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问题现状调查论文
关于农村养老的调研报告
1、提高对农村牧区养老问题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性的认识。
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能将养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我们必须对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多年来将老年社会保障视为城镇居民的专利,这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原则,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思路相背离。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可持无关紧要的态度。
2、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机制。
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与传统大家庭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相联系的一种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峻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可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这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目前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国家不可能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方面,而且,中国人传统的亲情养老,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也无法取代。因此,家庭养老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会被社会养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们应积极培养、发展和完善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鼓励和支持签定养老协议书,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组织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等等。
3、坚持因地制宜与自愿的原则,避免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刀切”。
我区地区差异大,受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承受能力、保险意识等方面的制约,短期内让农牧民普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条件不成熟。要避免强迫农牧民参加的做法,杜绝“好心办坏事”。因为这不仅增加了农牧民的负担,而且也不可能持久。只有坚持自愿原则,并通过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与政策引导,才能使这项工作健康持续地运行。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搞,以点带面,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进。
4、继续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牧区养老保障制度。
从目前的农村牧区情况看,单凭任何一种保障都不能承担如此重任,必须多种保障手段综合运用,这才是解决农村牧区社会养老的有效途径。应当允许各地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20xx年我区将全面启动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是为收入难以维持农村牧区最基本生活标准的人群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克服了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存在的救济范围窄、标准低、随意性大的弱点,使社会救济有了普遍的适应性。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无疑是对农村牧区养老的有力补充,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资金,尽快把农村牧区低保工作全面推进。20xx年国家将我区列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试点省区,参加试点的11个盟市、98个旗县,共有9342人领取了奖励扶助资金。对此各地区要予以高度重视,通过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来提高农村牧区养老的保障能力,由于我区各地区财政收支状况各不相同,对此各地要认真落实资金,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负担的原则,划分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分担比例,建立奖励扶助资金发放的安全快捷通道,坚持资金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确保资金到户到人。
5、切实做好失地农牧民养老保障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确保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办法和养老保障办法。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通过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凡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没有建立上述制度的地区,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养老,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当地的社会救助范围。
有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年复一年的辛勤耕作,换取子孙环绕和稍有盈余的晚年生活,靠土地和子女养老,似乎是千百年来农民的共同指望。然而,随着农村家庭结构、人口流动等方面不断发生变化,许多生活在农村的老人渐渐独守空房,陷入无人照料的困境。农村养老,问题频现。
对于农民来讲,目前有“三座大山”压得自己喘不过起来。儿子结婚所需的高额礼金已经沦为了“代际剥夺”手段,辛苦半辈子的积蓄因一场婚礼而消失殆尽;子女生孩子的照顾问题落在自己身上,在带大了子女之后,并不意味着可以歇息了;自己的养老问题如此堪忧,大部分子女都纷纷外出务工安家了,“空巢”后的自己还得自己照顾自己。这已经成为了农村之“痛”。
农村老年人该如何养老?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虽然国家用实际行动在破冰农村养老问题,十年前启动了“新农保”政策,让农民们也可以领到“养老金”,这属破天荒头一次。但是每月几十上百元的养老金显然无法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老年人还得子女养老。但是,随着农村独生子女人群的增多,很多农村的80后、90后们却变着法子剥夺父母的财产,农村的“啃老族”同样存在,自己没有立业便成家,没有打拼出必备的生活基础,便向父母索取“高额彩礼”,“代际剥夺”成为了农村中老人的生存之痛。到老了,还能指望这些年轻时就剥夺父母财产的子女为其花钱养老么
面对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一方面需要国家层面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的补助比例,各地方政府也应提高农民的养老资金拨付,让农民们不至于老无所养,深受养老金偏低的困扰。另一方面,也需要营造文明的乡风民俗,遏制农村不良的社会风气,绝对不能助长高额彩礼等代际剥夺之风蔓延。
而相较于国家和政府层面的干预,更需要农村养老人才的支撑。多少年来,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成为了关注的重点,但是精神需求却长久地被忽视。在城市,有老年公寓、老年社区活动中心、社区养老中心等供城市老年人选择,大家可以在专业机构得到专业照顾。但是,在农村,这样的配套设施显然太过薄弱。只有提升农村养老的设施配套水平,引导社工专业人才到农村提供专业服务,才能够减少农村老年人因“空巢”而引发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