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什么理由问单位要劳动合同(以什么理由要劳动合同)
今天给各位分享找什么理由问单位要劳动合同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以什么理由要劳动合同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以什么理由要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来说,劳动合同相关要求是很严格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会导致相应的劳动出现问题,那么什么情况下我们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呢?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什么情况要劳动合同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对于劳动合同来说,劳动合同相关要求是很严格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会导致相应的劳动出现问题,那么什么情况下我们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呢?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什么情况要劳动合同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什么情况要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办理信用卡和银行贷款的时候,可能会用到。
2、劳动者去社保部门办理社保或者去劳动部门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时候,会用到。
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出现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时可能会用到劳动合同。
4、有些地区外来务工人员的小孩上学,学校也会要求小孩的父母提供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由(一)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当然可能还有其他情形,不一一列举。
以上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什么情况要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只要是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来说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二、什么理由可以找单位要合同
法律分析:直接告诉单位需要借用合同的原因即可,一般合同都会一式两份,劳动者手持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如果合同不幸丢失,可向单位说明情况,借用合同在于复印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用什么理由要劳动合同
需要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当事人在办理信用卡或者是银行贷款的时间可能会用到,再者就是去领取失业金的时候会用到,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需要双方出示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需要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办理信用卡和银行贷款的时候,可能会用到。
2、劳动者去社保部门办理社保或者去劳动部门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时候,会用到。
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出现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时可能会用到劳动合同。
4、有些地区外来务工人员的小孩上学,学校也会要求小孩的父母提供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签订,而且这份合同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般在处理相关的事务时也需要用到劳动合同,所以,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就一定要保管好,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