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的目标

互联网 2024-04-01 阅读

财务人员工作目标

  其实目标是根据定位而制定的。比方说,你所在的分公司是一个利润中心,那么收入、成本、利润一定是分公司的主要目标,但如果是投资中心或成本中心,目标自然也不同,工作的中心也有不同。

  财务部也是一样。在大多数中国企业中,财务部的地位是不很高的。这跟其在公司中的地位有很大的关系。如果财务部真正定位为其本身应该有的地位,像西方国家那样,那是一个仅次于CEO的职位,这是由西方国家的经济环境决定的。

  而在中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财务隶属于财政,企业根本无财务,会计就是账房先生,无地位可言。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应该说,财务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仍然不高。对财务的定位仍然是“算帐”的。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主要有三个错误认识:第一,认为财务就是会计;第二,认为会计就是财务会计;第三;认为财务会计就是簿记。事实上,大家知道,这些都是不对的,这里不深谈。

  回到财务部的定位问题。如过存在上述的错误认识,财务部仍然是:算帐的!这是通俗的说法,如果用比较专业的说法就是搞好会计核算工作,如果用更深入一点的说法就是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因此,当一个公司把财务定位于财务会计时,财务部的目标就是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严格遵循会计循环生产会计信息;如果走出第二个误区,还会计本来面目,即会计有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大分支,那么,财务部定位于会计部的话,应该还有预算、控制、分析、业绩评价等职能,财务部也应围绕这些职能来开展工作,制定具体工作目标。

  如果走出第一个误区,认识到财务和会计的区别。那么财务部对于投资、融资等资金全流程的管理就有很大的专业权利和职能权利。着眼于公司的战略规划等方面,还财务本来面目。

  当然,就像最开始提到的,财务本身的定位在不同公司中的定位有不同,在同一个公司中的不同管理层次上也有不同。作为财务部的目标,只有把这些本质的问题理清楚后,才能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和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的目标

公司的总目标

  A、业绩达成8个亿(春5全3);

  B、服务品质提升年。

  春熙店稽核室全体同仁将紧紧围绕这一目标而奋力拼搏,不断超越平凡,追求卓越。

  一、人的机能面服务

  1q积极配合财务的一切监点并作记录

  2q认真核查贵宾厅退货单

  3q认真作好每周退货分析及月汇总并报备

  4q及时准确将收银员结帐单传送会计课

  5q认真及时做好收银短款表并报备

  二p企划活动方面

  1q积极参加活动前会议

  2q积极配合财务课p总务课p企划课认真清点p统计赠券p赠品的发放数p回收数

  3q认真检查各种活动作业单并制作赠券p赠品发放回收统计表并报备

  4q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各种活动数据

  5q规范活动中发现问题以提高服务质量

  6q积极监督企划所有抽奖活动

  三p其它方面

  1q认真核对公司企划活动未发完的有价证券和回收的有价证券并销毁

  2q月底积极配合财务对库存现金盘点

  3q认真完成主管交与的每项工作

  4q提高本部门业务水平

  5q加强团结,活跃气氛

  6q对待同仁和蔼可亲

控制

  1目的

  以建设“四好”领导班子、“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为目标,规范分公司党建工作,形成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组织活动中的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建责任制落实、“四好”领导班子和“五好”党支部建设;党员管理过程中的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日常管理、民主评议、“五好”党员建设等党建工作。

  3职责

  3.1集团总公司党委对公司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委书记是抓好公司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分管书记要承担好组织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2权属单位党委、各党总支对各自单位的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指导和协调本单位党建工作。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它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3.3党支部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对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支部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3.4各级政工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党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4工作程序

  4.1组织活动

  4.1.1党委(总支、支部)会议

  各级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公司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事规则》确定的议事原则、内容、程序和要求定期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4.1.2民主生活会

  根据上级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和党组织内部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的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统一思想。

  4.1.2.1党委(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1.2.2召开程序:确定议题——征求意见——会议通知——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后十日内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并附会议记录。

  4.1.2.3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4.1.3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党课。#p#分页标题#e#

  4.1.3.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党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程序:(1)确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初步意见和方案、时间和要求,并通知全体党员;(2)围绕中心议题,依据议事规则开好会议并作好记录;(3)会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分工抓好落实,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4.1.3.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骨干参加。

  支委会程序:(1)确定好支委会的议题、初步意见和方案,并将议题、时间和要求通知各委员;(2)根据确定的议题和方案开好会议并作好记录;(3)会后,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分工抓好落实,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4.1.3.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党小组会程序:(1)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式,通知党员做好准备;(2)根据议题,展开讨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并组织落实;(3)做好记录,并向支部汇报。

  4.1.3.4上党课。上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党课教育程序:(1)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明确授课时间、内容、形式;(2)按计划组织好党员听课和讨论等,课后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3)组织好考核并将相关记录整理归档。

  4.1.4党建责任制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分公司各级党组织建立起党建工作责任制。

  4.1.5“四好”领导班子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鲁高速党[2005]号文件)执行。

  4.1.6“五个好”党组织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有关内容执行。

  4.2党员管理过程

  4.2.1党员发展

  党员发展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关于作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执行。

  党员发展和转正由党支部负责具体工作,党总支负责审查,党委审批。具体发展名额,根据集团总公司党委党员发展计划,经分公司党委研#p#分页标题#e#

  [3]下一页

  究确定。

  4.2.2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的形式为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分公司党委于每年12月中旬制定出次年全年的党员教育计划,各党总支根据党委的教育计划制定次年的党员教育计划,各支部根据党总支的教育计划制定自己的党员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可根据情况变化做适当调整补充。

  4.2.2.1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具体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委研究确定,由分公司政治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2.2.2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党总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具体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总支研究确定,由各单位政工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2.2.3党支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具体学习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支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4.2.3党员日常管理

