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需要哪些人参加

...应当由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那些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

1、由是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组织方案论证会;参加论证的人员:专家组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承包方组织、邀请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应到相关专业专家组库随机抽取,一般情况下应不少于5人。

扩展资料:

1、施工方案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指定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骤安全预案等)、材料供应方案(材料供应流程、接保检流程、临时(急发)材料采购流程等)。

2、此外,根据项目大小还有现场保卫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等。施工方案是根据项目确定的,有些项目简单、工期短就不需要制订复杂的方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方案

专家论证由谁组织

问题一: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是由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组织?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条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第七条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

问题二:专家论证由谁组织 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如高支模专项方案。是由施工单位提出并编制其方案。也是由施工单位去组织召开专家认证会,是施工单位把专项方案拿到安检站备案后,填表,在专家库内选择几个专家或安检站代选择也行的。总之业主代表、请的几位专家、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一共是5人以上的单数就行了。

问题三:建筑工程深基坑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由谁主持召开施工(总包)单位组织召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问题四: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吗不了解,但是一个方案做出来了之后。得层层的过,先预算,然后领导点头。各部门审核,总之肯定没那么容易的。除非是你家的公司,或者甲乙双方你也有亲属关系。

你的方案才能直接定下来,如果不是就得层层的批层层的过

问题五:需专家论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哪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不需进行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才要专家论证。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你应该百度管理办法,再根据管理办法里的划分来确定范围。

问题六: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要求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

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

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

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

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依据:------国家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问题七: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谁组织论证施工单位具体细节如下:第八条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及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计算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邀请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列席论证会。

(三)施工单位应明确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专家组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在论证审查意见书上签字,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五)当专家组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时,施工企业应当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论证意见书按附件填写。

问题八:施工中组织的专家会审中的专家是从哪个部门或哪里来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问题九: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专家论证审查时,专家人数为多少 10分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

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

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

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

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依据:------国家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问题十:求专家论证,一问;谁组织专家论证?二问;专家论证的费用是甲方出还是施工单位出?邀请方出的。

专家论证需要哪些人参加

专家论证需要人员参与如下:

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

(一)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介绍工程概况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介绍的要尽量详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

最好的方式是参会人员在开会前到施工现场查看现场情况,让参与论证的专家组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如果专家组到不了现场,可提供现场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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