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给别人建厂房开发了怎么办(土地租给人建厂房合同到期后厂房归属怎么办)
很多朋友对于土地租给别人建厂房开发了怎么办和土地租给人建厂房合同到期后厂房归属怎么办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私人土地出租别人建了厂房,到期后房产怎样处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子继续是你的。
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土地租赁到期自建厂房怎么办
法律主观:
地租赁到期后,承包方和受让方可以协商是否合同续约或者结束土地租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三、土地租给人建厂房合同到期后厂房归属怎么办
如果不办理续期手续,厂房的土地使用证到期,应当交还至原发证机关。
如果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需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证续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厂房归属处理方式如下:
1、合同的转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
1、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2、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
综上所述,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后,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房屋,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