  4.2.3.1党员组织关系。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的规定执行。

  4.2.3.2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应依据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要严格收缴手续,收入和支出要有原始凭证。

  各支部每月25日前将收缴情况汇总后上交党总支,并将党费收缴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总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将收缴情况汇总上缴分公司党委,每半年将收缴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分公司党委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委每半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党费收缴情况汇总后上缴上级党组织,并将每年的党费收缴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

  4.2.3.3党员情况统计上报。各支部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填写《党员花名册》,如无变动于每年6月20日和12月5日前上报党总支;各总支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10日前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汇总后上报分公司党委;年底分公司党委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汇总后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上级要求逐级上报党员年度统计情况。

  4.2.4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一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p#分页标题#e#

  4.2.4.1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7月1日前评议一次。

  4.2.4.2民主评议的内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条件,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和补充。

  4.2.4.3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与处理——资料归档。

  4.2.4.4评议结果的使用: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一级党组织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2.5“五个好”党员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有关内容执行。

  5持续改进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员工群众的要求、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及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的变化,对纳入体系的党建工作及时修改、完善和补充,以实现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持续提高。

  6相关文件

  6.1《中国共产党章程》

  6.2省国资委《关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6.3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实施意见

  6.4《中国共产党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26lt;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26gt;的通知》(1998年12月15日)

  6.5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

  6.6中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

  6.7中组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

  6.8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6.9《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6.10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关于作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6.11《山东高速集团关于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6.12《山东高速集团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

  7相关记录

  7.1LDGS-MS/ZH/COP/03/B/03《会议签到表》

  7.2《申请入党人员登记表》

  7.3《党员花名册》

  7.4《党费交纳登记表》

  7.5《党员民主测评表》

  [3]下一页

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各团支部工作效率,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性,使我公司共青团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2003年取得更大的进步,公司团委决定实行团支部目标管理,对团干、团员实行目标考核。

  团支部目标管理制度

  一、严格依照团的组织制度工作

  1、 建立团支部档案;

  2、管理好上级团委下发的各类文件;

  3、 做好团支部会议记录;

  4、做好各团干、团员参加上级团委的会议记录;

  5、 制定和管理本支部年、季、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6、 做好年终评比材料;

  7、 做好团委、支部宣传稿件;

  8、 做团支部团员花名册,青年统计报表;

  9、 团员发展对象要有记录、团员要有总结考察材料;

  10、做好双推工作;

  11、 团费收缴记录;

  12、团员证保存;

  13、团支部活动考核记录;

  14、对团干部、团员、青工的思想状况了解情况;

  15、对照上级团委、本团支部计划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6、做好自我检查,自我批评工作;

  17、要有团员、青工的建议和意见;

  18、 设立团员注册、专长、特长、思想状况、完成生产任务、考勤工时方面;

  19、收集信息资料,以及宣传员的稿件,团员、青工的征文稿、小论文、工作总结;

  20、设奖评栏,由公司团委检查后对团支部工作的讲评笔录。

  二、建立和健全团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工作

  1、 加强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工作;

  2、 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3、发扬民主,防止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协调团干之间关系;

  4、 责任明确,分工要清楚;

  5、民主选举,优秀评议工作;

  6、由全体团员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经上级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依照团章制定选举办法

  1、一切责任制制度,均要求符合团章的要求;

  2、 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3、 服从公司团委领导,服从党支部分配。

  五、实行共青团工作责任制

  1、团委工作制度

  (1)对全公司团的工作正确领导;

  (2) 根据上级团委、公司党委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会议,过好团组织生活;

  (4) 宣传教育团员、青年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思想政治觉悟;

  (5) 组织开展各项文体娱乐、生产竞赛、知识比赛等活动;

  (6) 加强团组织建设,做好团建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

  (7) 建立健全团组织各项规章制度;

  (8) 定期召开团组织会议,做好组织安排;

  (9) 按照团章做好日常团组织工作;

  (10) 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11)定期向上级团委和公司党委汇报工作;

  (12)发挥团组织作用,配合其它部门协调好各项工作。

  2、团干部的工作责任制

  A、团支部书记责任制

  (1) 团支部书记是支委会中的核心人物,对委员会的工作全面协调负责;

  (2)参加支部书记例会,传达党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

  (3)向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4)定期召开支委和支部大会,根据上级团委和党委指示,制定支部计划,督促支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5)在团支部大会上汇报团的工作,组织过组织生活;

  (6)掌握本支部团员青年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7)协调支委间的联系,督促和帮助工作;

  (8)关心团员青年生活;

  (9)组织好青年志愿者队伍;

  (10)做好义务劳动,希望工程活动的工作;

  (11)反映团员青年的困难,从生活上服务于青年,维护青年的利益;

  B、组织委员责任制

  (1)组织委员做好团员接转组织关系,编制团员青年花名册以及统计报表;

  (2)了解团员工作和思想,发展新团员,过组织生活工作,做教育思想工作;

  (3)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上交工作;

  (4)完成领导的布置的临时任务;

  (5)组织学科学,增长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6)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团员青年完成生产任务;

  (7)开展各种生活竞赛活动和义务劳动;

  C、宣传委员责任制

  (1)组织和领导进行政治思想,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

  (2)认真做好传达、宣传、落实团委的指示、决议等;

  (3)开展各项工作的宣传鼓动工作,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做好宣传工作,建立宣传网;

  (4)反映团员、青年思想情况和要求;

  (5)进行团课学习和教育,抓好团风建设;

  (6)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7)积极开展各种学习活动;

  (8)发现和培养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9)与团支委其他成员共同开展各类生产竞赛活动;

  3、 团委会例会制度

  (1)每月一次团委会议,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研究制定本月、本年工作计划,以及实施措施等。

