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改市要具备什么条件,县升级为市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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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升级为市要什么条件
县升级为市的条件有:
1、城镇非农产业从业人员25万余人,其中非农业户口非农业产业从业人员20万余人
2、工农业总产值30多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占80%以上
3、全区生产总值超过25亿元
4、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35%。
县变成县级市需要国务院的批准。县变成县级市后,机关的配置和市政建设规模和经济建设等方面都会有很大提高。设立县级市及地级市标准中的财政收入指标,将根据全国零售物价指数上涨情况,由民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适时调整。
第一项经济指标:拟设市区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或人均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连续2年位居本省所辖县40%以内(即省排名前24名)。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并不低于12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8亿元。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60元,总收入不少于4000万万元。
第二项人口指标: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位居本省前30%(即省排名前18名)以内或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县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12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8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15万。
第三项扶贫领域:国家和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确定予以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和财政补贴县原则上不设市。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市、市辖区的设立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
镇、街道的设立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设立标准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第十二条依照本条例报送国务院备案的事项,径送国务院民政部门。
第十三条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
(一)申请书;
(二)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历史、地理、民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基本情况;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专家论证报告;
(五)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情况;
(六)变更前的行政区划图和变更方案示意图;
(七)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承办行政区划变更的工作时,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征求有关机构编制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外事、发展改革、民族、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承办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划变更的工作时,应当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
撤县设市标准
该标准为总人口50万以下的县,县政府驻地所在镇的非农业人口10万以上、常住人口中农业人口不超过40%、年国民生产总值3亿元以上,可以设市撤县。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县改成市的标准是与该地的居住人口有多少,以及密集程度是有着很大关系的。工业产值也必须大约等于农业种植方面的总产值的百分之六十。此外,撤县设市必须经济指标、人口指标、社会发展指标、公共安全指标等方面都达到一定标准。
撤县设市标准 撤县设市需要达到什么要求
1、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2、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3、国内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4、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5、设立县级市及地级市标准中的财政收入指标,将根据全国零售物价指数上涨情况,由民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适时调整。