  (2)每月召开一次团员大会,总结上月的工作,布置当月的工作,讨论上级团委的决定、指示等,选举支委会,讨论接收新团员,对团员的处分和奖励,以及重大活动的安排等。

  (3)每季度召开一次团员、青年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建议和要求,适应团员、青年思想工作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不断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4)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检查各支委执行团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每季度上一次团课,并且要有书面提纲。

  同样适用团支部工作会议制度

  4、团委工作检查监督制度

  每季度团支部之间都要进行无记名相互评比打分,并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提高建议和措施,并做记录存档。

  5、奖惩制度

  公司团委授予的"先进团支部"、"优秀青年班组"等,相当于公司级先进集体,公司团委授予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等,相当于公司级"先进生产(工作)者",享受同等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年终,若团支部工作不合格,党支部将扣减分

  六、按照《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进行团员登记管理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实行团员证制度,有助于加强团员与团组织之间的联系,建立起科学的团员管理机制;有助于启发团员意识,督促和保障团员履行义务,行使民主权利,有助于加强团组织之间的联系协作,促进团的工作社会化。

  要求:

  团支部要向每个领证的团员讲授团员证的意义,让团员明确团员证的主要功能:(主要)

  1、证明团中政治身份;

  2、转接团中组织关系;

  3、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4、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

  5、进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6、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7、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在了解了团员证制度的基本内容后,教育团员要知证、爱证。同时,团支部要随时给新发展的团员及新进厂的团员及时办理团员证手续,登记造册,并注意做好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七、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支部都要根据公司总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并做为月、季、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一切制度、条例符合全公司总的要求

  九、团费收缴情况制度

  1、严格按照目标管理办法收缴团费1.00元/月;

  2、多缴者不限,每月收缴一次,团员向各支部组织交纳,团员支部每季度向公司团委交纳一次,务必在当月30日前;

  3、团费妥善保管,不得挪为他用;

  4、团支部活动经费可自行筹措,各子(分)公司承担,以及公司团委拨付等;

  5、活动经费使用原则:严格按照节约原则使用;

  6、各团支部做好凭证工作,由公司团委核实检查活动经费使用;

  7、团费收缴各支部设立明细记录本。

  十、发展团员制度

  1、坚持保质保量,严格按照《团章》要求发展团员;

  2、团支部要有计划,确定发展对象,拟定发展日期;

  3、要有一定考查期,一般为三个月,必须经团支部大会通过,党支部批准,报公司团委审批,方可成为团员;

  4、定期做先进青工,新团员的思想工作,了解青工团员思想工作;

  5、组织先进青工参加支部团员大会,过团组织生活;

  6、进行思想文化教育,提高青工、新团员文化素质和政治觉悟 ;

  7、帮助青工,新团员发现问题解决困难;

  8、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9、协调好老团员和新团员的工作。

  十一、坚持报告、请示工作制度

  1、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时上报公司团委、党支部;

  2、下发文件、通知、总结及时汇报党支部;

  3、评选入团志愿书、先进材料、离团、活动报告、改选等重要材料,需经党支部书记审批才可上报;

  4、团内重大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团委;

  5、开展活动组织会议做到请示党支部书记,主要领导、公司团委;

  6、决议、通知、会议内容及时传达给团支委,必要的召开团员会议通知给团员以及全体青工;

  7、汇总团员、青工的建议、意见及时向公司团委反映;

  8、及时汇报反映团员生活工作、生产方面困难;

  9、发扬民主,联系青工,认真做好各方面生产工作;

  十二、责任权力管理制度

  1、责任管理安排不分职权大小,合理分配;

  2、一切管理听从主管部门负责人;

  3、各种解决不了的矛盾,问题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解决。

  考 核 制 度

  1、以公司团委工作计划,支部工作计划为标准,按团委所考核条例严格考核;

  2、季度考核,月份考核,严格按考核细则进行;

  3、考核成绩是评定先进集体、团员、团干部的主要依据,并给予荣誉奖励;

  4、对不能严格按照要求去做的支部予以通报批评;

  5、团干部考核办法和标准,以支作情况和个人工作情况为依据;

  6、各子(分)公司领导反映情况、评价为整体评定一部分;

  7、目标管理考核细致。

  8、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A、团支部组织建设制度

  (1)支委会健全,分工明确,班子团结,很好发挥团干部作用;

  (2)团干部工作积极,能够认真按期完成上级交给任务;

  (3)支部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季度、月份有讲评;

  (4)支部工作年计划,月计划能够长期贯彻执行;

  (5)重大问题有决议,可解决有行之有效的办法;

  (6)支部工作有计划、总结,以公司团委工作计划、总结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实际情况制定;

  (7)符合基本要求的方可实施;

  (8)每月至少一次团组织学习召开支部会议;

  (9)要求有记录,专人保管;

  (10)过团组织生活,出勤不低于50%;

  (11)思想教育宣传,做好思想工作;

  (12)季度向公司团委交书面汇报,年底交全年工作总结;

  (13)汇报问题,总结经验;

  (14)团委月份检查,季度评比;

  (15)支部评议,由党支部书记、有关领导评议打分;

  (16)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独立开展共青团工作;

  (17)配合单位党支部、工会,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完成目标任务;

  (18)为单位创效排忧解难,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宣传工作;

  (19)进行义务劳动,打扫环境卫生;

  (20)做好安全文明工作,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

  (21)确定文明生产科(室),开展生产劳动竞赛活动;

  (22)确立好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

  (23)组织开展"双增双节"自筹创收活动;

  (24)以团干为中心,结合生产,建立QC小组,质量监督岗,严把质量关;

  (25)进行岗位培训,做好安全、技术学习培训工作;

  (26)发挥技术才能,进行技术改造工作;

  (27)发挥技术才能,进行技术改造工作,

  (28)了解团员思想状态,工作情况;

  (29)具有创新开展工作

  (30)成立青年志愿者

  (31)积极配合公司团委工作;

  (32)严格按照公司团委计划要求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33)准时参加公司团委召开的各类会议;

  (34)积极想办法提建议;

  (35)按时上缴团费,团费交纳足额;

  (36)积极参加公司团委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每次活动);

  (37)按时完成公司团委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38)经常向厂团委汇报团员青年思想状态,反映实际困难和问题;

  (39)与其他组织工作部门协调开展活动。

  B、文体娱乐活动

  (1)有文体娱乐活动年月计划(在厂团委计划);

  (2)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3)与其他支部部门联合举办活动;

  (4)举办游园、知识小竞赛、联欢晚会、座谈会、讨论会及棋类、牌类比赛等活动;

  C、宣传教育:

  (1)每月至少向公司编撰的《信息通报》交二篇稿件;

  (2)每个月必须过团组织生活,进行形势教育宣传;

  (3)通过各种形式的板报、宣传稿、小组学习,现场检查指导等方面,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方面教育宣传。

  (4)严肃厂纪团规,紧抓团的工作作风建设;

  (5)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6)进行文化补习、专业培训、道德的教育;

  (7)加强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团员、推优工作;

  (9)能够定期进行思想教育、引导;

  D、团支部、团干部考核标准:

  考 核 办 法

  1、主观积极性占30%;

  2、符合要求认真及时占10%;

  3、协调配合占10%;

  4、有明确教育意义占10%;

  5、受车间领导肯定占10%;

  6、工作方法合理占10%;

  7、富有创新占10%;

  8、工作突出活动多占10%;

  按照《团章》对团支部的要求考核

  依照年终评优评比条件考核

  按团支部工作细则进行单项评定

  由单位领导评比打分

  有其他团支部打分评比

  团支部考核细则:

  一、年初认真计划,年终有总结,全年可落实。

  二、思想教育工作做的好。

  三、团组织建设搞的好。

  四、团的作风建设方面抓好的。

  五、生产方面有特点,能体现单位优势。

  六、支部各项活动有新意,意义深,反映好。

  七、民族团结工作尤为突出。

  八、积极组织团干、团员、青年协助团委。

  九、团支部基础工作踏实。

  十、全支部青年团员精神有所改观,团工作出色明显。

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

  公司为更好的落实**目标管理,使目标管理能顺利有效地进行及维护其严肃性,特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经营目标

  1、**年行政部管理目标:负责全公司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2、**年行政部全年费用目标为:**万元整。

  二、责任与权利

  责任:

  1、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2、行政部在行使工作的过程中要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上传下达,沟通和协调上下级、各部门和员工之间关系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公司业务合同、报批表等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负责公司对外联系、接待(总公司、政府等)工作。

  4、将公司制定的各项费用目标降低到有效的范围内。

  5、完成公司临时授权或安排的其它工作。

  权利:

  1、行政部在行政后勤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执行权、监督权、调配权、奖惩建议权。

  2、行政部对公司规定范围内的目标费用有控制权和支配权。

  3、行政部经理对本部门的人员及工作有计划、组织、指挥、监督、检查权和调配权,

  对不适合在部门工作的员工有权将其交到公司处理。

  4、达到公司管理目标和费用目标后,享受公司岗位工资和各种福利。

  5、行政部经理有权对公司发放的奖励、提成可根据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分配。(分配方案必须交公司核定)

  6、总经理授予的其它权力。

  三、奖惩方法

  1、行政部达到部门管理目标及费用目标后享受公司岗位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2、行政部达到部门费用目标后再下降的费用,按下降金额的50%返还给部门,部门经理提成不得高于返还总额的20%。(返还费用一律年底兑现)

  3、行政部奖金在年底经公司对部门目标达成情况的考核后,按公司后勤奖计发。

  4、公司为了解各部门的经理与员工的工作情况及与其它部门的沟通协调情况,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在考核中如分数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员工,奖金部分将按比例下调。

  5、公司每季度对各部门进行一次目标达成进度的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经考核,对不能完成目标计划及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的人员,公司有权进行人员和岗位的调整,同时工资在原来基础上下调10%。

  6、部门不得以节约费用开支为由,损害员工的切身利益,如让员工超负荷工作等。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员工人身伤害或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或经济赔偿。

  7、奖金,提成发放具体时间和比例:公司半年发放总提成的50%给行政部,年底全额兑现。对中途辞职的员工只发放实发提成总额的20%。

  四、相关规定

  1、除国家、上级政策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因素外,双方应严格遵守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条例。

  2、本责任书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立生效。

  五、有效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止

  授权方:**公司(简称)

  代表人(签字):

  责任方: 行政部

  代表人(签字):

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遇到的困难问题清单

  事业单位附属单位较多,经常性、非经常性经济活动众多,大部分资金由国家财政投入,内部控制尤为重要。其控制程度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单位的正常运行、国有资产的管理,甚至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加强内控管理,可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各种名义的铺张浪费,监督日常业务运行,促进内控工作的有效运行。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还是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贪污、舞弊行为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确保工作目标有效实现的重要措施。本文总结了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普遍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相应对策,认为内部控制建设应围绕单位整体系统建设进行,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我国现阶段事业单位内控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停留在文字层面,内控意识薄弱

  事业单位相对企业而言,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较低。虽然很多事业单位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和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内部控制工作只停留在“纸上文章”和应付检查层面,未对执行和监管起到指导作用。甚至有些事业单位认为内控成本过高,造成单位办事手续繁琐,不利于运行效率提高,因而对内控的执行缺乏积极性。

  (二)缺乏高水准内控管理人员

  从整体来看,事业单位内控人员的素质偏低,尤其在一些基层单位,内控知识缺乏,或缺少相应的内控经验,内控人员难以胜任工作,不能有效的实现内部控制所预测的效果,导致内控执行时缺乏必要的力度,使内控失效。

  (三)内控制度残缺,内控机构缺乏独立性

  我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所规范的范围过于狭窄,导致制度成为摆设或者残缺的现象。此外,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机构不具备独立性,我国事业单位所设立的内部控制机构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从目前来看,出于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控制的需要,事业单位一般将这项工作交由会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由于内部控制工作人员要受到单位的限制,因此也不具备独立性。

  (四)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一些重要事项范围和职责权限没有明确界定,决策方式和程序以及议事规则不规范不清晰,没有建立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在一些人员较少或较基层的事业单位,“家长制”作风严重,领导“一言堂”、“一支笔”审签。

  (五)日常业务运行与财务管理脱节,资产管理环节存在缺陷,不能及时为内控部门提供资产、资金的使用数据等第一手资料

  目前,大多数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只起到“核算”和“付款”的作用,对本单位业务上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参与较少,对相关业务的来龙去脉了解不多,导致单位财务和业务办理脱节,从而无法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管理和有效的内部监督;会计核算不及时,无法及时反映资产变化,应入未入、该销未销,导致账物脱节、存量不清。例如,有的个别单位建造的楼房已使用多年,工程支出仍挂在“在建工程”和往来账户中。

  (六)预算外资金监管不力,把预算外资金视同部门和单位的自有资金

  由于事业单位对预算外资金认识上存在偏差,缺乏一套完整、规范、统一的资金的管理制度,只实行简单的收支两条线方式,在资金管理方面形成不了齐抓共管的合力,管理效果不明显。

  (七)缺乏完善的内控有效性的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

  目前,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未引起重视,很多单位依据规定建立了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实施了内部控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就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在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对控制失效现象严重的情况也未建立责任追究制。

  (八)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远滞后于需求

  分析目前的状况,无法量化投入产出比,是制约信息化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内控信息技术研发方面,从理论、方法、技术到产品都处于落后的状态。但有别于发达国家的是,我国的内控信息化建设有着更为强劲的需求。

  完善内控建设,打造科学有效的内控管理平台

  (一)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强化内部控制意识

  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首先要强化单位领导的内部控制意识,让单位的领导真是认识到内控在事业单位中的作用。单位领导对内控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控制环境的好坏。同时,还要将这一意识贯彻落实到全体员工的工作中,并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全体职工在管理层的引导下,应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对内控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以调动单位各个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承担内部控制责任的意识。

  (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内控机构的权威性与独立性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与众多规章制度息息相关。事业单位在健全内控制度的同时,还应完善与之相关的其他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实现。除此之外,事业单位还应强化内控制度的其权威性和独立性,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程度定期作出评价,在发现问题时,应及时纠正。

  (三)建立完善的集体决策和议事机制

  事业单位的决策权应该受到相关机构的监督,比如,事业单位应对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对其进行风险分析,在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后,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最终决策应通过党组会、办公会或部门与科室联席会讨论决定。事业单位采用集体决策制,可以有效的规避错误和风险。

  (四)加强财务管控和业务过程的协同,强化资产管理

  事业单位应把业务过程和财务管控有机地结合起来,让财务控制渗透到业务活动的每个环节,只有这样,才可能避免业务过程中的舞弊。

  事业单位还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盘点,组织专门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对盘盈、盘亏、报废、损毁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事业单位应依据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改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小型事业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岗位,配备专、兼职的人员管理财产,大型事业单位要设立专用设备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负责专用设备的验收和日常的设备维护以及报废设备的技术鉴定。

  (五)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管,健全监督机制

  事业单位在将预算外资金缴入财政账户的同时,也关心相关财政部门让它支多少、怎么支的问题,这就决定了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机制要与支出机制的建立相联系。事业单位在收入方面,要合理合法;在支出方面,应体现以收定支,核定支出基数,并借鉴预算内一些有效的方法来建立一整套的开支标准、考核依据及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对不合理的支出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堵塞漏洞,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工作,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应由事业单位全体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共同利用系统化的方法来进行。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首先,应设立全面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全面渗透到评价单位内部控制的全过程,涉及所有业务和全体人员;同时,评价指标要以事实为基础,指标结构科学、清晰、合理,评价指标要具有独立性,保证评价各个环节独立。对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结合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特点制定改进措施。

  (七)紧跟时代脚步,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推动内控建设

关于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遇到的困难

  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遇到的困难(一)目前许多企业内部控制比较薄弱.内控功效表现紊乱、机制失衡,从而引发的经济犯罪和经营失误屡见不鲜。经过归纳总结,企业内部控制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控制环境薄弱

  1、对内控认识不足,意识薄弱

  企业对内控的认识还停留在内部牵制阶段,或简单理解为内控仅是指内部会计控制。理解不到位,执行制度也成为做表面文章,形成一支笔或一言堂。

  2、制度不健全。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不够合理;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3、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内控组织形同虚设

  我国许多企业虽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审计委员会等,但在实际工作中,董事会的监控作用得不到应有的体现,缺少必要的常设机构。公司总经理往往兼任董事长或董事会董事,审监会往往与审计监察部属一套人马。由于组织结构的不健全,因而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

  4、企业文化建设不够重视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管理者对企业文化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企业可以通过应用企业文化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唤醒员工的主题意识,只有领导足够重视,身体力行,内控才真正能成为全员参与、全员控制的行为。

  (二)风险意识不强

  环境控制和风险控制,是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和效果的关键。由于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间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经营管理会面临各方面的经营风险,如筹资风险、投资风险、担保风险、信用风险等,然而,从我国企业的现状来看,部分企业对所面临的风险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更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三)内部监督缺乏

  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整个内部控制的过程必须实施必要的监督,并通过监督活动在必要时加以修正。目前我国由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问题,内部控制的监督很薄弱,内部审计机构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四)信息不通畅。

  企业的信息被管理者控制,而企业员工对此一无所知。员工仅局限于自身所在部门,使一些业务出现互相推卸责任,互相指责,最后不了了之。

  (五)考核企业干部政绩、业绩机制不完善

  长期以来,对企业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以目标利润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缺乏对其他相关指标的综合考察。有些企业领导为在任期内出“成绩”.便指使财会人员弄虚作假;还有些业务主管部门.为了加快本系统的经济发展.在没有进行科学论证的情况下.下迭一些脱离实际的经济增长考核指标,而部分企业领导者为讨好主管部门.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等手段来“实现”上级主管部门下迭的有关指标。

  (六)、费用支出失控

  如某些企业为了搞活经济.允许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但对这部分费用的适用范围无明确规定,更无约束监督机制。导致部门经理大手大脚,挥霍浪费,使本来微利的企业出现亏损。本来亏损的企业雪上加霜。纵观目前企业内控出现的种种问题和成因。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企业的长期健康有序生长离不开企业内部控制的制订与实施,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保个方面,只要存在企业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遇到的困难(二)一、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现状

  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内部控制规范适用范围虽然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内,但主要在企业单位实行,却没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度详细解释,而且行政事业单位控制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少。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控意识不足,内控制度弱化,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2、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有的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岗位之间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

  3、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内审机构大多与会计部门平行,依附于执行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

  4、忽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考核挂钩的监督机制,形成重考核,轻内部会计控制的现象;

  5、内部控制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

  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遇到的困难(三)内部控制是企业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建立并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所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当前的重要任务,也成为我国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同时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一、现代企业中内部控制的主要作用

  一是有助管理层改善经营方式实现经营目标,二是保护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或损害,三是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四是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由此可见,内部控制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客观需要,然而,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内部控制却不尽人意,为此,本文分析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抛砖引玉,引起读者共鸣,为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添砖添瓦。

  二、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很多缺陷,具体地说,有如下几个方面:

  1.内部控制制度墨守成规

  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中普遍存在着墨守成规形式主义倾向,一是千篇一律,表现在内部控制的文本是你抄我的、我抄你的,相互拷贝,一套文本可以供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使用,内部控制文本完全没有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订。二是一成不变,不少企业的内部控制文本一旦形成后,很少修改,事实上,企业的外部环境在不断变化,企业的内部条件也在不断更新,固定模式的内部控制文本将使它失去了活力,也使内部控制达不到应有的目的。

  2.授权、执行、记录、检查之间存在兼容现象

  内部控制的一个基本要求是相互制约,要做到这点要求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和记录人员之间要相互分离,但现在的情况是大多数企业没有很好地做到分离制约,使内部控制虚置,造成企业竞争力下降,经济效益下滑。

  3.内部控制执行乏力

  有些企业虽然有一套内部控制的措施、方法和程序,但在具体执行落实过程中却大打折扣,有的企业没有执行机构、有的企业没有执行人员、有的企业没有制定内部控制标准、有的企业没有进行内部审计或没有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有的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暗箱操作”、有的企业在执行中受到管理者的不正当干扰,如此等等使内部控制走过场。

  4.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建设相对滞后

  任何一项控制活动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环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和执行。目前,不少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不尽如人意,例如:有的企业管理观念陈旧,把人看为企业的附属物,对人的管理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的管、卡、压,限制了人积极性的发挥,影响到员工的控制意识和实施、执行的自觉性;有的企业基础工作薄弱,定额资料不全,使内部控制的执行带来困难,有的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地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就是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就是内部监督,事实上,内部控制不等同于内部牵制或内部监督,内部控制要把企业当时取得的业绩同企业预计的目标相比较,分析产生差距的原因,找出改进的措施,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三、对策

  要使内部控制达到它的目的,要克服我国企业目前存在的内部控制的种种不足,关键在于企业的内部控制必须有所创新、不断完善,为此,应进行如下几项工作:

  1.内部控制制度应不断推陈出新

  内部控制制度不是手册、文件的简单组合,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内部控制本身是一种动态行为,它必然受到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要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就必须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创新,使之不断完善,真正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此可以从下述方面入手:(1)内部控制制度应适应企业内部因素的变化而不断更新。随着企业内部条件的变化,内部控制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如体系的不够健全、内容不够完备、可操作性不强、滞后明显等,对此,应当对原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正。修正进要充分考虑企业当前发展的实际,比如:企业的规模、性质、生产工艺过程、管理模式等,建立一套新的内部控制制度。(2)内部控制制度应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要求企业必须从内部控制制度上进行创新,以防止由于环境变化而影响内部控制的实施,通过定期和不定期调整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有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在进行内部控制制度调整过程中,一方面要删去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条款;另一方面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增加新的内容。

  2.强化企业的内部牵制

  内部牵制是分离制约的需要,是实现内部控制目的的必然要求,强化内部牵制要做到:(1)对一项具体业务进行分工时,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完成一项业务的全过程,而必须有其他部门或人员参与,并且与之衔接的部门或人员能自动地对前面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正确性检查,它由适当授权、不相容工作的责任分工、凭证和记录、接近控制、独立检查等环节组成,如会计信息政策归类过程中,除了制单外必须有复核并由财会主管审批;又如现金流转业务中,现金收支的审批、印鉴的保管、记账等业务应分工管理,相互牵制。(2)在内部牵制中必须采取工作轮换制,这样才能更好地达到牵制效果。工作轮换是根据不同岗位在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程度明确规定并严格控制每一员工在某个岗位、在管理系统中的重要程度,明确规定并严格控制每一员工在某个岗位的履职时间,对关键岗位应频繁轮换,从轮换中暴露出存在的问题,揭示出制度的缺陷、管理的缺陷,以便采取措施克服。(3)内部牵制既包括相关部门之间的牵制,也包括上、下级之间的牵制。

  3.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落实

  为发挥内部控制应有的作用,应当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落实,为此,除了企业应设置内部控制执行机构、配备足够的执行人员,提高管理者素质,以克服“暗箱操作”和不正当干扰外,还要着重进行如下工作:(1)制订和完善内部控制标准,正确记录经济业务执行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实绩与标准目标进行比较,借以发现差异并分析造成差异的原因以及各种因素对差异的影响程度,提出纠正措施予以补救,从而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2)要特别关注重要的控制程序的执行。如:核对会计记录数字的准确性、保存调节表、日常编报资料和试算表、核对预算及执行结果等。(3)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作用,切实加强考核、监督机制,保护企业的资产安全。此外,还要将内审人员从会计、财务人员中分离出来,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内审人员的作用,监督企业朝着合理、合法的良性轨道发展。

  4.建立良好的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

  要切实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应当特别注意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建设:(1)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人是观念创新的根本的灵魂,企业制定经营目标、设置核对机制,都必须依靠人的创造性工作,强调以人为本,要求企业内部控制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依靠人的创造性工作,强调以人为本,要求企业内部控制要充分发挥人的作用,依靠提高人的综合素质、道德水准和法规意识,充分发挥控制者和被控制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内部控制的最佳效果。(2)加强企业的基础工作。只有完善和健全的基础工作,才能提供历年来完整、准确的各项定额资料,以制定好的、合理的内部控制标准,满足内部控制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电子商务的出现,企业的定额资料不仅项目越来越多,而且还出现了实时业务,因此,企业应及时采用信息技术,利用网络技术来改进和强化企业的基础工作。(3)提高管理者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内部控制成败的关键是管理者的内部控制意识和行为。一个管理者如果对内部控制的意义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就能自觉地维护内部控制的分离和制约,自觉地支持内部控制的实施和执行,自觉地强化沟通和管理交流,减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隔阂,形成强大的企业合力,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康发展。

后勤集团经营业务内部控制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指导和加强集团各项经营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z后勤集团经营业务内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各单位。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组织内部经营活动而建立的各职能部门之间对业务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过程中的控制程序、方法和措施。

  第四条 集团内部控制目标:

  (一)保证集团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二)保证资产安全完整,防止舞弊,杜绝腐败,促进廉政建设;

  (三)保证集团各项经营管理决策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 集团从事各项经营活动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责权明晰原则。按照内部管理要求设置经营活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与权限,将责任与权利落实到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二)相互协调与制约原则。在确定机构设置、管理职责与权限、业务流程等方面应既协调配合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依法合规、按章办事原则。在进行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时,其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集团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重大事宜集体讨论决策原则。凡属经营活动中涉及有关经营项目、方式、款项等符合重大事宜条件的均应集体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经营活动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原则。凡属经营活动中经营项目的确定、招投标、监督检查等实施过程均应公开、公平、公正。

  (六)重点岗位定期轮换原则。对经营活动中关键环节中的重点岗位应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人员,并实行定期轮换。

  第六条 各单位应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同时注重成本与效益,以保证实现预期的目标。 本规范细则暂包括货币资金、采购、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工程项目五个部分,其他经营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参照总则的基本原则执行。

  第二章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

  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集团及各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建立和实施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中,应对以下关键环节中的关键控制点按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达到: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

  (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按规定执行;

  (三)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严格有效。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建立货币资金的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集团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

  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指派对账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

  采用网上交易方式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应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

  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因填写、开具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法定票据,应按规定予以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后进行销毁,但应建立销毁清册并由授权人员监销。

  设立专门的账薄对票据的转交进行登记;对收取的重要票据,应留有复印件并妥善保管;不得跳号开具票据,不得随意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不得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三章 采购内部控制规范

  本规范所称采购,是指单位外购原材料、商品以及固定资产并支付价款的行为。外购劳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以参照本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在实施采购内部控制过程中,应对以下关键环节中的关键控制点按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达到:

  (一) 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

  (二) 请购依据充分适当,请购事项表述清楚、准确,审批程序、步骤清晰;

  (三) 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衔接得当、有关控制措施规范、完善;

  (四) 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符合有关规定。

  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四)采购与验收;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和费用,堵塞管理漏洞,应尽量采用按经济批量或集中采购的方式。

  采购业务应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在各环节建立相关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建立采购申请制度及相应的请购程序,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请购部门提出的任何一项采购需求,都应当明确其采购类别、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标准或要求、以及到货时间等信息。

  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各单位采购需求应与其工作计划相适应,并保证各项采购需求的必要性和经济性。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请购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请购部门应对需求部门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证监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发展战略。

  第四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

  (三)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机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 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 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 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 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方法,制定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认为操纵因素。

  第八条 企业应当根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二章内部环境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相关事宜等。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指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的其他政策。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一条 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第二十二条 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 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 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后勤集团经营业务内部控制规范

  建立严格的请购审批制度。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明确审批权限,由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以及各单位实际需要对请购申请进行审批。

  第三十条 建立并完善各项采购制度及相应配套流程。对采购方式的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及计量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规范。

  各单位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由采购、请购、使用、财会、库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包括对所购商品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付款条件及供应商的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并按规定的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

  各单位应对紧急、小额零星采购的范围和供应商的选择方式应作出明确规定,并在采购前,经有关部门对采购价格等内容进行审核。

  各单位应对单价高、采购数量多、批量大的物资,应当制定严格的比质比价采购制度。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应根据物品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相适应的采购方式。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采购方式主要采用集中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招标应作为采购的主要方式。

  无论采用什么样的采购方式,都应该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应强化采购过程中的实物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验收制度。必须由独立的验收部门或指定专人参照经批准的订单、合同等采购文件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确保所购物资与采购需求的完全一致。坚决杜绝以小充大、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的现象发生,保证单位的经济利益。

  第三十三条 验收过程中,要求供应商、采购人员及保管人员(物资接收人员)同时在场,并需经三方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 建立退货管理制度,对退货条件、退货手续、货物出库、退货货款回收等做出明确规定。

  第四章 库存物资内部控制规范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所称库存物资,是指在日常经营中储存用于使用和加工的原材料或者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等。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实施库存物资内部控制过程中,应对以下关键环节中的关键控制点按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达到:

  (一) 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

  (二) 库存物资请购依据充分适当,请购事项表述清楚、准确,审批程序、步骤清晰;

  (三) 库存物资入库、领用、盘点、处置的控制流程规范、衔接得当。针对库存物资预算、库存物资验收、库存物资保管及重要库存物资的接触条件、内部调剂、盘点和处置的原则及程序等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建立库存物资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库存物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库存物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 库存物资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 库存物资的采购与验收、付款;

  (三) 库存物资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 库存物资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五) 库存物资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分析库存物资的采购间隔期和库存量,降低库存,加快资金周转。

  第四十条 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库存物资业务的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规定经办人办理库存物资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经办人应在其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库存物资业务。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入库物资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环节的控制,保证收到的物资完全符合采购要求。

  第四十二条 外购物资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以下验收程序:

  (一)检查订货合同、供货企业提供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提货通知单等

  原始单据与待验收货物之间是否相符;

  (二)对待验收货物进行数量复核和质量检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

  (三)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四)对验收后数量相符、质量合格的货物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五)对不经仓储直接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外购货物,也应当按照正常的程序对其进行检验,并对检验合格直接领用的货物就地办理入、出库手续。

  第四十三条 库存物资管理部门对入库的库存物资应当建立库存物资明细账,详细登记库存物资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会部门就库存物资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应当经批准。

  第四十四条 对于已售商品退货的入库,仓储部门应根据销售部门填写的产品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对于劣质产品,可以选择修复、报废等措施。

  第四十五条 库存物资的存放和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库存物资,入库库存物资应及时记入收发存登记簿或库存物资卡片,并详细标明存放地点。

  第四十六条 加强库存物资的日常保管工作。仓储部门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库存物资损坏、变质等情况,减少损失。

  第四十七条 建立严格的库存物资领用和发出制度。明确发出库存物资的流程,落实责任人,及时核对有关票据凭证,确保其与库存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一致。

  各单位间或部门间领料,应当据实填写领料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库存物资的发出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仓储部门应根据经审批的领料单发出货物,并定期将发货记录同销售、领用部门和财会部门核对。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

  盘点时,合理安排人员、有序摆放库存物资;盘点后,保持盘点记录的完整,及时处理盘盈、盘亏。对于特殊存货,可以聘请专家采用特定方法进行盘点。

  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编制盘点表,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四十九条 仓储部门应通过盘点、清查、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库存物资的状况。对损坏、变质和长期积压等库存物资,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作出相应的处置。

  第五十条 库存物资发出的计价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各单位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库存物资计价方法。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五章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规范

  第五十一条 本规范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800元(含800元)以上的机器、机械、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单位价值在200元(含200元)以上的家具等;

  第五十二条 各单位实施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过程中,应对以下关键环节中的关键控制点按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达到: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

  (二)固定资产购置理由充分适当,决策和审批程序明确;

  (三)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使用、维护、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流程清晰;

  (四)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内部调剂、报废处置等有明确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包括:

  (一)固定资产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

  (三)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四)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五十四条 固定资产购置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资金情况编制购置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对于预算内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应严格按照预算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五条 对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照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等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入库、编号、建卡等手续。

  第五十六条 对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单位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也应办理建账手续;对经营租赁、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避免与本单位财产混淆,并应及时归还。

  第五十七条 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确定具体部门或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与维护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为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

  固定资产大修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安排修理。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账簿记录核对,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

  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逐笔查明原因,共同提出盘盈、盘亏处理意见,经批准后及时调整有关账簿记录,使其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审批权限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经批准后交相关部门处理。

  对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应由原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制内部调拨单,明确固定资产调拨时间、调拨地点、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等,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调拨手续。

  第六章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规范

  第六十条 本规范所称的工程项目,是指列入学校、集团年度大中修计划和经批准增补列入计划以及自行或者委托施工方建造工程的活动。

  第六十一条 在建立和实施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中,应对以下关键环节中的关键控制点按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达到: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合理;

  (二)工程及维修项目的决策依据、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制度明确;

  (三)概预算编制的依据、内容、标准和审批程序明确;

  (四)价款支付的方式、金额、时间进度和审批程序明确;

  (五)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流程严密,竣工验收程序,竣工决算依据、决算审计要求等明确。

  第六十二条 建立工程项目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工程项目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工程项目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一)项目立项、论证与项目决策;

  (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六)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第六十三条 建立工程项目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第六十四条 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六十五条 各单位组织工程、技术、财会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立项、论证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第六十六条 根据职责分工和审批权限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工程项目发生重要变更的,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第六十七条 建立工程项目决策及实施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六十八条 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本单位的承建能力,确定工程项目采用自建还是委托建设方式。对委托建设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的规定。

  第六十九条 建立工程项目概预算环节的控制制度,对概预算的编制、审核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组织工程、技术、财会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对编制的的概预算进行审核,确保概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第七十条 建立工程进度价款支付环节的控制措施。对于重大项目,应考虑聘请符合国家资质规定的中介机构,如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以协助各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七十一条 财务人员对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有关部门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价款支付手续。

  第七十二条 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对于必要的项目变更应经过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如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的审核。

  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十三条 建立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制度,对竣工决算、决算审计、竣工验收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

  第七十四条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决算编制是否正确。

  第七十五条 对竣工验收进行审核时,应重点审查验收人员、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十六条 及时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考虑聘请专业人士或中介机构参与验收。

  第七十七条 加强对工程剩余物资的管理,对需处置的剩余物资,明确处置权限和审批程序,并将处置收入及时入账。

  第七十八条 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及时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规范作为集团内部控制的指导性文件,在具体业务的操作中按照国家、学校和集团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执行。

  第八十条 本规范由集团财务部和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八十一条 本规范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

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工匠精神的例子

失业险领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